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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剑三]琴中剑-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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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兵?这世上能够被称为神兵的可不简单。”陆小凤兴味盎然。
    要知道自古流传,名剑看似不少,但是其实并不是很多。能够成为名剑吹发即断不说,还须得有一个特别的来历。而神兵不一定有特别来历,但是至少也要能削铁如泥之类才能如此称呼吧!
    藏剑山庄自叶明菲的祖父创立以来能有多少年,每十年拿出一把神兵举办名剑大会,藏剑山庄的铸造术可想而知。且藏剑必然有欧冶子、干将莫邪那般的铸剑师存在。
    “藏剑山庄至今已经铸造过五把神兵,分别是御神,残雪,正阳,碎星,流风。其中御神,残雪,正阳,碎星已经找到主人,还有流风在等着下一届名剑大会。”西门煜稚嫩的小脸上闪过狂热之色,“名剑大会,我师父一定能收到名剑贴,到时候师父会带我一起去哒。”
    “小煜有师父?难道小煜不是跟你爹学剑吗?”陆小凤有些意外。
    之前花满楼说西门煜早上起来练剑,他还以为西门煜的剑法是跟西门吹雪学的呢!
    “才不是呢!”西门煜一脸嫌弃道,“爹爹只会剑法,舅舅比爹爹厉害,舅舅才是我师父。”
    “你舅舅的剑法难道比你爹爹还厉害?”陆小凤瞠目道。
    “江湖上很多人想要挑战师父,但是他们连师父的静水流听琴尚且过不了,能够让师父折仙剑出鞘的,我还没有见过呢!不过,听娘亲说,爹爹刚去长歌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师父看在娘亲的面子上,接受了爹爹的挑战,爹爹败了。”
    “小煜的师父就是舅舅对吗?那么小煜的娘亲该不会与舅舅一样也是一位剑术大家吧?”陆小凤猜测道。
    要是西门煜的娘亲也是剑道高手,他倒是有点明白,为什么那个痴于剑的西门吹雪会娶妻生子了。
    虽然西门吹雪以前一直说女人不该学剑,学剑便不是女人。但是要是一个女人能够走到剑道巅峰,西门吹雪心动也不是不可能。
    “娘亲的剑法不好,倒是琴弹的更好。”西门煜摇头道,“我们长歌门以琴中剑为兵器,不过有的人更擅长剑法,有的人就更擅长琴。”
    “对咩,煜煜的师祖,李太白爷爷就是有名的剑仙呢!”
    “剑仙李太白?”花满楼觉得有些乖乖的。
    “倒是与诗仙李白同名!”陆小凤笑道。
    “啊,陆叔叔也知道太白爷爷吗?太白爷爷是长歌门的剑仙,同时也是大唐的诗仙呢。”叶明菲欣喜道。
    “噗~”陆小凤嘴里的豆浆顿时喷了出来。
    “陆叔叔太没礼貌了!”叶明菲嫌弃道。
    “抱歉!”陆小凤非常诚恳地道歉,“我刚才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你们说小煜的师祖是诗仙李太白,那个作诗‘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青莲居士?”
    “对啊!原来陆叔叔也喜欢师祖的诗么?”西门煜有些高兴道。
    所以说,难道说,西门吹雪之所以八年来音讯全无是去了七八百年前的大唐?
    陆小凤:我想静静,别问我静静是谁!
    花满楼脸上的笑容也逐渐凝固,若是叶明菲和西门煜说的是实话,那实在太惊悚了好不好!可是,听着小孩儿认真的话语,丝毫没有说谎的迹象。
    花满楼可不认为两个六岁的孩子就能够编出这么大的谎言,同时骗过他和陆小凤。
    “是啊!”陆小凤叹息道,“诗仙李白也善剑,我听说过,竟不知道他的剑法这么厉害,还有剑仙之名。”
    “师祖是最最最厉害的,师父是最最厉害的!”西门煜满是崇拜道,“我将来会和师祖和师父一样厉害。”
    “那么最厉害的是你爹爹?”陆小凤很快调整了情绪,笑道。
    “娘亲最厉害!”
    陆小凤:莫名地觉得老朋友有点可怜,貌似家庭地位有点低。
    吃过早饭,花满楼和陆小凤又与西门煜和叶明菲说了一会儿话。虽然西门煜还挺有警惕心的,但是陆小凤还是从两个小的嘴里套来了不少重要信息。
    不过对于这些信息,陆小凤表示有点消化不良。
    但是至少有一件事,他们弄清楚了。那就是西门吹雪夫妻并不是因为粗心将两个小的弄丢的。而是他们从大唐过来的时候,中途出现了一些意外。
    “这样的话,西门吹雪和他夫人一定很着急。”花满楼担心道。
    “花满楼——”
    “我明白!”花满楼与陆小凤多年默契,怎么会不明白老朋友的想法,“我会让花家的人尽快将消息送去万梅山庄。”
    “陆叔叔、花叔叔不用这么麻烦!”叶明菲掏出一只鸽子,“写个飞鸽传书给姨姨和姨夫,告诉姨姨我和煜煜很安全就好了!”
    陆小凤:……鸽子哪里掏出来的?
    虽然对叶明菲那只小鸽子能不能将信送到西门吹雪夫妻手上,陆小凤也只能当做聊胜于无。为了保险起见,花满楼还是让花家的人传信给万梅山庄。
    陆小凤决议亲自送西门煜和叶明菲去万梅山庄。不过花满楼担心陆小凤照顾不好两个孩子,决定陪他一起去。
    
    第四十四章 死后诈尸
    
    他们明明是夏季出发的,没想到到了大明却是初春。
    大明的二月,虽然已经开春,气温却并不高。在这样的时节,若非有什么事,没有人会傻的在三更半夜呆在外面吹风。
    杨簌歌自然不傻,可是谁让她与西门吹雪和儿子失散了呢?降落地点还是别人家的屋顶!
    半夜三更人生地不熟,想要找个人问问情况也不容易。
    杨簌歌倒是不担心西门吹雪,她比较挂心的是儿子西门煜和那个闹着要陪煜儿过来的藏剑山庄小叽萝。
    两个小孩儿虽然聪明的很,毕竟年纪太小。尤其是长得还这么可爱,可不要遇上什么歹人才好。
    如今,也只能期盼唯有她与他们失散了,两个孩子还与西门吹雪在一起。
    杨簌歌眺目四望,方知自己落脚所在还是个大户人家的宅院,甚至隐隐有几分宫殿的模样。花园里虽然种着许多花草,却没有怎么打理,即使花草已经开始冒出绿叶,但是去年的枯枝尚未收拾,呈现出一副衰败之色。
    偌大的宅院不见半分灯火,倒像是鬼宅似的。
    杨簌歌脚下一转正要离去,却瞥见转角冒出一点灯火。这么晚了竟然有人,正好可以问问这里是什么地方,若能借宿一宿就再好不过了!
    杨簌歌一个蹑云逐月从屋顶上跳到了花园凉亭下,正要下去。却看到已经从回廊上进入花园的两男一女竟然抬着一具女尸,不由停住了脚步。
    三更半夜,两男一女带着一具尸体实在是诡异的很。
    更诡异的是那个在前面提灯笼的女人是个美人。而那具尸体并未用东西遮盖,青灰的脸却依稀可以看出生前也算是个美人,还是个与那提灯笼的女子有七分相似的美人。
    负责抬尸体的两个男人,若非腰间悬挂兵器,杨簌歌一定觉得他们非常适合收尸这个行业。因为这两个人的模样实在是有些令人不敢恭维。
    自认不是以貌取人的,但是杨簌歌见到这两个男人后觉得需要修正一下自我认知。
    只见这两人一人长得又矮又小,黑黑瘦瘦的脸上却留着满脸火焰般的大胡子,勉强可以看出一双灰蒙蒙的眼睛和一张一合的鼻孔以及大嘴。
    若是这人只是长得丑,那另一个就是形同鬼魅,不能算是“一个人”了,因为他是半个人。
    左边脸已经被人削去一半,只有一只眼睛,连鼻子也仅剩半个。伤口干瘪收缩,又把他余下的鼻子和眼睛歪歪斜斜的扯在了一起。额头上还画着一个大“十”字,双手齐腕砍断了。
    右腕上装着个寒光闪闪的铁钩,左腕上装着的却是个比人头还大的铁球。此刻,他就是用右腕上寒光闪闪的铁钩,勾着那具尸体的肩膀,与另一人将尸体抬起来的。
    若非杨簌歌刚从安史之乱的战场上下来,绝对会被眼前所见的吓得跌下凉亭来。
    杨簌歌此刻已经没了问路的心思,这三个人选择三更半夜埋尸,绝对不想被别人知道。而她没有兴趣成为对方杀人灭口的对象。
    至于,你说主持公道?
    杨簌歌初到此地,就算这三人的行为鬼魅了一些,焉知这死的人便是无辜的?眼睛有时候也会欺骗你,若是你不知道原委,还是不要鲁莽的跳出来主持公道才好!
    这样的夜晚,哪怕并不畏惧寒冷,没有与他家相公和儿子在一起,杨簌歌也觉得有了几分冷意。
    所以杨簌歌决定离开这里,找个地方吃碗热汤面,好好睡一觉。然后,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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