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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厨-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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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商奇道:“小郎君用的是何丸药?效果如此之好。”
  莫文远道:“是大兴善寺师傅配置的辟温杀鬼丸。”
  行商感叹道:“等下次回京,定要去兴善寺内求几粒丸药。”他们虽习惯野外露宿被蚊虫叮咬,但谁愿意睡觉时耳边有虫子嗡嗡嗡嗡嗡地叫。
  之后,莫文远又将珍藏的铁锅拿出来,用木头架子搭建了一个简易的烧汤装置,他走之前和游僧学了两手,搭起来有木有样。
  李三娘在附近拾点柴火,她对儿子的动手能力很有数,一旦都不担心。
  露宿野外,吃得不易太复杂,他先扔了两块风干好的肉干,并些野菜蒸饼进锅熬制,肉的香味与菜的清香交叠在一起,麦饼在锅中越熬越烂越熬越烂,不多时就成了一锅顶饱的糊糊。
  他一边熬一边想,要不趁太阳没有完全落山到林子里转两圈看看是否能抓到山鸡?看游记中的说法,荒郊野岭,多有野味,野鸡的肉质又细嫩,他们习惯在田野中寻找食物,腿部肉格外有嚼劲。
  想着想着,他竟忽然看见有几个小野鸡扑腾着翅膀,一边咯咯咯咯咯一边惊恐地向他旁边的树撞过去。
  莫文远:???
  几只野山鸡在他面前撞晕了过去。
  古有宋人守株待兔,今有莫小郎君守株待鸡。
  他带着一脸惊讶之色,将几只晕过去的野鸡抓了起来,虽不知怎么回事,今晚可以添个菜了!
  小黑羊:=v=
  深藏功与名!


第21章 (不是加更!!!)
  看见主动送上门的四只鸡,莫文远也觉得邪乎,他在原地等了会儿,见篝火不灭,树林中也无冒森森绿光的狼眼,才放下心来。
  行商诸人原在吃酒聊天,并没太注意莫文远这里的动向,等到锅中肉干糊糊冒出异香,他们才被香味吸引回头,正巧看见莫小郎君处理四只撞晕的野山鸡。
  领头的行商姓陆名忠,为人讲义气,在商旅间很有些薄名,在场众人以他为马首是瞻,他惯与李三娘交易,此次对母子两人很是客气,见莫文远处理山鸡惊道:“莫小郎君,这几只鸡是哪来的?”
  莫文远道:“刚才从林子里跑出来的,一头撞在树干上,我见它们晕了,便准备杀了吃。”
  陆忠听此异状,也很警惕,亲自带人拿火把到林子中转了一圈,并没见到野兽,才放下心道:“小郎君准备如何处理?”
  莫文远盘算道:“两只做烤鸡,两只做叫花鸡。”
  烤鸡行商们都懂,不就是将鸡拔毛处理过后串在串上烤?他们有闲情逸致时也曾做过烤物,但绝大多数都不太成功,烤出来的肉不是没熟就是太老,再加上只有盐调味,绝对不好吃。
  陆忠道:“叫花鸡是何物?”叫花子这称呼是元代开始才有的,忽听此名,他甚至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
  莫文远回忆一下,平日里只听过说“乞儿”“流民”等词汇,叫花子确实不曾听闻,他立刻改口道:“就是乞儿在城郊破落庙宇中落户时做得鸡。”
  “他们在破落庙中落户时,偶尔能捉到野鸡,但除了粗盐之外并无烹鸡的碗具,便想出了用泥土烤鸡的方法。”这些当然是胡诌的,叫花鸡固然是叫花子发明的,却不是现在的叫花子。
  陆忠等人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不由看向当甩手柜的李三娘,三娘同他们解释道:“我儿从小就喜鼓捣些吃食,于此道上很有天赋,食肆中的菜色多是他弄出来的。”
  若给士族的郎君听见,少不得还要鄙视莫文远一番,君子远庖房的理论自古有之,会在台前忙活的只有小娘子,大老爷们出入厨房,实在可耻。但听李三娘说话的是行商,士农工商,唐代的商人地位也不见得高,他们听了之后只觉得莫文远不愧是远近闻名的神童,小小年纪就能在食道上独具天赋。
  陆忠他们大江南北跑遍了,难免要露宿野外,很有常识,选择落脚的地点依林傍湖,不远处就有一条清澈的小溪。莫文远从包裹中掏出一把菜刀,利落在鸡脖子上开口子,放鸡血掏内脏一气呵成。
  叫花鸡处理的过程中有点很重要,就是不拔毛,他先用盐巴并水在腹腔内荡了一遍,又回车上拿了只竹筒出来,红综色的酱汁倒在刀刃上,他熟练将酱汁均匀抹在野鸡腹中。
  莫小远秘制酱料,抹在肉上烤一烤,倍儿香!
  小溪周围有水分高的黄泥,河内却找不到荷叶,他也不强求,用黄泥把小鸡裹了。
  众人见他动作娴熟,对叫花鸡的味道很好奇,陆忠统一了众人的意见,腆着脸道:“莫小郎君,要不把剩下的鸡都做了吧,烤鸡什么时候都能吃,叫花鸡却难见。”
  就连李三娘都连连点头,她以前并不很贪图口腹之欲,事实证明,如果人不喜欢吃,那定是因为东西不好吃,莫文远做得菜鲜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现在李三娘每天最期待的事就是吃饭。
  莫文远惯好说话,见周围人意见相仿,欣然同意,将剩下两只鸡也做了。
  密林深处,小黑羊口水滴答,跟在他后面的慧智和尚瑟瑟发抖,明明季春的夜晚并不寒冷,他却从心底深处感到一股凉意。
  凭什么别人欢天喜地等待开饭,他却只能啃面饼子,凭什么!
  小黑羊:咩咩咩。
  你还可以选择辟谷。
  ……
  肉干糊糊发出咕咚咕咚的声响,平静的粥面起了一连串沸腾的泡,如同火山深处几欲喷发的岩浆,莫文远道:“可以吃了。”手举大漏勺,给嗷嗷待哺的行商人一人装一碗。
  他自己没急着吃,反倒扒拉篝火坑下面的叫花鸡,先用树枝子把外层的泥土剥开,随后用尖锐的枝桠间猛地一插,黄泥球被叉出来。
  他的控制力很强,黄泥层不很厚,树枝尖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既没有碰到内层鸡肉,也没有刺不进脆硬的土层。
  俨然是不世出的武功高手。
  四只鸡都被掏了出来,等冷却之后他开始逐一拆解,敲碎表面的黄土,鸡毛随之脱落,甚至不需要他伸手拨弄。
  “嗯?”
  莫文远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明明刚才拆出来是四只鸡,怎么忽然变成三只了?他抬头环视一圈,并不认为有人能隔这么远的距离将叫花鸡弄走。
  行商中有眼尖地发现了问题,他眼睁睁看着莫文远套了四个泥球出来,但一眨眼的功夫,少了一个。
  他先没有往精怪上想,行走两京走廊多年,从未有人出过问题,洛阳与长安的僧道可不是吃白饭的,附近郡县中扎根的世家大族也有供奉法师的习惯,他道:”难不成这有黄鼠狼猫狸子?眨眼的功夫竟然把鸡叼走了。”
  莫文远觉得未必,他下意识伸手摸了一下插腰带中的禅杖,心下安慰自己:如果真是精怪,怕也是狐狸精怪,喜欢吃鸡。
  更何况守株待鸡本就奇怪得紧,若四只野鸡真是被赶过来的,取走一只作为报酬很是正常。
  哎,晚上还是多在地上撒些雄黄粉末吧,丹药也要燃起来才行。
  ……
  三只叫花鸡体积不小,皮脆嫩,颜色焦黄,腹腔内涂抹的特制酱料中含有蜂蜜,香甜的蜂蜜侵入鸡肉之中,让肉质更软更滑嫩。
  酱料的咸香被牢牢锁在鸡肉中,凑近了闻尚且不觉得香味扑鼻,但撕下一条肉塞入口中咀嚼,悠长的韵味在口腔中逐渐弥散开。
  初时觉得香味微弱,随着咬合肌不断运动,牙齿厮磨鸡肉,那股微弱而悠远的香气越来越浓,越来越浓,口中分泌的津液也越来越多,到了某个临界点,鸡肉的味道同石破天惊的一道霹雳,猛地在味蕾上炸开。
  “太好吃了!”
  “鸡肉竟能出此鲜美!”
  “大郎聪慧!”
  莫文远自己不是很满意,野外做叫花鸡难以把握时间,肉埋得深了浅了,温度如何都很难控制,他这次做得鸡肉就有点柴,烤得时间太长,下一次时间还要短些。
  肉质与水分的区别只有厨子与顶级老饕才能吃出来,对行商还有李三娘来说,叫花鸡已经是不得了的美味,配合着滚烫的糊糊呼啦啦吃完,每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美食是缓解疲劳告慰心灵的良方。
  ……
  小饕餮灵活运用蹄子,将黄泥敲碎,低头品尝叫花鸡的味道。
  他自认是只有品味的饕餮,除了一开始吃四喜烤麸太激动把盘子一起咬碎,之后从未干出过粗鲁的事。在吃食的精细程度上,与他同族的凶兽还没有谁能与他相提并论,鸡头不吃,脖子不吃,屁股不吃,只吃最好的部分。
  他朝慧智拱了一下短尾巴,似乎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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