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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素素,我曾听过,是一个温婉的女子,长得也是一个娇美可人。只是至今未曾嫁娶,定是有原因吧。”姨婆思考的说道。
“姨婆可不知,曾经秦素素因为早产儿。所以身体是不太好,就一直在外院疗养。
如今回来出落得可人,待人也是温婉有礼。但是已经过了最佳年龄。
虽然说,是府尹的女儿,求亲的队伍也排的很长,只可惜,那女子在多年前读的一首,伊人赋,而痴心于那人。”
说着素宛带着喜意看着林霄。乐悠悠的说道。
“那更不能……等等,伊人赋,那不是林霄当时给语嫣写的诗吗?”
说着。姨婆确认的看向林霄。
林霄点点头,确认这件事情。
这下他的心中犹如千万蚂蚁一般爬。要知道自己正处于三十而立的年龄,不是毛头小子,更是富有独特的魅力。能被那样优秀的姑娘给喜欢上。虚荣心已经得到很大的满足。
素宛说的是真话,至于为什么会知道,也是那日出诊后所听且看见的,有哪家女子没事会拿着伊人赋痴痴念着。
这样的女子,身价优秀,有着自己的思量,年纪上比素宛大不了多少岁,而且。对于素宛来说,很容易控制。
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更重要的是,秦素素的眸子,有着坚韧,虽然外人不知,她却看得通透,弄到府里来,那会很热闹的。
“宛儿,你真的不介意吗?”
姨婆再一次说道,满是慈祥笑容的脸带着丝丝晶光,面上看着犹如平凡人家的奶奶一般。
素宛暗自冷哼一声,当初对原主那样的凶狠,如今那么快就变了脸,也说明这个人的心机是有多么深。
“姨婆说的是什么话,只要对对爹爹,对府中好,素宛怎么会介意?到是姨婆,真的应该好好安神修养。”
可人的微笑配上关心敬重的神色,对于姨婆很是受用。
“宛儿真是会说话,对了霄儿,如今也快到端午节,你也该带着宛儿回太傅府看一看。”看着素宛,姨婆转头对着林霄幽幽的说道。
林霄听到太傅,就觉得头疼,那个人,对自己一直带着恨意,执意认为自己害死他们的女儿,可是明明是语嫣自己作的,他无可奈何,也罢,不管怎么,他终究该去。
说到此,素宛的心莫名的疼了一下, 记忆中的画面在脑海里来回播放,太傅的大人,也是她的外公,带着慈爱,看着她,可是慈爱里又透着恨意,许是因为自己是爹爹的女儿,却也是她女儿的孩子。
而外婆看见自己,出了泪流满面再没别的,但是她很喜欢府中的大哥,二哥,那是一个直肠子,一个犹如狐狸一般,掩藏自己的喜怒哀乐,面容山只有着万年不变的微笑,不过未曾变过的,是对于自己的疼爱。
忽然间,她很想去,那里的家,比这里更有人情味,是真正的家,虽然外公对自己很纠结,但是每次都用实际行动表达他的爱。
在她临走的时候,会默默看着她,给她戴上各种各样的吃食,摸摸她的头发,说一句,快点长大这类的话。
这些都是记忆,不属于她,这一次,他要亲自去感受,有些紧张和期待。
“那老身也有些乏了,都去休息吧。”说着老夫人站起身来,素宛也恭敬扶起她。
“小姨,慢走。”林霄站在原地,恭送着。
“鸳鸯,你想干嘛?”这个时候毛毛偷偷从医馆后方出来,抓着鸳鸯的手急忙说道。
“若你敢拦我,我会连你都揍,你应该知道堂中的事情。
如今已经群龙无首,那个人竟然还敢来到那个女人的家中,给她当保镖,这是堂主该做的事情?
堂中之事谁来处理,我要将他抓回去,若他不回去,我就杀了那个女人,我倒是要看看,他会不会连我也杀了了。”
鸳鸯气呼呼的模样到别有一番风味,她的焦急毛毛不懂,但是看在眼里,只单纯的认为她只是为堂中事务着急。
“二哥不是这样的人,临走之时,他将事务已经交给三哥的手里,况且原本堂主就没什么要紧的事情。但是你若在这个时候逼急二哥,恐怕就难以收手了。”毛毛说的直白,缺如针刺一般入了鸳鸯的心脏。
她看着自己,看着对方稚嫩的容颜,她笑了起来,竟然有些疯狂,若是一直未见倒也罢了,可如今自己的心思已经容不下其他人,更看不惯,他天天贴着冷板凳一般陪着她。
她有什么好?容颜她不输她,武功更是极好,论魅力,只要她一笑,天下男人愿送上千金,可是她只要他一人,为什么,什么都好得,这心如此之难?
鸳鸯激动了起来,向着毛毛动起了手,最后毛毛无奈下射入银针,手下的掌风将她打出数米之远。(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章】冤家?怨家?承诺 !
而正在领着贺兰勋吩咐买的东西时,正好看见,一个红色身影软软糯糯的砸在自己的怀中。
低头一看,正是满身是汗的鸳鸯,容色妩媚的看着自己。
忽然间,只觉得自己鼻腔中鲜血就要喷发而出。
毛毛看见这样的情景,吃了一惊赶紧飞下墙壁,玩命似的奔跑,速度之快,让人咋舌。
不知道为何,手下的力量紧了几分,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双呼之欲出的白脂,大朵牡丹红的长裙紧紧裹着柳腰,更是让云山有些颤抖。
云山吞了吞口水,又将目光移去鸳鸯的水眸,怒气还未散,眸子闪闪发光,灵气逼人,那一刻他忘了呼吸,心神怔住,眼里、心里只有这个女子。
“啪。”清脆的巴掌声山让云山这个五大三粗的男子有些懵。
“哼,你是什么东西,竟然敢碰我,告诉你,拿钱来,否则 我要了你的命。”鸳鸯越说越气,竟然直接掐住了云山的脖子。
云山这个时候也只是憨憨的挠挠头,对这样火烈性格的鸳鸯不知道怎么说,最后只不停的鞠躬说着我错了。
“我错了,我轻薄了小姐,可是我也没有钱,出不起小姐的价格,小姐怎么说,云山便怎么做,是剁掉云山的手,还是要去云山的命,悉听尊便。”
“那我就要了你的命。”
鸳鸯一看到这样的呆子,怒火就更胜。说不上来什么原因,就毫无理智的掏出身上的短刃比划在云山的脖子上。
云山的眼睛闭住,眉头都没皱一下。很安静,没有挣扎,就像只木偶一般。
她都不想想,是自己接住了鸳鸯,保护了她,如今却被她咬得死死的,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想必就是如此吧。
“本姑娘告诉你,杀了你就等于脏了我的手,从现在起。我要你所做的每一件事,你都必须办好,不许有任何借口。
第二,本姑娘传话。你要随传随到。迟一秒都不行。
第三,你是我的银票,我所吃所用,都由你来付。”
鸳鸯看着眼前傻乎乎的人,琢磨了一下,说出自己的要求。
而眼下的条件对于别人来说是狮子大开口,可是对于云山,却是心甘情愿。
“姑娘最后一个条件。云山就是砸锅卖铁也都会让姑娘满意,但是前两条。云山有自己的原则,不做伤天害理之事,不做违背心意之事,更不会因此背叛自己的主子。
至于第二条,如果云山外出,姑娘有事找我,可以去找我的朋友帮忙,但是云山无法赶回来,还得请姑娘原谅。”
云山的心很细,可以考虑到的事情都考虑到了,鸳鸯怎么无理取闹都好,他不会违背了心意,但是他会遵循自己的底线。
眼前的男子也是俊秀,尽管皮肤黑了些,那双眸子却如小鹿一般澄澈,很是单纯。
鸳鸯虽然想骂他傻,或者缺心眼,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种缺心眼的男子,比起自己见过的一些男人,真的是好上千倍,万倍。
若不是自己已经有了心尖上的人,她真的就使出浑身解数,也要将此人勾=搭到手。
“你说得,我都明白了,你可以放心,本姑娘要你做的事在你的底线范围,至于随传随到,我会挑你有时间的时候,当然,既然已经下了这个约定,你这条命就是我的,吃了它,我怕你会跑。”
鸳鸯从荷包里拿出一个褐色的丸子,隐隐冒着难闻的气味,她看着云山平静的面容说道:“若你是男子,你也不怕毁约,这是毁约丸,若是你心里有一点不愿,就会粉身碎骨。”
话音刚落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