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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栖溯-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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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在他眼里呈现的是一片嫣红,用血、用肉、用杀戮搭建起来的嫣红。
世上有双眼,名唤了尘。
了尘眼,红尘俗事了却之眼,了自己的,也了他人的。
了尘之人,看他人眼所不能见,盲他人眼所可以视。
万物红尘如一物,单调的,令人发狂。
曾经,那双眼,绝尘三世。
“好漂亮的眼……”那人讚叹的低语,“只可惜……杀孽太重…
…”惋惜地摇头,撇过眼,地上,是一片血淋,一片肉林,一片屍林。
“杀孽……”他笑了一声,坐在岩石上披散着发,“告诉我,杀孽,要怎样分?”身上,很黏,可是什么让他黏,他,分不出来;地上,很乱,可是乱物的不同在哪,他,不知道。
那液体,和水一样;那一块块散落,犹如地上的小石。
不是瞎,不是盲,只是在他眼里,所有的东西,都一样,都……
一样……
没有分别,就没有错,没有错,就没有罪恶感,没有罪恶感,试问……杀孽,又是什么?
“好问题……”那人笑开眼,“这问题,值得思考……”那人点点头,“了尘之人,你,叫什么名字?”
他曲起腿抱着,将头慢慢地靠上,闭上眼,疲惫地缓缓吐出口, “白咰……”
时间,静默。
红尘俗事,过往云烟,漫开的一日一日,他,疲累。
重重的眼皮拉了条线,突然之间很想问自己,是否,在自己的眼中,这一双眼,也是一样的?是否,在那双了尘眼中,这眼,也跟地上的那些碎块毫无两样?
举起的右手无意识地靠近了眼眶。
“你……痛恨这双眼吗?”似乎知道他想做什么,那人抢先一步拉住了他。
“恨?呵呵,不会啊!我只是想”亲眼看看“所有人在争的这双眼而已……”他讪笑,恨?很有趣的名词,这感觉,就叫做恨吗?
那人摇摇头,似乎有点不舍,“毁了它,很可惜……”
“对我而言,毫无差别。 ”他耸肩,一双只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的眼睛,一双了却他人红尘俗事的眼睛,若不在了,该是所有人 ……都会好过些吧!
“没了这双眼,你将看不到一切……”那人蹙眉。
“……你是个怪人,这双眼,看得还不够多吗?”他笑,留着又如何?舍了又如何?看得到,看不到,对他而言,根本没有分别。
“不够!当然不够!”那人轻轻柔柔地笑了,“分不出来的分别就没有杀孽可言,什么都没看过的人,又怎来够不够之说?这双眼,毁了它,真的太可惜……白咰啊白咰,就给你吧!待我死后,我,把我的双眼给你,用我的眼,让你看够天下,用我的眼,让你分出万物之别,但属于你的这一双眼,请你留着,就请你,为了我,而留着…
…”那人如是说着,扶起他,带走他。
在那人死前,他们俩携手共度,可那人,是个活不长的人。
不久,他有了一双眼,一双能看尽天下、区别万物的明亮双眼,可第一眼所看,却是那人被撕扯入肚的惨状。
或许在他心里,总有一个愿望在。
两双眼,他有两双眼,一双红尘眼,一双了尘眼。
他的红尘,由那人给他,他的了尘,愿由他……亲自交付。

第七章 营救魅彤

愤怒,是会让人昏头的。
云萧本以为是自己看错,在跟白咰对话时,那极力压制却是满满的愤怒感,让他曾一度以为自己多心。
但,此刻,站在这里,他知道,那不是多心,而是因为白咰已经看到,看到那……让人抓狂的愤怒。
他下来,是来打探虚实,是来观看情况,是来探查敌情,是来等着白咰一块行动的,但,有的时候,行动,会比思考还要快速。
印象里的魅彤很爱笑。
笑得狐狐魅魅的,笑得眼睛会微微地眯起来,笑得让人失神,因为她是狐,狐狸,是妖魅的。
记忆中的魅彤很灵巧,也机灵。
蜻蜓点水湖水间,魅彤穿梭于上的姿态没有多余,诡计多端,总爱整整他们,让白咰是又气又好笑,因为她是狐,狐狸,是灵巧的,是奸诈的,但,也是细心的,心软的。
如果他脑子里的魅彤是这样的人,那么,现在在他眼前的人会是魅彤吗?又可以是魅彤吗?
一个生物,究竟可以被分成多少块?
地上躺着一个熟悉的人,没有绳子,没有捆绑也不用担心她会跑走,脸上有着两块布,一块,横过双眼,一块,拉过嘴间,只是那布,不是白的,而是红的、湿的,从未干过的,也是还在……淌血的。
那身红衣红服很抢眼,不是因为血液而抢眼,而是从那红衣里露出的皙白,没有肉,没有筋,只有亮晃晃的……白骨。
“好了好了!休息够了,该继续工作了!”啪啪两声在空中响起,一个女子对着所有人拍手吆喝,三三两两的人开始朝这走过来,男女皆有。
只听得那为首的女子边走边喃喃地在心里数着,“嗯,我想想,眼睛、舌头有了,脚也处理完了,左手那边嘛!手指、手筋、手肉差不多了,就差个骨头没拿而已……”
她走到魅彤身边,掀起了那衣摆,一条手骨赫然出现,真真切切的手骨,上面似乎还黏有一些些的碎肉,看得旁边那几个人眉头频皱。
“骨头还好处理,等会再剁就好了,进度已经稍微落后了,我看还是先处理右手吧!”那女子在心里头这样想着,衣服一盖,往右衣袖一拉,那血淋淋的手在微弱的火光里出现,整片前臂上全都是血液,手指上头的指甲显然给拔了去,血肉模糊的指尖上还吊着一片片的肉片,而这一掀一挥之间竟是让整个地牢泛起了血腥味,腥得好似拿了个锈铁含在嘴里嚼,看得人也差不多都吐了。
“你们怎么还没习惯啊?”身后传来少许呕吐声,女子冷不防的啐了一口,“算了算了!工作要紧,菲儿,把她弄醒,弄多点,让她越醒越好。”女子转头交代了一番,回身去拿了把匕首。
那名唤做菲儿的女子微微欠了身,走到魅彤身边蹲下,从怀里掏出一个青色小瓶,打开瓶口在魅彤的鼻间晃了晃。
只看魅彤的身子抖动了一下,显然那药里一定是什么提神亢奋的东西。
刹时整个裂骨的疼痛直传魅彤大脑,她反射性艰困地扭动着身体抗拒,身体明显地想以昏厥代替清醒,可无奈却是被人一再弄醒,脑子意识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身体发生了什么事。
这,或许就是让人最发狂的地方,拿狐狸身上的东西,绝对不是字面上的意思那么简单。
只因那定要连着狐狸的“活体”取下才有效,而且狐狸越清醒,药效会越好。
想要手上的肉吗?可以!那就得一块一块连着肉体削下;想要那指甲,行!那就只好拿个钳子一片一片的拔。
不可能把手砍下后再去取肉,去拔指甲,不可以,也不能,所以费力,也费时。
而就算是同种药材,总也有上下等之分。
就像灵芝、人参也会区分等级,同样是鸡肉,家鸡比不过山鸡,胸肉比不过腿肉一样,从狐狸身上拿下的部分也有功效优劣之分,而最能把每一部分的功效发挥到极致的条件就是“意识”。
也就是说,狐狸只要越清醒,此刻所取用下来的部分越能发挥十成的功效,越是昏迷,整个药材的效力就会大打折扣,甚至减半。
那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酷刑。
清楚地知道别人现在在对自己的身体做些什么,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身体被剁了哪些部分,不许昏迷,只能一次比一次还清醒,连大脑发出昏厥指令都毫无效用,所有痛觉神经全都动员,可她越痛,别人就越高兴,她越痛,取下的部分就越有价值。
如果有力气,她一定会先自绝,如果站得起来,她一定会去撞墙,如果……她还能有那份能耐。
“把她固定好,别让她乱动……”那女子轻声说道,手上的匕首虽短,但却利得吓人。
两个男子走了上前,一个固定魅彤的头,一个则是固定魅彤的身体,不用固定脚,因为,那一双脚已经给斩了,也不用固定手,一只只剩下白骨的手,能有什么作用?
男子将魅彤的右手往旁边的空处拉去,用手掌压着关节处固定,而魅彤的身子微微一颤,开始挣扎起来,但更多的是发抖和抽搐,及无法抑止的颤动。
女子偏过头,似乎还在思考些什么,末了,有点喃喃地数道:“肉也够多了,我看,省点时间,先拿点带骨的好了……”接着转过头对着旁边的人道:“菲儿,去,帮我拿点火来……”
菲儿点点头,听话地跑到一张桌前,拿起了个小碗,燃火后拿到那女子身边。
女子将匕首放在火上烤,没多久,那刀身的部分开始泛起点点腥红,“菲儿,你手上那醒神浓度的比例大约多少?”女子边烤边问。
“三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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