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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术之王-第4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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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之王’,就像这套书中的年轻人那样。你想称王吗?你想成为当世至尊‘奇术之王’吗?”我问。

    燕歌行想了想,眼中的光芒渐渐熄灭,随即摇摇头。

    “那真的很可惜,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跟你一样,我也不想称王,但如果别人为了称王而肆无忌惮地践踏济南人,那我就一刀戳翻了他,让他知道,济南爷们从来都不是好惹的。现在不动手,并不代表不会杀人,只是没到时候而已。我相信,令弟最终会明白这个道理。”我说。

    话说到这个步数,再多说也不过是重复各自的观点了。

    我确信,燕歌行管不了燕涂鸦,所以这件事只能靠我自己解决。

    稍后,燕歌行从混乱的思绪中清醒过来,缓声解释:“天石,如白芬芳刚刚所说的,十三弟已经练成了‘食罢停杯三问’,‘三问’指的是‘停杯局’的第三重境界。其第一问是‘茶罢停杯问天’,主布控天机;第二问是‘酒罢停杯问时’,主情报脉络;第三问才是‘食罢停杯三问’,主控诉天地人三界,执掌死亡之笔,杀伐决断宇宙命运。我并不清楚这种奇术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但那一定是要死人的,而且死的不是十个八个——唉!”

    他用一声长叹结束了自己的谈话,旋身而起,向我抱拳拱手。

    我也抱拳回敬他,但却没说什么。

    燕歌行拿起装书的袋子,沉吟再三,走向门口。

    “如果一周后大家还有命在,我就约济南城的大佬们见面,正式推举你为燕王府在济南的代言人。”燕歌行最后撂下这句话。

    我目送他出门,司机跳下车开门,然后所有人都上车,缓缓离开。

    奶茶店里静了,我拿起一块饼干,小口咬着,思索刚刚发生的一切。

    燕歌行放手,任我斗杀十三少燕涂鸦,这是第一层意思。

    第二层意思,“食脑之术”是大祸害,燕涂鸦意图掌控江北江湖,其野心和胃口将越来越大,此獠不除,他将染指亚洲大局,成为地球大患。

    第三层意思,也是最重要的,我很清楚地看到,燕歌行、白芬芳已经成功地挑起了“我和燕涂鸦之间的战斗”,这就是他乘车追过来的主因。

    我不是枪头,我不会给别人当枪头,但这并不妨碍我“假装给别人当枪头”。我的目标很明确,立足济南城,力保江湖形势不会继续恶化,在有余力的情况下,掀翻闻长老,找到铁公祠事件的幕后黑手。

    燕歌行希望我跟燕涂鸦起冲突,那我就顺应他的意思,假装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现在,我需要好好休息一阵,养精蓄锐,等待更加激烈的战斗。

第350章 食罢停杯三问(2)

    咖啡已经凉了,四面一片寂静,仿佛这条小街已经被济南遗忘了。

    坐在这里,我感觉自己的心正在一点点平静下来,能够对未来的形势有自己的判断。

    我似乎看透了燕歌行的心,他希望我能迅速击杀燕涂鸦,把混乱的局面变得清晰起来。

    历史上曾有无数次兄弟相残的案例,最著名的莫过于玄武门之变。我相信,燕歌行是一个熟读历史的人,对这些案例了然于胸。他在奇术上的修为远远不及燕涂鸦那么出色,未来谁能接掌燕王府就是他要考虑的大问题。

    很明显,他希望借刀杀人,而白芬芳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仆从,那么,白芬芳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帮助他。

    这种情况下,我就变成了关键的棋子,下一步我怎样走,直接影响到燕歌行的计划。

    我相信,他虽然走了,但是他的眼线却没有撤退,就在某个角落里严密地监视着我。我不可能退缩,退缩必死,因为这是在济南发生的战斗,也就是在我家里。只要想到这是一场保家卫国之战,我浑身就充满了勇气,就像七八十年以前,面对铺天盖地而至的日寇,无数热血男儿拿命去拼,用自己的胸膛堵上日寇的枪眼,只为了保卫济南城的安危。

    此时此刻,我肩上担负的重任与那些热血男儿没有什么区别。我的生命既宝贵,又轻贱,而济南人民的安危,才是应该放在第一位的。

    “你们真的是欺人太甚了!”我自言自语地说。

    “笃笃”,有人敲门。

    我抬眼望去,却是隔壁书店里那女孩儿。

    “你好,能不能打扰你一下?”她问。

    我点点头,站起来迎接。

    她的手里又拎着一袋书,走到我桌前来,放到桌上。

    “那个,我刚刚看到你朋友拿走了那些书。我就想,也许你应该会需要另外一套。不过别担心,这些书是不收费的,因为你照顾了我朋友的生意,也就是这家奶茶店的生意,所以这些书白送给你,请收下,算是我们两个人的一点心意。”她说。

    这个叫夕夕的女孩子非常谦逊,也很有礼貌,一看就知道有良好的家教。

    “谢谢,我把钱给你,或者一起结算,还有咖啡。”我说。

    夕夕摇头:“真的不用,说是送您的就是送的,不能收钱。您的朋友很有趣,经常从这里走,有时候是一个人,一边走一边低头沉思。我向他推荐过好几次书,可他从来没有买过。这次倒好,您刚刚买了书,他就拿走了。”

    也许在这个女孩子心里,书是最重要的,因为她每天面对的就是那么多书,可是她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里有比书更重要的东西,比如人生、性命、江湖、杀戮。其实这种简单的生活,很适合她,也适合她的朋友。

    “我朋友就是比较奇怪,喜欢看书,但从不买书。”我说。

    夕夕笑起来:“不过你朋友还是真有趣的,而且好像会变魔术。有一次,我亲眼看到他在街尾,双手在墙上打了一个洞,而且从那个洞里钻了过去。可是第二天,我过去看,那墙却是好好的。你说奇怪不奇怪?还有一次,对了,就是在这个店里,靠窗边的桌子旁。他带着笔记本电脑,在阅读一些资料。我朋友给他送咖啡的时候,偷看了一眼,那些资料好恶心,竟然拍的是一条蜈蚣钻进了人的耳朵里。你说,他穿得那么正式,却看这种恶心的资料,岂不是有些人格分裂?我朋友差点吓死,偷偷溜出去跟我说,要我过来陪着她,给她壮胆。我相信,你比他要好得多,你肯定不会去看那种恶心的资料。不过说起来呀,你穿西装的时候,比刚才帅气多了,像我们大家最喜欢的一个明星——胡歌。”

    我被她逗笑了,胡歌是这个年代最好的男影星之一,是亿万人追捧的偶像。如果我长得像胡歌,之前就不会如此穷困潦倒了。

    “你朋友呢?”我问。

    “被你朋友赶出去之后,跑泉城路去逛街了。反正我们在这里开店就是为了体验生活,不全是为了赚钱。”她说。

    “在那张桌上——我朋友看资料是在那张桌上吗?”我向窗前一指。

    她回头看了看,重重地点头:“对,就是。”

    我并没有感到吃惊,女招待是白芬芳的下属,她在小旅馆之夜看的资料正是“天竺蜈蚣入耳”这一段。相信燕歌行为了研究燕涂鸦的奇术也做了很多工作,只不过见效甚微。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整天把自己弄得神秘兮兮的。好了,我把该付的钱交给你,你替朋友收着。”我说。

    夕夕点头:“好吧,只收两杯咖啡的钱就好了——咦?这是什么?”

    她垂下手,从相邻座位上拿起了一个信封。

    那信封的寄信人落款处印着一个“燕”字,一看就知道是燕王府的东西。

    夕夕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叠钞票,应该在五千元上下。

    原来,燕歌行悄悄地支付了在这个奶茶店里的所有消费,只不过没有明确告诉我。

    “是我朋友付账的钱。”我说。

    “这么多?”夕夕惊讶地挑起了眉毛。

    “我就说嘛,这人有毛病。不过,别管了,全交给你朋友就行。”我大度地说。

    既然都是燕歌行的钱,我懒得沾手,直接交给奶茶店店主,也就两清了。

    夕夕摇头:“这么多钱呢,我得打电话跟她说一下。”

    说完,她站起身,蹦蹦跳跳地出门回书店去。

    “斗杀燕涂鸦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只要我出手,燕歌行就会暗中帮忙促成此事。”这是唯一让我心里有底的一个积极因素。

    我翻着袋子里的书,随手抽出一本。

    那一集的题目叫做《海底神墓》,从介绍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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