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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当然!”
退婚!必须的!
坚决支持波】霸拱了黑龙!更是必须的!
又扶了扶眼镜,风龙收回原本搁在丽兰哥肩头的那一只手,双手紧握着手中的听装饮品,缓慢而有力地说道,“你……也可以选择给我当未婚妻。”
繁华喧闹的维多利亚港竟在这一刻凝缩成一副小小的背景,晚风的幽冷萦绕着灯火的光晕,淡淡然地将时间、空间化作夹在手指间的那只香烟散发的雾霭和一明一暗的星火。雾霭间,星火处,是丽兰哥有些愕然的面容。
他被人求婚了?
还是男人?
树丛深处,宁柠和火龙互相捂着对方的嘴。生怕一个不留神发出尖叫吓跑了这对鸳鸯。【算吗?】
所有的人,都想知道一件事,丽兰哥会如何回答。
“那个……我说风龙啊……”沉寂了许久,回过神的丽兰哥终于开口了。
“嗯?”风龙扶了扶眼镜。
被火龙捂着嘴也捂着火龙的嘴的宁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紧张!
她哥哥会怎么回答呢……
会怎么样回答呢?
“精神病医院门没关紧吗?才让你跑出来了?”
呃~~~
真是相当丽兰哥的回答啊!
但宁柠更关心的是——风龙会说什么。因为是背面,她和火龙都看不见风龙的表情,只能通过他的口气揣摩真相了。
风龙会说什么!
风龙会说什么!
风龙……
风龙一只手插进裤兜,起身,走了。
这也太辜负广大女同胞的期待了不是~~~
但若是死缠烂打,也不是风龙的作风不是?
幸好风龙没有黑龙那么敏锐的直觉,丝毫没有注意到躲藏在灌木丛中的二人,见他走远了,宁柠第一个跳出来,还没来得及摸到丽兰哥的袖口就被丽兰哥死死抱住一阵乱啃,“亲爱的妹妹,我好想你啊!我们已经很久不见了!”
“……不才几个小时吗……”
……
丽兰哥没有解释今晚的事情,宁柠也没有多问。兄妹俩同火龙一道漫游了被灯火笼罩的维多利亚港。耀眼的灯火吸引不了宁柠的注意,她只是紧紧握住哥哥的手,生怕一个不留意就彻底失去哥哥。而丽兰哥手上传来的温度告诉她,一切都不用担心。
有哥哥在,没什么需要担心的事。
而当夜,因为丽兰哥的折腾,虽说送别客人已经很累,但很容易“提高警惕”的黑龙再次陷入对丽兰哥“奇怪”的思考,不但通过各种手段仔细查验了丽兰哥的性别问题,还扯着水龙和其手中的神经科医生探讨了一整晚,只差没有致电大洋彼岸的美国犯罪心理学专家。
黑龙要忙。
来实自然得独守空房。
然后……
“混蛋啊!!!!为什么每一次都这样啊!!!!”宁柠和为了她安全而执意同睡一床的丽兰哥被监视了一整夜却丝毫无所获的火龙砸设备的声音惊醒了。
火龙谍中谍第二场!
依旧失败……
☆、二十五
之后的日子大抵平静。
很快,就到了宁柠的十七岁生日。如果不是因为宁柠的病,丽兰哥铁定会包场办大party。
既然宁柠身体不太好,那就玩点低调的吧!火龙如是说。他的打算是说要来一场“女孩子的约会”,行程先去迪斯尼,再去海洋公园,接着去帝国中心购物,最后去旺角偷看皮条客招揽生意。如果觉得最后那个选项过于奔放,也就可以换成继续游维多利亚港。
反正龙王社有船,不用花钱。
火龙的计划很好,但鉴于之前的事,宁柠担心那不过是偷窥计划的变体。
最后,大家决定去先去迪斯尼疯一天,然后去大浪湾烧烤。
可到了生日当天,所有的计划全部取消,因为阿云早有安排。见素来对自己不管不问的阿云这般强硬地逼迫自己推掉一切活动,宁柠反倒淡然了。电话安慰了对此很不爽的丽兰哥和火龙后,她决定同阿云一道走走。
说不定这是见安琪儿亲生父亲的机会。
想到安琪儿,宁柠有些难受。她曾发誓要将安琪儿的心意转告给黑龙,本以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至多不过是一场失败的告白。但到了该行动的时候,她却犹豫了,不是因为出尔反尔,而是因为……
因为来实啊~~~
在丽兰哥四处惹是生非、来实同学各种对爱情的不自信在大环境下,她帮着安琪儿对黑龙说出心意?
呵呵~~
在总裁文中女主之外的妹子给总裁告白的结果有几个是好的?
更何况是黑道总裁~~
宁柠脑中浮现了无数枪击案啊~灭门案啊~失踪案啊~~~~
胡思乱想中,的士在荃湾华人永远墓场停下。
扫墓?
宁柠傻了眼。
她每年生日的固定节目是……扫墓?
全世界还有多少妹子的生日像她这么……有特色?
愣愣地提着一大包东西,像小鸟紧跟着老鸟,宁柠跟着阿云来到一处相对豪华的墓地。
“小露,我来看你了。”
阿云的声音有些打颤,蹲下身,一侧脸庞紧紧靠着冰凉的墓碑,她又重复了一次。风徐徐而过,她的发丝在漆黑的墓碑上轻舞,似泣似诉,微阖的双眼似乎正准备透视冥府,这般阴郁的时刻,阿云的嘴角却泛起一抹嫣然的笑意,就像正在感受腹中宝宝心跳声的母亲。
宁柠对墓里的人产生了好奇。
一是由于阿云的表情。
其二,香港寸土寸钻石,墓地挤得像国庆节的旅游景点,有些人不过是买一神龛来存放先人的骨灰。像阿云这样买下这么大块墓地的人非富即贵,这里埋葬的一定不是普通人。
父母亲眷?还是……
墓碑上却只有两个字“小露”。
除了这两个字,什么都没有。
连张照片都没有。
宁柠也留意到,这墓是双人的,但碑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阿云从袋中掏出了纸钱香烛。
带着宁柠做完在拜望逝去的人所应该做的一切事情后,阿云在墓碑附近坐下,靠着墓碑,轻声哼起歌来,调子很熟悉。宁柠默默跟着一会儿调子,恍然大悟,这曲子不是《让我们荡起双桨》吗?前世在孤儿院。每次遇见检查慰问一类的事情,老师们就会让孤儿院的孩子们唱这一首歌。理由是这是一首老歌,是伴随着前来慰问的那些人成长的歌。所以,宁柠格外熟悉。
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应该不会唱这首歌吧?
难道阿云是从大陆来的?
阿云以前几乎不提自己的事情,所以宁柠也始终没有发现——她和阿云在香港似乎没有任何亲戚。她几乎不知道阿云除了麻将还有什么正常的人际交往。以往她认为那是因为阿云的特殊身份的缘故,但如若阿云是从大陆来的香港,一切就说得通了。
而这一次,是阿云首次提起旁人。
鉴于阿云从来不搭理安琪儿,安琪儿又是个恨不能将自己埋进沙堆的性格。宁柠认为问一下也没有什么关系,她真的很好奇。
“小露,是谁啊?”
阿云有些诧异地看了宁柠一眼,“你以前从来不关心小露。”
安琪儿果真没有问过。
“我只是好奇,为什么每年都要来这里,你却什么都不说。”
“已经到这个时间了,也可以告诉你真相了。小露,是同我一起长大的好朋友。”阿云细声说道,“从出生的那一天起,我们就一直在一起,直到小露二十岁那天,我们都从来没有分离。”
直到香港回归的前一年。
“我和小露,用‘某种方法’从大陆来到了香港。”
宁柠猜对了。
阿云来香港是因为小露的赌鬼父亲在桌上输了别人五万,便将小露抵押给了一个年过半百、家中有一个傻儿子的老头。老头和儿子共享一个妻子。为了救小露,新婚当夜,阿云藏在床底下,杀了老头和他的混蛋儿子,而后带着小露一路向南躲避追捕,但警】察追得太紧了。没办法,只得寻人逃进了香港。
来到香港的两人举目无亲,最初,两人一起打点黑工,很危险,但必须那样做。一则她们欠了蛇头太多钱,二则她们必须生存。幸而两人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一点点辛苦难不倒她们。回想起来,那段时间里,虽说是七八个人挤在一间不过十余平米的小屋,虽说每日都要劳作十几个小时也不过勉强能够温饱,但那段日子却是阿云在香港最快乐的日子。
幸福就是身边有个能懂你的好朋友。
可是幸福总是短暂的,七个月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长时间的劳作,小露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