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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时代之死人香-第3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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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那个顾君眉来到福州之后,她就伴随着赵明月住在隆武行宫里。如今的隆武行宫已变成高旭的行宫,其中的太监就让高旭驱逐得一个不剩,至于宫女,也在清军入城前跑得一个不剩了,整座行宫内驻扎着赵明月的巾帼营。以赵明月的说法,就是要看牢高旭,免得他沾花惹草,因为在行宫之内,还留着当时数以百计的福建各地降清派们费尽心机搜罗来献给满清贝勒勒克德浑的美女。

    以这个顾君眉的手腕,自然让没有多少心机的赵明月视之为闺房蜜友,这使得顾君眉来福州不过一二个月,已俨然成为福州行宫除了赵明月之外的女主人。

    这个高旭南下厦门,赵明月自然也是相随,留守福州行宫的便是顾君眉了。

    “你又要见那条阴冷的美女蛇?”

    当赵明月听到高旭接见翁夫人之后,不由愤然道。以赵明月看来,当初在闽安门就吃了这个女人的大亏,如今亲自上门拜访,又不知起什么坏心眼。

    高旭道:“要鼎定闽海局势,这个翁夫人是钥匙之一,因为只有她的话,郑森才有可能会听。说服她,才有可能说服郑森。所以,见见她也无妨,听听她要说什么?”

    “哼哼,”赵明月瞧着高旭一本正经的神色,冷声一笑,道:“我看你是想收第二个汤娘子吧?高大少爷‘寡妇杀手’的名头可不是盖的。”

    高旭不由皱着眉,神色认真地望着赵明月,道:“我不喜欢那些太复杂的女人,比如那个顾君眉,我都向来敬而远之,何况这个出身倭女的生性莫测的翁氏。……我喜欢你,因为你简单,我喜欢汤娘子,因为她也简单。”

    赵明月又“哼哼”了一声,嘟哝道:“眉姐告诉我,这天下没有不偷腥的猫。这女人越有腥气,男人就越偷得欢。以我看来,那个翁夫人的‘腥气’就难得一见,是不是让你升腾出一种征服欲望来?”

    高旭懒得理赵明月胡搅蛮缠,要说起来,都是那个顾君眉把她带坏了。这次回到福州,就把那个秦淮名妓顾君眉给逐了,到时落个耳根清静。高旭恨恨地想着。

    对于那个翁夫人,老天作证,高旭出于对民族英雄郑成功的敬意,根本没起一点亵渎的心思。

    开什么玩笑,那可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国姓爷郑成功的母亲。以那郑森的脾气,要是得知自己“染指”他的母亲,到时非得跟自己同归于尽,绝不可能像汤娘子的儿子汤志远那样只是离家出走而已。要知道,历史上郑成功得知儿子与乳母有染,就对自己的至亲妻子和儿子下达格杀令,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想要女人,以高旭如今的身份地位,要什么样的女人会没有?他坐拥隆武朝廷的福州行宫,连三宫六院都已经不是梦想了,怎么还可能做出那种落人口实的事情?

    但高旭越是否认,赵明月就越是来劲。

    最后高旭恼起,在明月号的船舱里,把这个大明靓妞彻彻底底地修理了一番,整得她像一摊烂泥一样,才去鼓浪屿会见那翁夫人。

    相隔两个月的时间,这个翁夫人明显清减了许多,脸上那种阴冷的气质由于郑氏家破人亡、夫君新丧的遭遇,而消解了许多,代之而立的是一份难以消融的憔悴。由于郑氏家族已到了崩溃边缘,这翁夫人没有像闽安门会见时那般咄咄逼人,眼底也消失了那种锐利,甚至有一丝让高旭感觉不好的凄然之色。

    在鼓浪屿再见高旭时,这翁夫人仍然执行甚恭,满口的“旭君旭君”,对于这种日式礼节,高旭也不以为然。

    这翁夫人以郑氏未亡人的身份会见高旭,态度极其谦卑,而且低调。

    在这个翁夫人身上,高旭算是见识了她母国岛民的那种遇弱拘傲、逢强乞怜的民族特性,这着实让高旭畅快无比。

    由于在闽安门,这翁夫人领教了高旭东拉西扯的大能,这次她一见到高旭,就当场开门见山地道:“旭君,请救救森儿。”

    高旭听罢,不由愕然。

    ∶∶∶∶∶∶∶∶∶∶∶∶ 

第257章 金厦之争 下() 
第257章 金厦之争 下

    第四四章金厦之争下

    由于在闽安门,这翁夫人领教了高旭东拉西扯的大能,这次她一见到高旭,就当场开门见山地道:“旭君,请救救森儿。”

    高旭听罢,不由愕然。

    高旭问其缘故,才知道昨日郑森在厦门之战中作战英勇,但他与他的亲卫队受遭到了博尔辉满清铁骑的重兵围剿。郑森本来就在南京被俘之后,身心受挫,大病一场。这次他大病未愈而强行作战,终于受了重伤。在洪旭等人的拼命护卫下,撤回金门之后,一夜之间,已昏死数次,郎中们也是束手无策。到了天明,郑森的生机更是虚弱,这时有一个郎中向翁夫人推荐了高旭。

    因为高旭在江阴时就有了起死回生的“神医”之名。尤其当时以人工呼吸急救术,救活了溺水后毫无呼吸的汤娘子,以及又进江阴抢救重伤的阎应元。后来,在同盟军中,高旭又创立了新式编制医务队,编撰了战场急救要典,这在大明的医术界中影响极大。

    所以,这些郎中向翁夫人推荐了“神医”高旭。

    而如今,除了身上那些被高旭拿来当作“小李飞刀”自卫的小型手术刀,要是没有这些当年吃饭家伙的提醒,高旭都差不多忘记了自己身为医生的职业身份了。

    听到郑森受了重伤,高旭心中不由长叹一声。在这个时代,身先士卒,就要有血染沙场的觉悟。当初在吴淞之战中,面对满清贝勒尼堪的屠刀,高旭至今仍然心有余悸,现在想想,当时只要一个不小心,便是横死当场的结局。如今随着同盟军兵势的发展,作为督帅的高旭,已很少有那种冲锋陷阵的可能了,他如今需要的是将将之能。

    对于郑森,高旭一向来费心招揽,这自然是出于对历史上国姓爷郑成功的敬重。身为后来者,高旭就算能引领这个时代,但要是这个时代最杰出的那些英雄豪杰没有加盟自己反抗满清的大业,那未免就遗憾了些,也寂寞了些。

    但郑森的自尊心向来极强,视高旭的好意为无物。俩人都同样出身于海盗家族,但郑森自负无论家世、还是学识都远非高旭所能相比,凭什么要他向高旭低头?既然高旭来创出一番事业来,他郑森郑大木为什么不能?

    这一次,高旭南下出手解救厦门岛,而这个郑森出于门户之见,拒绝接受自己的帮助,反而急功近利地抢摊登陆而遭到大败。如今郑氏家族已近崩盘,这郑森还是如此作为,说得好听点,是挽家族于危难之中,说得不好听,就是不识时务。

    很显然,这个郑森就是一个不识“时务”的人,不然的话,在历史上,当郑芝龙决意降清时,要郑成功相随,但郑成功却是说道:“从来父教子以忠,未闻教子以贰。今父不听儿言,后倘有不测,儿只有缟素而已。”

    正是因为历史上郑成功这种大义上的“不识时务”,才是他品质中的可贵之处。

    但是如今郑氏已经没落崩溃,高旭为代表的高氏将成为反抗满清的主导力量,而郑森仍然抱着门户之见的芥蒂,算得上是小义上的不识时务了。

    对于这点,高旭的耐心也越来越少了。

    闽海局势必须尽快鼎定,郑森为代表的郑氏残部要么消化在同盟军体系之内,要么退出闽海地区,要是这支郑氏残存力量还阻碍高氏的海上贸易通道的话,高旭是绝对不允许的。

    但是,要真是郑森重伤不治,这虽然消解了高旭整合郑氏残部的阻力,但要是郑森就真的么死了,那对于高旭来说,在这个时代里,真有就多了一分寂寞了。

    一个人想要取得更大的成就,一个相应的竞争者必不可少。

    而郑森,就是在这个时代中,高旭鲜有的竞争者之一。

    ∶∶∶∶∶∶

    在翁夫人的邀请下,高旭乘着旗舰新同盟号,在旭卫镇的水师陆战营赵天武部,以及安义镇闽安营甘辉部的护卫下,登陆金门岛。至于赵明月的明月号则停泊在鼓浪屿。以赵明月对翁夫人的成见,她是不会去郑家的。而包***的高氏私家武装船队,则是继续***、监视厦门海域。

    高旭总是在适合的时候,显耀武威,以求扩大同盟军的声势,这次登陆金门也不例外。

    高旭就以赵天武的水师陆战营,以及甘辉的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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