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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郝美在一起还好一些,她总有说不完的话,也很会活跃气氛。
他们两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大多会像现在这样安静。
他一直以为嫣然只是不善言谈,沉静矜持,性子使然而已,如今却觉得也许只有对他,她才会刻意保持着这样的疏离。
算是避嫌么?
怕他会产生某种错觉,所以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车子里太安静,夜色很浓,窗外不断闪过黑漆漆的树木像探不清路途的迷阵。
他故意将车速放慢,打开收音机,即便身处这样尴尬沉寂的氛围之中,他也希望能够多跟她待一段时间。
收音机里男主播低沉性感的声音响起:“生命中有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熟悉了,却还要说再见……最终你会发现,留在你身边的只有你自己。一首张国荣的《我》,送给不一样的我们。”
张国荣的声音里与生俱来的有种悲伤的魔力,像自黑色深渊的靡靡之音,释放着心灵深处的绝望和无奈……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他用他的一生诠释了这首歌,却没办法做到真的如歌词里述说的那般做最坚强的自我。
四月一日,所有人都以为是愚人节作弄人的消息,他却从高楼飘落,化作了泡沫。
背后的疤隐隐作痛,站在高楼顶端,看着世间苍凉悲喜,只有站在上面的人才会知道那份看破尘世哀愁的绝望。
到了!
车子停了,她下车,依旧淡淡的道了声谢谢。
“嫣然……”凌山突然叫住了她,目光炯炯,鼓起了极大的勇气。
两人同时一怔,似是都有所预感。
说什么呢?
他们之间能说什么呢?
可有些东西是说不得的,就如两人现在都在祈祷,希望有些话永远都不要说出口。
“自己一个人小心点儿,记得把门窗关好。”久久,他终究是将想说话的话压在了心底,取而代之的是这样的叮嘱。
她似松了口气,很轻微的,但他仍旧感受到了。
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他这算是什么呢?
明明知道她会拒绝。却仍旧抱着渺茫的希望等待着。
他堂堂医学系才子为什么偏偏要守着一个对他不冷不热的女生望穿秋水,渴望得到她的青睐和关注呢?
可面对感情,很多时候是理智难以解释的。
就譬如,他一直都坚信着,无论他们现在如何,几年后,这个叫顾嫣然的女孩。一定会成为他的妻子。
以前。他从不相信缘分,可至从在m市见到嫣然后,他才知道什么叫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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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上班便是为期三天的新员工培训。小到考勤、福利,大到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设置,全全都有涉及。尤其作为秘书助理,不仅要心思缜密。更要时刻关注社长的动态及日程,不仅需要高智商,更需要有高情商。
林书皓的秘书共有三人,琳达是首席秘书负责日程安排、各部门调配以及信件往来等工作。
琳达下面有两个秘书助理。一个是前台秘书,主要负责贵宾接待及文件影印、会议室安排等工作。
另一个便是嫣然应聘的工作,主要负责林书皓的私人业务。包括衣食住行,车辆安排。几点上班,几点下班,早、中、晚餐在哪里用餐,喜欢吃什么,不能吃什么,穿多大的鞋子,几码的衣服,常用品牌是哪些,喜欢的款式及风格是什么……
显然,这个人一定要有超强的记忆力和分析能力,懂得如何探析社长的个人喜好和禁忌。
自然掌握这些情报的人,林氏上下也只有琳达一人,这也是为什么琳达会成为林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的原因。
琳达虽然与嫣然私交甚好,但就像她自己说的,她向来对工作极为严谨,对下属要求甚高,即便是嫣然也不例外。
嫣然自是明白琳达的用意,她是琳达推荐入林氏的,越是如此便越不能搞特殊,拉琳达的后腿,让别人说她公私不分。
只有着手在做这些工作,嫣然才明白为什么这个工作对应聘者所受的教育及家世有着严苛的要求,首先林书皓喜欢的牌子从日用品到奢饰品便分为好几大类,有几十种之多,有一些甚至要提前预定。
再者,最起码要对m市所有五星级酒店、百货商店、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及各大高级会所有所了解,这样当社长会见贵客时才不会有所疏漏。
还有,秘书助理中她现在的这个位置,之所以很难有长时间坚持下来的人,便是因为这份工作几乎是要二十四小时待命,尤其在有大的会议活动时几乎全天都要在外面跑来跑去,筹备相关事项。
所以往往硬件合格的,吃不了那个苦,能吃苦的,如果心思不够缜密再加之从未接触过上流社会,定然会漏洞百出。
好在,嫣然之前在南华学院的那段经历在耳融目染中对上流社会所注重的细节还是有所了解的,再加之将在洛溪学院学习的相关内容融会贯通,倒也部没有想象中难以应付。
只是前期要整理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自然要多费一些功夫,加班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不知不觉便到了晚上10点,林书皓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无意间看到角落里的一盏灯还亮着,看到嫣然正抱着一堆的资料在看。
“还不下班?”他走近,问道。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嫣然一惊,转身看向声音的来源,没想到竟然是林书皓。
她马上站起来,恭敬的道:“还有一些工作,整理好以后就下班。”
“还要很久么?”
“不需要很久……”
“那我等你吧!我送你回去,现在恐怕已经没有公交车了。”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表道。
嫣然微怔,有些难以消化林书皓突如其来的关心。
***********(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六章 天涯各自安好
林书皓突如其来的关心着实让嫣然有些受宠若惊,她何德何能竟让堂堂林氏集团社长亲自开车送她回家。
可对于林书皓来讲他从未将嫣然当成过自己的职员,之所以让她入林氏只是想把她放到身边弄清楚一些事情罢了,可没想到这个女孩却当真了,干活尤其的卖命,连续好几天都在加班,反到让他有些自责。
不知道轩木那小子如果知道她就在他身边,而且还这么使唤她,会有何感想呢?
对于嫣然,林书皓之所以非常感兴趣,无外乎两点。
起初,当他看到嫣然简历里的照片时,确实是心生好感的,这个女孩让他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尤其是那双眼睛着实与林家人太像了,若不是多年前确认了“书画”已亡的事实,他甚至以为眼前的这个女孩就是他的堂妹林书画。
复试,林书皓见到了嫣然本人,嫣然身上静默淡雅的气质让他觉得熟悉而又亲切,但单凭对她的好感并不足以让他录取一个根本不适合这个位置的女孩,毕竟工作是一回事儿,好感又是另一回事儿。
直到他注意到她手腕上的手环,他才意识到也许这个女孩身上冥冥之中早已跟他们有着某种牵连。
嫣然手上的手环林书皓自然是认得的,原因无它,林家和南宫家族是世交,轩木小林书皓八岁,打小跟在他身后叫他哥哥,那个手环是轩木打小带在手上的,造型简单,但材质却难以寻得,轩木一直待在手上。从未摘下来过,如今去带在了嫣然手上,不怪异么?
他们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能让轩木将手环送予的人必然是他极为在意的吧!
有些东西,以前他想不明白,如今却渐渐有了头绪。
轩木、云海、夏莫三人从小在一起打闹玩笑,感情比亲兄妹还要要好,如今却天涯咫尺。老死不相往来。这其中又发生了什么呢?
想必定然和这个叫顾嫣然的女孩有着牵扯不断地关系吧!
说来也巧,怎么就恰好让他碰见她了呢?
这个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她本该连初试都过不了。却意外进入复试,进了复试本该被刷下来的,手上的手环却又引起了他的注意,最终将她带入了林氏。
不知为何。他总能从这个女孩身上感觉到某种微妙的感情,熟悉的像上辈子的亲人。此生经历轮回,散落各个角落,再相见,单凭感觉便能认出对方。
这也是为什么。当他看到嫣然一人加班,于心不忍,停下脚步的原因。
嫣然家境困顿他从简历里便已经看出一二。大学四年因家境困顿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