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抠门夫夫种田记-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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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老汉又念叨了几句青石小子不把自己这个叔叔放在眼里什么的,沈青石就当聋了似的。倒又把老村长闹了一肚子气。
  不过这些事儿都和沈慕无关了。沈慕自从口袋里有了两千两银子,整个人都不一样了,村里这些事儿都入不得他的眼。
  每天就想着赚钱,攒钱。
  这有的人手里存不住钱,有钱就想花掉,飞来横财之后往往会去买些平日不舍得买的东西,大肆挥霍一番。
  沈慕就不一样,他有了钱,就想要更有钱,攒更多的钱。
  于是这几日他干脆把烦心事儿都抛到脑后——反正祠堂也塌了,一时半会儿也修不好。他整日就跟宋柏上山摘红菇、进城做买卖,忙得不亦乐乎。
  回到家之后,再把每日赚的铜板倒在床上,和宋柏两个人一个一个铜板的数上好几遍。
  等凑够了一千五百文,沈慕就去把他们兑成银子,然后和那两千两一起放在匣子里,藏到炕洞里。
  当时盘的炕,现在还不到烧起来的天气,正好用来藏银子。
  日子过的幸福又充实。
  这一日,两人又来了县城。最近和村里关系紧张,他们也就没有再租村里的牛车了。好在宋柏的腿也养了那么久,已经全好了。这几天就全凭脚走。
  但毕竟路途遥远,到第四回 去城里的时候,两人脚上都磨出了血泡。
  宋柏特别有先见之明的请刘氏给他们做了软底儿的鞋子。如今便从背篓里拿出来,对沈慕道:“你当时还觉得浪费,现在用得上了吧?不然路都走不得,更耽误事儿。赶紧换上歇歇脚,回去的时候还能走。”
  沈慕接过鞋子,不得不佩服:“你怎么料到的?你怎么那么能啊!”
  宋柏有点儿脸红,他不想说自己一点儿也不能,这都是血泪的教训……自己以前干过这种蠢事儿,为了省钱穿草鞋步行,结果路走多了脚磨破疼得走不得路,只好去店里买了现成的鞋。
  那店铺里卖的鞋可贵多了!还未必合脚。
  当然关键还是贵多了。
  刘氏做的鞋,也就是拿破衣裳糊的鞋底子,根本不费啥钱。就是软底儿的那一层是用棉花续的,费了点儿棉花。也就一两文钱的事儿。
  倒是让宋柏有些意外,丰水县竟然是产棉花的,虽然种的人并不多。农家人,还是愿意种粮食,吃饭是第一大事儿。只有地主家才会雇长工种些棉花。
  这样一双鞋垫了棉花的软底儿布鞋,在店铺里头少说卖二十几文呢,现在这就算省了二十文了。
  两人是卖了红菇之后,在干货铺子附近找了地方换鞋。沈慕是个哥儿,宋柏不想他的脚被人家看见,就挡在他外头。
  沈慕倒是不以为意:“我又不是个姑娘,哪就怕人看去了。以前下地的时候也经常光着脚。”
  “我想让你的脚只给我一个人看。”宋柏还悄悄摸了一把,摸得沈慕臊得慌,忍不住拿小拳拳捶他。宋柏被他捶得一个踉跄,也不敢再闹他了,老老实实替他挡着。
  等着沈慕换鞋的工夫,宋柏就随意的看看路面上有什么变化。这生意人就要随时注意市场有没有新变动,保持敏锐的商业嗅觉。
  这一看,就发现长街东头围了好些人,那不甚宽敞的路口都要被堵住了。再定睛一看,净是花红柳绿的,围着的都是些小娘子和小哥儿。
  “怎么了?看什么呢?”沈慕换好鞋,顺着他的目光伸头一瞧。“好些人啊。”
  “要不要过去看看?”宋柏问道。
  “当然啦,有热闹不看,不是我的性格!”沈慕拉住他的手,欢欢喜喜的往东街口跑去。


第43章 买狗
  到了东街口; 却发现那些小娘子都隔着一段距离在看; 并没有围在一起。小哥儿们虽靠的近些; 人却不多。
  只因这摊主是个汉子; 小娘子们要避嫌,小哥儿们虽胆大些,却因为小哥儿历来被称为低贱之人,在家一般都不受宠,并没什么银钱去买如此价贵的——宠物。
  没错,走近了,宋柏和沈慕发现这处摊子是卖各种小动物的。摊主是外地来的不知道规矩; 随便撂地摆了摊子,正有好心人指点在告诉他该去骡马市摆摊。
  宋柏定睛一看,这人怕是从外域倒来的货物,提的几个笼子里头都是稀罕的动物:有蓝眼睛长毛的波斯猫,有耳朵是耷拉着的垂耳兔; 有憨态可掬的白色小老(仓)鼠……
  沈慕也和那些小娘子、小哥儿一样; 看得眼睛都瞪大了。当时就撒开了宋柏的手凑了上去。
  村里人养动物; 也顶多是看家护院的土狗,抓老鼠的田园猫。观赏类的宠物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小动物们不怕人也不怕生,瞧见沈慕凑过来,一个个也伸长了脖子去看沈慕,圆溜溜的大眼睛瞧得沈慕心都酥了。
  “天啦; 怎么这么可爱呀!”沈慕也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 情不自禁蹲下去; 伸出一根手指去和小动物们互动。
  附近几个小娘子露出羡慕的神情。他们也想去摸一摸,不过因为摊主是个汉子,小娘子们不好意思一直围在摊子跟前。但要买吧,又太贵,家里是决计不肯出这个钱的。于是也就只有沈慕一个人蹲在笼子前边。
  摊主相貌就极为和气,笑眯眯的招呼道:“这位小哥儿看起来很喜欢啊,要不要买一只回家养?”瞧了瞧沈慕身上普通的衣物,推荐了便宜又好繁衍的小仓鼠。他倒也没有因为沈慕衣着普通就怠慢了,没看见人家汉子站在后头呢么,瞧那宠溺的眼神,就是价贵,只要这小哥儿开口要,那汉子怕是也愿意掏钱买。
  摊主走南闯北,什么人没见过,最是知道这些年轻小夫夫、小夫妻了。
  沈慕却不喜欢小仓鼠。在沈慕看来,再可爱那也是老鼠,老鼠是偷家里粮食的,沈慕这么抠,怎么可能养个偷粮食的小贼?可能他也一时没想到,但下意识就不喜欢小仓鼠。
  他喜欢狗狗,能看家护院护家的狗狗。沈慕盯着笼子里的一只黄色的小狗狗,眼睛眨都不会眨了。这小狗幼崽乍一看和农家的土狗很像,都是黄黄的毛,可仔细看去,这小狗的四肢都要比土狗幼崽粗壮些许,毛毛蓬松柔软,耳朵也柔顺的垂在两边。
  只是怕是路途颠簸,小狗有些蔫儿,蹲在笼子里可怜兮兮的瞧着沈慕。
  沈慕也瞧着它。一人一狗默默对视。
  这竟然是一只金毛幼崽!宋柏也有些惊讶了。他也是走南闯北的人,曾见过商业伙伴家里养这种狗陪伴自家小女儿,最是温顺聪明。
  “你喜欢?”宋柏走过去。沈慕好不容易把目光从狗脸上挪开,看着宋柏。
  他没说话。他也知道,这么多小娘子围着不走,又没人买,肯定是因为这些宠物太贵了。喜欢又买不起,只能围着多看两眼。
  沈慕以前也是这样,什么东西想吃又舍不得吃,就站在人家摊子旁边闻会儿味儿,就当吃过了。
  金毛幼崽也顺着沈慕的目光,把眼神投在宋柏身上。一人一狗两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自己,宋柏忍不住捂住心口。
  啊,可爱!
  “很贵吧。”沈慕又低下了头。虽然小狗很可爱……他又和小狗对视一眼,唔,可爱……
  嘤,想要。
  沈慕觉得,自己一定是被两千两冲昏了头脑,他以前不是这样的!沈慕觉得自己迫切的需要冷静下来。
  他收回目光,毅然决然的看向摊主:“这狗多少钱?!”
  摊主被他这忽然坚毅的目光吓了一跳。这哥儿是怎么了,忽然就苦大仇深了起来。
  “呃,一两银子……”摊主道。“这些小仓鼠也很好玩儿,还不会长大,只要三百钱一只。” 摊主还是不遗余力的推销自家的小仓鼠。附近几个小娘子都叽叽喳喳议论了起来。三百文钱,她们中有的人家还是舍得花的,长不大正好,永远那么可爱,还可以养在闺房里。
  沈慕却不为所动,满脑子只有狗崽子的报价。
  一两银子!一两银子!一两银子!
  在镇上租个店面一个月才二两银子,一只狗居然要一两!不买!!!
  沈慕深吸一口气,好容易下定了决心。刚要开口,却看见小狗崽子一双泫然欲泣的眼睛正盯着他。
  沈慕一口气又泄了下来。
  “一两银子也太贵了。便宜些吧。”宋柏从后面环住沈慕的肩膀。“实在喜欢就买吧。”
  沈慕有点儿羞愧。他知道宋柏和自己一样是个不舍得花钱的,可是现在居然愿意给他买狗。
  宋柏自己心里也嘀咕,这种花钱的风格太不像自己了,果然爹说的对,爱情使人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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