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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逆袭成攻-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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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官飞吼道:“连你也瞧不起我,认为我比不上他?”

    林仙儿道:“你爹偏心眼是有原因的。”

    上官飞继续吼道:“我知道,比起我来,他更想要荆无命当他儿子。”

    林仙儿翻白眼,咕哝了句缺心眼。

    她道:“你爹才不想要荆无命当他儿子。”

    上官飞阴沉道:“你不用安慰我。”

    林仙儿忍了忍,终于忍不住道:“你光知道自己嫉妒荆无命,却不晓得他嫉妒你,嫉妒你嫉妒的要命。”

    上官飞愣愣道:“他嫉妒我?嫉妒我什么?”

    爹都被他抢走了,他有什么可让荆无命嫉妒的。

    林仙儿道:“嫉妒你和帮主有血缘关系。”

    上官飞摸不清头脑,“我是我爹的儿子,自然有血缘关系。”

    林仙儿道:“上官帮主至今没有娶妻。”

    上官飞阴狠道:“想当我后娘也要看她有没有这个命。”

    林仙儿叹息道:“上官帮主今年已有三十有几了。”

    见上官飞脑子不灵光,领悟不到她暗示的内容,林仙儿跺了跺脚道:“荆无命眼中只有上官帮主。”

    上官飞嫉妒道:“我爹就因为这个才偏心他?”

    林仙儿:“”

    世界上怎么有这么蠢的人?上官金虹三十多岁的老男人,身边缺少一个知心暖意的人,荆无命眼中只有他的光,上官金虹又偏爱荆无命,她的暗示都那么明显了,竟然没有领悟到也是服了!

    那群女巨人身边跟着几个穿着极其鲜艳的衣服,长得很年轻很英俊的男人,只见他们微微弓着腰,脸上露出谄媚的毫无尊严的笑容,卑微的似乎连条狗都不如。

    王二从来没有那么庆幸,自己长得平凡。

    竹林摇曳,不时传来沙沙的声响。

    风中,似有竹叶香。

    长长的走廊上,王二走在前头,领着路。其他人早就躲得远远的,由他一个前台领路。

    ——这群没义气的狗东西!

    走廊很宽敞,五六个成年男子并行走也没问题。

    然而,对于这十几个女女巨人来说,挤得慌。她们一个挨着一个,排队似得跟在王二身后。

    一路咚咚咚,每次抬脚落脚,都让王二心惊肉跳,生怕这十几个大胖子压坏走廊,掉进下面的湖水中。他又想,真掉下去淹死了也好,省得他提心吊胆,被她们吓死。

    半道上,吹来了一缕淡淡的梅花香。

    几不可闻的脚步声响起,不多时走来一位白衣青年,见到王二身后一堵堵肉山,懵了。这位面容俊雅的青年神色依旧很淡定,本想侧身让她们先过,思及一堵堵肉山的威力,万一不小心被撞了下,估计死相不大好看,索性原路折回。

    “你是何人?”一声比闷雷还大,比山崩还可怕的声音回响在走廊。

    王二浑身一颤,两腿一软。妈呀,这女巨人呼出的气息堪比龙卷风,差点没把他掀飞。

    白衣青年四处看了看,发现对方的确在跟他说话,俊眉一蹙,只因盯在他身上的眼神实在令人生厌,道:“我是什么人,和你有什么关系。”

    那个最胖的女巨人眯起几乎被肉挤没了的眼睛,道:“那你可知道我是谁?”

    白衣青年打量了她一眼,“大欢喜女菩萨?”

    大欢喜女菩萨眼睛一亮,道:“你居然认得我?”

    白衣青年淡笑道:“从体型上看,还是很好辨认的。”

    大欢喜女菩萨脸色变了一瞬,道:“敢这么同我说话的人不多,你知道他们最后的下场是什么?”

    白衣青年道:“想必不太好。”

第114章 反派四号的吃鸡攻略大全 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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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家道:“只留下一封信。”

    那封信上用梅花篆体写着“李寻欢轻启”几个字。

    李寻欢拆开信封;看完信上内容;脸色煞白。

    只见上面只留了一句话:从此恩断义绝。

    狠,林诗音真是太狠了。

    此刻;龙啸云万分痛恨那个穿越者;他从来没见过那样可恶自私的人;仅凭自己的喜好观点,将一切搅得一团乱;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留下被她伤得遍体鳞伤的人悲痛欲绝。

    龙啸云拍着义弟的肩,低声道:“你先别伤心;林姑娘一个女儿家出门在外很是危险,现在最要紧的是找人。”

    李寻欢像是看到了远方的灯塔,被指引了人生的方向与道路;瞬间振作起来;道:“你说的对,先找到表妹要紧。”

    龙啸云道:“去她房间看看;是否可以找到线索。”

    这一看,还不如不看。

    林诗音带走了不少衣物;金银细软也没忘记,连逃跑的路线都计划好了,一看就是预谋已久。

    龙啸云气得不行;祸害了人;直接跑路;还留书“恩断义绝”,也不知道她九年义务教育学了些什么。李寻欢欠了你吗?别说他现在什么还没做,就是他真把未婚妻让人,也是他和林诗音的事,他欠的是林诗音,关你一个外来者屁事!你有什么资格插手他们的事!

    考虑到林诗音的闺誉,李寻欢没有大张旗鼓地派人寻找,而是拜托几个可靠的朋友,暗中打探她的踪迹。

    龙啸云就这样留在了李园,他倒想走,但是不小心睡了人,总归得担负起责任,不得不厚着脸皮留下。他仍旧住在冷香小筑,离李寻欢住的很近,几步路的距离,每次看到李寻欢难掩尴尬的表情,龙啸云就在心里叹气,李寻欢肯定不想跟他住一个院子,就是不好意思给他挪窝,也不好意思自己挪窝,那样做太刻意明显,会让彼此尬上加尬。

    这种尴尬的气氛,李寻欢单方面维持了几日,便又变成了那个风流不羁的探花郎,与龙啸云再次称兄道弟,把酒言欢,有说有笑,只在清冷孤寂的夜晚独自舔舐那道被心爱之人撕裂的,再也愈合不了的伤口。

    这日,气温回暖,枝头上的积雪慢慢融化。

    俏丽枝头的红梅灿若云霞,于风中摇曳身姿,散发着独特的幽香。

    做工精致的黑色长靴踩在雪地上,踩出“吱呀”的声响。

    龙啸云打了一会儿拳,便在别致的亭子里欣赏园中美景。骤然听到脚步声,抬眼望去,瞳孔中映出一个人影,英姿俊挺,美如冠玉,来者正是李寻欢。

    龙啸云露出爽朗的笑容,唤了声:“寻欢。”

    李寻欢笑着打趣道:“大哥倒是有雅兴,在此赏雪。”

    龙啸云鼻子微动,道:“你带了酒?”

    李寻欢道:“大哥的鼻子真是灵敏,知道我藏了酒。”

    只见他不知从哪儿摸出两个酒杯,左手一摊,精巧的小酒壶凭空出现在掌心。龙啸云惊奇地看着他变戏法,暗暗感叹,不愧是小李飞刀,手上功夫了得,放在现代,失业了也能改行当魔术师。

    两杯酒下肚,身体渐渐暖和起来。

    李寻欢跟龙啸云说了些有趣的江湖见闻,偶尔龙啸云插嘴,发表自己的见解。

    眼见气氛越来越好,两人齐刷刷变了脸色。

    李寻欢死死咬紧牙关,防止口中溢出呻吟,俊美的面孔逐渐染上红霞,密密麻麻渗出汗珠,最令他尴尬难堪的是,不是身体出现的躁动,而是想要被什么填满的空虚感。目光凌厉地射向石桌上的酒壶,莫非这酒有问题?

    龙啸云十指紧扣桌沿。这他妈是怎么一回事?不就喝杯酒,怎么喝出了春药的效果!

    此刻,体内中像是被人放了把火,星星燎原,越烧越旺,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不止如此,看着对面俊美风流的美男子,特想上!想怎么爽就怎么爽!

    龙啸云:“”

    龙啸云有理由怀疑,这是前几日跟男人滚床单留下的后遗症,但是为什么只想跟他搞,不想跟斜对面走来的清秀姑娘干呢?这种事还分性别吗?

    他这是弯了?还是双,只是更喜欢男人?

    还是说想搞的对象有针对性?

    李寻欢也有类似的疑惑,斜对面走来的丫鬟他也看到了,他百分百肯定那丫鬟对他有意思,具体表现在每次遇见他,都会递上秋波,这次也一样,所以他完全可以把人带到某个隐蔽的地方,满足她的愿望,你好我好大家好,来场鱼水之欢,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因为他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他感兴趣的对象是眼前高大的男子。

    即便不想承认,他的身体已有了答案——他想要他!

    这种羞耻感,令他想到了上一次,思想明明异常清醒,身体却被**所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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