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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君回眸-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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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我自有其他想法,现在谈这事还早,不知南宫兄有没有兴趣留下看另一个公主嫁进周府?”

    南宫景书对上叶言幸灾乐祸的目光,两人相视而笑,默契地击掌。

    南宫景书:“哈哈!婉若是我的了,这回周史阳可以安心娶他的新老婆了!”

    六月六这天,京城再次挂上了红绸,叶云雅公主披上凤冠霞衣,从朝阳宫出发,绕京城半圈去周府。

    护送新娘的阵仗比上次还要大,街边百姓吵吵嚷嚷,凑热闹的凑热闹,凑人数的凑人数。

    万一叶云雅再出个什么意外,不仅仅是面子问题,叶天智可没有第三个适龄的公主嫁给周史阳了,收回圣旨更是不可能的事!

    或许当日决定封周史阳为驸马时就是个错误的决定,绑住周家的办法有千个万个……只要想做,就没有做不出的事来!

    周史阳忐忑了一天,从迎亲开始,直到拜过堂,才放下心来,确认自己真的成了一个驸马爷。

    从此以后,在京城调戏良家妇女时,看谁还敢拦驸马?!

    周史阳见过叶婉若一面,那是一个有着圆圆的鹅蛋脸,两颊晕红,眼珠子黑漆漆的,双眉弯弯,说话细声轻语的,一副女儿家怕羞模样,纯洁可人。

    正如其名,宛如出水芙蓉天然去雕饰,若白莲破淤泥出尘不染。

    而眼前的叶云雅呢?

    只见叶云雅掀开大红盖头,柳眉倒竖,凤眼圆睁,脸上显出一团煞气,女儿家的委婉之气在她身上丝毫寻不到。

    泼妇一个。

    和叶婉若是云泥之别!

    从京城消失的叶婉若,早就携夫五月游湖,六月采莲去了,只是知道这事真相的人不过几个。 

第五十四章 锦年(一)() 
黎城五十里开外,有座小丘,丘上有座老宅,占据半个小丘。

    小丘上面栽遍鲜花绿树,众星拱月般围绕着古色古香的宅子,花期与树木搭配,四时之景皆有不同,唯一不变的是傲然立在小丘上的老宅。

    这里是黎城两大世家之一的柳家。

    听说桃花扇上有惊世武功,驻颜秘术,治国良方,失传典籍之类的宝贝,柳家当即拍板允了今年武林大会就在自家举行。

    反正有足够的场地来招呼贵客,说不定还能趁机分一杯羹,柳江华算盘打的噼啪响,整日笑眯眯捻着八字胡迎接贵客。

    凡事江湖上有地位的人,皆收到柳家的请帖,住进柳家老宅。其余不太出名的,只能委屈一下,住在黎城客栈。

    这日,黎城迎客楼迎来了两位气度不凡的公子。

    一位青色衣衫,乍一看平凡之极,仔细一看,这人利眉剑目,五官深邃,肤色健康,身材伟岸,拿着普通刀鞘,脚步轻盈,浑身透着神秘,深不可测。

    另一位公子约摸弱冠之年,着纤尘不染的白色长袍,随意束起的头发余下许多倾泻扶肩而下,唇角漫扬,时时含笑,目含秋波,眉如墨画,面若桃瓣,玉般温润。

    君倾天下,举世无双。

    霎时间坐在一楼喝酒划拳的豪客们止住了动作,呆呆地看向门口,时光不再流淌。

    “小偷!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忽有一人拍案而起,众人只觉眼前一花,短发少年径直追着一个黑影出去,生生撞在白衣公子身上。

    “哎呀!”

    众人不忍直视。

    陆白眼疾手快扶住林修齐,冷冷瞥过短发少年。

    这个少年很是奇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平日剪断一寸都是大不敬,而这少年的头发竟然短地不及眉耳。

    而且他穿的衣服似乎大了许多,虽然衣服华丽,他穿上去却有点滑稽。

    月白色的华服松松垮垮套在身上,水蓝色的衣袖挽起才能露出胳膊。

    碎碎的刘海盖下来,遮住眉目,黑珍珠般的漂亮黑眸,恍如惊慌失措的小鹿一般。

    尖瘦的下巴,以及一直红扑扑的脸颊。

    ……只能用可爱一词来形容。

    江锦年撞到林修齐,赶紧爬起来,眼见小偷蹿进人群不见踪迹,脸上不禁愁云满布。

    转身看到林修齐被陆白扶住,江锦年毫不迟疑地抓住林修齐衣袖,“这位公子,因为你把我堵在门口让小偷跑走了,我的银子全没了……”

    说到银子全没了,江锦年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仿佛银子就是他的生命,看林修齐的眼神充满失望,不安,忐忑。

    林修齐不知所措,“啊?不知公子想怎么解决……”

    江锦年苦巴巴的说:“公子如果不嫌弃,就让江锦年跟着您一段时间,再做打算,好吗?”

    林修齐瞥瞥陆白,陆白面无表情,负手站在客栈门前目光停在别处。

    于是他擅做主张,“可以。”

    两人互换了姓名,随意在一楼坐下点了菜。

    经过江锦年一番叙述,林修齐才知道,江锦年远离家乡,前两天到黎城,今天本来是好好吃着饭,瞧见林修齐后正发呆时,谁知到被一个路过的人撞了一下,下意识一摸,钱袋不翼而飞。

    江锦年立马追了上去,不料撞到林修齐。

    迎客楼正对着大街,游客商贾,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热闹无比,想要从中找出一个连相貌都记不清的小贼无异***捞针。

    既然让人家盘缠尽失,林修齐就要承担起责任。还好江锦年只说跟着林修齐一段时间,最多武林大会结束,最少半月,江锦年自行离开。

    两人一拍即合,商量好,并无异议。 

第五十五章 锦年(二)() 
酒足饭饱,江锦年还是两脸红扑扑,不见红色消退,林修齐不由得好奇问:“锦年的脸为何一直通红?”

    江锦年撇眉,颇为无奈,“一年四季,都是这样红,天生的。”

    哦?林修齐不再多问,谈起来黎城的目的。

    林修齐:“锦年家住远方,来黎城有何事?”

    一听说江锦年家住的很远很远,林修齐下意识把他当做墨朝人。墨朝在倾朝正东,东江洋洋跨越两国,直通大海。

    墨朝风俗与倾朝大不相同,江锦年的短发,指不定在墨朝非常常见。

    远在倾朝南面,还有一个被称为“蛮人”的国度,那里土地肥沃,牧草丰富,气候宜人。

    倾朝墨朝称那里为“瓦刺”,看上去如瓦片不堪一击,实际上是梗在倾墨两国心头大刺。

    尤其是倾国边境,几乎年年都要被他骚扰一番,加上东江水灾,让叶天智头疼不已。

    “我从很远的地方来,来……”江锦年找着借口,忽然听到邻桌一个汉子在高声讨论桃花扇,计上心头。

    现在来黎城的人,十个有九个都是为了桃花扇而来,剩下一个还是投机取巧想来赚钱的商人。毕竟这里临近凤城,而凤城临近墨朝。

    江锦年:“我是来找桃花扇的!”

    林修齐:“……”

    怎么每个人的目的都是桃花扇?难不成一个普通扇子上真的有惊世武功什么的?

    也罢,既然两人目的都差不多,林修齐同他有更多共同话题。

    江锦年似乎对黎城的民俗风情极感兴趣,林修齐第一次来这种商业繁茂的边城,从他处传来的新奇玩意儿让两人眼花缭乱。

    “这位公子,您看看,这是墨朝特有的花,五月韶华斗丽,黎城不比京城,百花品种极少,而这种花可是连京城都没有的……”

    江锦年停下脚步,惊讶道:“玫瑰?!”

    卖花的大娘拍手称赞,“小公子好眼光!这正是墨朝才有的花,玫瑰!”

    地上摆满了花盆,一盆里仅有一朵,色彩各有不同,红的似火,白的似云,鹅黄月白争奇斗艳。

    江锦年看看林修齐,“修齐,帮我买一朵?”

    大娘局促地捋捋额前头发,努力讨好地笑,“这花不贵,只要十个铜钱。”

    十个铜钱,还算可以,林修齐抿起嘴角朝陆白眨眼,“小白,快拿钱。”

    陆白面无表情,掏钱,二十文,“再要一朵白色的。”

    大娘喜不自胜地将花连盆递给江锦年一盆,另一盆白色的还来不及递给陆白,陆白直接伸手连花梗揪下,瞥过林修齐,颇为嫌弃地说:“知道你也想要,拿着。”

    那个瞬间,整个世界被轰然点亮。

    所有的光线都聚集在一个人身上,他说:知道你想要,拿着。

    林修齐装作很随意的一接,轻描淡写地说:“谢谢。”

    脸上的喜悦却是怎么也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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