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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人生赢家-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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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叽叽跟在林笙身边,喳喳自己要去找答案,林笙低声问:“你不会是想去找精灵王,自己看个清楚吧?”
    喳喳被说中了心思,林笙哭笑不得:“如果你不想被精灵王的箭射中的话,我保证,我们很快就能见到精灵王的。”
    林笙对莱戈拉斯使了个眼色,莱戈拉斯不好意思说谎,只能胡乱的点了点头。
    喳喳这才满意了。
    林笙无奈,作为一只麻雀,喳喳它的好奇心未免太浓烈了。
    等第二次林笙骑着大角鹿来找莱戈拉斯时,她见识到了莱戈拉斯的藏书,很丰富的藏书。
    正好陶瑞尔找莱戈拉斯有事,林笙眨巴着眼睛看他:“我可以在这里等你回来吗?”
    “我很快就会回来的。”莱戈拉斯不认为林笙会做出什么事来,不过他显然低估了一个巫师的手段,就在莱戈拉斯离开的短短半小时内,她已经全部把莱戈拉斯的藏书都复制了一份,统统缩小装到了口袋里。
    接下来就是系统学习精灵语的事情了,莱戈拉斯惊讶于她学习的速度:“你是我见过学精灵语学的最快的人类了。”
    林笙反问他:“那你见过几个学精灵语的人类?”
    “……就你一个。”
    他们俩对视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我给你带了礼物来。”林笙这么不请自拿她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她送给了莱戈拉斯一把长弓,比他现在用的短弓要坚韧和细长,上面的弓弦是用大蜘蛛们吐出来的丝做的,另外还有一袋精工制作的箭矢。
    莱戈拉斯试过之后爱不释手,知道是林笙自己做的后,惊叹不已:“你好像会很多东西,艾丽卡。就拿人类的年龄来说,你还是个小孩子吧。”
    “莱戈拉斯,我一直都很想问:你几岁了?”
    “唔,”莱戈拉斯想了想,“从我出生后,幽暗密林的枫叶红了五百多次,具体我就记不清楚了。”他们精灵是永生的,时间对他们来说意义比不上人类,毕竟人类顶多活个一百多岁,可一百多年对精灵来说,就像是眨眼间一样不值一提。
    “……那真够长的。”
    “莱戈拉斯?”一道很有威慑力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莱戈拉斯慌张了下,小声对林笙说:“是我ada?”
    “要我躲起来吗?”林笙对自己施展了个幻身咒,莱戈拉斯眼睁睁的看着有股冰冷的液体,从她身上淌下来流遍全身,然后她就变得和桌椅一样的色彩与纹路了,乍一看真的看不出什么来。
    莱戈拉斯一边回头仔细看,一边去开门,差点把自己绊倒。
    “ada?”
    穿着银色里袍外罩红色外袍的瑟兰迪尔,整个精灵如同月光倾泻,他碧色的眼睛看似随意的扫过莱戈拉斯的书房,稍微一侧首,慢条斯理的说:“我听说你交了个人类的朋友,还是个神通广大的巫师?”

  ☆、第91章 孤山上的日常⑶

林笙本来就没指望能瞒过精灵王,这里毕竟是人家的地盘。这姑且算是他们的第一次会面,不那么正式的会面。
    莱戈拉斯在心里松了一口气,等他关上门时,林笙已经显出了人形。
    “你是怎么做到的?”
    “只是一个幻身咒,把人变得像变色龙一样。”
    “ada没发现你。”莱戈拉斯有点兴奋的说。
    不见得吧,林笙都可以感受到瑟兰迪尔有如实质的视线,在她这边定了几秒钟了,他绝对是发现了什么,只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不过,这就不对莱戈拉斯说了,“或许我什么时候正式过来觐见精灵王陛下,你ada喜欢什么?哦,你不用说,我知道,他喜欢亮晶晶的宝石,对不对?大角鹿告诉我的。是不是像这样的?”
    林笙用魔杖点了点桌子上的杯子,杯子变成了拳头大的,有着鲜艳深蓝色的透明钻石。
    “ada肯定会喜欢的,”莱戈拉斯喃喃的说,“可它原来就是个杯子啊!”
    林笙又敲了敲魔杖,蓝宝石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只是个变形术而已。不过,说到真的宝石,我也有很多啊,相信到时候精灵王陛下会喜欢的。”
    “太神奇了!”
    等他们分别时,林笙对莱戈拉斯说:“莱戈拉斯,你可以来孤山找我玩。”
    “等等,你说你住在孤山?我记得孤山脚下有个人类居住的小镇,叫长湖镇的,你不住在那里吗?孤山?孤山那里可有一只巨龙,它有着喷火的呼吸,剃刀似的牙,挂肉钩似的爪子,把像是变异地妖一样的矮人赶出了他们的王国!”莱戈拉斯没真的见识过史矛革,可不妨碍他听说过很多关于它的传闻,更何况矮人们离开伊鲁柏,逃散到荒野里四处流浪,是真实发生的事啊。
    “别担心,莱戈拉斯,我很快就会搬家了。”
    莱戈拉斯以为林笙是要从孤山上搬回到长湖镇去,为这位新交的朋友松了一口气。
    等林笙陆陆续续把精灵语学透彻后,她就筹备着搬家事宜了。如果说在原先,单纯是看中了矮人宫殿的宏伟和巧夺天工,那么现在,在了解过目前的情形后,林笙觉得很有必要占据那座要塞城。
    这神奇的世界并不平静,就连木精灵所在的幽暗密林也是如此,黑暗已经侵袭了过来,在不久后战争将在所难免。
    当然,谁知道她还能不能活到那时候呢。
    好吧,林笙承认她这是在给自己找个正大光明去觐见巨龙的理由。
    叽叽和喳喳被林笙留了下来,“我先去打前哨,等安顿好了,你们再决定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好不好?”
    叽叽声明了:“我们绝对不是怕了龙了!”
    喳喳难得没踹它,对林笙说:“艾丽卡,你就不能不去吗?巨龙真的非常危险,它喷一口火就能把你烧的渣都不剩!”
    “所以我要去打前哨,就算我打不过史矛革,我还可以逃走。”打不过就跑,当然在那之前先考虑能不能智取。
    喳喳严肃的建议道:“那到时候,你一定要逃得快一点。”
    林笙同样很认真的点头:“我知道了。”
    在此之前,林笙对史矛革做了很多功课,精灵的书籍里对史矛革有一些记载,它是中土历史上有记载的最后一条巨龙,如同其他龙一样对黄金和宝石无比的贪婪。
    伊鲁柏原本是矮人的领地,隐藏在孤山中,它的财富在于土地,在于岩石里开凿出的珍贵宝石,和像河一样流淌于岩石缝里的金子。矮人的技能无与伦比,能用钻石,绿宝石,红宝石和蓝宝石制作精美物品。他们越挖越深,挖到深处,终于发现了‘山之心’,阿肯宝石。
    矮人的前一任国王索尔对金子越来越痴迷,最终滋生病态心理,也引来了巨龙史矛革,史矛革龙占矮人巢,矮人流离失所。
    除了精灵有记载外,长湖镇的人类们对史矛革也有印象。当年的长湖镇安宁而富庶,可史矛革的到来,让原本繁华的长湖镇荒芜了起来,而且当时还死了很多人。
    另外,林笙还得知了,长湖镇上的弓箭手巴德的祖先曾经痛失射杀史矛革的机会,他的家族为此蒙羞,但巴德坚信无坚不摧的史矛革有着致命弱点,为此一直保留着祖先留下来的一只黑箭。
    林笙为此暂时把那只黑箭借来一用了。
    做好准备后的林笙就上山了,在这之前她已经悄悄来过许多次了,每次都没有惊醒过史矛革——史矛革只在乎它的宝藏,矮人们那些锻造器具和材料对它来说什么都不是,所以有用的都让林笙给顺手牵羊般牵走了。
    林笙往下走,等到了一处目光所及的地方都是金币、宝石、金器等等的地方,她简直就是站在了一座金山的上方。
    该怎么形容呢,乍一看到一座宝山,冲击力是非常大的,可再然后,林笙有点失望,大概是那些金币们因为常年得不到保养变得黯淡无光了的缘故。
    林笙站在阶梯上,“山之心飞来。”
    山之心是一块又大又白的宝石,里面有着蓝色在流动,非常的独特。
    林笙刚来得及欣赏下阿肯宝石,察觉到自己宝藏被偷的史矛革就醒来了。
    金币们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史矛革从它的宝藏里睁开眼睛,慢慢展现出它宏伟的身形来。
    林笙由衷的发出惊叹声,这绝对不是霍格沃兹里的大型蜥蜴能够比拟的。更神奇的事情还在后面,史矛革对着站在阶梯上的林笙开口了:“小偷,让我看看,一个人类。”
    夏洛克的声音!
    这确实是意外之喜了。
    “您好,伟大的史矛革,请允许我做个自我介绍,我的名字是艾丽卡,现在决定成为您的粉丝了。如果您不介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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