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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李晓飞一把飞刀走空,正要举盾隔开抓向面门的狼爪,只见两道风刃在眼前一闪而过,面前的狼就被整齐的切成了三段。
望着风刃袭来方向的娇小身影,李晓飞的心里忍不住抱怨,“电影里的情节到我这儿怎么就变成了美女救英雄呢?”
另外一边,领头的壮硕的男人张开大手往前一扑,就将一只狼扑在身下,狼转头欲咬,男人一抓狼的后腿就将其整只提了起来,挥舞着向其他的狼砸去。
几人的突然加入,整个打乱了狼王的部署,狼王发出急促的嚎叫声,招呼着狼群撤退。
“晓飞,别让狼王跑了!”
李晓飞快速向前跑了几步,一扬手一股蛛丝正在缠在了狼王的一只后腿上。
狼王扯了几下没有扯断,顿时凶性大发,其背毛竖立、尾巴平举,嘴唇上翻,一张口一道道冰箭如连珠炮一般射向李晓飞。
李晓飞吓得一缩身子,将大半个身子掩在了盾后,一道道冰箭接连打在盾面上当当当响个不停。寒气蔓延,盾面上瞬时结了一层冰,并逐渐向李晓飞手臂蔓延。
“华哥,快,我快撑不住了!”
迟华拖刀直奔狼王跑去。
“邹朗、闫杰,先捉狼王!”领头的男人也高声大喊。
带翅膀的男人在空中一转圈,故技重施直奔狼王扑下,眼见就要抓住狼王,狼王一扭头,原本射向李晓飞的一支冰箭突然转向,直奔男人面门而来。男人吓得猛扇翅磅,欲向一旁闪避,但距离太近,已然来不及了,冰箭正中一侧的翅磅,并瞬间将整个翅膀冻住,男人横着摔了出去。
另一个男人一边跑一边扬手,连续两枚火球直射狼王,狼王扯着蛛丝努力往旁边一跃堪堪躲过一枚火球,但仍被第二枚火球打在身上,棕黄色的狼毛瞬间烧了起来。
狼王发出痛哭的嚎叫,漫无目的射出一道道冰箭。
迟华速度不减,一张盾牌在左手瞬间成型,顶着冰箭直扑狼王。人未到,刀光已至,一道刀光从下往上直撩狼头,刀光闪过,狼头直直的向天上飞去。
朦胧的月色下,一道白光在空中一闪而过,狼头已然被带入李晓飞怀中。
迟华冲晓飞赞许的点了点头,转身望向领头的男人。
见狼头落入李晓飞手中,男人失望的脸色一闪而过,转而恢复正常的表情,笑着向迟华望来。
眼前的男人40多岁的年纪,将近1米9的身高,身体健壮厚实,方脸膛,浓眉大眼,脸上挂着温和的微笑。
“几位朋友,多谢出手相助,我这里谢过了!”迟华向眼前的几人一一拱手。
“朋友客气了,即便是没有我们几个插手,这几只狼对你们来说也是轻而易举。”温和的男中音传来,使人顿感亲切,“我叫罗志刚,不知两位朋友怎么称呼?”
“原来是罗大哥,我叫迟华,这是我表弟。”
“我叫李晓飞,人送外号蜘蛛侠。”李晓飞连忙插话道。
“什么?猪猪侠,好可爱的外号。”罗志刚身后的娇小女孩先咯咯地笑了起来。
罗志刚回头瞪了女孩一眼,“我痴长几岁,‘大哥’两个字我就愧领了,不知道这些狼,迟兄弟打算怎么处理?”罗志刚呵呵的笑着问道。
迟华望了望周边地上,大概有十**具狼的尸体,“我们俩只要一只吃肉,剩下的就送给几位朋友作为刚才出手的礼物吧。”
罗志刚不禁一愣,刚才见迟华拼命的抢狼头,心中稍有不喜,现在见迟华竟如此的豪爽,忙说道:“迟兄弟的礼物太重了,特别是在这乱世,这十几只狼身上的肉足够好几家人熬过整个冬天的!”
“我们兄弟俩在此地无家无业就是个过客,如果能多救几家人,就麻烦罗大哥帮忙转送他人吧。”迟华笑着再次拱了拱手便转身欲走。
罗志刚见迟华是真心要送,忙开口道:“迟兄弟留步,如果不急着赶路的话不妨在此地盘桓几日,我兄弟正好懂得皮革的鞣制,我回赠两位兄弟几件狼皮斗篷如何?”
听罗志刚如此说,迟华不禁往自己和晓飞的身上望去,经过连番的战斗,里面穿得军队发的作训服还算基本完好,但外面的军大衣却是撕裂了多处,往外露着棉花,并且溅满了斑斑血迹,深色的是当日的熊血,红色的是刚刚溅上的狼血,举起袖口一闻是令人作呕的腥味,迟华有些犹豫。忽然想起自己背包里还有一卷蛇皮,迟华不禁心里又是一动。
罗志刚也不说话,笑着等着迟华决定。
迟华回头望了望李晓飞,见李晓飞正向自己拼命的点头示意。
“好吧,那就多谢罗大哥啦!”迟华笑着再次拱手。
“晓飞向来没什么主见,这回怎么这么积极呢?”迟华心里暗自琢磨,不禁再次回头望向小胖子,只见小胖子好似浑然未觉,闪亮的目光直接越过罗志刚,直直的盯在其身后娇小女孩的脸上。
迟华恨不得一脚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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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篝火故事
山坡下背风的角落,正燃烧着一堆篝火,篝火上架着一整只狼,狼油不时地滴在下方的篝火上便发出啪啪的爆响,阵阵的肉香在空中飘荡。
七个人围坐在篝火旁安静的等待,只有罗志刚不时的站起,从手里的小包里不时取出盐、黑胡椒、孜然、辣椒面撒在狼肉上。
“罗大哥,你烤肉好专业啊!”李晓飞望着眼前的狼肉吞咽着口水说道。
罗志刚拍了拍手上的调料沫,然后缓缓坐下来说道:“你罗大哥我啊,本来就是个厨师,只是命运弄人才带着他们几个四处流浪。”
伴随着火焰的跳动,罗志刚开始缓缓讲述自己的故事。
病毒爆发前,我在县城开了间牛肉面馆,因为待人真诚、用料实在,饭店的生意做得也是顺风顺水,还娶了省城里一个20多岁的漂亮姑娘作老板娘。病毒爆发之后,平常强壮如牛的我也倒了下去,别人是3到7天要么痊愈要么死掉,我昏迷了10多天也不见好转,而且气息日渐衰弱。
在第十二天,我那婆娘就和饭店的前厅经理两人合谋把昏迷不清的我给埋了,我醒来后发现自己在棺材里,激动之下便觉醒了异能自己从坟墓里爬了出来。回家之后,却发现两个人正滚在床上,结果一气之下……
“你把他们俩杀了?”晓飞好奇的插话道。
“没有。”罗志刚起身又翻转了一下狼肉,继续说道:“我只是打折了我那个前厅经理的腿,然后让他们俩滚了。经过这么一闹腾,厨师、服务员死的死、散的散,饭店也开不下去了,最后只剩下闫杰一直跟着我不肯走。”罗志刚说着拍了拍那个刚才战斗中频频射出火球的年轻小伙子肩膀。
小伙子腼腆的笑了笑,黝黑的脸庞上露出白白的牙齿。
罗志刚自顾自的继续说下去。
核战之后,因为有些存粮我那个面馆收留了一百多个人,结果这些人因为分配不均闹内讧死了好几个。我都死过一次的人啦,还怕个啥,去他个球,一气之下我就把饭店整个都烧了,然后就带着闫杰四处瞎闯荡。
结果在四处流浪的路上遇到了两只为求偶斗得你死我活的盘羊,这两只羊明显与其他的羊不一样,往上一跃几丈高,两只角撞在一起声如打雷,最后趁两只羊斗得两败俱伤之际,我就把两只羊都捉了吃肉,结果便在羊头里发现了两枚晶核。罗志刚说着突然停下来看着迟华,“我不知道你怎么称呼那个神秘的小东西,反正我管它叫晶核。”
“晶核?能量块?”迟华反复琢磨着,“嗯,挺好的,挺贴切的!”
罗志刚于是继续说道,“要不怎么说命运弄人呢,我当时误以为是羊宝之类的东西,结果和闫杰一人一颗就吃了,结果发现我的能力提升了,闫杰觉醒了控制火焰的异能。”
“你说普通人吃了晶核后会觉醒异能?”迟华惊讶的问道。
“对!我之前四处流浪却没有目标,突然发现晶核的作用后,我重新又有了追求目标。以前拼死拼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