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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真没有那么大的名气。
而且从表面上看,陈鲁结怨始于1925年的北京女师大风波,然而实际上这牵涉到了北大内部的“英美派”和“法日派”之争。
蔡元培主政北大之后学习西方大学教授治校的原则,成立了教授评议会。北大的教授们便掌握了一定的实权。
有权必定有利,有利争必随之。
因此北大马上就分出“英美派”与“法日派”两大系,结成团体明争暗斗。
比如校方要请一位教员,而拟请者为留学英美的,法日派必定提出一个他们的人要求同时通过;若法日派先提人选,英美派亦必以牙还牙求得平衡。
而“法日派”又被称为“太炎门生”,因为他们之中很多出自章太炎门下,可想而知,其中又以浙江人居多。
于是周氏兄弟这两位留过日的绍兴人不可避免地成了“法日派”。而他们两兄弟聚居的八道湾也成了此派人物的聚会场所。
陈西滢这位留英博士自然是根正苗红的“英美派”。不过“英美派”里面还分为英派和美派。
“英派”经常出入的是东吉祥胡同,因为那里有王世杰、李四光、丁西林这三位留英好友一起借住在这里。这一派后来成了“现代评论派”的主力。
“美派”首脑自然是胡适之,他一开始居住在南缎子胡同,1920年天魔传人还给这个地址写了一张明信片。后来他搬到了钟鼓寺。
他的住所当时是高朋满座,“几乎没有坐处”,成了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会所。
当然啦,这三派中人没有那么壁垒分明,游走三方的大有人在。英美两派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不过文人相轻的惯例,再加上北大内部的利益之争,“英美派”和“法日派”的关系真的不咋地。
英美派的刊物有《现代评论》、《晨报副刊》,法日派刊物则是《语丝》、《京报副刊》。两派刊物对着擂鼓摇旗互骂。所骂内容,只有北大中人知晓,外人却莫名其妙。
所以陈鲁之争确实是理念之争,但是也涉及到两派人物的私怨。只不过陈西滢切入点太差了,鲁迅的战斗力又太强,最后“失道者寡助”,这才大败亏输。(注释2)
袁燕倏肯定懒得掺和这种破事,反正他不准备去北大厮混,找机会当个客座教授装个逼就好了。
他心说,你老兄自己要作死,老子也管不着不是。咱们就当个泛泛之交得了。
倒是“我的朋友徐志摩”是不是要挽救一下呢……
“鸿渐,通伯。你们两位在这儿呢!”
刚想到这个问题,我们的袁大师就看到他的“我的朋友徐志摩”兴冲冲地走了进来。
…………………………
注释1:王世杰(1891年1981年)就是1945年后签订《中美友好通商条约》和《中苏友好条约》的那位外交部长。
一位职业外交官能有在这两份“著名”条约上签字的两次“殊荣”,也算不虚此生。
注释2:这些史料摘自《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公共交往1895…1949》。
有兴趣的病友可以弄一本看看,很是因吹斯听。
。
第二百八十四章 狮子吼 中
本章副标题:袁氏棒喝,徐张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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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渐,通伯。你们两位在这儿呢!”
“森,你来了啊。坐。”
我们的袁大师掏出一支雪茄道:“正宗古巴货,来一根?”
徐志摩接过来笑着说道:“鸿渐兄,你如今也是鸟枪换炮了,都抽上古巴雪茄了。”
“呵呵呵……”袁燕倏也笑了起来,调侃道,“森,你在美国时候还在吃橡皮糖,如今来英国倒是抽上土巴菰了。你不是鸟枪换炮,而是长大成人啊。”
“哈哈哈……”
三人同时放声大笑。
徐志摩挠了挠头辩解道:“这怎么能一样呢?我在美国的时候还是一个不含糊的草包,根本一窍不通,只知道上课,听讲,写考卷,电影,赌咒……嗯,还有吃橡皮糖。”
“而到了英国之后我真的是变了气息,脱了凡胎。每天忙着散步,划船,骑自转车,闲谈,吃五点钟茶,牛油烤饼,看闲书……嗯,还有抽土巴菰。”(笔者注:这段摘自徐志摩写的散文《抽烟和文化》)
从本质上说,徐志摩是天生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
他对于当时“基建狂魔”美国的物质文明并不怎么羡慕,认为“功利主义的重量会压倒人的灵性”。他也讨厌围着学分打转的美国大学教育,对他来说不管是硕士还是phd。根本无关紧要。
相比之下,我们的袁大师只不过是假冒伪劣的新古典自由主义大师罢了。
“嚓!”
“假自由”帮“真自由”点燃了雪茄,然后一边扇灭火柴,一边点头说道:“说真的,森。你这种绅士来英国这个‘绅士之国’还真是来对了。我记得你以前还说过,‘新诗旧诗和我半点不相干’。如今还开始写诗了啊。”
他向着徐志摩挤了挤眼睛道:“对了,这都亏了你的那位红颜知己。”
“真自由”的性格实在太奔放了,他在去年年底结识了林徽因之后,不但公然追求,还写信给自己的朋友袁燕倏,说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
当然啦,我们的袁大师不用看信就知道有这么一出。
思维非常敏捷的徐志摩回道:“那鸿渐兄这种浪子呆在美国也呆对了。你不但成了家,还有了好莱坞大明星当作红颜知己。丽莲…吉许女士的电影我也很喜欢的呢。”
他向着袁燕倏眨了眨眼睛道:“什么时候把你的那位大明星介绍给我们认识一下?”
“soon,very soon。”我们的袁大师十分坦荡地道,“她马上就要来英国了,到时候我介绍给你。”
他话锋一转,状似无意地说道:“森,听说弟妹也来英国了?”
“……”
袁大师这话一出口,徐志摩脸上就是一僵,低下头“吧嗒吧嗒”地抽了几口雪茄。
“我要离婚。”
“森,你说什么?”
“我说……”徐志摩抬起头来,直视着袁燕倏的双眼一字一句地道,“我、要、离、婚。”
“大师球,给我一个机会。”
“宿主,怎么给你机会?”
“大师球,我以前没得选,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宿主,好啊。”
“大师球,下面没了?”
“宿主,下面没了。”
“咦,大师球,你怎么不说‘好啊,去跟法官说,看他让不让你做好人。’呢?然后我说,‘这就是让我去死了。’……”
“宿主,你可以打住了,我们又不是在演《无间道》。这种无伤大雅的好人,你想做就做吧。非历史关键人物的儿女情长和家长里短,并不能对历史主干造成什么影响。”
这倒也是,徐志摩再怎么折腾不过就是一介文人罢了。
他又不是天魔传人和穿林北腿,前者的“骄杨”要是没有牺牲,后者要不跟他的达令结婚,这历史肯定会发生偏差,而且还是重大滴偏差。
说心里话,“假自由”真的想当一次好人,拉“真自由”一把,阻止他走上民国渣男之路。
如果只是在后世读史,他自然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面批判那些大渣男。
但是穿越到历史之中,他居然对这些大渣男产生了那么一点同情之心。
赛里斯古人说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鸟。配偶本来就不是真正的血亲。
而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是靠制度、道德、感情这三者来维系的。
现在旧制度换成了所谓的“新制度”,旧道德垮了一时半会还找不到替代品,那些没有感情的婚姻还怎么维持得下去呢?
所谓“糟糠之妻不下堂”,那是因为在旧制度当中有“”七出还有“三不去”,后者包括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同时古代男性不但有整个社会的压力,还有自身道德观的规范。
而且“娶妻娶德,纳妾纳色”,没有感情还可以到外面找的吗。
再说的直白一点,像是林徽因这样的大家闺秀,陆小曼还有凌叔华那样的高门主妇,按照赛里斯传统,她们这般体面的女性原本应该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就算想要自(红)由(杏)恋(出)爱(墙)都很难有机会。
反过来,像是徐志摩这样的兜里有钱的知识分子要寻找爱情可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