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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啊,却寻找自己的幸福去了,总不能一直把他拴在咱们身边吧?”蓝君阙笑道。
“恩,你说得对,他老大不小了,该娶妻生子了。轩儿过来。”萧木离朝小轩儿摆手,她心里还是有些不安,需要多一个人,帮她记住杨景峰。
“小轩儿,你可不要像娘一样,总是把他忘记。”
“恩,轩儿知道,杨呆子,本名杨景峰,是爹爹的弟弟,既是我的叔父,又是我的干爹,他很厉害,我身上的百毒不侵蛊就是他给我的。以后见到他,轩儿一定会孝顺他的。”不等萧木离开口,小轩儿像背书一样,将这番话重复了一遍。
这番话,娘亲已经跟他说过无数遍了,几乎每天一遍,可他能感觉到,娘亲心里的认真与执着,似乎有股信念,在娘亲心中盘桓,即使会不断地将他忘记,可还是会再次记起来。
可不知为何,就算不停地重复,小轩儿也不曾感到厌烦。
反而耐心地帮助娘亲记着,似乎,这个杨呆子真的是很重要的人。
“真乖”萧木离笑着在小轩儿的头上摸了一下。
“饿了吧,去吃饭了”
小轩儿乖巧地点头,一手牵着爹爹,一手牵着娘亲,朝外面走去。
蓝君阙看着妻儿,心里顿觉十分满足。
心里默默道:“呆子,我尽我所能,不会让木离忘记你,可请原谅,我也不能让他知道你离去的真相,就让他以为,你是去寻找幸福了吧。这应该也是你所希望的吧。”
就算融入了你的忘魄又如何,我还是不会把你忘记。
这世上有种叫信念的东西,可以打破天地法则,忘魄不忘。
当记得你成为一种习惯,即使忘魄,也不能让我将你忘记。
我不是一个人在努力,还有蓝君阙,还有小轩儿,以及他体内你种下的,可以百毒不侵的蛊虫。
我们都不会将你忘记。
————
这个世上,总有一些人,是需要你用一生去铭记的,深深刻入骨髓,任海枯石烂,天崩地裂,都不能忘记。
无关乎爱情,只是一种执念。
——萧木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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