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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糟糕透了!”杭。杜阿不安的挥舞了一下右手:“我们必须迅速和舰队恢复联系,否则就必须放弃占领的所有土地,退回到下埃及,甚至退回到开罗去。但如果我们撤退,那整个上埃及都会站起来反对我们,甚至刚刚稳定下来的下埃及也会重新『骚』动起来。所以我军必须迅速恢复和舰队的联系,至少要重新保证贝尔苏夫那儿的粮食安全!镰成,你需要多少人马?”
“两个6磅炮连,两个联队,五百骑兵!”中臣镰成答道。
第七百二十六章 混乱()
“我给你一千骑兵!”杭。杜阿站起身来,拍了拍黑发少年的肩膀:“哈夫曼贝伊是我们在埃及遇到最难对付的家伙,千万别小看他了!”
五月底的埃及正是一年最为荒凉的时候,距离尼罗河水泛滥还有快一个月的时间,两岸的土地上早已收割完毕,只有大片大片『裸』『露』的土壤,唯有椰枣和棕榈树还有少许绿『色』。在三十摄氏度以上高温的炙烤下,尘土飞扬,如果从空中俯瞰下去,整个埃及仿佛都笼罩在一层淡黄『色』的轻纱之下。
不难想象在这种情况下行军的艰辛,为了激励士卒,中臣镰成并没有骑马或者骆驼,而是像一个普通的士兵那样徒步行军,在离开阿斯旺的第三天下午,他终于遭遇了第一波敌人,叛『乱』的村民们挖断了道路,并在狭窄的地方修筑了壁垒。按照前哨的判断,敌人有两千以上,除了长矛、长柄镰刀等冷兵器之外,还有少量的火绳枪,这些应该是哈夫曼贝伊事先散发给农民的。中臣镰成立刻下令炮连用实心弹轰击壁垒,经过两次齐『射』后,壁垒就被打开了缺口,上了刺刀的步兵在号角声和军官们的激励下冲了上去,将数十个还坚守壁垒的抵抗者刺死,然后骑兵从缺口冲入,追击那些丢下武器逃走的人,他们挥舞着马刀将许多人砍倒在地,剩下的大多数人被赶入尼罗河中只有少数人得以逃生。
“殿下,我们赢了,不费吹灰之力!”一名侍卫笑道。
“嗯,只是一群农民,这可不是什么荣誉的胜利!”中臣镰成不屑的笑了笑,从内心深处他更希望和那些马穆鲁克刀对刀,枪对枪的杀上一场,而不是屠杀这些被煽动起来的农民。
仿佛冥冥之中的神灵听到了中臣镰成心中的愿望,此时在兰芳社军队的后方升起战马疾驰的烟尘,显然那些叛『乱』农民不过是吸引中臣镰成注意力的诱饵,那个狡猾的哈夫曼贝伊将自己的军队隐藏在不远处的一片棕榈林中,等到敌人分散了兵力之后,他再来落在后方的炮队。
“快,吹号角,让骑兵们快回来!”中臣镰成大声喊道,不过他并不指望那些刚刚募集来的贝都因骑兵有这么好的纪律『性』,他更把希望寄托在自己这两个联队的步兵手中,他立刻下令队形变为空心方阵,将六磅炮连保护在其中。
“无需慌张,第一排的人蹲下,把刺刀指向斜上方,后面两排的步兵装填子弹,等待军官的命令瞄准『射』击!”联队长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仅凭烟尘的多少、高度他们就能判断出敌人的骑兵不少于一千骑,他飞快的将指挥官的命令转换成一连串口令,士兵就好像在检阅场上一般,准确的执行命令。他们肩并肩侧立,有条不紊的装填『药』子,夹紧火绳,然后将枪托抵住肩膀,等待着上司的口令。而炮连连长则依照条例将炮手推到空心方阵的四角——那儿是最有利于发挥霰弹威力的位置。
但出乎中臣镰成意料之外的是,最先冲过来的并非那些装饰华丽的马穆鲁克骑士,而是成群结队的黑人——依照兰芳社的标准,这些黑人几乎都是赤『裸』着的——赤脚、头顶剃光、只在腰间围着一条布裙,他们一边大声呐喊,一手拿着梭形的盾牌,一手拿着短矛,朝这边冲过来。
“开炮!”
随着尖利的哨音,位于空心方阵的三个角的六磅炮先后开火了,冲在最前面的不少黑人们仿佛撞到一道无形的墙上,仰面倒下。但后面的人仿佛没有察觉,继续呐喊着朝这边冲过来。炮手们赶忙将六磅炮拖入人墙内,然后重新装填,火绳枪手们也连放了两排枪,待到浓烟散去,中臣镰成看到敌人的行列已经稀疏了许多——但这并没有让脚步变得迟缓!
“刺刀——!向前——!”
空心方阵的一面开始缓慢的向前移动,寒光闪闪的刺刀浪『潮』迅速将剩余的进攻者淹没了,但他们这一次并没有束手待毙,他们向步兵的人墙投掷短矛,其中一支投矛甚至朝中臣镰成本人飞来——多年的苦练发挥了作用,黑发少年轻巧的一跃,就避开了这拼命的一击。
“拙劣的进攻,但士兵很勇敢!”中臣镰成对这些陌生的敌人做出了评价,讲武堂可能是当时全世界对于『操』典最为重视的军事系统了。在进入讲武堂第一节课就开宗明义的指出军队是有组织的暴力工具,战场上军队中每一个人都必须作为组织的一份子,他的前进、后退、『射』击、拼刺都必须在军官的指挥下进行,个体的勇敢必须服从军队的秩序。作为军官,最重要的能力就是把上级的意图转化为一系列的命令,让手下的士兵完成相应的战术动作,从而完成上级的部署。这一军事学说在战场上的表现就是兰芳社军队高度的协调『性』,虽然往往在总体人数上处于劣势,但却总是能通过多支部队配合,在决定『性』的地点占据数量上的优势,从而夺取胜利。相比起来,方才那些黑人士兵的进攻虽然占据了突然『性』,但士兵们惊人的勇气却被指挥官的笨拙浪费了。
第七百二十七章 优与劣()
“骑兵,马穆鲁克!”尖叫声响起,原来哈夫曼贝伊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己方数量上的优势,将黑人雇佣兵和骑兵分别部署,打算同时从两个方向发起进攻,一下子将敌人消灭,只是由于指挥协调的缘故,原本计划同时从两个方向发起的进攻出现了错位,反而被兰芳社军诸个击破(当然也有黑人雇佣兵战术过于粗暴简单,缺乏和使用大量火器敌人作战经验缘故)。经验丰富的指挥官们立刻下令收缩队形,第一排士兵蹲下,将刺刀指向斜上方,而后面两排步兵则端平刺刀,这样一来空心方阵俨然是一座刀山。哈夫曼贝伊的部下几乎都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敌人,依照过去的习惯,他们或者凭借娴熟的骑术,平行掠过方阵,同时向十几米外的步兵『射』箭、放铳或者投掷标枪,或者用力猛踢坐骑,企图冲开人墙,将敌人方阵冲散,然后就可以乘胜逐北,轻而易举的收割头颅。
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这些陌生的敌人始终保持着严整的队形,虽然行列中不断有人倒下,但其空缺立刻被后面的人填补,始终保持着密集的刺刀林。面对如此密集的枪刺,绝大部分战马出于生物的本能,不管主人如何用力鞭打,都调转马头,只有极少数战马才疯狂的冲向人墙,但也很快淹没在刺刀的海洋中。更可怕的是,四角火炮喷『射』出的霰弹和不时响起的排枪迅速的削减着己方的人数,整个空心方阵就好像两河流域古代神话传说中不断喷『射』火焰的带刺豪猪,让人无从下手。
很快,哈夫曼贝伊就明白自己必须承认失败的现实,他不得不下令吹退兵号,剩余的马穆鲁克丢下同伴的尸体,向远处逃去,由于手头没有骑兵(兰芳社的骑兵已经追击叛『乱』民众去了),中臣镰成不得不眼睁睁的看着残余的敌人消失在地平线上,只留下数百具人和马的尸体。
在村庄的这次遭遇战迫使马穆鲁克人不得不承认了一个事实——即便是在各种不利的地形和条件下,只要有炮兵的支援,兰芳社的步兵就可以击败数量上多过自己的步兵和骑兵。而在过去数百年里,整个中东地区的人们普遍认为:马穆鲁克是最好的骑兵,他们不但比贝都因人强,也胜过波斯、奥斯曼、法兰克人的骑兵。在平原地带,马穆鲁克骑兵可以击败五倍于己、甚至数量更多的敌方步兵,这一判断是在数百年来无数次战争证明了的。即便是奥斯曼帝国,他们能够征服马穆鲁克王朝,更多的也是利用了马穆鲁克人内部的矛盾,分化其实力,而不是单纯的武力征服,而奥斯曼人在征服了埃及之后,也保留了马穆鲁克这个阶层。虽然这次战斗中死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