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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督军-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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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振邦轻轻一笑,道:“你我夫妻许久不见,我就不能上床了?!”

    “夫妻?”陈蝶冷哼一声,道:“哼,说得好听,现在整个九江城内内外外谁不知道你常大人最心爱的女人是那个叫陆小竹的浪蹄子了。我小红袖算什么?是你常大人的什么人?不说这江西就是华中文县怕是也没有人知道我吧!”

    常振邦被她这么一说,内心的愧疚更是无以复加了,他叹了一口气,闭上眼说道:“这件事我常振邦确实对不起你!不过我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呵呵。”陈蝶冷笑了几声,道:“你不妨说说,我倒要听听你有什么苦衷要说的!”说着匕首往上轻轻一挑,便在常振邦的脖子上开了一个不小的口子,虽然没有伤到要害,但是血水还是哗哗的流了出了。

    常振邦道:“从常家大院到文县,从文县到九江,这一路奔波,我常振邦是如何过来的,别人不知道,你陈蝶能不知道?”

    陈蝶冷冷地说道:“你在常家大院要了我的身子,却在九江停妻另娶,这要是还有皇上在,朝廷怕是也将你杖则一百,流放三千里吧!”

    常振邦苦笑道:“小蝶你说的都对,今天落在你的手中也算是罪有应得吧!”

    “既然如此,明年的今日便是你的祭日我会带上烧纸白酒好好祭奠与你,你且放心的去吧!”陈蝶说到这里的时候,眼中缓缓流出了眼泪,握在手中的匕首还没有使劲儿划过去,便颤颤巍巍地豁开了几道口子。

    就算眼前的男人有千百条的该死的罪过,那也是她曾经想要白头偕老托付终身的男人,纵然她可以眼都不眨的杀人放火,可是却无法狠下心肠来杀了此人。

    “你杀了我!”常振邦伤感地说道:“的确是我对不起你了。本来我以为江西的战事结束之后我便可以回家给你个名分,谁知道朝廷却任命我为九江镇守使。九江是天下的粮仓,九州的茶店,坐镇如此遭人嫉妒的地方,又谈何容易,加上我从军日浅,可谓近无期功强近之亲,远无霸权强劲之交。当真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刚坐镇九江几天,华中军便于我大战于德安城下,若不是华中军临时分裂,我的人头已经被送到了毕泽华的公案之上,我之所以能活到现在,那是因为陆小竹二次舍身救了我。娶她,我并不后悔,杀我,我也心甘情愿。你动手吧!”

    陈蝶泪流满面,他们这对奸夫**如何相识如何结合的事情,在吃饭的时候就被他从陆小竹的嘴巴中掏了出来,对于陆小竹,她只有感激,若没了他,她都不知道自己如何活得下去,可是她不甘心,为他付出了这么多,可是上天就是没有将她最希望得到的名分给她,上天为什么对她这般残忍!

    匕首依然架在常振邦的脖子上颤抖,这一刀她无论如何都下不去手,突然胃里有些难受,她丢下刀子,便往床下奔去,哇哇又吐了不少。

    常振邦忙坐起来为她轻轻地拍打着后背,轻轻地说道:“你看身子这般差,还是好好休息几天吧,待你杀得动我了,我让你杀好不好?”

    陈蝶回过头白了他一眼,叫了声傻瓜之后,又呕吐了半天之后,才缓缓地躺在床上,躺在了常振邦的身边。

    “难道”

    常振邦也不是笨蛋,从那一句傻瓜之中他听出了很多东西,以陈蝶的身子不至于这般柔弱,第一次坐车晕车这种事或许是会有的,但为女眷们准备的江西特色饮食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她吐才对。

    “几个月了?”常振邦忍不住轻轻探入陈蝶的怀中,轻轻地摸了摸两山,缓缓地碰触了一下她的肚子,看他那副很小心的样子,陈蝶一肚子的怨气也荡然无存了,道:“四五个多月了。真不知道这个孩子出生之后有没有父亲。”

    常振邦听了欣喜万分道:“怎么会没有父亲呢?我不就是他的父亲吗?”

    陈蝶将脸一沉,冷冷的说道:“你若是他的父亲,谁是他的妈妈?陆小竹吗?你们才婚配了几天?就生下了孩子?岂不是坐实了她不规矩的谣言?你若只是个普通人家,人家或许以为你贪恋美人财富才娶了她,倒也无所谓,可是你不是普通人,乃是堂堂的九江镇守使,这要是传出去的话,岂不是让人看你笑话。我看还是随便找一个人做他的父亲算了。”

    常振邦轻轻地将她身子扳过来,道:“你让孩子跟了别人,也难免会有闲言闲语的,这对你和孩子来说都是一种伤害,不妨我去和父亲说明好了。让他忍下你这个儿媳妇。”

    陈蝶苦笑道:“若没有这个孩子,说不定会让父亲认下我这个媳妇,但现在当真是让我弄巧成拙了。”

    “对了,你怎么成了我爹的干女儿了。”常振邦好奇地问道。

    陈蝶叹了口气,道:“都是你个冤家不好啊,将人家撇在文县,自己跑到江西风流快活,等人家意识到肚子里有了你的种之后,便想要来九江找你,就算你位高权重之后不认我,忍下孩子也是好的,谁知道赶上华中军讨伐你。这一乱又过了些日子,等再接到你消息之后,却发现你已经娶了那个浪蹄子,没办法我一气之下打算回文县,随便找个男人嫁了,生下这孩子,谁知道半路上遇到了父亲和冯叔叔,也算是缘分,便搭伴儿来找你了。”

    “缘分,什么缘分,我父亲可是不会随随便便就认干女儿的!”常振邦好奇地问道。

    陈蝶闪烁其词地了一会儿,就是不说,这让常振邦更是好奇不已。

    “抱着我!”陈蝶靠在常振邦的肩膀上,轻轻地说道。

    常振邦伸手将她揽在怀中,道:“蝶儿,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

    陈蝶白了他一眼,道:“你呀,说瞎话也不知道脸红啊,这九江城中谁不知道你和那个浪蹄子甜的蜜里调油,恨不得成个连体婴儿,片刻都不愿意分开,你怎么会有功夫想我。”

    常振邦叹了口气,道:“蝶儿你真误会我了,我固然喜欢小竹的温柔可爱,但也没必要如此大张旗鼓弄得众人皆知吧!我之所以要这样做,就是想让九江乃至整个江西的父老百姓都知道,我常振邦对江西很喜欢,因为我要将我的家,我的妻,我的子都留在这片土地上。其实我还是喜欢你的!”说着伸手便去解开了陈蝶的衣服,轻轻地将她的身子往上一抬,将那个鼓起的大馒头,放到了自己的脸上,轻轻地吸允着,说道:“这么可爱的东西,以后就归我儿子了。”

    陈蝶爱怜又无奈地看了他一眼,道:“若是个女儿呢?”

    常振邦没有想象中愣住和不高兴,还是一边吸允着,一边说道:“女儿就女儿吧,女儿乖,女儿好,女儿是爸爸的贴心小棉袄。”

    “可惜女儿再好,也不是儿子。”陈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从来都是母凭子贵,何曾听说过母凭女贵?多少明媒正娶的夫人因为不能为男人延下子嗣而被冷落,修掉,想当初母亲不就是生下了自己这个女儿,才被那个男人赶出了家门,母亲无颜回家一头撞死在上马石上,那家人却不管不顾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好在后来父亲路过,及时出手,用一尾破草席卷了母亲下葬,也带着饿了两三天的自己上了路,诚然这个父亲不是她的生父,也不是什么好人,但那又如何,在她心中父亲才是天下最好的男人,只可惜那一年匆匆一别,至今不曾相见,真不知道父亲他如今怎么样了。

    常振邦轻轻地摆弄着她的馒头,道:“儿子有什么好的,破家灭门从来都是儿子,若真是个女孩,我便送她去大英帝国读书吧。”

    “读书又有什么用呢?你该不是想让她嫁给洋人吧!那我可不干!”陈蝶没想到常振邦如此规划女儿的人生,心里感到一片温暖,因为女儿而产生的轻贱感在这一片温暖之中缓缓地退潮,这年头,身为女子是一种悲哀,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大社会环境下,大家闺秀与乡下丫头唯一的本质的区别大概便是吃得饱,谁的暖,其余的又有什么差别,所谓的读书认字不过是个噱头罢了,到头来还不是嫁给自己连见都没见过的男子吗?

    常振邦在馒头小樱桃上画着圆圈,道:“大英帝国国富民强,风俗却与中华不同,那边的女子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择自己的人生,我的女儿不一定要大富大贵,但一定要让她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哪怕她想做一个快乐的农夫也是好的。”

    陈蝶伸手往常振邦的头上一戳,说道:“让自己的女儿当农夫?亏你想得出来。哪有你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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