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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一身正气的名字?”
“对。”
“我有啊。”
许清朗愣了一下,道:“你说说看。”
周泽把符纸攥在手里,他确实能够感应到符纸内流动着的雷电的感觉,不过只要没被催发出来,就没什么影响,当即展开手中符纸,低喝道:
“富强!”
“…………”许清朗。
“民主!”
“…………”许清朗。
“文明!”
“和谐!”许清朗。
“哟,还学会抢答了?”周泽笑道。
许清朗则是微微蹙眉,一副“你特喵的在逗我”的表情。
“喂,这名字挺好的,你想想看啊,以后你碰到妖物或者厉鬼时,拿着你的符纸,高呼一声‘富强’,唰,一张符丢出去,再喊一声‘民主’,唰,一张符出去。
多有范儿啊,
妖物鬼怪直接被你口号给吓死了。”
“呵呵呵。”许清朗皮笑肉不笑,
然后伸手道:
“把符还给我,我先赏你一个‘和谐’吃吃。”
就在这时,
外面开来了一辆黑色的轿车,车子直接停在了书店门口,车门被打开,走下来穿着休闲装看起来很有男人味的王轲。
王轲一直给人一种很深邃的感觉,有点像是荧幕上的吴秀波,但王轲的身世肯定比吴秀波更为坎坷。
周泽一直觉得王轲的名字不好,
王轲,
你不坎坷谁坎坷。
推开书店的门,
王轲先看向了周泽,道:
“蕊蕊呢?”
王蕊是王轲女儿的名字,
林可则是鬼差灵魂的名字。
“早上就打车回去了啊。”
许清朗抬起头回答道,“七点的时候就走了。”
现在都快十一点了,
人已经走了快四个小时了。
“回去了?”王轲疑惑道:“不对啊,我在家里没等到她,今天是小学入学的日子,她还是没回家,现在时间都快过了,我打她电话显示关机,打你电话…………”
王轲指向了周泽。
“老板手机欠费了。”
莺莺回答道。
周泽点点头。
王轲没纠缠这件事,有些着急道:“我女儿现在去哪里了?”
“兴许自己去学校了呗。”许清朗回答道。
“我联系了学校的老师,她没有去,那个班,就只有她没去。”
“那或者,是逃学了?”许清朗猜测道。
“她答应我要回来上学的。”王轲强调道。
“反正不在书店里,早上我看见她打车出去的。”
人没了,
暂时联系不到,
书店上下,
除了王轲这个当爸爸的很着急,
其余人倒是显得很云淡风轻。
这也很正常,
如果是普通的小女孩一个人出去了,的确很容易发生危险,更别说失联了。
但小萝莉是普通的小女孩么?
她不去给别人造成危险就好了啊。
“没事的。”周泽打了个呵欠,“喝杯咖啡?”
王轲摇摇头,“我要找到她,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周泽耸了耸肩,表示理解,毕竟父女情深嘛。
“阿泽,帮我找找。”
王轲很严肃地把手撑在茶几上,看着周泽,
“我真的有种不对劲的感觉,早上眼皮也一直在跳。”
“不要这样封建迷信嘛。”
“我以前是不封建迷信的,
直到,
我发现了你,
我怎么能不封建迷信?”
“…………”周泽。
他忽然觉得王轲说得很有道理,
死去的发小换了个身子出现在你面前,
任何人的三观估计都会直接崩塌吧。
“帮我查查看。”王轲说道。
周泽点点头,如果此时他是捕头的话,倒是可以利用一下鬼差证的定位,他可以发出召唤,附近的鬼差包括自己麾下的鬼差肯定会收到通知。
只是现在周泽也只是鬼差,这鬼差证就像是单向通话一样,只能接电话不能拨打出去。
恰好,这个时候张燕丰的电话打来了。
“喂,老张啊。”
“嗯,老板,我…………”
“帮我查一下林可的位置,她逃学了,她爸爸着急呢。”
“额……好,我让人查一下她的手机信号定位。”
“嗯,查完了马上告诉我。”
“好的,老板。”
张燕丰挂断了电话,马上通知自己手下人去查一下,同时,他有些疑惑地皱了皱眉,
自己,
好像忘了什么,
刚刚是老板打电话给我的还是我打电话给老板的?
…………
“拜托刑警队长去找了。”周泽挂了电话,指了指白莺莺,道:“莺莺啊,去对面网咖让明明同学调一下他们的监控,查一查七点钟停在我们店门口接林可上车的车牌。”
“哦,好的老板,查好了我能去那边吃会儿鸡么?”
“去吧去吧。”
显然,主仆二人都对林可暂时失联这件事没怎么担心。
白莺莺跑出了书屋,向王轲那边跑去。
书屋里没装摄像头,
以书屋的配置,
敢有小偷进来,
那真的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长了,
以前也有过小偷团伙进来过,然后被莺莺玩了把现实版“午夜凶铃”。
周泽看向王轲,道:
“坐吧,不急。”
王轲点点头,在周泽面前坐了下来。
………………
此时,
在看守所门口,
胡子拉渣满脸油污看起来很是邋遢穿着道袍的老头像是初恋了一样愉快地飞奔了出来,
他都已经做好痛哭流涕的准备了,
情绪已经酝酿完毕了,
感谢致辞也演练了无数遍,
然而,
当他跑出来时,
看守所门口的马路上,
干净得一塌糊涂。
老道愣住了,
有些不敢置信,
居然,
居然,
居然没人来接自己出狱?
我了个大槽,
都把我忘了么?
一只勤劳且眼熟地乌鸦此时正好从老道上方飞过:
“哇哇…………哇哇…………哇哇…………”
微风吹来,卷起几片叶子在老道面前席卷而去。
老道张了张嘴,
有些凄然地自言自语道:
“呜呜呜,
老板,
人家出狱了啊,
呜呜呜…………”
第四百三十四章 趟雷,舍我其谁!
进去了,
又出来了,
相当于:
天黑了,
又亮了。
老道深吸一口气,强行按捺住自己内心深处不断喷涌的悲情,抑制住自己眼眶里的泪水,自言自语道:
“老板他们肯定是忙,所以没办法来接我,
对的,
肯定是这样子的。
老板说过,
手底下这么多员工里,他最看重的还是我。”
老道往外走了走,站在马路边,准备打车回书店。
一辆面包车从他前面开过去,
老道习惯性挥挥手,
他这个年纪的人再加上这大半辈子的走南闯北,
这种拦下过路的牛车或者是四个轮子的汽车,倒是经常做的事儿。
可能一些小年轻觉得不好意思这样做,
但常在江湖漂的老道清楚地知道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道理,
这个社会上,好心人还是多的。
再者,这里也不怎么好打车。
那辆面包车停了下来,探出一个年纪在六十岁左右的老者,一头白发,但看起来很精神,这老头嘴里还叼着一根烟,喊道:
“老哥哥,去哪儿?”
“南大街。”
老头儿笑了笑,道:“行吧,上车吧,我正准备回去呢。”
老道上了车,发现车里还有两个人,一男一女,年纪都不小,女的四十多岁的样子,男的估摸着有五十岁了,驼背。
哪怕老道上车了,他也低着头不再说话。
女的倒是有些热情地对老道笑了笑,眉目之间,有着万种风情在流淌。
老道的心当即就酥麻起来了,
鲜嫩可口的大妹砸!
但一想到自己是因为什么才进了看守所惹上官司的,老道又下意识地一个哆嗦,
哆嗦完之后,
就索然无味了,
连这个对自己暗送秋波的大妹子也没之前那般可爱了。
“老哥哥,你来看你孩子?”
开车的白发老头一边开车一边问道。
这老头戴着一副墨镜,穿着也很洋气,至少在六十岁这个年龄层的人来说,算是比较新潮的一种了。
在夕阳红广场上跳老年舞蹈的话肯定能做一个交际花,
别以为跳广场舞的老大爷老阿姨们之间全是纯洁的友谊。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