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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探案集-第2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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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事情要从我十多岁的时候就开始说起了,我小时候家境也还算可以,虽然谈不上什么锦衣玉食,大小事务也都有人代劳的,不过后来家道中落,十二岁的时候,父母相继去世,我便被过继给养父,养父是个生意人,长年走南闯北都把我带在身边,屋漏偏逢连夜雨,辗转到上海的时候,我又跟养父失散了,我流落到一个孤儿院,那里的日子清苦得很,我实在不习惯,只住了三天又跑了出来,结果又被送了回去,如此接二连三,没多久,我就被人收养了,收养人就是何群夫妇。”

    沈素音没有说连二连三的被什么人送回孤儿院,林启心想她无依无靠,总是被求助站或是警察之类的吧,只是还有点好奇问道:“你那年也该十三岁了吧,何群应该才四十多岁,怎么能收养的?我国法律上这种异性收养,年龄至少要相差四十岁以上才行吧。”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们其实是把我从孤儿院买回来的,何群一开始的目的,就是准备拿我当他的大儿媳的。”沈素音这样说着,林启心里又开始鸣不平:“又是一个杨院长,公然以权谋私,这世道还真得不只一个‘杨院长’。”

    这样想着,并未打断沈素音,她继续道:“不过说心里话,即使知道了我也是无所谓的,他们一家人对我都挺好的,何群夫妇,何楚贵……还有东来,当然……也是先后有序,我开始都不知道有东来这个人,我没有跟他们一家在上海生活过,何群买下我之后,就在吴县甪直古镇旁为我买了个宅子,供我读书,可惜我启蒙得晚,初中毕业就念不下去了,他们就另请家教,他们说文凭不重要,认识字、有见地就行了,还另外请了专门的师父教我苏绣,我这点功底就是那时候练下来的。

    何群他们一家人住在上海,还经常回来看我,尤其是他妻子何芳,几乎每天都在上海和吴县之间穿梭,因我一个小姑娘住在这里,他们实在不放心,何楚贵也时常随他们一同回来,他像我的大哥哥一样疼我、关心我,我已经好久都没有这种感觉了,我到那时还一直以为他们是一家三口呢,因为东来从来没有来过。

    直到两年以后,何群病重,何芳把我带到了上海,带到医院他的床边,我才第一次看到东来,他是一个很英俊的少年,当然,那时并没有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因为何群已经奄奄一息,我吓坏了,好像看到我自己的父亲临死前的模样。

    何群几乎是哀求的语气,把我的手与何楚贵的手拉到了一起,让我做他的妻子,我那年才十五岁,根本不懂那么多,我只知道面前这个对我这么好的男人就要死了,他死了我会很难过,怎么能忍心连他最后的要求都不满足呢,但我却没有任何表示,只知道哭,何群最后没有撑过那晚,我当时就后悔了,只是点两下头而已嘛,怎么就没能做到呢?

    第二年,何芳也不行了,也拉着我的手,跟何群一样的要求,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因为何芳的死我更难过,哭得更伤心,她一个女人每天在两个城市之间奔波,医生说她身体硬是累垮的,她的死,一半原因是为了我。

    办完何芳的后事,何楚贵就搬来了吴县,我们就生活在一起了,当然,只能生活在一起,法律上办不了任何手续,我那年才十六岁,甚至任何形式上的仪式也没有,没有人为我们操办,我不懂,何楚贵比我大五岁,也刚二十出头,他也不懂,就这么直接生活在一起了。

    一个男人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生活,进入了我的生命,但我适应得很快,因为那真是一段甜蜜的时光,我在一个少女最需要爱情的年纪,有了爱情,那是真正的、肆无忌惮的爱情,而与我同龄的女孩却只能在高中校园里偷偷摸摸的跟男同学暧昧,一点出格的举动,就会被打上叛逆的旗号,我很不懂,爱是人类的天性,为什么上帝可以让一个女人的身体在十六岁的年纪发育完全成熟,却要在这样最健康、美丽的时间,剥夺她们被爱的权力?

    何楚贵像手里捏着一个刚刚煮熟破壳的鸡蛋一样,小心翼翼的对待我,生怕我受到一点伤害,或者落到尘土沾染灰尘,我知道他并不温柔,甚至有些大男子主义,自尊心也很强,但却为了我小心翼翼的改变着自己,尽量使我生活得就像我小时候那样优越和幸福,但是要一直维持这样真得很难,特别是在没有稳定收入的情况下。

    他的自尊心迫使他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最终还是入不敷出,我们生活的境况越来越糟糕,何楚贵画画很好,他一直想做个画家,但是在初出茅庐没有名气的时候,一个青年画家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怎么才能供养一个家庭?

    就是那个时候我才开始慢慢接触东来,东来会做衣服,何楚贵用他的笔把一些美妙的想法画在图纸上,东来便造着模样做成衣裳,我那时也学会苏绣了,还可以给那些衣服润色,这样卖给别人,价格也能高一些,这样东来就从上海搬到了吴县,他们兄弟两合伙在吴县开了一家裁缝店,要是日子能一直这样过也挺好的,虽然无法跟以前相比,但总算有些起色了。

    可惜何楚贵不满足于这样,在他眼中,他的笔应该有更高的艺术追求,还不是简单的画几件衣服,更重要的是,他认为钱都是东来挣的,他无法接受这一点,于是他们的裁缝店只开了半年多,何楚贵就打算退出了,那是在千禧年前夕,在那个所有香港人和台湾人到大陆来挣钱的年代,他跟我说他要去香港,他说等他在香港站稳了脚跟,就回来接我,可是我再也没有等到那一天。

    我们幸福甜蜜的婚姻只持续了一年,他就走了,我想那时候如果我们有了孩子,也许他该不会那样固执了吧,如果时间能倒流,我千方百计也要在那一年怀上他的孩子,我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十七岁怀孕,十八岁生孩子,不可以么?然而世事没有假设,他就这样义无反顾的走了。

    何楚贵,我到今天都不知道应不应该怪他,他走的时候几乎什么都没带,所有钱都留给了我,可能他认为够我三、四年用度,而那时候他就该回来了吧,那时候法律上的我,也‘成年’了,我们可以有孩子了。

    回头想想,他当时做的所有的决定,几乎都是错误的,而最错误的一个就是,他拜托他的兄弟马东来好好照应我。

    何楚贵很聪明,他知道孤男寡女、干柴烈火,最后很可能出现他最不想看到的结果,而且单从外貌上,我与东来都更加般配,可他还是把我交给了东来,他和他弟弟从小一起长大,他了解东来,他知道东来并不只是虚有其表,他知道他弟弟是个正直的人。

    他真得很聪明,可是他不知道,感情是可以用聪明不聪明来衡量的么?”

第四部 锦袖玉帕缘 第二百九十七章 偷渡的打算

    林启对沈素音说:“所以你也没有去过八里畔村的清河湾?那里的地址是何家的人告诉你的么?”

    沈素音知道林启前两天刚从八里畔村回来一定是有了什么收获,答道:“是啊,他们一家每年初都要回一次安徽,后来何群夫妇过世以后,何楚贵和马东来也回去过一次,之后何楚贵就去了香港,马东来的店铺等于没有了设计师,几番辛苦才维持下来,实在忙得一点时间都没有,渐渐就没再回去过了,以前他们也想带我一起的,但是安徽太远了,我不大喜欢舟车劳顿。”

    林启暗叹一声,心道:“这真是一个精致的女人。”问道:“所以你原来也不叫何素音,嫁给何楚贵以后,他们沿袭了清河湾的传统,给你改了名字?”

    沈素音想了想,道:“也对,也不对,何楚贵对我说过他们清河湾是有这个传统,不过我是被何群买来以后就已经改好名的,我的情况刚也跟你说了,我其实后来也一直是个黑户,直到嫁给现任的丈夫沈珂以后,才有了正式的法律上的身份,我那时已经不想再姓何了,便学了清河湾的传统,随了夫姓,改叫沈素音。”

    林启这时便把在清河湾所见所闻告诉沈素音,说道:“你知不知道,其实何群本来就是一个身患重病的人,他们一家搬到上海,就是为了给何群治病的,结果上海的医生的也是回天乏术,现在清河湾里还住着何群的叔叔,已经八十多岁了,辈分上来说,他是马东来的叔公,就是他把马东来在上海的地址给我的。”

    沈素音一听,泪眼汪汪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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