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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王朝-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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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下四人中的三人组成了家庭,分别是忽特哥、多米的老爹—多奇、额索姆。忽特哥娶了这个小部落原住民中最漂亮的那个女子,一个母亲是布兰卡西亚人,父亲是标准的草原汉子的女儿。

    据说当时忽特哥单人单骑搭着弓箭、箭囊,挽着套羊索往草原深处狂奔而去。十几天后,忽特哥的套羊索串着十几只野羊回来做聘礼,把那名女子接到了由几个老弟兄帮忙新搭建的毡帐里去。额索姆娶了一个当地女子,组成家庭生下一个孩子—察乌卡,后来察乌卡六岁时,父母外出放牧遇到雪暴,没有再回来。

    从此察乌卡被领到四人当中唯一没有娶妻成家的锡达帐中,一起生活,九年过去了,察乌卡也成为一个十五岁的大伙子。

    锡达是四人中唯一一个没有娶妻生子的,也是赫离记忆中整个部落最有文化的,他不仅会写草原上只有部落上层贵人才会的兀锡文,似乎还会其他国家文字的读写。但是他却从来没有特意去教导察乌卡这些,教的是驯马、套羊、骑射等这些每个草原孩子普遍要学的技能。

    赫离又再次看了看朝阳升起的方向,那一轮阳光落在透过厚厚的云层,呈现出一种特别的红艳色彩,就好像。。。。。。就好像是鲜血的颜色。

    对着远方注视许久,多米将会从那个方向回到部落。此时,他的拳头紧紧地握住,似乎来借此抖掉心中那紧张、害怕之感。

    “哎,多米,你还要多久才回来啊?”赫离心中久久地叹息着,同时也默默计数着时间。

第二章:除头(上)() 
“木格、兀格,你们两个兔崽子在干嘛,又偷懒,还不过来干活!”一个中年汉子在不远处扯着嗓子大声呼喊着,喊完之后才注意到兀格和木格旁边多了一个人,眯着眼睛一看,语气有所和缓,问道:“赫离,身体好的怎么样了?不行就多躺几天,家里边的事情不用操心,有你铁恩大叔在,两个兔崽子也能够帮忙的。”语气含着长辈对自家子侄的关心。

    这个大汉就是木格和兀格两兄弟的父亲——铁恩,现在专门给部落里的头人放牧,凡是经过他手中的大小牲口都养得又高又壮,是一等一的养马好手。

    铁恩大叔,一个在这小块草场土生土长的原住民,他除了每年夏季随水草迁徙到附近另一块草场放牧之外,没有再去过其他地方。

    四年前,赫离的父亲忽特哥死后,铁恩大叔没少对赫离一家多加照顾,今日捎过来一小袋粮食,明天带过来一袋奶酒,后天送过去一小撮盐巴,让赫离一家三口的生活质量不至于下降得太低。

    “哈哈哈,铁恩大叔,没事了,你看我身体多壮,砰砰砰的响着,连黑野牛都能干翻过去!”赫离用拳头捶着自己的胸膛喊道,然后回过头说:“兀格、木格,你们快去干活吧,别误了干活的功夫,耽误牛羊吃草,小心头人又要罚你们啦!”

    “呸,头人?他算个羊屁股的头人,软绵绵的,估计连弯刀都举不起来。从他来到我们这里两年,一件好事都没做过,就以我们部落头人自居,还要我们给他干死干活的,要是忽特哥大叔还在的话。。。。。。”木格不忿骂道,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

    兀格下意识扭头向四周望去,看看周围是否有其他人,低声提醒:“小声点,别让那些狗崽子听到了,否则头人的皮鞭子。。。。。。”

    “赫离,那我们先去帮阿爸把牛羊出栏,等多米回来我们再一起去打猎,我最近在西边那一片草场看到了好多兔子!。”兀格说完,拉扯自己弟弟一下,朝着铁恩大叔那边跑去,似乎对他们这个阿爸有一种天然的畏惧感,小时候调皮捣蛋可没少被阿爸收拾,记忆犹新啊!

    “头人。。。。。。”想到这个人,赫离的拳头就攥得更紧了,指甲盖直直地往肉缝里挤去,似乎是指甲盖和掌心有什么深仇大恨般,不死不休。作为一个流散式居民点,这个不能称为部落的小部落,没有什么传统的部落首领、头人。

    过去的十几年忽特哥凭借自己的处事公正、对部落百姓能帮就帮的相处方式,使得大家一有什么矛盾、争端都来找忽特哥调节解决。

    况且近十年来,这个弱小部落也没有去对外抢夺,带兵打仗的领导者也没有出现过,如同半隐居般地活在偏僻草原这个不起眼的角落,就算是季节迁徙也是沿着周围百多里的范围。

    可是四年前,这位非正式首领离开了腾格里大草原母亲的怀抱,回归到长生天的怀抱了。

    两年后,木格刚才所提到头人,一个脑袋看上去像羊屁股的汉子,带着二十多名护卫骑兵来到此处,随后宣布自己为该部落的头人,所有人都会受到他的保护。

    当然,受到他的保护的同时也要交出自己的一部分财产给他,每个人都要为他干活,这样他才能更好地保护整个部落的安宁、繁衍生息。

    这个头人有着一个对女人的特殊癖好——恋童癖,专门喜欢十岁左右的小女孩,那种脸蛋被草原风霜吹成的红苹果之色,破旧皮袄之下的景色却又是白花花、水灵灵的小姑娘。

    据说被他祸害的小女孩已有七、八个之多,不过大多数是他的护卫从外面带回来的,至于是用了什么手段,是买、是拐、是抢、是偷就不知道了,因此尽管部落里有风言风语传出,但是并没有什么人太过注意这件事。

    今年却不同了,有两个部落里的小女孩失踪,其中有一个的尸体出现在数十里外的山丘下,据说是被野狼翻出来的,过路的牧民发现的,有牧民隐隐约约地听到过头人大帐内传出过这个女孩子的声音。

    一个月前,赫离发现那个羊屁股头人时不时地在远处盯着自己九岁大的妹妹,纳敏,注意到头人眼里流露出那种狩猎时对猎物的贪婪目光,又有着几分下流。此后几天,赫离更是常常看到头人在自家毡帐周围晃荡,眼光时不时盯着在不远处玩耍的妹妹。

    目光是那么的恶心,对,恶心,赫离只能想到这个词来形容头人的目光。

    “赫离,听说你出事了?”

    听到这个脑海中熟悉的声音,赫离身体猛地一震,一股热血直冲脑门,急速的向旁边看去。

    “多米,你终于回来了!”赫离急忙冲上去,双手紧紧地扣在多米的肩膀上,然后来上一个大拥抱,眼睛余光扫了一下四周,低声问道:“事情怎么样啦?”赫离神态带有一丝丝的紧张、担忧。

    多米沿着皮袄摸了摸腰间,答道:“东西都在这,还带回来一把匕首,虽然没有我们之前捡到的那把匕首那么锋利,但也不错啦!”随后两人走进赫离的帐篷,这个帐篷是个标准的小式单蓬帐,除了能够放一张皮垫和一些生活物品、猎弓箭筒之外,基本上就没有太大的地方,两个人挤进来都有些拥堵之感。

    赫离迅速从自己的皮垫底下取出一把匕首,这把匕首是赫离和多米一年多前在草原上放牧时,从一个死去骑兵身上找到的。他的弯刀已经有着一个个缺口,箭筒里的箭也早已用光,证明他遭遇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为了不让宝物蒙尘,于是两人就只好把这把匕首和剩下的骑弓归为己有,那骑弓可比自己平时用的猎弓好多了,和父亲留下来那把骑弓差不多,估计都是大部落里的匠人锻造的。

    褐色的匕首外鞘,黑色一截刀柄露出外面,用力一拔,冷冰冰的刀锋寒芒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头人那边,今晚是由察乌卡负责烧羊、割肉上酒,让察乌卡把东西放在他们的马奶酒中,事情就简单很多!”多米说道。

    “好,我们去找察乌卡,我相信他一定会帮助我们,我们是安答,生死相依的安答!”说完,赫离重新把匕首放在皮铺底下,要等到晚上才能够发挥出这把匕首真正的作用,让沉寂了一年的它再一次尝尝鲜血的味道。

    “什么,要我把毒药放到头人的马奶酒中去?”察乌卡一时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的两个从小到大的至交好友,想不出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做。

    随后,察乌卡也冷静了下来,起身在这较为宽敞的中式单蓬帐转了几圈,下定决心。

    “不行,要我放毒药可以,但是你们必须带上我,那个羊屁股头人老子早就烦死他了,竟然让老子几个月给他当牛做马的做厨子。”察乌卡咬牙切齿说着,下一刻又是嬉笑,“不过,这几个月我差不多吃了他两只羊,嘻嘻嘻,要不是因为可以偷吃肉,老子才不干呢!”说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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