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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毒女倾城-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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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舍站了起来,歪着脑袋打量那个吼她的男人,微微一笑,道:“你惨了。”

    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就见林舍一剑刺入男人的心口,快速的翻转两下,绞碎男人的心脏后,抽剑离开,前后不超过二十秒的工夫。直到男人的血染红了地面,老大他们才反应过来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没想到竟是条美人蛇,敢杀他们兄弟,就算是美人也照打不误。原本还想待美人好一点,现在不必了,直接玩烂便是。

    “来,陪我玩!”见老大他们一个个杀气沸腾的将她包围起来,林舍兴奋了,握着剑柄,挽了一个漂亮的剑花,率先发动攻击。小瘪三早在林舍动手的时候就躲到角落里了,他可是知道林舍有多凶残的,前世听得太多,也曾有幸目睹过一次,是绝没胆量跟林舍对上的,何况他本就决定抱林舍的大腿,哪能跟她作对?

    “啊——”有人倒下了,脑袋被林舍一剑刺了个窟窿,死不瞑目,但他是幸福的,早点死,总好过晚点死,越晚死的人越惨。这不,就剩下老大一个人了,他的双手已经被林舍废了,这会不过是苟延残喘,翻不了身,也奈何不了林舍。

    老大怎么都没想到他们什么都没干就招来了全灭的下场,这要是干了什么也不吃亏,可只是几句言语上的威胁,就赔掉了一整个团队,想想都不甘心。林舍的剑已经抵在老大胸口上了,在老大面露绝望的时候,轻笑道:“谁让你们吼我!”

    “刺啦——”剑入心口的声音响起,老大带着不甘与不解倒在了地上,死前唯一的念头是“居然碰上个神经病”。舔了舔剑上的血,林舍看了一眼小瘪三藏身的角落,道:“出来吧,我不杀你,谁让你有二十五厘米呢,但你要是骗我……”

    “没有骗,没有骗,我真的有二十五厘米!”小瘪三连滚带爬的来到林舍脚下,抱着她的大腿,急声道。林舍反手扛起长剑,瞄了一眼小瘪三,道:“名字。”

    “高,高正明,高大正直光明,完全跟我的个性不沾边。”高正明说着,有些不好意思,爸妈起这个名字自然是对他有这样的期许,但他却让他们失望了。

    林舍打量了一眼高正明的脸,点点头,算是挺满意他的长相和身材的,就是不知那里长得怎么样。林舍便一剑挑开高正明的皮带,示意他脱裤子,高正明惊悚了,不是吧,这么快,他还没做好准备呢?管他做没做好准备,林舍要验货,他还能不从吗?尽管觉得憋屈,高正明还是脱掉裤子,让林舍看个清楚明白。

    “它怎么是软的?”林舍用剑尖戳了戳高正明的二弟,不怎么高兴的道。

    “呃,需要一点动力才能变硬一点。”高正明心惊胆颤的看着林舍的剑,生怕她一个手滑就废了他,这可是他吃饭的家伙呢。好在林舍收回了剑,看了他一眼,就解开了衣服扣子,道:“呶,你的动力,快点硬起来,我要给你量尺寸。”

    高正明流鼻血了,两世都没碰过女人的他第一次看到女人的身体,兴奋了。

 第六章 死皮赖脸

    “啧啧啧……”林舍蹲在地上,满意的看着高正明的二弟,眼里闪烁的光芒既让高正明骄傲又让他心慌,总感觉林舍随时都能扑上来咬一口,而且是真咬。

    但林舍只是弹了弹那个让她满意的部位就站起来了,重新扣好扣子,上下打量一眼高正明,回到她先前待着的角落,闭目养神,一点也不在意这满屋的尸体和刺鼻的血腥味。高正明愣了下,左右看看,被那些死不瞑目的尸体吓得身子一抖,赶紧跑到林舍身边,挨着她睡下了,但也就是闭着眼睛装睡,尼玛的,在一屋子都是尸体的情况下还能睡得着,是要心有多大才能办到?反正他办不到。

    第二天天一亮,高正明就跟在林舍身后离开这满是尸体的地方了,本想开走老大最宝贝的那辆摩托车,却奈何林舍连看都没看一眼就走了,似乎只喜欢徒步行走。瞄了一眼林舍光秃秃的脚丫,再看一眼自己穿的军靴,高正明无奈一叹,认命的跟上林舍,强迫自己不要回头看那辆他喜欢了很久的摩托车,怕会心痛。

    两人就这么一前一后的行走在荒废的公路上,林舍像是外出郊游的小姑娘一样,一会哼歌,一会摘树叶,即便是已经枯萎的,也要别在耳后,臭美一番。

    看着林舍自娱自乐,高正明从一开始的害怕变成了心疼,他不知道林舍曾经发生过什么,却知只有遭受了重大打击的人才会精神失常,毕竟她不是天生的神经病。前世,他听说了很多有关于她的传言,传言中的她是个冷心冷肺六亲不认弑父杀妹的女魔头,又嗜好杀戮,杀人不眨眼,死在她手上的人没有上万也有数千。但此时此刻的她在他眼中只是一个需要救治的病人,呃,就是没人敢治罢了。

    “呼……”忽然,林舍停下脚步,轻呼一口气,似乎累了,高正明左右看看,擦干净右侧方的一块大石头,让她能够安心坐下。林舍瞧着高正明的动作,眉眼一弯,鼓励似的摸摸他的头,似乎是把他当成了宠物一般看待。高正明心内流泪,却要做出很喜欢林舍亲近的样子,半蹲着身子,随便她摸,还蹭了蹭她的手心。

    “乖!”林舍满意一笑,坐在大石头上,正想揉揉腿,就被高正明抢先了。

    高正明坐在地上,抱过林舍的腿,这里揉揉,那里捏捏,没一会就让林舍舒服得闭上眼睛,只顾享受了。见林舍神态放松,高正明得意的挑挑眉头,他这手按摩功夫可是专业的,不知道俘获了多少大佬的心,要不是最后一个大佬有特殊嗜好,想打他小菊花的主意,他绝不会让自己落魄成那个样子。怎么说他都是个男的,要是性向偏同,他也就从了,偏偏他只喜欢异性,宁做鸭子不做禁脔。

    所以他只能逃走,隐姓埋名,颠沛流离,越过越差,直到万分憋屈的死去,才结束了那悲惨的一生。发现自己重生后,他心里的激动堪比火山爆发,但他很快就被残酷的现实打击得跪了,只因重生又怎样,他依然还是那个没有什么战斗值也没有觉醒异能的废材,更因前世干的全是溜须拍马的谄媚事,对时事了解不多,也没有大局观,更没有心机头脑,想要成为一呼百应的大英雄,只能是做梦。

    他也只能走回老路,靠着拍马屁抱上一个又一个大腿,甭管粗不粗,能保住他的性命就行。却不想在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么着了后,会遇上一条堪比金刚巨无霸的腿,还幸运的抱上了,看来老天并没有完全抛弃他,这不是给了他一米八和二十五厘米吗?是老天给饭吃,才会让他抱住林舍的大腿,以后都不用愁了。

    只要小心伺候好林舍,用他的天赋哄得林舍开心,就没人能欺负了他,即便在林舍心里,他只是宠物一般的存在。嘿,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自己打架不行,杀人更不敢,算是一无是处,能被当成宠物就不错了,还想站在平等地位,门都没有。因此他不觉得憋屈,还很满足,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林舍的宠物的,他们又没有二十五厘米和不要脸皮的胆气,有的话,林舍身边早就跟了一群宠物了。

    前世的林舍在他死的时候都还活得好好的,甚至还杀了首都基地的基地长的长子,和一群以那个长子为首的官二代军二代。但即便是这样,也还是没人奈何得了她,哪怕痛失爱子的基地长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想要买凶杀人,都没有一个杀手敢接,杀手组织的首领更是直言此生绝不会与林舍为敌,只因他也是惜命的。

    林舍就这么遇神杀神,遇佛,活得肆意,活得潇洒,让所有人都畏惧,光是听个名字都能吓尿了,也让所有人都恨她入骨,却对她无可奈何,只能敬而远之。试问这样的一号人物,肯把高正明当成宠物,又怎会不是高正明的荣幸?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重新上路后,高正明想和林舍说些话,拉近距离,却差点说漏嘴,因为林舍还没有告诉他她的名字,幸好他面色无异,很自然的问道。林舍转过头,看了一眼高正明,道:“林舍,林中小舍,我的名字。”

    “林舍,那我可以叫你小舍吗?”高正明一脸期待的看着林舍,林舍想了想,道:“叫小蛇吧,妈妈说我像条懒蛇,整天就会赖在床上,迟早会变成猪仔蛇。”

    高正明愣住了,因为林舍在谈起自己母亲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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