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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羽队长一番高谈阔论后,规划的蓝图充满憧憬,就像真的一样充满了诱惑力。仅仅是个设想,事情还没开头呢,就把黑子和刘晓强高兴的手舞足蹈,就像实现了似地。
这番以夷制夷的构思精美绝伦,他们两个无法想到,对于身边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是羽队长一贯的长项。不论走到哪里,都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创造出有利于自身生存发展的各种空间。
独行者快,众行者远。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互惠互利才是生存之道。把争执和不利于自身发展的各种因素搁置起来,消除隔阂,加强了解与信任,沟通才是唯一的渠道,把对方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来对待急人所急,取得别人的信任同甘共苦,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要想取信于别人,就要低调示弱,让别人觉得有你的存在并不是威胁,而是幸运和福气,各种事务和矛盾,就会自然而然销声匿迹,迎刃而解了,生活能不变得美好吗?
今天正好是星期天,羽队长吃过中午饭后,跟丁指导员打了声招呼,说是要到农场场部去,就让他吃惊不小。农场与车队之间的关系,名誉上是上下级关系,可实际上农场对车队没有管辖指挥权,车队的一切军事行动和任务,都有军区直接下达,农场就像传话筒一样,对车队有行政上的管辖权,说白了就是监督,可实际上是啥也管不了各司其责。
干部的任免,兵源的调配,农场插不上手,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各自为政,互不干涉的局面。现在羽队长要去农场,能不让丁指导员吃惊吗?迷惑不解的他,本想问一问要去的目的,可话到嘴边又咽下去,觉得不能问。
这个刚来到的队长,是军区树立的典型人物,学习的英雄队长,到农场去干什么,是他自己的事,要是问多了,会不会产生误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沉默是金,还不如不问,只是说了声“知道了”,就再无话可说了。
羽队长看着丁指导员欲言又止的表情,就觉得有什么难言之隐在里头,也是不好问,问多了,同样会产生误会。常言说,腿长招露水,话多惹是非,这可是千古真理,不问就不问,他领着刘晓强转身就走了。
路上浮土太深,能埋住脚脖子,只能走在路边。一望无际的旷野上,一阵一阵旋风吹过,都带着滚滚尘土,躲都没地方躲,只能背过身子任其凌辱。这也许就是空旷无银的农场特色,只有忍受,别无选择。
农场门口的那条水渠里,流淌着波涛不惊的一渠水打着漩涡,从远处滚滚而来,又滚滚而去,显得极其的温顺平静。羽队长好奇的站在桥上,目光从远处一直看到脚下,又转身看着它远去,心里不知道做着什么样的感叹。
远处那些绵延起伏的荒坡高地,丘陵沙漠,干渴的露裸在太阳下,多么需要这一渠水的滋润……
“队长,你又在想什么呢?你看到什么都像没有见过似地——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一渠水吗?我们见过多少的江河湖海,还在乎这一点水……”
“呵呵——你小子就不懂啦——我们见过的江河湖海,都是大自然的杰作,是天然形成的,对人类的贡献并不大;而这一渠水是人力所为,改变了它的归宿来造福人类,就是了不起的壮举。嗯——成都有个都江堰,是几千年前的老祖先创造,几千年后的今天,还在发挥着作用,才有了名满天下的天府之国,哪可是我们全世界人类文明的骄傲啊——人定胜天的口号,要是用在这里就恰如其分了。嗯嗯——你看看——沿着这条水渠的两岸,都变成了米粮川,白白流淌的黄河水,给人们做出了新的贡献,这就是创举啊……”
“走吧——”刘晓强催促到:“你知道的真多——说起来就没完没了,去迟了,场长可睡觉了。”
边走边说,来到农场大门口,向哨兵问清楚了场长的住处后,直接来到了场长家……
“……”
第六十四章借酒杯()
第六十四章借酒杯
农场场部规模不小,办公区家属区自成体系,中间有一大片绿树成荫的草地和人工湖隔开,走在落满树叶的曲静小道上,有说不出的古朴雅致。
知道高处不胜寒的树叶,随着震动和微风,争先恐后纷纷飘落,就像天女散花一样纷纷扰扰;枯黄的树叶经不住践踏,每一次脚落下就会粉身碎骨,发出痛苦的“吱吱嘎嘎”呻吟,随着脚步抬起,它们就像要报复似地,还要跟随着脚往前跑,呼啦啦响声不断。
羽队长和刘晓强脚底下绊着树叶,东张西望在找家属区,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的感觉,一切都显得非常陌生好奇。穿过一个造型别致的原型拱门,仿佛是别有洞天,人声鼎沸,鸡犬相闻,几排红砖红瓦的平房隐藏在树木中,树叶落满屋顶和道路。
一群小孩相互追逐戏闹,看见羽队长和刘晓强走来不理不睬,就像司空见惯了一样,他们一定是军人的孩子见怪不怪了。一群一群的鸡,在树林里悠闲散步觅食,还有几只不大的土狗,看见陌生来客还是有些敌意,“汪汪汪”叫着虚张声势,呲牙咧嘴扑过来准备进攻。
刘晓强看见狗叫唤着,气势汹汹扑过来,吓得藏在羽队长身后,羽队长却不慌不忙一直向前走,看到扑上来的狗,离自己还有十几米的距离,突然腰一弯,用手在地上做了个捡起石头的动作又迅速起身,高高扬起手准备抛出打击。
虚张声势的狗,看到还有比它厉害的主袭击它,也是光棍不吃眼前亏,一个急刹车调头往回跑;由于刹车太急,惯性是它失去平衡,还有路上的树叶打滑,四个爪子都滑到了,身体随着惯性,一直滑向羽队长跟前。
羽队长抬起脚防范着,准备随时把滑倒滑向他的狗踢出去,狗的四蹄在慌乱中舞动着,突然有了着力点,就在快接近他攻击范围的时候,翻起来落荒而逃,扑来时高扬的尾巴,此刻却灰溜溜的夹在屁股中间,嘴里还发出“吱吱扭扭”惊恐声音。
吃惊不小的刘晓强抱住羽队长胳膊,真的有些害怕了。羽队长拍了拍他的脸,用玩世不恭口吻说:“且且——同志——不至于吧——高原的狼扑在你身上,也没有把你吓倒,我看你还挺坚强,这么一点屁大的土狗,就把你吓成这个样子了?矫情了吧——我可一直把你看成是一个有胆有识的人,可不要让我失望……”
“呵呵——怎么会——”刘晓强无赖的说:“有你在前面遮风挡雨,就没有我表现的机会了……”
“哈哈……屁话——你小子就吹吧——不过,一次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是你上高原的后遗症,不足为奇。记住了,好狗怕的腰一弓。再厉害的狗,只要你不怕它,它就会怕你,更怕你弓腰捡石头袭击它……”
“切——你又哄我——”刘晓强不以为然的说:“再危险的事情,到你嘴里就变的无足轻重了,你哄我让狗咬一口,就开心了是不是……”
“哈哈哈……这是真的——我怎么会哄你?我家在农村,农村里家家户户都养狗,你没听说过农村的治安基本靠狗吗?你想到别的村庄去,你就是陌生人,狗就会欺负你,你要是怕了就寸步难行。我上学的时候从小学开始,每天都要经过好几个村庄,每天都要和经过村庄里的狗面对,和它们斗智斗勇。如果像你这屁胆子,连学都不要上了……”
“哦——你你——你就没有被狗咬过——”
“当然咬过——”羽队长风趣的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上初中的时候,有个叫三条沟的村庄狗特别多,还很厉害,其中有一只更是凶猛无比,天天跟我过不去,怎么吓唬都勇往直前,比我厉害。有一次它扑上来,把我的棉衣袖头子撕去了一圈,晚上回家又让妈妈打了我一顿,骂我没出息,连个狗都打不过,我就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第二天,我从树上折了一段树枝,用刀子削尖,藏在袖筒里埋伏好,故意引诱它来咬我。占了便宜的狗忘乎所以,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有恃无恐扑上来就咬,我把胳膊一挥,狗就跳着咬我的胳膊,我瞅准机会,就在它张口的瞬间,把树枝捅进了它的咽喉。上了当的狗不服疼痛,落荒而逃,一下就被制服了。从此以后,只要它看见我,就远远地退避三舍,夹着尾巴逃之夭夭,知道我比它厉害……”
“切——你就吹吧——”刘晓强不相信的说:“我也没有见过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