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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脚商人的奇闻异录(修兰)-第10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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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很喜欢这个语文老师,很尊敬他。
  我记得,初中毕业的那一天,我是在网吧度过的,高中毕业那天是在KTV度过的,大学毕业那天,我是在路边的饭店里度过的。
  我们会喝很多酒,说很多话,不一定会流泪,但是一定会很难过。
  很多年后的今天,当我想起那些洒进阳光的教室,那些狭小但是堆满了书的课桌,那些可以睡觉的美术课,以及那些能够打架的体育课,我都会不自觉的微笑。
  真是太怀念了,怀念那些,没有名牌衣服,没有偏见,纯真的时光。
  当然,我说的是我的时代,00后和90后却大不相同了。
  直到今天,我坐在黑夜的晚上,开不完的会,做不完的工作,无尽的谩骂,曲解。过去,有人骂你你可以打他,如今骂你,你只能默默微笑。
  于是我开始怀念那些被你们痛恨的监狱,那些能够打架,能够和老师拌嘴,能够睡觉帅酷的学校。
  只是,我的青春消逝了,真正的消逝了……
  我活了24岁,我的初恋在高一那年,和一个因为短信发错而认识的女孩。那时候没有开房的概念,没有所谓的性。只是感觉在一起很开心,于是就在一起了,也因为疏远了,就分开了。
  让我很难忘的是三个女孩。
  一个是初中时代,朦朦胧胧好感的女孩,那时候天天上课说话聊天,很开心,甚至还互发短信。但是,如今她定居澳大利亚,多年未见,我记得她,但是她只是对我有点印象而已,仅仅如此而已。
  后来,高中时代,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走了狗屎运,整个学校的校花,有一天上历史课坐到了我的身边。
  于是我受宠若惊还强装帅气,如今想来,那时候以为他对我有好感什么的真是太傻了。因为那时候我的历史是班上第二,第一名天天睡觉,而她正好和我身后那个男孩吵架了,于是顺势坐到了我身边,一方面方便问历史问题,一方面刺激我身后的男孩子。
  可是,那时候我不知道。
  我还每天都要整理外貌再出门,经常找她说话,和她交换日记,直到毕业以后,我问她那本日记本还在吗?她告诉我,早就扔了。
  直到今天,我发她QQ消息,她再也没有回过我。
  直到今天,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生,而我只是一个可怜的大专毕业生。
  直到今天,她快要结婚了,而我还是一个人。
  仅此而已,其实相安无事。
  我还记得,高三那年,中午所有人都去吃饭了,我从老师办公室回来,走在三楼的楼道里,远远看见她站在四楼的走廊上晒太阳。
  她对我招手,而我飞奔着冲到了她的身边。
  阳光下,她淡黄色的头发和精致的脸,我至今还记得,那时候她说:“如果考不上大学怎么办啊!”
  我回答她:“我养你啊。”
  她笑了,问我:“养我多久?”
  我说:“一辈子。”
  于是,我们都笑了……
  大学之后,我认识了一个好姑娘,一个文静的,普通的姑娘。
  她受过很多挫折,和她当时的男友走到了一起,那时候我们彼此有好感,但是我知道不可能,争取过,但是她拒绝了。
  我为她凌晨起来买药,因为她生病了。
  我为她下雨天送伞,弄湿了自己,最后她男朋友来接她了。
  她和男朋友吵架,我买了一大袋零食给她,哄她开心。
  可是,最后我们还是没在一起。
  她对我说:“如果毕业后她单身了,我也单身,我们就在一起。”
  我说:“好。”
  于是几年前,我们毕业后,又一次同学聚会,我问她是不是单身,她对我说,她要结婚了。
  我笑着说,风风雨雨这么多年,你和你男朋友不容易。
  她却说:“我不和那个男人结婚,我的未婚夫是现在的同事。”
  其实那时候我很想问,为什么没来找我?
  但是我却没说,只是笑了。
  因为我已经长大了,而她也是。
  长大了就没了勇气去问一些明知道会伤到自己的问题。
  于是,她今年完婚了,而我还在单身。
  我遇到过很多女孩对我说:“你是个好人,会遇到比我更好的,我配不上你。”
  可是,其实,结果是:我还是单身,她们已经有了幸福的家庭。
  仅仅如此而已,也不都是生活着吗?
  没了爱情,地球还是转的。
  于是,我就不要爱情了。
  男孩的青春,永远就是和这三样捆绑在一起。
  当有一天,我们的电脑里没了游戏,当有一天我们坐在一个叫做办公室的牢笼里羡慕学校的生活时,当我们不相信爱情只相信金钱的时候。
  我们就真的长大了。
  而我们的青春就消失了……
  我便是如此,不知不觉间就变成了这样……
  虚伪的说话,微笑,甚至喝了酒后都要小心的做人,朋友间的争吵再也不是拳头打架能解决的了,也再也没有勇气真心实意地说:“我养你一辈子”这话。
  其实,这就是每个人的人生。
  谨以此文纪念我离去的青春……


第三百二十四章,没了后路

  白骨绝对是一个奇葩,一个大的不能再大的奇葩。
  也不知道这家伙是用了什么样的手段,竟然真给他混进了博物馆,在我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白骨被一群保安当做了一个遗落的木乃伊,放进了博物馆埃及古文物展馆区。
  我忽然有种想要笑的冲动,白骨怎么也说是古中国的方士,如今竟然被当成是一个古埃及的木乃伊。
  只是,我怕这老家伙给我使绊子,所以我忍住没有笑。
  我回到住处,灵气外放,随时等待着白骨的信号,等到了晚上11点左右,此时整个博物馆应该都已经闭关了。我的灵感里感觉到了一种很诡异的波动,应该是属于白骨的魔力,然而,却很不稳定,一上一下的来回穿梭。
  “奇怪,这老家伙怎么回事?灵气这么不稳定。”
  我恨恨地说道。
  接着月色,拦了一辆出租车就开到了博物馆附近,为了掩人耳目,我在离博物馆两条街元的地方停了下来。
  走下了出租车,往前走了几步,此时更加感觉到了白骨这家伙的灵气波动很诡异,不断地颤抖,但是却没有没有任何的危险,简直有种,在男人和女人做运动的感觉……
  只是,白骨是骨头啊……
  走到了博物馆附近,站在墙壁的另一端,我手指轻轻一划,空间就被拉开了一个巨大的缺口,一头走了进去。
  穿墙而入的一刻,我不仅莞尔,还记得以前年少的时候,我每次穿墙都要借助鬼雾草,将自己化作一片鬼雾,才能进入室内,如今倒是方便了很多,直接手指一动就行了。
  走进了博物馆,虽然很黑,而且有红外线的扫射,然而,却不影响我前进,红外线照射在我身上,立刻就会被我的灵气护壁折射,在天眼内,整个室内世界一目了然。
  此时,白骨的灵气从埃及展区传来,灵气的剧烈震荡让我都有些心惊。
  连忙快步走了过去,结果刚打开埃及展区的大门,就看见白骨浑身的骨架白的不行,没有一丝火焰,但是白骨的灵气却好似大河一般在我面前翻滚。
  而在他的周遭,几个浑身绑着绷带的怪物正追着它跑来跑去。
  “罗焱,你来了啊,快快,弄死这几个行尸,尼玛,我都不能放火,我要是放了魔火这里的果报都得玩玩!”
  我听见白骨咆哮连连。
  “谁他妈想出来的啊!连尸体都当宝贝,这几个都尸变了,罗焱快啊,你妹,没看见我被撵着赶吗?”
  看见白骨这老家伙因为不想闹出大动静,而不敢释放魔火吃亏的模样,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好了好了,我来帮你收了它们!”
  我笑着说道,打开了腰间的火红色葫芦,一股绝强的吸力将几个行尸给吸了进去,其中一个手握法杖的,看起来像是法老之类的,居然还放出黑雾抵挡,我双目一横,眉头一皱,一个箭步走了上去,伸出手,一张镇魂符直接贴在了这法老僵尸的头上,金光闪烁,这法老王浑身冒出黑烟,腐烂的表情里露出极大的痛苦,我顺势一拉,将它塞进了我的流火葫芦里。
  此时,几个木乃伊被全部收了,白骨才安心地走到了我身边。
  “罗焱啊,你别说,这些外族的家伙还真是有意思,似妖又不是妖,似魔又不如魔,不伦不类的,让我算是开了眼界。”
  白骨哈哈一笑,完全没了刚刚那拘束的尴尬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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