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又能怎么样呢?闵美溪不能阻拦林舍,更不能强硬的挤进林舍的梦境中,只因这么做会伤害林舍,而她最不愿做的事就是伤害林舍了,她只能潇洒放手。
反正龙啸基地就在这里,林舍玩得再疯,走得再远,总是要回家的,而她会把这个家的规模扩大,让它成为林舍最坚实的后盾,任何力量都不能无视它。
“小蛇,你尽管放手去做吧,就算你把这个天给捅破了,也有我担着,你无须顾忌什么,只管随心所欲的活着。”闵美溪送走林舍的时候,在她耳边小声的说道。林舍顺势抱住闵美溪,微微一笑,道:“我会的,我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死神小队离开龙啸基地了,开着闵美溪特意给林舍准备的扩大版“飞坦克”,踏上了未知的旅途,而林舍打破步行模式,选择飞坦克代步,看在高正明等人的眼里,却是难言的喜悦,林舍肯打破先前坚持的行为模式,是不是意味着她已经开始好转了?而好转的根本原因是她大仇得报,灭了渣爹一家,那么,她要彻底的摆脱阴影,恢复正常,大概要到她亲手杀死全部的仇人之后,才能办到了。
无论前路如何,他们都会一直陪着林舍的,反正他们也没有去处,更没有值得牵挂的人或事,走走停停,停停走走,随遇而安,只享今夕欢愉也就是了。
闵青阳站在城墙上,远远地看着那像是移动的房子一般的飞坦克消失得无影无踪后,侧头看向闵美溪,道:“真的就这么放她走了,一点犹豫都没有?”
“不放她走,她就走不了了吗?”闵美溪挑眉,笑得有些无奈,却叫闵青阳睁大了眼睛,满是意外的道:“不是吧,你现在已经不是她的对手了?可你们是同级啊,你又比她多了那么多实战经验,怎么会拦不住她了,别是你心软了吧?”
“我若放手一搏,确实能留下她,但又何必呢?她的梦还没有做完,她的心愿还没有达成,勉强留在这里,也是痛苦,我见不得她痛苦,也不想让她留有遗憾,就只能放手。何况我们拼得两败俱伤,得益的却是别人,我傻了才做这么损己利人的事。”闵美溪淡然一笑,看着变幻莫测的云层,风吹得再猛,总有停歇的时候,雨下的再大,也终是会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不住的人,不要勉强,注定要回家的人,不去阻拦,她也会回来,有些事不必抓得太紧,该到的时候总会到。
窝在宽敞的坦克里,死神小队都是一脸的惬意,风餐露宿的赶路生活一去不复返了,他们有了移动的房子,坚硬不催的房子,以后就不用愁没地方遮风挡雨,更没地方过夜了。闵美溪还真是大方,这么一辆飞坦克,肯定值很多能量石,她却只要了林舍一个亲亲就完事了,啧,可真好打发,换了别人,谁乐意干啊?
考虑到死神小队里只有林舍会开坦克,闵美溪又不想累着她,就特意让人装了个自动驾驶系统,死神小队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在移动的房子里,躺着把路赶了。这日子太逍遥了,叫死神小队都有些懒了骨头,但长路漫漫,凶险难测,总有那么些人会让他们没办法懒掉骨头,不但没法偷懒,还会不断地刺激他们前进。
第九十三章 谁是肥羊
天气干燥,温度偏高,若是在末世前,人们基本上都不会外出,即便要外出,也要尽可能的靠近有空调的地方,在炎热的天气中得享一丝凉爽。但现在是末世,是人吃人,狗咬狗的弱肉强食诠释得最淋漓尽致的末世,没人可以偷懒,哪怕是强者,王者,都要为了生存而努力。而物资就是生存的第一基础,没有粮食,没有饮用水,没有能量石,人类是寸步难行,还想躲在房间里吹空调,呵,做梦吧。
但弱肉强食原则之下总是跟随着亘古不变的难题——贫富差距,环境再恶劣,也总有那么一些人是能跳脱在规则之外,逍遥恣意的。他们的存在,除了让人羡慕嫉妒恨之外,还起到一个刺激作用,若能达到他们的高度,即便路程艰险难测,即便登上了那个高度就要担起更多的责任,直面更多的危险,也还是打不消一些人想要变强的心思。但对某些特殊群体来说,贫富差距,意味着劫富济贫。
毕竟不是每个富者都拥有不可忽视的实力的,那些依附着强者生存的人,什么本事都没有,却能轻而易举的获取旁人几经努力都得不到的资源,怎能不叫人眼红?既然眼红,那自然是要做点什么事来平衡内心的不甘的,尤其是那些有点本事,却始终无法争得高位的团伙,为了生存,便剑走偏锋的做起了一些勾当。
这不,就有一个专门以富人为目标的强盗团伙瞄上了开着“飞坦克”的死神小队,本来他们没想招惹死神小队的,毕竟活到现在,缺什么都不能缺眼力见。
“飞坦克”这么有辨识度的交通工具,瞎子都知道那是龙啸基地的,龙啸基地可是一个不可撼动的庞然大物,首都基地都要给它三分颜面,何况是他们这样的小角色?但谁让这辆“飞坦克”太招人喜欢了呢,偏偏它的乘客还是几个面嫩的年轻人,外带一个小娃娃,这小孩抱金砖的画面,实在是让他们无法放手。
想着这山高皇帝远的,龙啸基地的人又那么多,死几个总不是个事,何况外面的危险那么多,做得干净些,谁又知道是谁干的呢?从来都是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一个移动的小金库就在他们面前,就这么放弃了实在是可惜。于是,这个身经百战的强盗团伙决定了,干他丫的,成了,他们可就发大财了。“飞坦克”是有价无市的,黑市上的价格都翻了几倍,这么大一辆坦克拿去卖,保准大丰收。
“呵,小虫子跳出来了。”正靠在高正明怀里吃异能核的林舍忽的一笑,道。
“不知死活,就怪不得我们了。”捧着一个比它的脸还大的碗吃得满嘴都是油的小福宝也感应到了那几股不安分的能量波动,龇牙一笑,满不在乎的道。
“打劫,男左女右,小孩中间!”强盗团伙跳出来了,是只有七个人的小团队,但人才贵在质量不在数量,敢这么行事的,总有两把刷子。但这七个彪形大汉跳出来的时候,死神小队却是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有林舍伸了个懒腰,拎起小福宝的后衣领就把它扔了出去,道:“速战速决,给个教训就行了,没必要弄死。”
“……”高正明三人满是意外的看着林舍,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却见林舍饶有兴趣的看了那七个大汉一眼,轻笑道:“他们长得挺可爱的,像是移动的大熊,就这么弄没了,有点可惜。小福宝,剥光他们,我喜欢看光着的大熊,大熊本来就是不穿衣服的,有厚厚的皮毛就够了,穿衣服多碍事啊!”
高正明嘴角一抽,有些同情的看了一眼那七个已经跟小福宝纠缠在一起的大汉们,亏林舍想得出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脱光了衣服奔跑都是非常丢人的事。
陈灵却是松了口气,林舍还是林舍,没有变,毕竟比起变好的林舍,她还是更喜欢原汁原味的林舍,只因改变后的林舍就不再是那个她所喜欢的女娃了。
“来来来,吃,都烤好了。”杨凌风可没心思理会这些,把最肥的那只兔子递给陈灵后,才招呼林舍和高正明吃烤兔肉。天气热,吃烧烤,是一种另类的享受,而有陈灵这个水系异能者在,他们吃得再干都不害怕,水总是管够的。
“给我留一点!”一尾巴把一个大汉抽飞出去的小福宝急急的喊了一声,生怕慢了一步就一根兔腿都没有了。杨凌风翻了个白眼,早就留了一只肥兔子给它,急个什么,先把那些人解决了再说吧。许是急着吃饭,小福宝的动作快了些,将七个大汉叠成罗汉后,又快速的剥光他们的衣服,他们身上的东西,不管值不值钱,都卷成一堆的送到了林舍面前,然后小福宝就捧起烤好的兔子吃了起来。
林舍钻进衣服堆里,把值钱的物件都弄了出来,却意外的发现了一个女士项链,是个挂着小镜子的造型奇特的项链,有点像是小姑娘扮家家酒的时候用的那种儿童项链。林舍有些好奇,就打开了镜子,发现里面放着一张一家三口的合照,照片上的男人憨憨的笑着,他漂亮的妻子靠在他怀里,眼里满是依赖与爱意,而在他们的中间,挤着一个强行入镜的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娃,眉眼里满是活力。
“这是谁的啊?”林舍站了起来,晃了晃手中的项链,问那些正挣扎着爬起来的大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