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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怪不如调戏忠仆-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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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远立刻打断他的话:“没有可是。我不喜欢泾渭分明的身份阶级,别人家是那样,我家可不。”
  十一看着别处,不再反驳,主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咯。
  陆远以为他听明白了,欣慰。

  万事不肯休1

  十一再次问起陆远:“为什么那时要收留我?”
  这次陆远回答的很干脆:“真的只是一时兴起,或许你该感谢你自身所带的体香,是它促使我做下这个决定。”
  “……”十一无言许久,“这不是我身体自带的。”
  陆远怔住:“不可能,我不会闻错。”
  那股能让他心神宁定的味道,绝不是十一身上携带的外物散发出来的。
  十一很肯定地说:“但也不是我天生自带的。这几日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你会说我身上有味道,终于让我想起一件事。”
  陆远露出很感兴趣的表情,等着十一继续说下去。
  十一纠结着,支支吾吾:“我似乎跟你提过,我是作为肉人出生的。”
  陆远眨眨眼,表示他确实说过这个。
  虽然怪物横行世界,但总有较为弱小的人类幸存下来,活在没有怪物骚扰的人类区域。
  这类人里,总有那么几个好逸恶劳之人,他们又没有能力,也不愿去劳动,就起了歪脑筋,去获得别人的食物和保护。
  人心的黑暗和狠毒,有时候比怪物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开始,是为了满足部分特殊癖好的强者那猎奇的口腹之欲,就出现了这么一类人。
  不用劳作,疯狂地生孩子,将婴儿卖给别人,换取食物。
  随着时间推移,属于人类的安全区域越来越少,长期被怪物统治的恐惧阴影,导致这类怪癖者的数量有增无减。
  如今,在这世界的某一些阴暗角落里,肯定还存在着这样的交易。
  有人买,就有人敢卖,但说到底,还未有人敢把这件事放到明面上来。
  陆远也是从别人那里,偶然听到关于肉人的消息。
  十一抹抹鼻子,努力让自己说话的声调归于平静。
  “我出生的时候太瘦,身上还带着红疹子,一颗又一颗,遍布身体,唯有脸上没有。”
  “哪有人敢买我,都觉得我天生有恶疾,他们就把我扔到一边。”
  这个他们,指的是他的父母,对于那对让他赐予他生命,让他降临于世的父母,并无半点好感。
  “也算还有点良心,他们发现这些红疹子并不会传染,也就没有直接把我丢去喂狼,我靠着他们施舍的零星食物残渣,勉强活到了五岁。”
  陆远神色黯然,微低垂的眼眸,一时之间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以上那些,都是爷爷告诉我的。”
  提到这个爷爷时,十一的语里明显有了不一样的情绪,不再似先前那样低落,而是有了点阳光。
  “我五岁的时候,被他买回去了。他并不是要吃我,只是好奇于我身上的病。”
  “虽然我知道,他并不是真心喜欢我这个孩子,但在他那,我至少被关心着,被精心照顾着。”
  “我回忆起那段时光,总觉得美好,活的最无忧无虑,最近仔细去回想过往的点滴,才发现是自己选择性去忘记所有不愉快的记忆。”
  “爷爷经常让我泡药浴,有一段时间里,我每天有八个时辰都是在药桶里。除了睡觉时间。”
  “我不知道那有什么用,只知道,我身上的红疹确实消退了。”
  “但我能感觉出来,他让我泡在那些或黑漆漆、或泛着浓稠绿色的药汁里,绝不会仅仅是为了消退我身上的红疹子。”
  “后来,有一次他外出,就再没有回来。我等了好些天,出来找他时,刚好遇到了怪物。”
  后面的事就不用说了,他没有被怪物吃掉,而是被带去当了仆人。
  怪物并不是一群只会吃人的愚蠢生物,相反的,它们很聪明,知道人类做事细心,所以才挑选人类为它们服务,伺候它们。
  十一再次抹过鼻子,眼里已经带了泪光,他低头,不敢让陆远看见他在哭:“所以,或许你所说的气味,就是那时候泡进我身体里的药汁味道吧。”
  林间的风慢慢悠悠,吹落一片竹叶,飘至十一头顶上方,陆远伸手弹开它,看着十一周遭萎靡的低落情绪,手掌顺势按在他头顶上。
  随意揉了揉,安慰他。
  唔……手感意外地很好,忍不住多揉了几把。
  原本顺滑整齐的发顶,因此变得杂乱起来。
  十一抬头,不解地看着陆远此时的行为。
  迷茫的小眼神配着乱草丛一样的头顶,很是可爱。
  陆远下意识,稍稍吞咽着口水。
  这一抬头,暴露了十一眼角闪烁的泪光。
  陆远抿唇。
  他并不会安慰人,如果他现在出声安慰十一,肯定会得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这时候,他也只有说:“我们回家。”
  十一坚定地点点头。
  陆远抚着马背,又说:“我不会无缘无故离开,也不会了无音讯。如果我死了,一定会让人把我的尸首带到你们面前,让你们知道,该离开了。”
  十一微愣。
  见十一当真被唬住,陆远嘴角弯起一抹恶劣的弧度:“骗你的,我这么厉害,怎么可能会比你们早入土。”
  这得意洋洋的嘴脸,好……欠扁。
  十一终于意识到,自己跟了多么一个不靠谱的主人,除了在猎杀怪物这件事上,陆远绝对是最靠谱的一位。
  咦,总觉得哪里不对……
  十一稍稍有所不满:“你别老咒我早死……”
  虽然活在世上也没多大意思,但他就是不想死啊,好死不如赖活着。
  再者,他还没有好好恋爱过。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情,他也想经历一次。
  莫名,在想这个的时候,他悄悄打量着陆远,连忙自顾自摇头。
  不行不行,才刚刚被陆远狠狠嫌弃了一次,他怎么敢再冒出这种想法。
  说到底,还是配不上啊,十一有些落寞。
  陆远狐疑地看着自顾自进行自怜自哀行为的十一:“你不会……”
  十一站在马下,抬头望着已经坐上马背的陆远。
  陆远的话音继续,“还在考虑以身相许的事吧?”
  思前想后,陆远将十一的行为归纳于:救命之恩、收留之恩的以身相许。
  十一的想法单纯,想想也只有这么一个可能性。
  十一连忙摇头否认。
  天色已渐晚,陆远也不再和十一闲聊,将他拉上马,走人。
  回到家,白灵像是能感应到他们来了似的,竟然出来迎接。
  十一诚惶诚恐,他总觉得是自己抢了白灵的位置,才有机会外出拓展眼界,所以内心里有一丝愧疚。
  白灵看出他的不安,霸气地翻了个白眼,一下子勾搭上他的肩膀,指着自己,一脸不可一世:“你姐我看上去,像是那么小肚鸡肠的姑娘吗?”
  十一下意识点头,见白灵眼神不对,赶紧摇头。
  白灵轻轻拍他的肩:“对嘛,我才没那么小气。”
  陆远将缰绳交到白灵手里:“还不快把马牵回去。”
  白灵瞬间怂,放开十一,吐吐舌头,乖乖去牵马。
  “古灵是罕见的双生马,彼此之间心有灵犀,估计是灵灵感觉到兄弟要回来了,所以白灵才提前知道。”
  听着陆远的解释,十一颇为震惊,他好奇:“双生之间真的这么神奇?”
  陆远说:“世上总有一些无法解释得清的东西。”
  回来后,陆远就把自己锁进他自己的房间。
  白灵缠着十一,让他讲述这几日的见闻经历,这才说了一半,白灵不干了。
  她使劲摇晃着十一的肩膀,激动道:“为什么啊?!你是由副城主亲自接待,还跟城主单独见面!同样是主人的随行人员,待遇怎么差这么多!”
  十一被晃得头晕,迷迷糊糊问:“难道你不是这样?”
  白灵哭丧着脸:“主人就扔给我一笔钱,让我自己一个人出去玩……”
  也不担心她孤身一个姑娘家,在那种地方有多危险,要不是幸好萧生也在,陪自己玩。
  其实主要就是保护她的安全。
  啊啊啊,命运真是太不公了!
  她也想近距离看看传说中的美人红袖城主!
  她也想由副城主全程护送,玩遍全城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越想越不平衡,原本停下来的手再次摇晃起来。
  十一吓得从座位上滑下,逃离白灵的魔爪,他才刚从眩晕中回过神啊。
  白灵“恶狠狠”地瞥向他,不死心地起身去抓十一。
  十一慌忙逃跑:“这不能怪我……”
  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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