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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蹦蹦哒哒还没来得及跟艾黎多说几句话,就被癫狂二人绑走了。
艾黎长老看着三个年轻人远去的身影,只觉自己老了,今后江湖上流传的故事应该是他们了。
阿幼朵性子绵软,很好说话,柯西询问尸人问题时候,更是知无不言,说到兴致高处,拉着柯西和西索去她的石殿后面看养在大陶罐里的尸人。
关在一人高的大陶罐中的尸人个个神情呆滞,皮肤更是死气沉沉的暗红色,尸人见有人来了,张牙舞爪咧着大嘴像无知无觉的野兽嘶吼着。不谈它们毫无美感的模样,仅仅是没有神智这件事就叫柯西受不了。
她问阿幼朵有什么办法唤醒尸人的神智,阿幼朵想了想,几分狂热地说道,“这可不行不行,尸人都是死人,它们怎么会有神智呢。不过我知道有一个例外。唐书雁知道吗,当年的唐家堡大小姐,被乌蒙贵活生生投入血池炼尸,听说她不仅保留了神智更是功力大增,而且长生不老。只是皮肤变成了绿色,怪异至极。她多年来藏身黑龙沼中,你们或许可以把她捉来审问审问。”
长生不老这几个字眼落到柯西的耳朵里,她坐不住了。
“西索,我们去把师父捉来扔血池里!”
“然后点把火煮了吃肉?”西索用眼角余光鄙夷柯西。
“其实我经常想,与其让师父哪天作死丢了性命,不如我亲手弄死他然后把尸体做成尸人算了。”
癫狂二人顿时一拍即合。
“我去捉唐书雁。”
“我去捉师父。”
说罢两人分道而去。
“哎???我呢我呢?”阿幼朵左看看右看看,马上做了决定跟在柯西后面,“小西小西,等等我。小西你要去捉谁?”
“捉我师父。”
“你师父在哪?是中原人吗?要捉来打死后做成尸人吗?我帮你捉!”
大五毒教尸人研究生阿幼朵GET!是时候把佞修做成人体标本藏家里了。
柯西神游一圈后突然想起,“我师父前些日子舔了毒尸血。”
阿幼朵歪头看身边个头娇小的女孩,“既然他已身中尸毒,肉身腐朽如活尸已成注定,等他肉身化尸,也不过多等一些时间罢了。”
“像中了尸毒而缓缓变成尸人,过程痛苦吗?”
问题太蠢,阿幼朵回答起来也不尽兴了,“中尸毒的人初时无恙,十天半月后尸毒渐渐发作,血脉凝滞,肉身僵冷,剧痛不已。等大限之日到了,只要闭眼,再睁开眼睛就不是原来的人了,醒来的只是一具能动的尸体。”
琢磨了下,柯西认为还是把她师父捉过来扔血池里吧,反正都要变成尸人了,也许在血池里变成尸人后会像唐书雁一样保留智商。柯西对天发誓,不管她师父变成绿色的、蓝色的、红色的、彩虹色的尸人,她都不会嫌弃!
在柯西使劲脑补佞修变成绿色蓝色红色彩虹色的模样时候,隔着山山水水的融天岭那边,佞修风尘仆仆灰头土脸骑着跑不动的白马在荒凉的石头路上走着。
融天岭这个地方和恶人谷有些许相似,一样穷山恶水气候干燥,时常有恶徒拦路。
就比如半路上遇到的两个和尚在对峙。
一个是西域喇嘛,身上粗糙地包一块黄布包一块红布,就是做袈裟了,头顶戴的帽子形状如同鸡冠,高高立在脑袋上,和杀马特贵族少爷的非主流发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这凶神恶煞的喇嘛手里牵着一只雄壮威武的棕毛狮子,别人遛狗他遛狮子,高端大气上档次。
喇嘛对面不远处站了一个中原和尚,月白僧衣,光溜的脑袋,牵着一头毛皮黑亮的小毛驴。
中原和尚背对着佞修,正温温和和跟喇嘛说道理。佞修骑着慢慢度步的马路过,喇嘛看了他一眼,瞧他风尘仆仆很是穷酸捞不出油水的模样,也没拦他。
渐渐走远,两个和尚被远远抛在身后。
过了一刻钟,月白僧衣的和尚骑着他的小毛驴在山路上赶上来,小毛驴不愧是出行必备代步好工具,四只蹄子小跑起来速度居然也不慢。
待那和尚骑着小毛驴,同佞修并排而过的时候,佞修下意识转头看了眼,虽说视线有些模糊,可有些人认识久了,凭借一个轮廓也能认出来。
佞修张了张嘴,“这不是无花吗。”哎呀,一不小心又捡到徒弟了。
佞修的十二个徒弟里,无花排行第八,出家人一个。
月白僧衣的少年和尚抬起头,肤白玉润,一张面孔姣好如少女。一双点漆黑眸目光森冷望向佞修,一副杀意未褪心狠手辣的模样。
佞修脑补了一下后面那个喇嘛是被打死了还是被打死了还是被打死了?估计死得不要不要的吧。
“施主怎知贫僧法号?”无花很快收敛了刺人寒意,他嘴角上弯露出一抹柔和笑意来,整个人气场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知书达理文科生属性的温和和尚。
佞修微微叹息,“时间真是把杀猪刀啊。以前做饭,你连只鸡都不愿杀的。”
无花从小被佞修黑暗料理界厨神的厨艺虐待肠胃,以至于从小练就了一手好厨艺用来解放自己受虐的肠胃,顺便健康饮食养活他师父。
作为一个有道德修养的好和尚,无花过去的确是不愿意杀生,唯一一个会怂恿他杀鸡的,也只有他爱吃鸡腿的师父。
“……师父?”
作者有话要说:微博求收藏:前一章微博连接失效了,这里补一个。具体情况请阅读'美人赠我金错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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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爱渣叔看
无花有一头小毛驴,黑亮的毛皮;两只立在头顶的尖耳朵;一双明亮有神的圆眼睛,两个扑哧扑哧喷气的鼻孔;还有咧着一张大嘴露出的两排整齐大板牙。看着死蠢死蠢的。
这头驴子是无花向路边货郎花了一两银子买的,融天岭条件恶劣,买不到马无花只能买头驴子。结果这头蠢驴被佞修看上了眼,非要用他神骏的大白马跟无花换。
无花哪有拒绝的道理;此时无花骑在高头大马上;瞧着就是唐僧翻版,特别有出家人独有的那种祥和气质。
无花时不时回头看看骑着毛驴跟在身后的佞修;此时这糙货已经脱了两只靴子,坐在驴背上悠哉抠起脚来了;动作粗俗极了。
配着那只小毛驴死蠢的两排大板牙,无花看着觉得画面太伤眼。
以前佞修虽然也糙,但至少在人前还会伪装一下斯文,现在真是没脸没皮地用生命糙着了,无花心情有些复杂,“相隔一世,师父变得徒儿都不认识了。”
“不要在意这种细节,反正活来活去也就这么个意思,模样变来变去又怎样。我不照样是我吗。”
“可师父你以前至少爱整洁,不会让自己衣衫不整发丝懆乱。”无花用他5。2的视力又仔细扫描了一遍,能用肉眼分辨出佞修经历了一场风尘仆仆的路途,他骑来的大白马原本顺亮的白色鬓毛上用手一揩,居然能摸下来一把灰尘。
“你多久没洗脸了?”
佞修大手一挥,颇为潇洒,“快十天了。当然了,十天半个月不洗脸什么的,也是小事,咱们别在意这种细节。”
虽然佞修脸上有他不知道从哪弄来的泥土灰尘遮掩的痕迹,但无花还是分辨出他的唇色发乌,眼下有常年熬夜的人才会有的深色阴影,这副病入膏肓的肾虚样子,跟无花记忆里永远体格强健有活力的师父很不一样。
“师父,你的气色瞧着有些……”
“肾虚吗,我懂,你不用说了。”佞修截断了无花的话头,他接着惆怅道,“都怪我把持不住,自从有了一个高富帅皂友后我就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晚和谐的日子,越过越颓废,越过越懒,懒得心安理得后,现在离开了皂友我就忍不住想穷矮搓下去。能随时随刻,想抠脚就抠脚真是太好了,再也没有人拦着了。如今这抠脚已经成了我每天必须有的消遣,像吃了五百斤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
皂友?无花琢磨了一下佞修口中的皂友的意思,应该是指他的人生伴侣,精神伙伴,*和谐者。无花应该喊师爹或者师娘的人。
无花诧异,“你清寡这么多年,怎么不坚持你一人行沧海的道了?”
“我当然坚持过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的日子,所以我逃了啊。”佞修耸肩道。
“……那人怎么想?”
“管他呢,反正我都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