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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出师-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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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看。”
  “啊……哦,没有。”叶鸯讪讪回答。其实喉间还有六字“多谢师父关怀”,但总觉做作,没好意思真往外说。
  叶景川应了一声,打起精神下地,略微活动活动筋骨,又皱起眉:“那畜生比你还要吵闹百倍,方鹭至今还没杀它吃肉,也真是个奇迹。”这番话说得咬牙切齿,恨意滔天,看来不止一次被白鸟扰过好梦。叶鸯闭口无言,不敢附和或是反驳,只庆幸叶景川没有食人怪癖,否则自己早就下了油锅。
  难得来金风玉露歇一趟脚,麻烦事竟接二连三闯进屋内,叶景川无话可说,闷着股气穿戴整齐,伸手将徒弟揽入怀中,冷着一张脸走下楼梯。叶鸯被他扯着,感觉到他心情不好,害怕火上浇油,只得装作傻瓜,尽管叫他拖拽得跌跌撞撞,也不曾开口抱怨抑或提醒。离开金风玉露百步之遥,叶景川气消了,叶鸯浑身压力骤然一撤,双腿发软,全靠扶着道旁一棵树,才没有当场跌坐在地。
  叶景川未留意他的紧张,自顾自负手眺望天边红霞。天黑得愈发早了,很快就要与冬季重逢,不知今年冬,又会发生何等稀罕事?
  忆起往年冬季某件骇人听闻之事,叶景川竟还笑得出来。他一边笑,一边回头对叶鸯说:“近一年前那事,你还记得多少?”
  “一年前……一年前发生过的事多了去,你讲哪一件?”叶鸯不解,难道他触景生情,想到了往年的欢乐景象?但他这样的人,会把怎样事情认作欢乐,又把怎样事情判为悲伤?
  “生吃人肉,磨骨作灰的那事。”叶景川轻飘飘飞来一句,吓得叶鸯毛发倒竖。修长十指不由得抓紧了身旁树干,死死抠着,准备在师父改变主意将自己生吞活剥之前,赶快爬上树去。
  仰头看看稀疏的树冠、矮小的树干,叶鸯油然而生绝望之感。世人皆知叶景川轻功盖世,小小一棵树断然难不倒他,纵然叶鸯爬到树顶,也难以寻到可藏身处,过不了多久,便会被抓回来狠狠收拾,剥皮拆骨。
  正心惊胆战猜想叶景川提起此事意欲何为,对方就率先开口:“吃人不吐骨头,尚且有迹可循,更何况是留了白骨存世?你且等着瞧罢,那事你懒得做,我便替你忙活,等到该杀的都杀尽了,天高海阔,任你逍遥。”
  天高海阔,任逍遥?
  叶鸯睁大眼睛,惊讶地望他。手一颤,终是被粗粝树皮磨痛了指尖。

  ☆、第 31 章

  光阴如白驹过隙,秋已逝,冬将至,而就在无名山一带入冬之后,对小鲤鱼恋恋不舍的江礼被迫回了江家,由他送来的礼物至此销声匿迹。他走那日,叶鸯带着师妹站在河边送他,虽然还是记恨他抢走师妹的注意,更记恨他几次三番在信中扬言报复,但表面上总要做得漂亮,不能失了礼数。所以叶鸯和江礼假惺惺地寒暄客套,各自在心里暗暗骂对方不识好歹,都这时候了,还非要出来碍眼。
  碍不碍眼倒是其次,最重要的还是好聚好散。叶鸯既未率先挑衅,江礼不好当众同他争吵,表面的平和,这算是维持住了;俗话说得好,心静自然凉,眼下心境一平和,江礼竟然觉得水面上大风呼呼吹刮得紧,吹得他几欲乘风归去,到天上体验体验那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风凉是事实。小鲤鱼也觉出寒冷,不住往叶鸯怀里缩。丫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须得呵护在掌心,不能受惊,不能挨饿,不能招了风,叶鸯忙将她护住,张开双臂守着她,帮她拦风,保住一点温热。今日出门听从师父安排,多穿了两层衣裳,如今看来是穿对了,不然救美英雄没当成,先把自己整出个头疼脑热,回头还得遭罪。
  他们师兄师妹二人感情好,江礼在旁边看着吃味,叶鸯瞥见他神色落寞,于心不忍,便开口说了句客气话,叫他以后愿来就来。江礼似乎没想到叶鸯有此言论,瞪着眼睛将他上下打量一番,好像在疑惑他是否突然犯了失心疯。叶鸯站在原处,任凭他打量,末了从鼻孔里喷出气来,似是要借着这股气,把江礼乘坐的小舟掀翻,或者卷上半空;至于那舟中人么,当然是与之共存亡,舟倾人便死,舟飞上天,人亦不活。
  这般神情,才是江礼所认识的叶鸯。他“哈”地笑了,摆摆手回身踏上小舟,人影消失在竹帘后面,忠心耿耿的随从们替他撑船,他自在帘后吟风弄月,饮酒品茗。舟渐行远,叶鸯收回视线,催促师妹回家,小鲤鱼归家之后,他便孤零零往无名山上走。
  今日的山路格外长,比任何时候都长,叶鸯拾级而上,突兀地想起了北地叶氏。
  那座山头,应当比无名山要更高罢?当时年少,看那儿总觉高不可攀。北叶如今若是还在,他叶鸯可能是和江礼一样的小公子,出入有人陪护,只是,那样的话,他就遇不到叶景川,遇不到师妹,遇不到倪裳,连方鹭师徒都将离他十分遥远。
  南国是江氏的地盘,叶家后人如果不是存心找死,绝对不会轻易踏上仇人领土。江氏占据南方一带多年,好比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树上的每一片叶都能牵扯出一连串反应,环环相扣,从不孤立,就算是精心谋划,准备复仇,在置仇人于死地之后,亦要血溅当场——这是每一代人用血编纂的史册,叶鸯不能不记得,他的身份不允许他不记得。
  假如没有前代恩怨,他和江礼或可成为好友,江小公子晚叶鸯一年降生,与他同是被前辈坑害了的可怜人。他们的先辈真真愚蠢,打来打去,杀来杀去,空结了仇怨,宝贝最后没落到任何人手里,况且,就那“宝贝”——呵。江礼随随便便掏出一样东西,都比它贵重许多。叶鸯确实想不出此物为何能引来两家争抢,他只从这两家世代的斗争中看出了无趣,众人厮杀,血流成河,然而最初争抢的宝物已然失落,最初争夺的理由也改变了,到叶鸯的父辈一代,不过是为了杀戮而杀戮,为了抢夺而抢夺,不问原因,不计后果。
  无理由的狂热,不受控的狂热,无疑是可怕的,它拥有毁天灭地之威能,几代人的命运,都叫它轻轻松松就给毁了。叶鸯舒口气,忽又觉得北叶还是覆灭的好,尽管此语有反叛嫌疑,不很恰当,不太该说。他只是在想,北叶不在了,那就没人逼迫他做叶小公子,没人强迫他像江礼一样按时归家,他不愿意要一大家子人,他这辈子胸无大志,光想守着无名山上一亩三分地,守一个师妹,守一个叶景川。
  叶家人忙碌得出奇,忙着经商敛财,忙着挖人祖坟,忙着向南江复仇,无人会在幽暗山路上提着灯,特地守候叶鸯归还。惟有无名山,惟有无名山间叶景川,会为他点灯,照亮回家路。北地山峦的影子在眼前心上逐渐模糊,明朗起来的仍是无名山的景色,看了几年,未曾看厌,今后还想再看许多年。叶鸯是胸无大志,混吃等死,他不想闯荡江湖,江湖风险浪急,令他忧虑,老死在无名山上,都比出去闯荡江湖要好很多。
  在他心里,根本没有同龄人的激昂,豪情壮志于他而言皆空话,他最常挂在嘴边之物平凡似尘埃,不是吃喝,就是玩乐,还都是乡野间孩子的最爱。江礼那种娇生惯养的小公子,平日里很少接触叶鸯所接触的,像方璋那样随着师父生活在大地方的孩子倒还可以,偶尔能和他玩到一起去,但若求完全相同,依然是种奢望。
  风倏地大了,树林哗哗作响,发丝被风撩起,拂过脸颊直搔得人发痒,叶鸯往山路内侧靠拢,以防失足滚落。山下黑乎乎一片,犹如传闻中的地府,偶尔自下而上飞来一声尖啸,是山风在作怪,装神弄鬼恐吓着走夜路的行人。他往山上爬,没留意脚底有块突出岩石,竟被绊了一跤,险些跌倒。瞬息之间,一点亮光飘然而至,是他师父放心不下废物徒弟,亲自出门迎接。
  “不是说这条路已走得熟了么,怎还会跌倒?”灯掉落在一旁,叶景川单手扶着叶鸯,余下只手探出去摸他双膝,没摸到鲜血,衣物也完好,怦怦乱跳的心由此安定。再望向山道另一侧漆黑深崖,心有余悸,愈发不肯放他独行,跨出一步拦在他外侧,重又拾起地上的灯提在手中,充当这夜间山中一颗坠入凡尘的星。
  “入冬之后,天黑得早,尽量不要夜里走山路。都这么大个人了,还像个傻子一样,你晃晃脑袋,便能听到巫山一带所有水声皆装进你脑内,在那里日夜奔流,永不停歇。”叶景川嘴硬心软,分明是担心,面上却冷硬得很,他讲那话,前半段是关切,后半段是教训,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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