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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王]带走我的心-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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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照片翻过来,背面的字迹这样写道:精市和佳音,可爱的双胞胎。
    啪嗒,一滴眼泪掉在了相簿上。啪嗒,又一滴眼泪掉在了相簿上。
    作者有话要说:姑娘们~!这里是休息到半途被强制复活的Toru(笑
    眼看在2013年的最后阶段还能活着跑出来见大家真是太好了←噗
    虽然是计划之外的复活不过至少我会好好坚持活到圣诞节之后的~
    这段时间内的更新会相对稳定~但是因为休息到一半被抓来填榜的缘故……
    等填完以后还是会把该休的休回来喔~XDDDD
    这个具体方案等后面再通知大家~
    从这一章开始是开启【记忆之门】的旅程了,进入后半期之后会加倍沉重~
    但是但是~为了给大家调剂一下心情,Toru将在未来送上一份精心准备的圣诞礼物~XDD
    圣诞礼物的内容会作为【重大预告】在下一章里出现喔XDDD
    那么~请务必期待!

  ☆、第三十四章

望月是一个光听起来都觉得美丽的名字。
    不仅读音好听;汉字也很漂亮;能适合这种名字的人;在我们学校里也只有她一个人了。
    望月学姐比我们高一个年级,她是美术部的部长;也是学生会副会长,是个名副其实的千金大小姐。气质,修养,举止,处处都透露着出生名门的优雅风范。
    她和精市一样,是不属于平民阶层的人。
    二年级的时候,精市带着立海网球部一路杀进全国大赛,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尽管如此他却还是一有空就跑去美术部看两眼。
    精市的画画得很好;还在比赛中得过奖,我看得出他对艺术很有兴趣,只不过身负网球部部长的重任,要他两面兼顾似乎有点难。
    这个难并不是指他不能做到兼顾网球和画画,精市比普通人要厉害得多,什么事对他来说都是驾轻就熟。但画画是精市的兴趣所在,它不存在什么竞技性,可以当做是用来放松身心和陶冶情操的娱乐。网球对他来说则更像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有比赛,有竞争,有激烈的搏杀和较量,只要关乎胜负,精市就不得不分外认真了。
    精市很少提起望月学姐,几乎是从不提起。但学校里的人都知道他们关系很好,他们俩也总被大家说成是立海最般配的一对。
    二年级下半学期,我开始着手准备要送给精市的生日礼物。
    因为不好意思开口问爸爸妈妈要零花钱,我琢磨着要怎样才能自己赚来买礼物的费用。礼物已经在一开始就定好了,精市一直想要魏尔伦的诗集,我在二手书店找到了已经绝版的初译本,尽管价格昂贵,但我想精市收到这个一定会很开心。
    一开始我努力写了不少文章向报刊投稿,有被顺利刊登的,也有落选的。筹集来筹集去,稿费根本连买那本书的零头都不够。
    就在那样的情况下,某天一个女生忽然找到我,对我说:“秋山同学,你很擅长写东西吧?其实我啊,想向一个人表白……你能不能教我怎么写情书?”
    我从来没有写过情书,也从来没有收到过情书。老实说,我根本不知道情书是什么样子的。
    但那个女生诚恳地拜托了我好几遍,我也就只好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下来。
    “我不能保证写好哦?因为我也是第一次写这种东西。”
    “没关系!秋山同学肯帮忙我就很高兴了。”
    结果,那个女生拿着我替她写好的情书去告白,竟然还告白成功了。
    隔天她拿着谢礼来找我,说多亏了我的帮忙。看礼物是一本词典,我没多想就收下了。可回家翻开一看,词典里面竟然夹着一张一千日元的纸钞,我顿时愣了一下。
    就这样,这个写情书的活儿成为了我赚取的第一笔“额外稿费”。
    在那之后我又陆续帮几个人写过情书,我没有对外明码标价,也没有宣传过我在接受这种委托,但女生之间的情报网有时就是很可怕,当那个女生告白成功之后,其他女生就都闻风而来了。
    每个人给的报酬都不太一样,有时候是一百元硬币,有时候是一张优惠券,有时候是完全没意义的感谢信。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像第一个女生那样出手阔绰,但我还是渐渐地累积下了一些零用钱。
    去参加丸井他们四人约会的那天,我在回家的途中把钱包落在了电车里。
    那是很糟糕的一天,约会也好,游乐园也好,丢钱包也好,无论什么都很糟糕。我站在遗失物招领处足足等了三个多小时,站到天也黑了,腿也麻了,依然没有等到谁捡回我的钱包。
    钱包里装着我替人写情书赚来的所有稿费,在一般人看来可能没多少,但原本只要稍微再努力一下,我就可以凑足买那本诗集的钱了。
    最终,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和空荡荡的心回到了家。
    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弄堂里,有一家很不起眼的二手书店。和周围装潢华丽新潮的各种店面形成鲜明对比,这家二手书店又破又旧,一看就是年轻人绝对不会往里走的地方。
    第一个带我来这家书店的人是莲二,也就是在这家书店里,我找到了市面上绝版已久的魏尔伦诗集初译本。
    书店的老板是一位已经上了年纪的老爷爷,眼神不好使,腿脚也不好使,所以他总是把书往店外的摊子上一摆,自己就钻进店里听收音机去了。
    魏尔伦的那本诗集在外面的摊子上被摆了很久,因为长时间无人问津的关系,书历经风吹日晒,连封面纸张都已经开始泛黄,状态一天比一天差。
    丢掉钱包之前我几乎每天都会拐去这家店,站在摊子前看着那本书默默告诉自己,还差一点,只要再努力一下就可以买它买下来了,一定要加油。
    但就在目标即将达成的时候,我所有的努力却突然一下就这么付之一炬了。
    我不能责怪任何人,因为弄丢钱包的人是我自己。但看着那本书的时候我还是觉得很难过,明明就近在眼前,明明只差一步就凑足钱了,却因为我自己的一时疏忽走神而让这些日子以来的努力全部白费。
    书店前经过了一对母子,看起来只有七八岁摸样的小男孩正缠着他妈妈给他买新出的游戏机。妈妈不肯,小男孩就停在路中间大哭大闹。拿他束手无策的妈妈只好妥协答应给他买游戏机。小男孩顿时破涕为笑,母子俩手牵手走进了旁边的店里。
    这样的母子和这样的情景也许到处都是,但却是从不曾发生在我童年里的一幕。
    我从不会撒娇耍赖要奶奶给我买东西,因为比起让奶奶为我花钱,我更想赚钱让一生操劳的奶奶过上好日子。我当然也不可能向爸爸妈妈撒娇耍赖,因为他们光是支付精市的医疗费就已经很吃力了,即使他们愿意给我钱,我也绝不可能有那个脸去伸手拿。
    我的力量很微不足道,我不能为奶奶和这个家做出什么贡献,我只能最大限度地不给他们增加负担,所以我的私心只能靠自己来满足。我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任性,说撒娇就撒娇,说耍赖就耍赖,不要说是游戏机了,就算是买一本书对我来说也很难。
    可我只是想要送个生日礼物给精市而已。
    看着那本书,说不心酸是假的。为什么只有我无论做什么都那么艰难?我也很想缠着爸爸妈妈给我买这买那,我也很想像同班的女生那样买漂亮的衣服和漂亮的包包,去追星,去看演唱会,去吃喝玩乐,去过一个正常女孩该有的生活。
    但惟独只有我做不到。
    仅仅是一本书而已。仅仅只是一本书,我却连拥有它的权利都没有。
    我无意识地走向书店,走向摆着那本书的摊子。书店里的老爷爷像往常一样缩在那里听广播,专心到完全没有注意外面的情形。
    盯着那本书,我感觉自己脑袋里空空的。右手不自觉地抬了起来,一点点,一点点地靠近了那本书。我这是在做什么呢?脑子里一瞬间闪过这个问题。
    我并不觉得自己即将要做一件错事,我不害怕,也不紧张,只是身体不由自主地动了。那本书也许是有某种魔力的,它在吸引着我,仿佛在对我说,我就在这里,带我走,带我走,你可以轻而易举地带我走。
    我就这么被吸了过去。
    就在我的手马上要触到那本书的时候,有个人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我的动作就此停止。
    “秋山,不可以。”
    犹如在梦游中忽然清醒般,我抬起头来,发现柳生比吕士不知何时出现在一旁。
    他看着我,沉默地向我摇摇头,然后拉着我离开了那家书店。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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