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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当代皇太子-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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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录制的时候,大家都熟了很多,连带着互相都可以叫出名字来。

    帅气大方的男主持人欧文站在镜头前,如斗牛士一般忽然扬起了一个覆盖着庞然大物的绒布。

    “这——就是今天的主题!”

    展示在他们面前的,竟是一个放大版的色轮。

    选手们看见这玩意儿的时候,好些人都变了脸色。

    这个东西,用更通俗的方式去理解,就是一个类似幸运大转盘的圆轮。

    把红橙黄绿青蓝紫按着顺序渐变着列在那轮盘上,可以用来取色和做对比。

    而按照色彩理论,轮子中相对的颜色是典型配色,有明确的对比交错感,比如红蓝便是相对立着的。

    设计师在选择服装主色调和辅色调的时候,要多方面的参考不同色彩碰撞在一起的形式和效果,更要对色轮本身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在场的十五位设计师里,几乎所有人都有常用的色系,甚至能一眼在这轮上找到差不多的位置。

    可下一秒,另一个主持人就笑眯眯地端出一盘飞镖出来。

    “每个人三镖三色,飞出场外默认为放弃。”

    这——有这么玩的吗!

    大伙儿这回是真懵了。

    这飞镖扔到哪基本上是看运气啊,万一搞出个死亡色系出来,那约等于是直接半弃权等着淘汰了!

    越亦晚排在队伍的中间,隐约感觉他这次过来简直跟有剧本一样。

    还真是——又撞上了耶。

    如果说第一轮比赛有江老板的助力,自己连着加了几个月的班睡着了都能绣朵花出来。

    那这一次的扔飞镖,完全是要感谢托托大可爱。

    那只活泼好动的库尔兹犬,平时的娱乐活动之一就是叼飞盘。

    这大白狗扑到半空中的时候,简直跟毯子一样唰的全都张开,视觉效果确实是相当的好看。

    越亦晚没事就抱着一摞小飞盘,刚开始还是漫无目的的往空中乱扔,后来发现它是百分百叼得住,开始往各个方向和角度变着花样的玩。

    结果狗其实没训练出什么新成果来,装死打滚都是小王爷去年教会的,他自己倒是扔东西越来越准,拿沙包砸鸽子都能中好些个。

    等到轮到他上场的时候,主持人惯例采访道:“塞缪尔先生想选择什么颜色呢?”

    越亦晚看着那硕大的色轮,想了想道:“灰蓝,浅白,深青。”

    旁边有人嗤了一声。

    还真让你扔中了不成?

    那青年接过了三个飞镖,看向那偌大的轮盘。

    刚才的五六个选手里,有四个是胡乱扔到啥是啥,配出个‘艳粉…正蓝…深紫’的诡异配色踹。

    也有人三镖就脱靶两次,只能做主辅色都是纯黑的衣服——一点白色都没有,简直是要了命了。

    他深呼吸了一口气,脑补有只托托在面前蹦跶着。

    “嗖——”

    “嗖嗖——!”

    不偏不倚,正中正西和东南两侧,全是自己要的位置。

    “中了,”他看着主持人得意一笑:“看来今天运气不错。”

    旁边好些人都开始“Wooooooooow”了。

    ——你怎么能这么熟练啊!!!

 第67章

    江绝这边拍摄的确实很顺利。

    电视剧在前期拍摄的时候; 有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而是按照场景顺序来的。

    宫内的两人可能要先拍大婚和相爱之后的故事,换了场景再来一遍初相识。

    两位演员平日里虽然各有性格,可却是都在严谨和负责地对待着自己的角色。

    花慕之虽然是每周过去几天; 但也日新月异的觉察出一些变化来。

    他笔下的人物被整理出了性格、喜好、弱点、过去,如同一个完全真实的人一般被对待着。

    哪怕没有过生日的戏份; 也会在对应的日子里悄悄变动各种陈设; 又或者是加一块白玉双鱼佩。

    江绝同样也是颇为惊喜的。

    因为花慕之拥有成熟且全面的编剧素养; 做到的事情比他所能想象的还要多——

    礼仪上,他会解释各种不起眼的小细节。

    比如贵族在放下杯盏的时候; 可能用小拇指尖微垫一下,以弱化接触桌面的声音。

    比如对不同人的视线位置,什么时候可以直视; 什么时候要低头看纽扣; 其实也别有讲究。

    而更意外的,是他真的是颇懂风雅。

    剧组里的好些道具,都被他亲手改过——

    折扇原本是空白一面; 准备拜托人写两个字了事。

    但是他笔走龙蛇,画了潇湘碧竹晴时雨; 还教江绝怎么拍烘竹骨洒金粉的过程。

    再比如那皇室里屏风的位置,蜡烛灯盏的高低,也全都被亲自一一调整; 同时还解释许多对应的知识——

    省时省力又省心; 当真是典范般的存在了。

    戚麟本来好久没接触电视剧; 之前拍的都是电影,这回真是得了乐子。

    他喜欢这个剧本,更喜欢《夜宵与他》的这本小说,没事跟花慕之一块喝茶小憩的时候还会催更。

    江绝被自家爱人撺掇着也准备谈小说的版权问题,但还没想好到底是电影还是电视剧。

    《夜宵与他》这故事不长不短二三十万字,已经全文完结了,但是收藏也飚过了五万,还签了出版和各种事项。

    趁着副导演带B组拍追逐戏的时候,他去临都宫里找了一趟花慕之,和他谈有关的事情。

    此时的宫里正在举办宴会,穿着华丽的男女们都风姿绰约,还有侍从们穿梭往来,晚香玉的淡淡清幽也闻着让人放松。

    江绝差点走错了路,迷失在这偌大的宫廷里,有那么一瞬间真觉得自己是穿越了。

    太子刚招待完客人,找了个侧厅请他小坐,听他说完了来意。

    “其实……我还有个想法。”

    花慕之思忖道:“你愿意演水仙吗?”

    江绝怔了下:“水仙?”

    一个好的编剧,在遇到一个接近全能的制作团队时,会被激发出无限的潜力出来。

    他之前就有想过这种梗,但是没有想好写还是不写。

    所谓的水仙,引申的故事是古希腊的美少年对着水面顾盼,因爱上了自己最终无法自拔。

    “我想过一个故事,如果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发现另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呢?”

    江绝忽然意识到这个故事的精彩之处,拿了平板过来,记录他说下的信息。

    花慕之其实并没有准备,可是竟然能够张口就说出来对应的人设和情节。

    一旦能够确认主演就是江绝,性格和身份的塑造也变得颇为简单。

    一个是投行里干练又冷傲的精算师,另一个是大洋彼岸的知名摇滚乐手。

    长着一样的面孔,拥有一样的眼眸,去过同一个城市,甚至喂过同一只狗。

    “摇滚乐手这个设定,”他看向江绝,有一些犹豫:“你是不是不太方便?”

    江绝颇为淡定:“我现在考完了钢琴十级,《钟》也能弹完全篇了。”

    “贝斯如果实在学不会,做键盘手也成。”

    花慕之也取来了纸笔,在白纸上画了个地球,给他看那两个人交错的轨迹。

    一个回国内演出旅游和迷路,一个去国外误打误撞的听演唱会。

    后来认识了对方,一起约定去旅行,然后再慢慢地产生情愫。

    他们仰望着山海与悬崖,站在最高处感受着渺远的长风,谈论着彼此截然不同又处处吻合的人生。

    等旅行结束了,他们两也相继分离,试图重新回到固有的轨迹里,就当是多了个朋友。

    江绝沉默了片刻:“可已经没有办法做朋友了,对吗。”

    “嗯。”

    花慕之的笔尖虚点,又画出几条单方向的轨道来。

    爱,意味着有所求,有所愿。

    他们都曾想要牺牲些什么,去进入对方的生活。

    可是在牺牲之后,又无可回避的想要索取些什么。

    他们因为一模一样的面容和截然不同的性格对对方产生兴趣,同时又被职业家庭和旧有观念约束着。

    因此每一次的见面,每一次的失控拥吻,每一次想要离开却不断破功,都在变得越来越激烈。

    最理想化的爱情碰撞到最现实的情况,一个做不到放下乐队来到陌生的城市,一个做不到放下多年的职位和他去过流浪诗人一般的日子。

    “……最后呢?”

    花慕之想了一会儿,还是开口道:“意外死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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