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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银票——谁让是自家妹妹的弟子们呢,勉强是“自己人”的范畴吧,叶孤城总不会亏待他们。
只是,因为并不知道金钱是什么概念,所以拿着手里的“纸”,那一个个的小藏剑们的失望简直活生生的写在脸上。
尴尬之余,从那以后,叶孤城便学会了让自己的侍卫准备着这些小玩意,以备不时之需。
就像这次,叶孤城给唐锦的是一只翡翠蝴蝶。翡翠在安庆并不算名贵,却也只有海外才有。小姑娘就没有不喜欢这种玲珑剔透的东西的,于是方才还很害怕叶孤城的唐锦,这会儿已经敢坐偷偷的看叶孤城了——虽然是坐在叶且歌怀里。
唐家堡如今虽然传承凋敝,但是子嗣却很繁茂。在见识了几个真正四五六岁的破孩子以后,叶孤城越发觉得自己妹妹小的时候简直是乖巧听话,还贴心不已。
于是在看到那个随时有可能拐跑自家妹妹的大庄主叶英的时候,叶孤城心头的郁郁便更严重了。
果然是自己和“庄主”这种东西犯冲吗?前世死在西门庄主的剑下,今生终于不再执着剑道,却又来了一个和自己抢妹妹的藏剑山庄叶庄主吗?叶孤城这样想着,竟然觉得有些心累。
叶孤城此来中原,本就只是为了叶且歌一人。如今叶且歌还要在唐门逗留几日,叶孤城便也顺势住了下来。这些日子,叶且歌每天都在忙着修改千机匣的图纸,叶孤城和叶英左右无事,便开始去唐门的练武场围观。
唐门的练武场本是绝密之地,非唐家嫡系子弟而不能入。然而,一来是既然已经有了叶且歌这个先例,而来就是,也实在没有人敢拦白云城主与藏剑山庄庄主,所以便也只能由着他们两人去了。
今生,叶孤城十五岁的时候,便成南海群剑之首,自上回西门吹雪与当时名不见经传的叶且歌战成平局之后,更有人说叶孤城才是剑术天下第一,乃是超越了西门吹雪的人物。
偏生就有初出牛犊不怕虎的,唐天纵虽然在叶且歌那里碰了一鼻子灰,险些被他的重剑拍成肉饼饼,却还是凑到了叶孤城面前,对叶孤城道:“听闻白云城主剑术天下第一,小子今日斗胆,想请教城主的剑术,看是城主的剑快,还是我们唐门的暗器快。”
唐天纵虽然是唐门最小的是公子,可是他在暗器上却很有天赋,甚至已经隐隐有超过长兄唐天仪的态势了。所以他才敢向叶孤城讨教,除却胆子大,自然也有几分对自己暗器功夫的自傲。
对于这种毛头小子,叶孤城本不想理会,可是今日的确无事,他也的确想看看,这些和他妹妹攀亲戚的人,到底到了什么程度——毕竟,若是这些人实在不成器,那说出去未免也太丢自己妹妹的脸了。
于是,叶孤城缓缓的点了一下头。唐天纵的眼睛顿时变得亮了起来,闪现出了满满的期待。
然后,所有在练武场的唐家内门弟子,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小少爷,在被小姑姑的重剑拍了脸之后,又被白云城主用一柄剑鞘就抽成了狗。
于是,众人都心有余悸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再次肯定了心中的信念——真是惹谁都不能惹小姑姑。毕竟,哪怕是惹了老太太,那也顶多就是被逐出唐门,再被一众的师兄弟们追杀罢了。可是惹了小姑姑,不仅当时可能会被拍成肉饼饼,之后还可能会被风来吴山,被天外飞仙,被灵犀一指,被流云飞袖,被一剑西来……
画面太美,宝宝不敢看TAT
唐家的众人默默地抹了一把冷汗,只能更努力地投入到训练中来。
就这样,叶且歌和自家师父与兄长一道,在唐门住了七日,在完成了千机匣的全部图纸之后,他们终于踏上了返回藏剑山庄的旅程。
作者有话要说: 唐天纵小朋友,不是戴着耳饰就会像无乐小霸王一样的的。挑衅城主什么的,今年份的蜡烛邮寄给你了。
以及,写了软乎乎的小炮萝,真的不来掐一下小肉脸咩?
感谢菱晴姑娘的地雷,蟹蟹一直都在 ~(≧▽≦)/~
第73章 一剑西来遇飞仙。
第七十三章。一剑西来遇飞仙。
叶且歌感觉自己现在有点无语。
她家师父和兄长原本都是成熟稳重的性子,可如今却忽然仿佛倒退了二十岁。特别是,这两个人一人牵住她一只手,然后站在白云城和藏剑山庄的两辆马车前,也不说话,就这样静静的望着她的时候。
最终,叶且歌拽过了一旁的唐天纵,让他帮着自己牵一匹快马过来。唐天纵的额角还有一块暗器的擦伤,那是他打向叶孤城的暗器,被叶孤城的剑鞘弹了回来,反擦到他自己额角的。此刻的唐家小少年巴不得缩小自己的存在感,无奈小姑姑却点了他的名。顶着两道冰冷的眼神,唐天纵硬着头皮,为叶且歌牵了一匹马过来。
“左右如今天气渐暖,川蜀风光亦是宜人,便让我骑马走这一段吧。”叶且歌这样说着,也不给叶孤城和叶英反应的时间,直接翻身上马,骑马走在了两辆马车中间。
白云城跟来的侍从们都是一脸憋笑,而叶英和叶孤城也觉得,自己似乎做得有些太过了。于是两人都紧抿的唇角,不再说话,只是会时不时的会撩开车帘往外看叶且歌一眼。
三人一路前行,从川蜀之地出发,一路向北。先回转到京城,而后再一路南去,回到藏剑山庄。
如今江湖之中,陆小凤那个麻烦精已经躲到了大漠,而各个门派也是一派风平浪静,就连司空摘星这样闲散的人,也因为上次被叶且歌一通教训,而躲着好多个月不敢出来了。故此,叶且歌和叶英以及叶孤城的这一路,都是十分地顺遂,没有任何的风波。
这一日,他们行至距离京城还有三五百里的一座城镇,白云城的侍从已经先行打点好了一切,包下了一间客栈,供几人休憩。
这一次跟在叶孤城身边的侍从之中,带队的年轻人名为叶子午,是白云城浮云十二卫之中年纪最小的一个。
浮云十二卫是自叶家先祖起,就在暗中培养的一股势力,作为只听命于叶家家主的十二人,无论叶家是登临天下之时,还是像如今一般退居白云城,这十二个人始终都是叶家家主的心腹。
叶子午和叶且歌年龄相仿,两人几乎是一起长大,虽然叶子午一直恪守着主仆之别,但是因为他性子本就有些跳脱,叶且歌也很喜欢这样率真明朗的人——毕竟,像是叶子午这样的性子,是很容易让叶且歌联想到藏剑山庄的那些二少们的,所以两人关系一直不错。
这一日,到了他们落脚的客栈之中,一行人刚刚坐定,叶且歌骑了一天的马,回房洗个手的功夫,便看见叶子午冲冲的冲了进来。他的手上还提着几只野鸡野兔,显然是方才他刚刚打到的。
叶孤城这个人,当你刚刚看见他的时候,会觉得他是御下严苛,甚至是有些苛刻到不近人情的人。
可是,跟在他身边的人都知道,自家城主的严厉都是用来要求自己的。他对自己近乎苛求,极度的自制和严格。而对于旁人,特别是对他们这些城主亲自培养起来的,全然忠心于他的部下,城主大人一向宽和。
所以,叶子午才敢这样大大咧咧的就冲进来,丝毫不用担心叶孤城的责备。
果然,在看见叶子午手中那些带着血腥气的,甚至有些还在扑腾着的野鸡野兔,一向有些洁癖的叶孤城只是轻轻的皱了皱眉,却并没有说话。
一直到叶子午带着这些东西向着他们直直走来,叶孤城才开口道:“拿到后厨去吧,等下且歌下来,不要惊到她。”
这个时候叶子午的脚步猛然顿住,他有些歉意地对自家城主笑了一下,连忙将两手都背到了身后,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低头认错:“是,城主。我这就将这些送到后厨去,晚上给您和先生添个菜。”
虽然,以叶子午对自家小姐的了解,他可不觉得这些小玩意就会吓到她。毕竟,他家小姐是抡着八十斤的重剑砸砸的少女啊……一想到这里,叶子午就开始默默的同情那匹被她家小姐和她家小姐的重剑压了一路的骏马。
天可怜见的,那马都肉眼可见的瘦了一圈,简直见者伤心,闻者落泪。于是叶子午决定,晚上的时候多给它喂一把粮草。
这个时候,叶且歌正好从房门里走了出来。她的手里拿着的是一方薛冰特意塞给她的手帕,上面还绣着花样繁复的花纹。用帕子擦了擦手,叶且歌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