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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逆袭成攻-第4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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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

    龙啸云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想看看自己到底穿越到电视剧里,还是原着中,结合记忆发现原主至今没有干过坏事,一直以来行走江湖,都在行侠仗义,和李寻欢并没有恩怨瓜葛,更没有设计对方,假意救人,看样子和电视剧没什么关系,如此便放下心来,专心巩固武功,继续行侠仗义。

    今日,他偶然路过邯郸大道,发现林中有打斗的痕迹。

    好奇心驱使下,前去查看。

    雪地里七七八八倒了十几具尸体,其中两具还是“关外三凶”。龙啸云随意看了几眼,便发现这是埋伏不成,群殴又丧命的典型失败案例。这些人死得好,各个罪大恶极,搁在现代不是枪决就是无期徒刑,根本不值得同情,只是不知道这个被埋伏的人究竟是谁?

    视线触及到那柄夺命的暗器,深色的瞳孔微微放大。

    江湖上使用飞刀的人不多,例无虚发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寻欢。直到杀死卜霸,龙啸云这才从对方口中证实自己的猜测,继而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走了剧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他老早看过,但是剧情细节几乎忘得差不多,所以并不知晓李寻欢和龙啸云的初遇地点在哪里。龙啸云暗自感叹,原主都已换了芯,他们还能相遇,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事,跑都跑不掉。

    龙啸云对李寻欢主动让出未婚妻的行为不敢苟同,但是对他的人品还是持肯定态度,将人带到当地有名的医馆,请大夫给他看病,尽心尽责地照顾他的伤势,态度虽好,倒也谈不上多么热情。反倒是李寻欢对他这个救命恩人颇有好感,不仅将他当做恩人,还将他当做至交好友,最令他感到奇怪的是,李寻欢似乎十分信任他,似乎还有一点点依赖?

    为此,龙啸云产生了一种想法,李寻欢那样自傲的一个人,唯独对救命恩人龙啸云掏心掏肺,并且两人之间相处模式,一直没有脱离“大哥虐我千百遍,我待大哥如初恋”的定律,“英雄救美”想来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李寻欢谈吐不凡,才高识远,与他交谈,是一件舒适愉悦的事,他若是真心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也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

    不出半月,两人便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

    大雪飞扬的天气中,马车在小道上缓缓前行。

    车夫抖动着缰绳,驾着马车,口中哈出一团团白色雾气。

    马车内,青年裹着厚厚的狐裘大衣,抱着暖炉,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龙啸云撩开布帘一角,向外看去,低声道:“雪停了。”

    青年睁开眼睛,也抬手撩起帘子,望见熟悉的景象,深邃的眼睛藏着笑意,“李园快到了。”

    龙啸云道:“把你送回家,我的任务总算完成。”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少了几分:“大哥不留下来多住几日?”

    龙啸云道:“不了。”

    李园中住着一个林诗音,龙啸云怕自己受剧情影响,如同原着所写的那样对林诗音一见钟情,为此害了相思病,让李寻欢痛苦地挣扎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半个多月的相处,他早已把李寻欢当做了好兄弟,所以不免替他多加考虑。

    李寻欢眉目间染上一丝轻愁,道:“大哥将我送回家,却不愿意踏足李园,难道不把我当做兄弟?”

    就是因为把你当做兄弟,才不愿意去你家。

第334章 反派十二号之傻子也有春天 十七() 
本作品独家发表;请勿转载谢谢!管家道:“只留下一封信。”

    那封信上用梅花篆体写着“李寻欢轻启”几个字。

    李寻欢拆开信封;看完信上内容,脸色煞白。

    只见上面只留了一句话:从此恩断义绝。

    狠;林诗音真是太狠了。

    此刻;龙啸云万分痛恨那个穿越者;他从来没见过那样可恶自私的人,仅凭自己的喜好观点;将一切搅得一团乱;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留下被她伤得遍体鳞伤的人悲痛欲绝。

    龙啸云拍着义弟的肩,低声道:“你先别伤心;林姑娘一个女儿家出门在外很是危险,现在最要紧的是找人。”

    李寻欢像是看到了远方的灯塔;被指引了人生的方向与道路;瞬间振作起来;道:“你说的对;先找到表妹要紧。”

    龙啸云道:“去她房间看看,是否可以找到线索。”

    这一看;还不如不看。

    林诗音带走了不少衣物,金银细软也没忘记;连逃跑的路线都计划好了,一看就是预谋已久。

    龙啸云气得不行;祸害了人;直接跑路;还留书“恩断义绝”,也不知道她九年义务教育学了些什么。李寻欢欠了你吗?别说他现在什么还没做,就是他真把未婚妻让人,也是他和林诗音的事,他欠的是林诗音,关你一个外来者屁事!你有什么资格插手他们的事?

    考虑到林诗音的闺誉,李寻欢没有大张旗鼓地派人寻找,而是拜托几个可靠的朋友,暗中打探她的踪迹。

    龙啸云就这样留在了李园,他倒想走,但是不小心睡了人,总归得担负起责任,不得不厚着脸皮留下。他仍旧住在冷香小筑,离李寻欢住的很近,几步路的距离,每次看到李寻欢难掩尴尬的表情,龙啸云就在心里叹气,李寻欢肯定不想跟他住一个院子,就是不好意思给他挪窝,也不好意思自己挪窝,那样做太刻意明显,会让彼此尬上加尬。

    这种尴尬的气氛,李寻欢单方面维持了几日,便又变成了那个风流不羁的探花郎,与龙啸云再次称兄道弟,把酒言欢,有说有笑,只在清冷孤寂的夜晚独自舔舐那道被心爱之人撕裂的,再也愈合不了的伤口。

    这日,气温回暖,枝头上的积雪慢慢融化。

    俏丽枝头的红梅灿若云霞,于风中摇曳身姿,散发着独特的幽香。

    做工精致的黑色长靴踩在雪地上,踩出“吱呀”的声响。

    龙啸云打了一会儿拳,便在别致的亭子里欣赏园中美景。骤然听到脚步声,抬眼望去,瞳孔中映出一个人影,英姿俊挺,美如冠玉,来者正是李寻欢。

    龙啸云露出爽朗的笑容,唤了声:“寻欢。”

    李寻欢笑着打趣道:“大哥倒是有雅兴,在此赏雪。”

    龙啸云鼻子微动,道:“你带了酒?”

    李寻欢道:“大哥的鼻子真是灵敏,知道我藏了酒。”

    只见他不知从哪儿摸出两个酒杯,左手一摊,精巧的小酒壶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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