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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初跟着贾敏学规矩学管家的时候,可没有哪一种规矩是这般说的。
果然这些不能理解的事情在贾家都被合理化了。
“三姑娘来了。”
袭人刚要出去,便在门口看见了探春,于是连忙笑着迎了上去。
“二哥哥在家吗?”
袭人笑着摇头,“二爷去了珠大爷那边,说是说话就回来。”
“我来找他玩,既是这样,我且等等他就是了。袭人姐姐这是要做什么去?”
探春也是个坏心眼的,明明看见袭人这是要出去,却在看到袭人的时候,笑眯眯地伸出手,又将袭人给拉回了屋里。
那袭人只得跟着探春又回了屋子,待到小丫头上了茶,探春这才松了袭人的手,端起茶杯一边轻轻地吹着茶水,一边笑着问她。
袭人将一碟子干果放到探春手边,然后才笑着回了句,“二门上的婆子过来传话,说是奴婢的娘和哥哥过来了。”
探春听了点点头,“也是呢。袭人姐姐没有回家过年,家里人一定是想你了。这不刚过了初九,就过来看你来了。听说袭人姐姐是外边卖进来的,家里可还有什么人?”
“奴婢的爹早年没了,家里就只剩下我妈和哥哥两口人。”
“姐姐家是哪里的?对了,姐姐今年多大了?”
探春一边打量着面前的贤惠人,一边没话找话的问东问西,那样子仿佛压根就没有看出来袭人着急出去的心思。
“。。。奴婢过完年正好八岁了。”她比二姑娘大一岁,比宝玉大四岁,宝玉又比面前的三姑娘大一岁。也就是说她正好比三姑娘大了五岁。
探春闻言抬头看袭人。
童,童工呀。
压下心中自觉欺负了小孩子而升起的一抹不自在,探春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她记得书中写过袭人和香菱、晴雯、宝钗三人同庚。而那香菱是五岁时的元宵节被拐的,而甄家是在三月十五那一日葫芦庙中炸供,被烧没的。
这个时候的甄士隐估计快要步他闺女的后尘,被疯癫僧道拐了吧?
这倒霉催的一家人。
“瞧我,见着袭人姐姐就喜欢的很,生生拉着你说了这小功夫的话。姐姐的家人还在等着姐姐呢,姐姐快去见一见才是。”话罢,还让侍书拿两个金锞子赏她。
三姑娘喜好美色,愿意跟长相漂亮的丫头说话玩乐,在老太太院里那么长时间,袭人也清楚,因此倒也不曾生气。
再加之得了探春给的赏赐,袭人自然就更不会有什么想法了。
那两个金锞子虽然小,可是换成银子却也不少。当时家里穷这才卖了她,现在她在府里好了,也能帮趁着些家里。
那袭人想罢,自是谢过不提。
。。。。。。
作者有话要说: 跟朋友出去吃饭,看到菜里有些豆芽。然后我这朋友就说了一句蠢作者小时候犯的蠢事。
作者从小没有吃过豆芽,一直到上高中在学校食堂里才吃了第一回。
那天回到家后,就对我家太后说了在学校吃到豆芽了,妈,你能给我也做点吃吗?
我家太后极是震惊,因为那个时候她才发现我家吃饭的菜谱有问题。那时候豆芽一块钱一大塑料袋,她闺女和儿子竟然没有吃过,还以为那是多值钱多贵的东西。想吃顿豆芽还可怜巴巴地让她做。
(我们家的人都比较偏食,太后不吃鸭肉,鹅肉等,老爸不吃豆芽圆葱等,然后是蠢作者不吃芹菜等等。)
当然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这个发小去我家吃饭的时候,我竟然当着她的面告诉我妈,别的都不用,只给她炒盘豆芽就行。然后转过头来对着她说炒豆芽多好吃多好吃的。
虽然我家太后除了炒豆芽还做了别的菜,可是。。。我没有想到我朋友竟然记到了现在。
哦,现在想起来就觉得好囧,囧死人了。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这一日正值初九,因是正月里; 府中各处皆是欢声笑语; 探春心中有事; 一直到了就寝之时; 才在面上露了出来。
这世上,最可恨之人莫过于拐子。
最可怜之人也莫过于失儿失夫的女人。
白日见了袭人,探春方想起与她同庚的香菱。
甄英莲; 真应怜。
五岁被拐,十二三岁被卖; 好不容易碰到了真心相待之人; 却还被那呆霸王打死了。十几岁跟着薛家进入京城; 虽得薛姨妈看重被郑重地摆了戏酒收房,可是最后却又遇到了夏金桂那般的主母,生生被搓磨致死。
香菱的一生是可悲的,可是香菱的父母难道就不可悲吗?
尤其是最后甄士隐跟人出家而去; 留下甄封氏一人孤苦无依的度日。
躺在床上,探春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她一个三岁的小丫头片子; 能知道什么; 又能管得了什么。
若是回到两年前的今天,她也许可以用神笔写个小故事给甄士隐托个梦,也许能避免一下之后的悲剧。
可问题是现在都已经过去两年了; 她跟本就不知道甄英莲在哪里,然后就要损失一次用神笔的机会,她。。。好吧; 她是心疼舍不得。
用那神笔写故事,就只能用十次,而且每次用完还会耗损心神什么的。最最重要的是十次之后就只是单纯的画笔了。
虽然单纯的画笔也很实用。
她今年才三岁,大把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哪里舍得将神笔的十分之一机会用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可是,可是,这心里就是过不去那道坎。
唉,早知道今天就不去宝玉那里了,不去那里就看不到袭人,也许也不会想到这件事情。
她真是腿欠,嘴也欠。
探春烦燥的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狠狠地小拳头捶了几下被子,“来人,掌灯,研磨。”
算了,救人一命胜过七级那啥,这一回就帮一把吧。
不过,地主家也没有余粮,这种圣母就只做这一回。
虽然这话,探春自己都不相信,可是探春还是一边拿话哄着自己,一边在守夜的白芷服侍下,收拾了自己,又坐在炕桌上写起了小故事。
‘岁月匆匆易逝,待英莲长至十二三岁时,被那拐子带到了金陵城,准备适机货卖。金陵城中,有冯姓少年,家有资产,却父母双亡。。。。。。若想找回失散之女,金陵城中守住冯渊。’
写罢,探春又想到了那个贾雨村,便又提笔写道,‘奸诈小人,趁人之危,无情无义之辈。。。。。。’
同时将这人做过的一些事情都说了一通后,探春才放下笔。
那混蛋,探春更看不上。跟他一比,贾赦都算是好的呢。
整整写了好几页,探春一一看过,又仔细删改,然后咬了咬牙拿出脖子上的玉笔将这段超长文字的小故事重新仔细的抄写一遍。
写罢,起身将故事放入火盆中焚烧。
唉,她也只是为了那份尚未被狗吃掉的良心而已,现在这般,也不过是尽人事听天命了。
探春看着在火盆中瞬间燃尽的纸张,突然觉得她应该对自己更好一些。
别人的闲事都管了,那自己的事就更应该管了。
拿起信纸和炕桌上的毛笔,又开始编小故事。
而这一回的小故事,则是围绕着江行远展开的。
关于如何善待继女,对她视如已出的,关于如何一心一意对待赵秀宁的等等,等等。
待一切完成后,探春心疼地看着已经用了两次的玉笔,心痛得直抽抽。
将玉笔变小,然后重新挂在脖子上,探春长吐一口气,又将白芷喊进来将东西收拾了,这一回她倒在床上毫无心事,倒是睡个实诚喷香。
略过本就是爱赵秀宁入骨,以及对探春爱屋及乌的江行远不说,那位远在大如州的甄士隐这一夜可过的漫长。
他梦见了不久后他会被两个疯癫道士和尚拐去出家,留下老妻一人以针线度日,最后熬瞎了眼睛被岳父赶了出来,饥寒交迫的死在一处破庙里。
他梦见了被他当成莫逆之交的贾雨村,在那年八月十六号进京赶考后,倒真的让他考上了,可惜再次相见却是为了买老妻身边的丫头娇杏为妾。
之后又在金陵城内明明认出了被拐的少女是他的独生命根子,既不愿救人,又不愿意通知老妻,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英莲被人强买去当个通房丫头。
这人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吗?当初他引为知已,赠银赠物的资助他。却不曾想竟是个白眼狼。
还有娇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