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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待楚暮归-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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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春狠狠的剜了我一眼。

    “这死丫……,”她艰难的把其他的后续词咽了回去,“楚暮她又吃不完,我特地买了你的份,你吃火龙果吗?我记得你爱吃,我剥给你吃。”

    他又看了我一眼。管家盯着我,他和晏静秋是同一个物种,但我偶尔能看懂他的眼神。

    除了我不想懂的时候。

    “火龙果我爱吃,你剥给我。”我在沙发垫子上蹭了蹭手,“你那么想剥,干脆给我。”脸皮这种东西,于我来说,本来就是身外之物,要了也没什么用处。

    “你这个!!!”我怀疑如果晏静秋不在这里,她可能会直接用那尖如匕首的指甲抓我的脸:“吃吃吃!你除了吃还能干点别的不?”

    “当然能,我感觉我能让你凌大小姐给我买水果,就是一种能力。”我这个自信真的让我默默地佩服自己。

    晏静秋拿起一个,默默地剥了起来。

    凌春这会的表情简直就是黑化的食人花,我很怀疑她下一步很可能就打算亲自灌我喝一丈红了。想想那个后果,我还是决定先回去,反正戏看完了,再下去可能就危急我的生命,我站了起来。

    “小姐呐…”管家表情痛苦,看起来他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剥的可能也不是火龙果,而是捏着什么炸药,自从遇见我,这老先生寿命活生生打了对折,每天提心吊胆,生怕我下一步又做出什么伤害他家先生的举动。说实在的,如果他能成功让凌春入主晏家,我和他都会欢欣鼓舞,延年益寿。

    上楼的时候,我感觉两条视线好像做X光一般紧盯我的背部,似乎能聚光发热,真的是还嫌这天气不够炎热一样。如果算热度,我感觉那玫瑰的似乎更加火热,浓度直逼硫酸。

    真可怕,这么一对璧人,每次都被我气个半死,真是罪过。我默默地检讨着自己,上楼关了门。

    在我的少年时期,我一直都以为,我会做个不是那么贤惠但绝对顾家的好妻子,虽然活的像个混世魔王,但一定会变得居家,有自己爱的丈夫,再生几个小崽子。

    但这世界,从来不是年少做的的梦许的愿那么简单,这生活的轨迹,从不会按照人的意愿去走。

    我成了一个我自己都不喜欢的妻子,不顾家,不爱丈夫,更不愿生孩子。

    楚暮秋却不肯放我走。他宁可头破血流也要和我同归于尽。而他并不爱我。

    他是个扼杀者,一个屠杀人梦想的刽子手。

    第二天是个艳阳天,这种天气太适合出门了。翻了翻通讯录,果断的打给我的二号联系人。

    接通的一瞬间我就明智的把电话压到枕头底下。五分钟后拿出来,凌美人正好骂完最后一个字。唔,好像是“不要脸”?好吧,她是大爷,随她。

    “你又想干什么?离婚?”每天能将自己的愿望都说一遍的人,前途不可小觑。

    “嗯,我祝你梦想成真。”先让她高兴一下,毕竟有求于她:“走啊,我们去爬山啊,你先别骂人,今天天气这么好,不出门真的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哦,对对对,我没有良心,可是你有啊!哎呀拜托……”

    “哼,你少来了,有事了就记起我来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凌春明显心情好了很多,她本来也没什么事,而且我和她出门基本都不会去购物逛街,更偏向于野外活动。我没有钱,她又看不上我的品味。

    我们去的是近郊的一处小山林。说不上名字,也没什么奇特古老的建筑,但这山林在四季交叉点的时节格外美丽,不知名的灌木从来都没有只变换一种色系。一层一层的颜色像梵高笔下堆砌出的油彩,绚丽夺目。我挑的这个时间,刚好夏末秋初,是山林一朵小花都美的挑不出毛病的时节。也无怪乎凌大美人肯赏脸。

    我没有驾照,她的车又太显眼,只能打车过去。司机看来是最近经常载去那边的乘客,谈资颇多,一路上喋喋不休。我喜欢这种对生活充满热爱的人,这种人无论做什么职业,他们的眼睛里都是有光的,这光让人感到幸福。

    凌春懒懒的躺在后座上,妆容精致,普通的白衬衣在她身上都像晚礼服一样光彩夺目。我一直怀疑她讨厌我却愿意和我在一起的目的,是缺一个适当的陪衬品,毕竟这个年头,如我一般心甘情愿蓬头垢面的燃烧自己成全别人的绿叶,很是难找。

    下车后我们走的最喜欢的一条小路。这条路人很少,路边花开的最多,心情再不好的人都会喜欢这里。凌春鄙视我的品味,唯独觉得我挑地方的眼光还算有救。

    这是我曾经的秘密花园,是我整个青春。但我愿意和她分享。

    人也是很奇怪的生物。最软弱的反而愿意让不相干的人去看见。真正疼痛的事情是宁可要一个冷漠的眼神,也不肯接受所谓关切在意和怜悯。已经足够不幸,不能让自己更加悲惨。

    凌春知道这一切。但她似乎又什么都不知道。她从来不会问我,也不会同情我。我喜欢她这一点。

    但我不曾想过,我还能遇见顾茗晨。

    虽然这秘密花园,原本是属于我们两个的。

第3章() 
阿城。

    如果说阿蝶是我的骨中刺,这个人,就是这刺的来源,他是我所有的痛苦,甜蜜。他是我最初的梦想,曾经是我最后的未来。

    我一直以为我的孩子,是该姓顾的。我也一直以为我自己,最后是顾太太。

    但现实就是,我和他相遇在我们曾经说好的,会举行婚礼的秘密花园。他还是顾先生,我却是晏太太。我不晓得我看他的眼神是怎样,因为天旋地转,眼前一片空白的我已经不怎么能辨认他的身影;但我知道他恨我,在他眼里,我是一个爱慕虚荣,毁掉他最后一点对爱情憧憬的骗子。

    但我们是相爱过的,真心的爱过。我是他的楚楚。他是为了我可以抛弃一切的阿城。

    这美丽的童话故事,最后的结局,是我离开了他。

    我们隔着一座花海,就像隔了一座海洋。他安静的像一座雕像,脸色像石膏。说实在的,这不太像那个意气风发的校草顾茗城。可是为什么我还是像当年第一次见到他一样,觉得他就像太阳,他能让周围的一切黯然失色呢。

    顾茗城有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和一颗坏笑起来勾起唇角露出的小虎牙,一米八五的身高配着标准的骨架和略微明显的肌肉,从高中起进校起就攻陷了上至高中部下至初中部的女性,在短短一个月内成了不少校园情侣分手的罪魁祸首,成功使自己爬上校园男生票选最讨厌人物榜首,每隔几天就要被约架约球约拼酒,一个学期后,他不仅进了跆拳道社,还成了篮球队的前锋,无形中又提升了对全校男生的威胁力。这是我见过最接近“偷鸡不成蚀把米”这句俗语的现实解释。

    我遇见他的时候,正好撞见他和第不知道几任女朋友谈分手。那个地方是学校里著名约会圣地,此时正是樱花盛开,他俩占据的是最热门的观花角落,花影婆娑下,俊男美女,跟拍偶像剧一样。我八卦的瞄一眼那女孩,唔,好像是比我高一级的系花,听说一直坚定不移的走高冷路线,当然,此刻这朵高岭之花正在双手握住对面男孩的手,哭着说些什么“不要离开我”之类的话,倒是显出几分平易近人来。

    顾茗城靠在石头上,略长的刘海遮住眉目,白皙的脸上映出樱花的影子,脸上带着让学校女生为之疯狂的笑意,尖尖的虎牙若隐若现,他非常耐心的任这美女拉着手,还非常贴心的不时递上水,让这哭喊的高岭之花润润喉咙。

    我本来打算安安静静的看完这场狗血剧,好回去给阿蝶做晚上吃夜宵的谈资。结果事实证明,如果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也必然不会有白看的八卦。

    那个美女忽然暴怒而起,夺过那杯看起来满满当当的饮料直接扔了出去——至今我都不懂为何她不去泼对面笑的阳光灿烂的罪魁祸首,而是扔进了花丛——对,就是我藏身的花丛。然后,呃,我只能说那个饮料是草莓味的,里面还有几颗草莓,非常新鲜。别问我怎么知道的。那个颜色非常难洗。

    我被泼了一头一脸,直接懵圈。那个女生的喊声非常尖利,差不多类似拉错调的二胡声。

    “顾茗城你太过分了!”她歇斯底里的喊:“我有什么不好你要分手!!!我比你之前那个短腿好看的多!!!”

    我默默的站起来,现在藏着已经没有意义了。我的白T恤和樱花已经差不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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