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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活动自如,只能由着对方继续轻薄他。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炷香的时间,也许只有片刻。
龙啸云终于收回身体控制权,他毫不留情地抬腿,准备把身上的登徒子踹飞,结果付诸行动时,踹人变成了拥抱,更似有魔鬼在暗处控制他的身躯,让他理智全非
天空再次飘起了雪。
白色纸窗上映着一个纤细的身影,面无表情地看着房内翻云覆雨的两人,冷冷一笑:“莫要怪我,这是你逼我的,要怪便怪你自己”
冷风中,青丝凌乱飞舞,那条纤细的身影毫不留恋地扬长而去。
龙啸云从来没感觉这样舒爽过,脚下软绵绵好似踩在云端上,身体好似泡在温泉中,意识遨游在天地,浮浮沉沉,自在逍遥。
一夜狂欢,无论身体还是精神皆是那么的餍足。
这种感觉让他想到了前世,高考失利,当兵前的那个夜晚。
打小一块玩到大的好兄弟亲自下厨做了了一桌子美食,为他饯别,当时他还在想,这个兄弟长得好,又会持家做饭,真不知以后便宜了哪个女人。
之后他喝醉了,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睡得迷迷糊糊,感觉到有只手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脸,柔软的触感落在额头,鼻梁,最后是嘴唇,他呼吸一重,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巴
第二天,意识到昨夜发生了什么,他直接吓得落荒而逃。
当兵的两年中,认识的战友也有出双入对的,他的心态渐渐转变,不会再因为性向问题,避对方如洪水猛兽,仿佛靠近一点就被传染上什么疾病。那两年,只要一得空,他就反复思考两个问题,他的好兄弟为什么喜欢他?当日不告而别会不会伤到他?
龙啸云自认为相貌堂堂,很得女人的喜欢,而他兄弟李忆模样更是出众,从小到大,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有好几麻袋,高中那会儿,还有老师对他表白。
对方从小长得就漂亮,越大越男神,比时尚大片中的明星模特还好看。
相貌上,他没有优势。
体育方面,他兄弟十项全能,比他还行。
性格方面,他兄弟温柔、体贴、细心,比他这个“老干部”好多了。
他唯一的优势,大概是身材更加高大威武,看起来更富有男性魅力?
所以,他兄弟到底喜欢他什么呢?高大的身材和男人味吗?
不管如何,龙啸云告诉自己以后若能遇见对方,一定要好好道歉,即便他不喜欢男人,也没办法接受他,也不能让对方产生心理阴影,从此对所有男人失去信心,孤家寡人一辈子。
后来,他去了白鹤大学当教官训练新生,在校园中再次遇到对方,才知道他兄弟正在为小时候成为医生的梦想努力着,现在已经成为医学院的一员。另外,凭借温文尔雅,绅士有礼,比明星还要耀眼的出众外貌,大受女生欢迎,被人发在网上的照片还上了头条,是广大民众公认的国民男神。
龙啸云一边为好兄弟骄傲自豪,一边思考怎样打破僵局,和他坐下来谈一谈感情问题。
结果,好兄弟比他还主动积极,当晚两人又聚了一次,在兄弟租好的房子中,敞开心扉,彼此剖析感情该何去何从,是风驰电掣的在弯道上狂奔,还是及时刹车悬崖勒马?
再然后,不知怎么的,酒后乱性睡了。
就像现在,他和李寻欢莫名其妙睡了一模一样。
龙啸云眼神复杂地看着怀中俊美的青年,很想把昨晚那个疯狂乱性的自己揪出来捅死。
酒色误人,酒后乱性,古人诚不欺我。
龙啸云思绪烦乱,重新闭上眼睛,自欺欺人地希望再次醒来,发现这只是个梦。
不过,在此之前还得为青年清理一下身体。靠着顽强的意志力,龙啸云挣扎着起身。整个过程中,对方睡得深沉,没有一丝一毫清醒的迹象,看来累极了。
他轻叹一声,揽着青年相拥而眠。
狠,林诗音真是太狠了。
此刻,龙啸云万分痛恨那个穿越者,他从来没见过那样可恶自私的人,仅凭自己的喜好观点,将一切搅得一团乱,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留下被她伤得遍体鳞伤的人悲痛欲绝。
龙啸云拍着义弟的肩,低声道:“你先别伤心,林姑娘一个女儿家出门在外很是危险,现在最要紧的是找人。”
李寻欢像是看到了远方的灯塔,被指引了人生的方向与道路,瞬间振作起来,道:“你说的对,先找到表妹要紧。”
龙啸云道:“去她房间看看,是否可以找到线索。”
这一看,还不如不看。
林诗音带走了不少衣物,金银细软也没忘记,连逃跑的路线都计划好了,一看就是预谋已久。
龙啸云气得不行,祸害了人,直接跑路,还留书“恩断义绝”,也不知道她九年义务教育学了些什么。李寻欢欠了你吗?别说他现在什么还没做,就是他真把未婚妻让人,也是他和林诗音的事,他欠的是林诗音,关你一个外来者屁事!你有什么资格插手他们的事?
考虑到林诗音的闺誉,李寻欢没有大张旗鼓地派人寻找,而是拜托几个可靠的朋友,暗中打探她的踪迹。
龙啸云就这样留在了李园,他倒想走,但是不小心睡了人,总归得担负起责任,不得不厚着脸皮留下。他仍旧住在冷香小筑,离李寻欢住的很近,几步路的距离,每次看到李寻欢难掩尴尬的表情,龙啸云就在心里叹气,李寻欢肯定不想跟他住一个院子,就是不好意思给他挪窝,也不好意思自己挪窝,那样做太刻意明显,会让彼此尬上加尬。
这种尴尬的气氛,李寻欢单方面维持了几日,便又变成了那个风流不羁的探花郎,与龙啸云再次称兄道弟,把酒言欢,有说有笑,只在清冷孤寂的夜晚独自舔舐那道被心爱之人撕裂的,再也愈合不了的伤口。
这日,气温回暖,枝头上的积雪慢慢融化。
俏丽枝头的红梅灿若云霞,于风中摇曳身姿,散发着独特的幽香。
做工精致的黑色长靴踩在雪地上,踩出“吱呀”的声响。
龙啸云打了一会儿拳,便在别致的亭子里欣赏园中美景。骤然听到脚步声,抬眼望去,瞳孔中映出一个人影,英姿俊挺,美如冠玉,来者正是李寻欢。
龙啸云露出爽朗的笑容,唤了声:“寻欢。”
李寻欢笑着打趣道:“大哥倒是有雅兴,在此赏雪。”
龙啸云鼻子微动,道:“你带了酒?”
李寻欢道:“大哥的鼻子真是灵敏,知道我藏了酒。”
只见他不知从哪儿摸出两个酒杯,左手一摊,精巧的小酒壶凭空出现在掌心。龙啸云惊奇地看着他变戏法,暗暗感叹,不愧是小李飞刀,手上功夫了得,放在现代,失业了也能改行当魔术师。
两杯酒下肚,身体渐渐暖和起来。
李寻欢跟龙啸云说了些有趣的江湖见闻,偶尔龙啸云插嘴,发表自己的见解。
眼见气氛越来越好,两人齐刷刷变了脸色。
李寻欢死死咬紧牙关,防止口中溢出声音,俊美的面孔逐渐染上红霞,密密麻麻渗出汗珠,身体的躁动,令他尴尬而难堪。目光凌厉地射向石桌上的酒壶,莫非这酒有问题?
龙啸云十指紧扣桌沿。这他妈是怎么一回事?不就喝杯酒,怎么喝出了春药的效果?身体中似乎燃起了一把火,星星燎原,越烧越旺,全身的血液都快沸腾。不止如此,看着对面俊美风流的美男子,特想上。
龙啸云:“”
龙啸云有理由怀疑,这是前几日跟男人亲密留下的后遗症。但是,为什么感兴趣的对象只有眼前这个男人,对斜对面走过来的清秀姑娘一点兴趣也无?这种事还分性别吗?
他这是弯了?还是双,只是更喜欢男人?
或者说想搞的对象有针对性?
李寻欢也有类似的疑惑,斜对面走来的丫鬟他也看到了,他百分百肯定那丫鬟对他有意思,具体表现在每次遇见他,都会递上秋波,这次也一样。所以他完全可以把人带到某个隐蔽的地方,满足她的愿望,你好我好大家好,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因为他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有眼前的高大男子才能牵动他所有的心神。
即便不想承认,他的身体已给出答案,他想要他。这种羞耻感,令他想到上一次,思想明明异常清醒,身体却被欲望所支控,做出与思想截然相反的事情。
然而,上一次的反应,远远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