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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之门-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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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是什么意思啊?”莲蓬吃惊不小。

  “我还是接着讲故事吧。这个案子没有结,那么故事当然也不能结束……如果还另有绑架者,我不说你也猜到了吧,是周碧。周碧与她老公合谋,策划了这件事,或者她至少是知情的。任志强为什么敢放心的去出差,而把没死的谭勤一个人丢在别墅。因为有周碧呀,周碧可以看着谭勤啊!——不会出什么事的,周碧也是同谋,她让任志强死,那么她也活不了,对吧?”

  “对,不过奇怪了。那周碧为什么又拉我去别墅照相,那不等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莲蓬不解。

  “正是要此地无银三百两啊!”刘盾笑了。“她带你去别墅,就是有意让你拍到谭勤的照片。这样的灵异照片,哄哄那些爱意淫的网民还行,但是警察是绝对不信的,绝对不信的结果,就是在别墅里把谭勤搜出来。”

  5

  “搜出来对周碧又有什么好处?这不是麻烦了么?”

  “好处就是,有了不在现场的证明。就是任志强死的时候,谭勤不在现场。当然,这样还可以把绑架的罪行全推到任志强一个人身上。”

  “谭勤不在现场?”

  “对,这不是个简单的绑架案,这个绑架案还有案中案和套中套。实施绑架的时候,任志强以为,是周碧与他一起绑架的谭勤,但实际上,任志强被他们算计了。谭勤也想除掉任志强,以达到以后与周碧在一起的目的。所以他假装被任志强和周碧绑架,直到勒索到他爸爸的赎款。然后任志强出差,谭勤千里追踪,在另外一个城市杀掉任志强。”

  “等等,谭勤不是很虚弱了吗,怎么还有力气杀人?”

  “是啊,所以警察很难怀疑到他身上。但实际上那都是装的,周碧是护士,一直在偷偷的保证他的体力,而且吧,在他出去那天,还给他注射了兴奋剂,这个兴奋剂支持着他迅速完成了杀人行为。当然,他一回来就虚弱不堪了。可是,幸福已经在向他招手了吧!除掉了任志强,可以和他喜欢的周碧在一起了。又有了二百多万的巨款,如果他老爸再不同意,怕什么,他搬出来和周碧住,或者带着周碧远走高飞,多么浪漫的故事啊!”

  “是啊!”莲蓬不由得不点头,“可这和我不真实有什么关系呢?”

  “有啊!”刘盾严肃起来,“莲老师,最关键的一个部分,谭勤不在现象的证明,就是你做的啊!任志强死的时候,你刚给谭勤拍完照不久,所以谭勤绝对不会去杀人。但是,这个时间,你和我们说谎了吧,应该是第二天,在谭勤已经赶回来之后拍的,对不对?”

  莲蓬默默的低下头去。

  “周碧真不是个简单人物啊,把莲老师也给操纵了!可你这样自作多情是不是太可怜了?她爱的是谭勤啊,为了那个小男孩她把老公都杀了,你不怕有一天,这对多情人儿也会杀掉你?”刘盾摇着头,这时又有两名刑警走进了教室。

  (完)

  05、独活

  文/大袖遮天

  车子穿过道路纵横的城市中央,沿途看到人来人往和车来车往。隔着玻璃窗看,这些人和车都显得很远,伸出手去摸的话,只能摸到玻璃,玻璃上粘了一些黏糊糊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留下的。我想到今天以前,乃至活到今天的这么多年,除了最熟悉的几个人之外,大部分人都和这车窗外的人一样,只可观望,不可触摸,这让我不由产生一个荒谬的念头:也许他们都不存在。

  假如一些东西或者人,并不能带给你真切的触感,他们和电影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常常喜欢这样胡思乱想,一边瞎想一边飞快地开车。开了不知多久,出于本能,我把车子停了下来。瞎想的人必须有这种本能,否则车子一直开下去,恐怕能开到天尽头。

  已经到了目的地。我看了看时间,从我出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四个小时。

  前方是一处小小的村落,村口站着一个人,迟疑地从挡风玻璃上望着我。我走出车门,朝四面打量了一下,微微吃了一惊——刚才忙着想事,没注意环境,现在才发现,这是一片群山腹地,四面被高低起伏的青山包裹得如同深井,两边望过去都是山,中间夹着一条狭长的黄泥路,尽头便是这处村落,此外别无人迹。

  “赵方吗?”我打量了那人几眼——平头,白脸,瘦长身材,和老总的描述差不多。

  “对。”赵方赶紧走过来,“你是张平吧?”

  “嗯。你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准备好了。”他把手上提着的旅行包举了举。

  “现在就走,还是回家打个招呼?”

  “走吧走吧,早就打过招呼了。”他有点羞涩地道。

  我朝他招招手,自己先上了车。赵方慢慢地走了过来,走到车门前,他站住身子,回头望了一眼。我顺着他的眼光望去,眼前是脉脉的田野,田野间奔跑着狗和孩子,大人们扛着锄头穿梭其间,笑语远远传来。我又回头望了望赵方,他怔怔地凝视着自己的村落,似乎有些惆怅。发觉我在看他之后,他脸上一红,低头钻进了车内。

  我照例不喜欢说话,赵方却不停地问一些问题。

  “公司很大吗?”他问。

  “还好。”我尽量精简词句。

  “很远吧?”

  “嗯。”

  “多久才能到?”

  “4个小时。”

  “那真的是很远啊。”

  “嗯。”

  ……

  我虽然不喜欢说话,但也不会轻易打断他。到最后他察觉到车内冷淡的气氛,笑了笑,越过座椅的靠背,朝我身边探过头来:“你不喜欢说话?”

  “嗯。”

  “为什么?”

  这个问题让我觉得有点为难。不喜欢说话的原因很多,因为懒,因为很多话短时间说不清楚,而最重要的是,我一直认为,人们其实不可能通过语言来理解对方。

  或者说,人们根本不可能完全理解一个人,所谓感同身受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譬如,我现在在开车,从出发到现在,已经开了7个多小时的车了。我感到很疲倦,眼睛有些胀痛,脊背也有些发酸。但我没法让别人知道这种感觉,如果我告诉赵方这些,他可能会同情和安慰我,但实际上又怎么样呢?他又不能把疲倦从我身上挪到他身上去。所以说语言是很无力的东西,越长大我越意识到这点——永远不要指望别人能够真正理解你,在某种程度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即便身处闹市,也无法改变这种孤独。

  赵方的问题,在我脑海里形成了如此的长篇大论,一想到要把这些说出来,我就感到头疼,因此索性装做没听见。

  此时车子已经开进了闹市区,问过我这句话之后,赵方并没有接着问下去。他在我身后发出了一声又一声的惊叹。

  “这楼房真高,跟电视上一样!”他说。

  我连“嗯”都懒得说一声了,专心开我的车。

  诸如此类的惊叹声不断从他嘴里冒出来,到后来,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没见过楼房?”

  “没见过这么高的。”他说,我的问题打开了他的话匣子,“我长到19岁了,还从来没离开过村子——村里只有两层高的楼房。城市里果然很热闹,哎,这个女的穿吊带啊……”

  我觉得头疼。我以前只知道女人很喜欢说话,但没想到这个男人也这么多嘴。但他的多嘴倒可以理解,只是和他斯文羞涩的外表有些不配套。在他的惊叹声中,我感到自己熟悉的这个城市,也并不是那么死气沉沉,也许它还有着某些可爱和新鲜的地方,只是我久居其间,对之视而不见罢了。

  赶到公司时,离下班只有一个小时了。我把车停进车库,带着赵方从车库内的电梯直接上到公司所在的25层。依照老总的指示,第一时间把他带进了老总的办公室。老总见我把他领进来,先是一愣,接着立即明白过来。他破天荒地从那张大班椅上站了起来,并且从巨大的写字桌后走出来,朝赵方伸出双手:“桃源农夫?”赵方起初有些拘谨,听到老总这么一叫,眼睛一亮,也伸出了手:“你是沙漠中人?”两人热烈握手。

  听到他们的互相称呼,我有点晕,但接下来他们的对话,很快让我反应过来——这两人是网友,两人在网上交往了有半年多,彼此都认为对方是知己,老总听说赵方这么大一直没走出过村子,便力邀他来公司任职。在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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