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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师反穿]自从我抽到了茨木这大佬-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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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特么觉得他怀了安倍这厮的孩子,什么鬼?
  事情犹如脱肛的野马般不可控制,饶是晴明端着再俊逸的架子,也实在撑不住这场面了。
  因为这破事放在人类眼里,那就是——晴明公外出退治妖怪,偶遇一美貌女子,风流一夜扬长而去。数月后,女子怀着身子寻找晴明公,于庭院再遇,女子大喜大悲之下,忽而小产……
  跟过分的是,风流的晴明公不仅没认出这痴心的姑娘,反而揪着人家让她跳舞!
  天呐,这简直是渣男!
  众女子不禁朝晴明投来指责控诉的目光,就连他的同僚目光都隐晦了起来。
  晴明:……
  不!身为白狐之子的他,怎么能被这种困难打倒?休想!
  晴明眉峰一蹙,借着狩衣的遮掩,暗暗集中力量在脚步。他卯足了劲儿一拐茨木的小腿,在对方毫无防备地往后一倾的情况下,赶紧伸手揽过他的腰。
  茨木童子!怎么这么重?!
  晴明心头几乎要骂出声,他只觉得怀里搂着一坨几百斤的肉,重得他下盘脱力,险些摔倒。
  不!稳住!成败在此一举!
  “你是……”晴明忽然出声,“沐子吗?”
  茨木:……沐子是个什么鬼?
  “你怎么会在这里?是他对你不好吗?”晴明语速飞快地说道,“三年不见,你没有好好照顾自己啊!”
  众人微愣,随即有些明悟了。
  这名女子确实与晴明公认识,但已经三年未见。怪不得晴明公认不出她的样貌,原来物是人非啊!
  且,看这女子所嫁非人,居然怀着身孕寻找晴明公,怕是她家中出了变故吧?
  人心易变,晴明话落,周围人的眼神都温和了不少。
  “不过,别怕,既然你找到了我,接下来的时间内,我会照顾好你的。”晴明温柔地作下保证。
  他留下了信息量极大的几句话,但每一句都恰到好处地洗白了自己。
  他很清楚,话说得太明白会显得刻意,朦朦胧胧真真假假反倒会让人信服。
  做完这一切后,晴明深吸了一口气,憋着劲儿将茨木扶起,连拖带拽地将这只狗比大妖带入了他的地盘。
  席间众人唏嘘了一番晴明公的有情有义,独独源博雅思量了片刻,忽而对席间众人告辞,匆匆离去。
  他感觉到了……那些鲜血,渗透着大妖的气息……
  ……
  宁静的和室之内,茨木、源博雅、晴明两两对望,说起来他们几个都想不通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晴明折扇轻合,着实有些头疼:“你只是为了送请柬,怎么折腾出这么多事?”
  “外界都在盛传我有情有义的美名,你暂时出不了京都……即使要出去,我也得光明正大地将你送走。”晴明无奈,“人类重视名誉,且多疑神疑鬼。你若是突然出现又消失,我没法交代。”
  源博雅看向茨木,露出了不善的眼神:“京都乃皇室聚居地,也是阴阳寮着重守护的地方。你确实有能力血洗这里,但如果你动手……我和晴明将与你不死不休。”
  “你做事真是鲁莽。”晴明评价道,“请柬,如大妖栖居的危险之地确实需要你出马,可人类的都城——你只需要付起酬金,就有人为你将请柬送达。”
  偏生,茨木喜欢直来直去,能亲自上阵就绝不哔哔,真让人头疼!
  茨木点了点头,对于“怀孕”这个字眼还心有余悸。他发誓,以后再也不穿女装来人类的都城了!
  双方的关注点完全不对,却依然“愉快”地聊了下去==
  晴明决定多留他两天再找个完美的借口将茨木送走,但他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而变化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起因是茨木觉得不能吃白食,必须付出报酬;巧的是那档口神乐来串门,正赶上茨木送礼物;后续便是茨木脑子一抽,塞给了神乐一堆漫画和小饰品。
  他并不知道那些漫画是什么,大妖怪只爱打架,对书籍并没有兴趣。
  只不过乔心舒曾在逛书店的时候饶有兴致地翻阅一二,他就上了心买下。一放空间就是好一段时间,乔心舒不提,茨木也忘了个干净。
  而此时,随手一捞,正巧拿来做个人情。
  源博雅见妹妹拿着一叠书,没有异议,在他的观念里,书就是精神营养,毫无不妥之处。
  ……
  也就是那一晚,神乐捧着《世界第一初恋》,在昏黄的烛火下翻开了第一张……
  作者有话要说:  PS:博雅:我的妹妹一夜之间变了个人,害怕!
  晴明:神乐最近看我和博雅的眼神有些奇怪……
  神乐:茨木,都是你,让我失去了做一个好女孩的机会!
  茨木:……
  PS:酒小吞的日记——
  茨小木抛下我去异界旅行了,不开心!我被抛弃了!怎么能这样!想要和茨小木一起洗澡有什么不对的吗?明明小时候妈妈们都将我们放在一个澡盆里的!为什么长大后茨小木就不待见我了!难道是我年老色衰了吗?我不信!
  我不能忍受失去茨小木为伴的日子,我决定翻山越岭寻找茨小木!然后我穿越了食骨之井,来到了一个地方,这地方叫做“日本”。嗯,原来是千年后的世界啊……
  我觉得茨小木一定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我开始寻找茨小木之旅。为了更好地活在当下,我决定先融入这个世界。
  咦?这个世界的人类有超能力吗?我亲眼看见一个151的男孩子打出了杀人网球!哦,有这种能力的还不止一个!
  咦,等等!这个世界果然很不一般!那是什么?为什么打篮球的人类会有彩虹色的头发?发色与众不同是能力出众的表现吗?要不我把单调的红色染成七彩吧!
  我最近认识了一个小学生……他走到哪儿哪儿就死人,我觉得他很神奇,决定打包他带回大江山研究研究。
  我把柯南带回了大江山,但是他好像疯掉了,只会说一句:“不可能!这不可能!这个世界不可能会有妖怪!不!我不相信!”
  我把柯南带到了斗牙叔叔的面前,斗牙叔叔当着他的面变成了一条巨犬。我指着柯南身边的小娃娃说,那是斗牙叔叔的儿子杀生丸,也是狗狗哦!
  柯南居然晕过去了……


第134章 一百三十四只茨木
  乔心舒如期赴约; 去见了周子瑜以及他的小男友——程凌宇。
  聚餐地点有变更; 最后定在了一家地段颇好的自助烧烤店。可接近饭点人实在太多; 她踩着高跟鞋好不容易挤进了店内,一打眼就看到了坐在角落中的周子瑜。
  这货今天穿得极为骚包,一身花色斑斓的衣裤; 脚踩白色休闲鞋; 耀眼得像是一只求偶成功的孔雀; 就算隔了老远,都能闻到他浑身飘散的恋爱的酸臭味。
  他咧开一口白牙; 笑得张扬潇洒; 眉目略略弯起; 自有男子别具一格的风流。
  周子瑜冲着她挥挥手; 示意落座到这方角落。
  而随着他的动作,坐在他对面的男子一顿,慢慢地顺着他的眼光回首; 一扭头就对上了乔心舒好奇且探究的眼神。
  长发、杏眼、圆脸……是个有点肉却不显胖的女孩子。气质温柔; 肤色白皙; 见之可亲。
  “你好。”程凌宇笑得十分灿烂友好,“我叫程凌宇,曾多次听子瑜说起过你,却还是第一次得见。果然百闻不如一见,你可比子瑜描述得美多了,幸会!”
  他长得极为阳光,有着小麦色的皮肤; 肩膀厚实,身材劲瘦颀长,颇有种清爽的美感。
  脸上嵌着一双漂亮的猫眼,当他看向人的那刻,仿佛满心满眼皆是那人的身影,盛得不留一点缝隙,没有一丝间隔。
  是个……极为干净的人呐!
  乔心舒抿唇一笑,无论她美不美,有人夸她漂亮她必然是高兴的。更何况,夸她的男人还是个帅哥。
  她给了周子瑜一个眼神,后者对她伸手,示意她请便。
  于是,乔心舒毫不扭捏地坐到了程凌宇身侧。旋即,她体贴地放低了音量,悄声道:“我听周子瑜说起过你,你可是他心头的朱砂痣呐!”
  朱砂痣?!
  程凌宇嘴角微勾,指着周子瑜,挖出一把黑料:“朱砂痣可不见得……这家伙的朱砂痣就是钞票。他以前可爱钱了,大学四年炒股投资理财,每天恨不得死在孔方兄身上。”
  乔心舒笑了,良好的交流气氛是聚餐的必备。
  她手脚麻利地捻起筷子将肉片翻了个个儿,撒上椒盐:“那周子瑜也是厉害了,天天想着赚钱还能把你泡到手,看来手腕不小。”
  周子瑜拿筷子夺下乔心舒看中的烤肉,一口送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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