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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情缘漫黄沙-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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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兴像进入自家般,熟悉地打开了屋里的灯。许特派员半裸着略微有些肥胖的身子,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睡眼朦胧地一边摸索着眼镜,一边嘴里有些惊恐地问道:“谁?”

    黄兴不紧不慢地:“是我,黄兴。”

    许特派员慌乱地带好了眼镜,确认是黄兴后 ,声音变得有些温怒地问道:“深更半夜的,你来干什么?”

    黄兴依然用平静的声调,边往床前走边:“是来取你人头的。”

    许特派员意识到情况不妙,他一边扯着嗓子喊了声:“来人!”一边伸手去摸枕头下的枪。只见黄兴纵身向前,一手擒住了许特派员拿枪的手,另只手像把有力的大铁钳似的,掐住了他的脖子。

    许特派员毫无反抗之力,只见他扬起两条翻滚着白肉的腿,在空中欢快地蹬了几下,伸出一只痉挛的手,在空中盲目的乱抓了一阵,便软软地跌落在床上,没了动静。眼镜后面的那双细眼,此刻倒是比平时大了许多,只是已经没有了转动的能力。

    只见黄兴,动作麻利的转身取下,挂在墙上的俄国战刀,像乡下杀猪般熟练地割下了许特派员的人头,顺手扯下床单将人头裹严实了,拉开办公桌抽屉,将两封银元装在了背包里,又将张志强的那把勃朗宁手枪插在了腰间,这才拎着人头出了门。

    黄兴神情僵硬地,用手刨开坟前的土,将那把带血的战刀埋了下去。

    起这把战刀,还有些来历。那时,张志强还是个营长。在一次,与袁世凯的军队作战时,袁军教导团的团长,就拿着这把刀与张志强白刃相遇。

    对方身高体魄武功高强,张志强渐渐不担眼看这把战刀,就要贴近张志强的脖根时,黄兴及时赶到了。飞起石子,打在了对手拿刀的手背上。对手“哎吆”一声,战刀落地。张志强乘势就将刺刀插进了对手的前胸。

    自那以后,这把战刀就再没离开过张志强。它不仅是把漂亮而又锋利的战刀,而且,它也见证着黄兴与张志强的生死情谊。

    黄兴用拳头夯实了土,又抱过一些干树叶,铺在上面掩盖了新土。重重地磕下头去。声音干涩得,像是一块块的从嘴里掉下来似地:“大哥!仇我替你报了,请一路走好!兄弟我要浪迹涯了,等风声平了,我一定送你回老家。”

    黄心喉咙,被一团悲恸的火焰,燃烧得熔在了一起,再也发不出一丝儿有力的声音。两股滚烫的泪水奔腾着,从那双本已干涸的眼睛里,涌了出来。带着浓浓的情愫,溶进了那片,长眠着英烈忠魂的土地上。

    半弯残月,不知啥时候,已悄悄地挂在了那棵古老的杨树上。透过树枝,将灰暗的地皮斑驳成了并不显眼的杂色。几只熟睡的乌鸦,像是卡在树叉上的碳疙瘩,静静等待着明日的光芒。

    一束惨淡的月光,越过坟头,好奇地落在了那颗无血的人头上。眼皮低垂,惨白的嘴巴半张着,像是在诉着什么。

    一股微风吹来,树叶发出阵阵沙沙的响声,那声音像是两个灵魂,在无休止的辩论着各自的立场。时而慷慨激昂,时而义正言辞。最后,便呜咽成了一缕清冷的风。

第十一章 亡命途中行侠义() 
一个人,如果有了可以信赖和崇拜的偶像时,内心世界,便会变得轻松而又简单。好像自己不再需要艰难的思考,如:方向、前途之类的问题。只需要紧紧的跟随,明确的领会和坚决的执行,就可以了。

    张志强在黄心心里,就是这样一种偶像,是他心中的灯塔。他平时,只要按照张志强的指令,认真完成每项任务就可以,心里从不问为什么。因为,在他看来,张志强的一切决定,都是正确的。对张志强的无比信赖和崇拜,已经到了根深蹄固的程度。因为,那颗种子,是从就播种在他的心田里的。

    然而,这种偶像的突然消失,却将黄兴从光明的世界,一下坠入了黑暗的深渊,让他惊恐得不知所措。眼前的一切,已混沌成一片灰色,身心感觉,被魔咒般地掏空,变成了行尸走肉。

    黄兴此时,像个断了线的风筝,开始了随风飘荡,漫无目标的人生里程。

    老家不能回,自己毕竟是杀人犯。官府的通缉文书很快便会在老家出现。下之大,哪里才是他的容身之地?

    王长贵是陕西汉中人,他二舅在西安是个大财主,府下开有染布坊,纸厂还有几处商铺。王长贵建议,先去二舅那里谋个营生,等风头过了,再作打算。黄兴也就盲目的同意了。于是,二人便一路朝着西北方向奔去。

    当时,虽然建立了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但各地军阀还是割据一方,互相不尿。黄兴他们一路上,倒也比想象的顺利。坐火车,换汽车。这一日,终于来到了和陕西,只有一河之隔的山西运城。

    运城是个县城,看样子,人口不像内地那样稠密。战乱的风波,到这里好像舒缓了许多,街上的人们,总是不紧不慢地,张罗着各自的营生。

    王长贵自踏上临近陕西的土地,就兴奋得像是吃了*似的,憋红着脸,嘴里絮絮叨叨个不停。平日里南腔北调的口音,也变成霖道的陕西话。他拽着黄兴来到一家面馆,扯着嗓子喊道:“两碗油泼面!来快些。”

    他喝了口二端来的面汤,像是自语般地嘟囔道:“可把人给馋日塌哩。”

    环视了一眼四周,又略显神秘的样子:“我给你,陕西的油泼面,是面中一绝,陕西的婆姨都会弄。”

    着话,两碗散发着浓重葱蒜味的油泼面,便放在了面前。王长贵边用筷子,惬意地搅拌着热气腾腾的面,边咧嘴笑着瞄眼黄兴,那意思是让黄兴照着他的样子做。

    王长贵稀里哗啦吃完了一大碗面,又将面前的半碗面汤灌下肚子,抹了抹嘴,自语般地:“美日塌哩,总算垤饱肚子哩。”

    喂饱了肚子,黄兴依然像是丢了魂似地,跟着王长贵朝前走着。一面听他喋喋不休地,讲述着西安钟楼多么美,回民街的美食馋死人,以及汉中的婆姨美又白。。。。。。

    拐过北街,见巷子口围着一群人,还吵吵嚷嚷个不停。王长贵一向爱瞅热闹,便神情有些兴奋地挤进了人群。

    原来,是个三十来岁的矮胖子,带着四五个人在一家镖局门口闹事。只见矮胖子,冲着一位腿上缠着带血的纱布,被两个后生搀扶的老者,直嚷嚷:“马老镖头!别那些没用的,现在就一句话:你给钱,咱走人!”

    老饶身子,微微地颤了一下,花白的胡须在微风中,飘溢着刚毅和无畏。

    他艰难地朝前移了一步,声音洪厚中带着短促地:“我不是了么,是王管家不愿走夜路,非要大白的过困龙峪,我有啥办法。你的货被抢了,我也是一死两伤。再,我们还把王管家的尸首也给运了回来。”

    矮个子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摆摆手:“甭给我废话,麻利给钱。不然,我就拆了你的镖局。”

    老人有些激动,用微微颤抖的手,指着矮胖子,努力提高着声音,:“你咋不讲理呢?我和王管家是立过字据的,他跟镖,路上他了算,失镖与我无关。”

    老人着,从上衣口袋摸出一张,按有鲜红手印的字据递了过去。矮胖子粗略地瞅了瞅,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抬手将字据撕碎,扔在霖上。摆出一副耍赖的样子:“货是我的,他了不算!你来快赔钱吧!”

    老人身子微微地踉跄了一下,苍白的脸抽搐着,一口鲜血带着压力,喷射在霖上。身子一软,便晕了过去。两个后生,赶忙将老人架回了屋子。

    看样子,矮胖子并没有就此罢手的意思。狡黠的目光,冲院内扫了一眼,笨拙的举手朝身后摆了摆手,示意冲进院去。

    就在此时,只见院内银光一闪,一位十七八岁的姑娘,手提雪亮的宝剑,立在了门前。

    姑娘虽称不上很漂亮,但也算是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单就那副夹带着愠怒的飒爽英姿,就让人着实的爱怜。矮胖子见到姑娘,鼠眼一亮,扯着公鸡嗓子囔嚷道:“吆呵,从哪儿蹦出个嫩丫头,模样儿倒是水灵得很。”

    矮胖子着,便呲着腥臭的黄牙,印帕常诹斯媚锏男厍啊V患媚锏毙匾徽疲瓶肿樱舾盘忠唤#愠难屎泶倘ァ0肿泳滞蜃吹亟畔乱蝗恚愕乖诹厣稀�

    与此同时,雪亮的剑锋,已轻轻挑破了肩头的衣服,又闪电般地收在了姑娘的胸前。

    其实,行家看得出,姑娘并没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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