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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乱世男妃-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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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交战,非死即伤。赵毅风审时度势从敌军后方劈空而入,险些活捉况后四十六,实现了天倾大军的完美转变。但相对天倭大军七十万大军,百邑城四十万大军还是没有胜算。
    况后四十六怎么会善罢甘休,这场恶战还要继续!
    天倭兵将矮小凶悍,善于作战,尤其善于用战场局势来给自己铺路,黄沙千里,战场畅通无阻,给天倭铁蹄大军造了一个好场地。百邑城和援军战死士兵多四万,伤病更是数不胜数。
    但此战也有他独特的意义,况后四十六是天倾与天倭交界地带——东境这个地方的“不败神话”。而且野心勃勃,带兵四年来征服天倭周边部落,收服游牧民族,抵御他国攻击,大小战役四十六场,从没有吃过败仗。
    他那名字就是他军功的象征,是他的骄傲。他是黄沙中高飞的秃鹰,他连攻天倾边陲三座城池——柯泽城、南塬城、东齐城。一路挥军东下,势如破竹,毫无阻挡,进军神速,用兵诡谲。
    而今攻打百邑城,胜利就在眼前,百邑城差一点就是他况后四十六了,马上就是。然而,却折在了百邑城上。这是他征战四十六次中的第一次失败,是他的耻辱——被人追打,落败撤退。他做不了况后四十七,他只能是况后四十六,也必须是——
    因为,赵毅风不会给他机会做四十七!。
    两人同样有抱负有野心的男人,遇上了。就注定是一场较量!
    一山不容二虎!
    当然,赵毅风是一头沉睡的雄狮,“狮”乃百兽之王。虎与狮较量,后果可知。
    赵毅风于百邑城重创况后四十六,让天倭“不败神话”大将况后四十六遭受了人生的第一次低…潮。此战让天倾手握重兵的诸侯恐慌,也让赵毅风在东境锋芒大绽。
    大军乘胜追击,力挫天倭的消息传至城内,百姓欢腾,全城大庆。
    “恭迎主帅!”
    赵毅风一进营帐就看到了跪地一群的大老粗,心下大惊。
    在所有将士眼中,赵毅风就是那一抹及时雨,救了百邑城,也救了上万将士的性命。
    赵毅风在他们眼中看到了感动,甚至还有感激,可唯独没有尊崇。
    “你们这是作何?”
    “主帅,你及时到来救了百邑重将,属下感激。”莫云携一众士兵响亮答道。
    “起来吧,军营中不需要这些虚礼。”赵毅风睨了一眼莫云。
    莫云挺了挺身子,丝毫不见将才谦和:“毛孩!刚才是替百邑城的将士谢你,你救了百邑城,保护了百邑士兵。我很感激,但别指望我会服你!哼!”
    莫云说的直接,丝毫不转弯。表达了他对赵毅风的态度。
    赵毅风定定盯着莫云,似是要把莫云看穿。
    感受那抹眼神,莫云不耐:“你看什么看,不服就是不服。你看就能让老子服?”
    赵毅风忽的浅浅一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莫副帅多虑。”莫云看他笑笑,以为他就是个绣花枕头,不屑冷哼一声,“毛孩,你比老子年岁小,还要老子叫你主帅。百邑城老子守了这么多年,你一来就要……,哼!”自己辛苦培养的兄弟,怎么可以拱手相让?
    赵毅风一反常态,笑意悠悠,轻轻点头应了应,没有反驳。
    军营众人见赵毅风一直在笑,对先前说他冷傲孤僻的印象大有改观。谁说主帅冷傲的?
    待众人散去,只留下莫云和赵毅风。
    “莫副帅似乎觉得本殿是怕死之辈?”赵毅风眼眸渐渐清寒的盯着莫云。
    “毛头小儿,就凭百邑城一战,就想让老子服你,不可能!”莫云头颅高昂。
    赵毅风脸有笑意:“莫副帅喜欢英豪?”
    莫云直白:“是好汉老子都佩服。怕死胆小的孬/种不配和老子征战。毛孩你,好像还、不、够、格!”
    赵毅风似笑非笑:“莫副帅佩服英豪,本帅的母后是皇后。本帅又与莫副帅的亲外甥是死对头,莫副帅不介意?”
    莫云白了一眼:“只要能让老子佩服,身份什么老子可以不管。都是给陛下打江山,反正老子在这也回不去,京城万丈远,操心那么多累死人!”
    “如果本帅没听错,莫副帅言下之意是只要本帅可以让你信服,身份地位权势不论?不知莫副帅可是这个意思?”
    莫云单刀直入,直接说:“只要能打倒老子。其余好说,不过毛孩你这次侥幸,下次就没有这么幸运!”
    “让老子服你,不可能!”
    赵毅风忽的收敛笑容,傲似利剑,直指九天的霸气:“不服来战!本帅恭候!”
    莫云似是没有料到他口气这么大,红眉毛抖抖跳跳。
    “莫副帅不服本帅可以,但莫副帅的办法是不是太幼稚了?”提前给自己的“迎接”“下马威”,真把他赵毅风当毛孩。
    援军三天后就应该来,传了书信后,硬是拖了一日……
    莫云恍然:“你都知道,你故意……”
    赵毅风只眼不看莫云,细看青冥剑:“你当本帅是三岁小孩?还是你幼稚的以为百邑城非你不可?如果不是本帅及时到来,莫副帅只怕早已是刀下亡魂。莫副帅不好言感谢,还以下犯上。那本帅也不用客气!”青冥剑出,青光荡漾。
    “来人!莫副帅以下犯上,赏军棍三十!”冷声命令,不容置喙。
    进来的小卒看着这一幕:一个是主帅,一个是副帅,摇摆不定,不知该不该动手。
    赵毅风冷眼看着手足不定的小卒,眼中犀利如破冰的长剑。一股冰冻三尺的寒气扑面而来。
    霸气、凛冽;寒气、蚀骨。
    小卒不自觉的抖了抖,伸手向莫云的方向去。
    赵毅风的脸色变化莫云全看在眼中,常年征战的莫云怎会不知他骨子里潜在的威仪霸气。这个少年会是自己在百邑城的对头。自己和他注定有一场关注地位的较量……
    “老夫自己走,不用你们驾!”莫云冷哼一声,出了营帐。
    “副帅,得罪!”小卒抱拳。
    莫云在百邑城独大三十多年,从来只有人家听他的,如今要被人打,这面子里子都过不去。
    “赵毅风,毛头小儿!你以公谋私。老子不服!不服!嗯!!~~”军棍落在皮肉上的声音,在军营中格外清脆。
    “以公谋私?”嘴角一抹勾起的弧度,“本帅是君子,怎么会这些小人行径?”远在天倾的江玉树不由的打了个喷嚏。
    众人不知赵毅风和莫云发生了什么,但赵毅风一来就把莫云罚了。
    无疑是在告诉众人:他赵毅风不可欺,也不好欺!!
    一时之间,军中人心惶惶,对赵毅风的性子摸不清楚方向。但从他们见到赵毅风开始,他就一直在笑,给人一种亲和的感觉。可现在一来就动手,这势头不对啊……
    莫云耿直脾气,众人皆知。都在猜测莫云是不是说了什么话来触犯主帅逆鳞。
    百邑城的汉子桀骜难驯,什么规矩都不讲,简直就是兵匪。赵毅风在入住百邑城的当晚算是体会到了——
    骁骑参领西门日天差人给送了二位美女还有二位小倌。美人亭亭玉立,肤若凝脂,艳若桃花。小倌白皙文秀,身段纤细,都是一等一的好。
    赵毅风毫不推拒,非常干脆的接受了,百邑城黄沙千里,寸草不生,有这么好的美人小倌怎么可以错过,不要太可惜了……
    于是,第二天早上赵毅风就看见西门日天表面还算谦和的眼神下藏着深深的鄙夷和不屑。
    赵毅风冷脸瞧了一眼,不以为意。
    东郭狼觉得自己化为赵清风一脉简直是好运到家了。虽然行军苦了点,但一路可以监视赵毅风,随时向皇上报告动向,也可以添油加醋的给赵清风传信。借着赵清风的口把赵毅风拖下去,到时跟着赵清风一步升天。
    而现在更让他开心的是在这个鸟不安窝的地方出现了美人,水灵灵的美人。男人谁不爱美人?
    东郭狼越看赵毅风越来顺眼,他懂得震慑军心,恩威并施,会打仗……虽然和自己所投靠的主子不同,但能得到赵毅风的“孝敬”——一屋子的美人和小倌。他觉得自己圆满了,心里对赵毅风会做人的好感度攀升。
    当然,这还是不能阻挡他要给赵清风送信,在给皇上的传书中添油加醋的心。
    美人娇柔,小倌身段好。东郭狼对小倌没兴趣,但有美人,这让他每天乐的嘴都合不拢。军营中时不时传出他公鸭嗓般的叫声,叫人听后耳朵疼。
    征战的最大后果就是血流成河,浮尸百万,战后清理是一件浩大的工程。
    连续六天,不眠不休,安抚伤员,劝慰家属,挖坑埋尸,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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