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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飞吼道:“连你也瞧不起我,认为我比不上他?”
林仙儿道:“你爹偏心眼是有原因的。”
上官飞继续吼道:“我知道,比起我来,他更想要荆无命当他儿子。”
林仙儿翻白眼,咕哝了句缺心眼。
她道:“你爹才不想要荆无命当他儿子。”
上官飞阴沉道:“你不用安慰我。”
林仙儿忍了忍,终于忍不住道:“你光知道自己嫉妒荆无命,却不晓得他嫉妒你,嫉妒你嫉妒的要命。”
上官飞愣愣道:“他嫉妒我?嫉妒我什么?”
爹都被他抢走了,他有什么可让荆无命嫉妒的。
林仙儿道:“嫉妒你和帮主有血缘关系。”
上官飞摸不清头脑,“我是我爹的儿子,自然有血缘关系。”
林仙儿道:“上官帮主至今没有娶妻。”
上官飞阴狠道:“想当我后娘也要看她有没有这个命。”
林仙儿叹息道:“上官帮主今年已有三十有几了。”
见上官飞脑子不灵光,领悟不到她暗示的内容,林仙儿跺了跺脚道:“荆无命眼中只有上官帮主。”
上官飞嫉妒道:“我爹就因为这个才偏心他?”
林仙儿:“”
世界上怎么有这么蠢的人?上官金虹三十多岁的老男人,身边缺少一个知心暖意的人,荆无命眼中只有他的光,上官金虹又偏爱荆无命,她的暗示都那么明显了,竟然没有领悟到也是服了!
那群女巨人身边跟着几个穿着极其鲜艳的衣服,长得很年轻很英俊的男人,只见他们微微弓着腰,脸上露出谄媚的毫无尊严的笑容,卑微的似乎连条狗都不如。
王二从来没有那么庆幸,自己长得平凡。
竹林摇曳,不时传来沙沙的声响。
风中,似有竹叶香。
长长的走廊上,王二走在前头,领着路。其他人早就躲得远远的,由他一个前台领路。
——这群没义气的狗东西!
走廊很宽敞,五六个成年男子并行走也没问题。
然而,对于这十几个女女巨人来说,挤得慌。她们一个挨着一个,排队似得跟在王二身后。
一路咚咚咚,每次抬脚落脚,都让王二心惊肉跳,生怕这十几个大胖子压坏走廊,掉进下面的湖水中。他又想,真掉下去淹死了也好,省得他提心吊胆,被她们吓死。
半道上,吹来了一缕淡淡的梅花香。
几不可闻的脚步声响起,不多时走来一位白衣青年,见到王二身后一堵堵肉山,懵了。这位面容俊雅的青年神色依旧很淡定,本想侧身让她们先过,思及一堵堵肉山的威力,万一不小心被撞了下,估计死相不大好看,索性原路折回。
“你是何人?”一声比闷雷还大,比山崩还可怕的声音回响在走廊。
王二浑身一颤,两腿一软。妈呀,这女巨人呼出的气息堪比龙卷风,差点没把他掀飞。
白衣青年四处看了看,发现对方的确在跟他说话,俊眉一蹙,只因盯在他身上的眼神实在令人生厌,道:“我是什么人,和你有什么关系。”
那个最胖的女巨人眯起几乎被肉挤没了的眼睛,道:“那你可知道我是谁?”
白衣青年打量了她一眼,“大欢喜女菩萨?”
大欢喜女菩萨眼睛一亮,道:“你居然认得我?”
白衣青年淡笑道:“从体型上看,还是很好辨认的。”
大欢喜女菩萨脸色变了一瞬,道:“敢这么同我说话的人不多,你知道他们最后的下场是什么?”
白衣青年道:“想必不太好。”
第114章 反派四号的吃鸡攻略大全 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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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道:“只留下一封信。”
那封信上用梅花篆体写着“李寻欢轻启”几个字。
李寻欢拆开信封;看完信上内容;脸色煞白。
只见上面只留了一句话:从此恩断义绝。
狠,林诗音真是太狠了。
此刻;龙啸云万分痛恨那个穿越者;他从来没见过那样可恶自私的人;仅凭自己的喜好观点,将一切搅得一团乱;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留下被她伤得遍体鳞伤的人悲痛欲绝。
龙啸云拍着义弟的肩,低声道:“你先别伤心;林姑娘一个女儿家出门在外很是危险,现在最要紧的是找人。”
李寻欢像是看到了远方的灯塔,被指引了人生的方向与道路;瞬间振作起来;道:“你说的对,先找到表妹要紧。”
龙啸云道:“去她房间看看;是否可以找到线索。”
这一看,还不如不看。
林诗音带走了不少衣物;金银细软也没忘记,连逃跑的路线都计划好了,一看就是预谋已久。
龙啸云气得不行;祸害了人;直接跑路;还留书“恩断义绝”,也不知道她九年义务教育学了些什么。李寻欢欠了你吗?别说他现在什么还没做,就是他真把未婚妻让人,也是他和林诗音的事,他欠的是林诗音,关你一个外来者屁事!你有什么资格插手他们的事!
考虑到林诗音的闺誉,李寻欢没有大张旗鼓地派人寻找,而是拜托几个可靠的朋友,暗中打探她的踪迹。
龙啸云就这样留在了李园,他倒想走,但是不小心睡了人,总归得担负起责任,不得不厚着脸皮留下。他仍旧住在冷香小筑,离李寻欢住的很近,几步路的距离,每次看到李寻欢难掩尴尬的表情,龙啸云就在心里叹气,李寻欢肯定不想跟他住一个院子,就是不好意思给他挪窝,也不好意思自己挪窝,那样做太刻意明显,会让彼此尬上加尬。
这种尴尬的气氛,李寻欢单方面维持了几日,便又变成了那个风流不羁的探花郎,与龙啸云再次称兄道弟,把酒言欢,有说有笑,只在清冷孤寂的夜晚独自舔舐那道被心爱之人撕裂的,再也愈合不了的伤口。
这日,气温回暖,枝头上的积雪慢慢融化。
俏丽枝头的红梅灿若云霞,于风中摇曳身姿,散发着独特的幽香。
做工精致的黑色长靴踩在雪地上,踩出“吱呀”的声响。
龙啸云打了一会儿拳,便在别致的亭子里欣赏园中美景。骤然听到脚步声,抬眼望去,瞳孔中映出一个人影,英姿俊挺,美如冠玉,来者正是李寻欢。
龙啸云露出爽朗的笑容,唤了声:“寻欢。”
李寻欢笑着打趣道:“大哥倒是有雅兴,在此赏雪。”
龙啸云鼻子微动,道:“你带了酒?”
李寻欢道:“大哥的鼻子真是灵敏,知道我藏了酒。”
只见他不知从哪儿摸出两个酒杯,左手一摊,精巧的小酒壶凭空出现在掌心。龙啸云惊奇地看着他变戏法,暗暗感叹,不愧是小李飞刀,手上功夫了得,放在现代,失业了也能改行当魔术师。
两杯酒下肚,身体渐渐暖和起来。
李寻欢跟龙啸云说了些有趣的江湖见闻,偶尔龙啸云插嘴,发表自己的见解。
眼见气氛越来越好,两人齐刷刷变了脸色。
李寻欢死死咬紧牙关,防止口中溢出呻吟,俊美的面孔逐渐染上红霞,密密麻麻渗出汗珠,最令他尴尬难堪的是,不是身体出现的躁动,而是想要被什么填满的空虚感。目光凌厉地射向石桌上的酒壶,莫非这酒有问题?
龙啸云十指紧扣桌沿。这他妈是怎么一回事?不就喝杯酒,怎么喝出了春药的效果!
此刻,体内中像是被人放了把火,星星燎原,越烧越旺,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不止如此,看着对面俊美风流的美男子,特想上!想怎么爽就怎么爽!
龙啸云:“”
龙啸云有理由怀疑,这是前几日跟男人滚床单留下的后遗症,但是为什么只想跟他搞,不想跟斜对面走来的清秀姑娘干呢?这种事还分性别吗?
他这是弯了?还是双,只是更喜欢男人?
还是说想搞的对象有针对性?
李寻欢也有类似的疑惑,斜对面走来的丫鬟他也看到了,他百分百肯定那丫鬟对他有意思,具体表现在每次遇见他,都会递上秋波,这次也一样,所以他完全可以把人带到某个隐蔽的地方,满足她的愿望,你好我好大家好,来场鱼水之欢,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因为他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他感兴趣的对象是眼前高大的男子。
即便不想承认,他的身体已有了答案——他想要他!
这种羞耻感,令他想到了上一次,思想明明异常清醒,身体却被**所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