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囧神养成记2-第15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世间,再珍稀的药材,也会有人拥有,即便寻常的百姓没有,权贵阶层也会拥有,即便权贵阶层没有,至少皇宫也会有。

    二师兄的药方,想必拿给朱佑樘看过,那朱佑樘必然知晓缺的药材为何。

    朱佑樘除非想让我死,若不然,但凡只要皇宫有这两味药材,他绝迹会去太医署替我拿来。

    连太医署都不曾拥有的药材,难不成是天上的仙草么?

    再则,太医署没有,不代表山上就没有生长。

    二师兄和朱佑樘都在想法子,或许,二师兄还发动了乔玠,发动了大魔头,甚至发动了他老爹扁源和他弟弟扁宇恒,而朱佑樘,则是发动了更多的人前去寻找。

    如此情形下,都未能找到,只能说明,那当真是珍稀之品。

    穷追猛打了几日,二师兄始终不肯透露一丝口风,只是每日尽心尽力替我煎药,替我医治箭伤和刀伤。

    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的状况,好转许多,可谓是有了神速的痊愈。

    即便如此,两鬓的白发,怕是这辈子都难以恢复青春时候的模样了。

    二师兄不断安慰我,说是他一定会找到根治的法子,或许连他自己都不曾知晓,他在许诺的时候,有多么底气不足。

    不想打击他的自信,便成了他的好意,流露出希翼的神色来。

    公孙狗贼曾经利用过我,曾算计过我,二师兄对我,同样有过欺骗,有过试探,或者,亦有过算计。

    不想去细细思考,越思考,怕自己越失望,更不想去拆穿他,实乃,若是放在以前,我绝迹不明白他的心思,但这两年,宛若过了十年二十年一般。使得我看待问题的角度,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对他人,也渐渐多了几分将心比心的观念。

    正是站在他的立场上思索过,才能试着去理解他,体谅他,才能数次抑制住自己想要对他下手的冲动。

    其实,二师兄与花蝴蝶一般,只是用错了方式而已。起码,与我而言,是用错了方式。

    又或者,二师兄与花蝴蝶,对我,充其量,只能叫喜欢,并不能叫爱。

第178章:活靶子() 
我所遇上的这些男人们,一个比一个聪明,一个比一个心机城府深,一个比一个腹黑。只不过,有些人,腹黑的比较浅薄,比较明显,有些人,则腹黑的比较高深,比较隐匿而已。

    其中,就连看起来最单纯最天真的花蝴蝶,亦曾做出过坑我之事,并且所坑的程度极深。

    所谓披着羊皮的狼,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说的正是花蝴蝶那号人物。

    去年正月十五那日,他送我一盏花灯。

    那盏花灯之上,刻有辛稼轩的《青玉案元夕》那首词。

    正是得益于此,才使得我断断续续回忆起一些昔日的片段,从而断定自己与昆仑山之巅有关,与公子刑天有关。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荣华离我而去的日子,恰恰是第二日,是正月十六一大早。

    这一切,绝迹不会是偶然,绝迹不会是巧合。

    印象有些模糊,记得不大真切,不敢笃定那夜究竟发生了何事,但笃定的是,十有八九,在那夜,自己记起了更多的过往。

    或许,正是认出了荣华的真实身份,认出他就是公子刑天,才使得他逃之夭夭。

    换而言之,荣华并不想让我知晓他的身份,知晓他就是公子刑天,若不然,他也不会抹了我的记忆,更是改变我的容貌。

    至于这其中的缘由,我虽有些不明所以,但约莫能明白那么一丢丢。

    荣华在我身边,甘愿被我当成雪莱子,当成他人长达八年的时间,不对,应该是长达七年的时间,有一年,始终不曾知晓他在作甚,也始终回忆不起自己在作甚。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荣华甘愿以另一个身份陪在我身边,那就表明,在他骨子里,其实并非希望继续当那个高高在上的主上,而是早已厌倦了公子刑天那个身份,而是渴望着一个全新的身份,而是渴望着开展一段全新的生活。

    而我那夜,不止认出了他,想必还戳穿了他的身份。

    当然,这只是我的臆想,只是我的推测而已。至于真实的情形如何,只怕八九不会离十。

    花蝴蝶当时千挑万选,足足挑了半个多时辰的功夫,并非只是因为那首词上面有我的名字,更重要的,怕是有昆仑山之巅四大使者的名字。

    花蝴蝶对我的过往,不敢说十分了解,也未必知晓我肖克拉的身份,但起码知晓我与昆仑山之巅的关系,也知晓我与公子刑天之间大概的关系。

    显而易见,他是想让我记起前尘往事,记起自己的身份,记起自己曾经干过杀手的勾当。

    花蝴蝶对我,为何会有爱慕之情,这其中的缘由,我不得而知,也始终弄不明白。

    不过,话说回来,情之一事,本身就带有极大的盲目性,亦带有极大的莫名其妙性。

    喜欢上一个人,爱慕上一个人,往往是没有任何缘由的。

    花蝴蝶当时的小心思,很容易就能猜度到,无非是想离间我与荣华,使得我们相分离。

    事实证明,他如愿以偿,成功挑拨了我与荣华的感情,使得荣华弃我而去。

    此事,最大的过错方,还是出在我自个身上。

    即便如此,荣华啊荣华,你岂能忍心抛下我,岂能让我独身一人孤零零在这个世上呢?

    你是否已然忘记,昔日对我有过怎般的承诺?你曾说过,无论发生任何事,都不会再离开我寸步?

    许是想到荣华的缘故,心头,就像猫爪一般,难受异常。喉咙里,亦是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一般,嗓子难受地厉害,开始咳嗽起来。

    二师兄恰逢此时走进门来,急忙问道:“小寻,身子有何异常吗?”

    我摇了摇头,仍是不断咳嗽,只恐早已脸红脖子粗。

    二师兄见此,眼神顿变,问道:“你该不会又想大师兄了吧?”

    许是见我并未答复,二师兄又说道:“小寻,你就算不是为了我,为了你自己,你也该保重自己的身体。你是用毒之人,你所中的毒,只怕比我更清楚毒性,比我更清楚忌讳所在。你再如此下去,拿什么去见大师兄?”

    二师兄的话语,戳中了我的心坎里去。

    是啊,我若不能解去身上之毒,即便与荣华相见,也不能与他长相厮守。

    爱一个人,并不意味着就要得到,而是要选择放手,而是只要他幸福,自己便会幸福。

    这种心灵鸡汤一般的话语,在我眼里,全是狗屁,全是虚伪,全是用来欺骗世人的鬼话。

    我爱荣华,胜过于爱自己,正是因此,我这辈子都要和他在一起,不死不休。

    人活一世,不过区区几十年的寿命,岂能让大好时光如此蹉跎与浪费?

    爱一个人,既要让他幸福,又要得到他,这是我的理解,是我素来的认知。

    只因,你在得到他的同时,他亦拥有了你。只因,他所要的幸福,除了你,别人俱都无法给予。起码,与我,与荣华,如斯。

    然而,若想天长地久,首先就得保住自己这条小命,就得完完整整、健健康康。

    虽则的的确确被二师兄抓了现行,但嘴上,绝迹不会承认,若不然,我这死鸭子嘴硬的美名,岂非要旁落他人之身?

    “你想多了,只怕是你的药,不起什么作用了。”说完之后,顿时有种想要一口血喷死自己的冲动。

    点天灯的朱佑樘,与他一起的时日久了,被他那口千年大染缸把我给染地乌黑,如今,连他的口头禅都是朗朗上口。

    长此以往,人将不人。

    不成,与这点天灯的,日后还是保持距离为好,省地被染成一块黑炭。

    二师兄闻言之后,面色再次大变,急急走到我的身前,信手将我的头扳了过去,一个劲盯着我的两鬓查看。许久之后,才松开了手,缓缓吁了一口气,“还好,还好,方才,可真是差点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身上的毒,又开始蔓延了。”

    “没有蔓延么?”别说二师兄,连我自己,亦都以为毒性又发作了。

    二师兄答道,“没有,放心,还是之前的样子。”

    方才那种症状,明明是毒发的迹象,为何身体没有出现表象的反应呢?

    也罢,这岂非证明,二师兄的药方,着实具有非凡的功效。

    “药的事,我一直在帮你想办法,放心,很快就会有着落了。”二师兄又补充了一句。

    联想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