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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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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在,能找到干净的水已经很不容易。
  好在农村里最不缺的就是水井,地下水并没被污染。
  任榆看了眼说话的男人,在一众面黄肌瘦的村民当中,他看起来挺好。
  至少,肚子上那层肉并没有消散。
  在他身上,任榆闻到一股只能他闻得到的味道。
  其他村民身上也有,但他身上最浓烈,与李安星等人相差无几。
  见任榆看他,男人忙自我介绍,说他叫吴德,是鸿沟村的村支书。
  他舔着脸,挂着谄笑,露出来的牙齿泛着黑红。
  任榆往后退几步,看了他两眼,什么也没说,径直往后院走去。
  朗稔自然跟着他。
  或许是任榆脸色不好看,这些村民没一个敢讲话,只眼睁睁看着任榆朗稔走向后院。
  路过会议室,任榆往里面看了一眼,老歪等人的尸体已经被拖到一边。李安星变成的树虫人不见了,不知弄到哪了。
  对此,任榆没有过问,在他看来,他已经把他能做的该做的都做了。
  后续人家要怎么处理,就不是他的事了。
  来到后院,他还没动手呢,朗稔已经麻利的给他打了两桶水,再提到浴室:“洗吧,我给你守着门。”
  任榆想说一句就你守着才不安全,但实在受不了一身脏污,便没跟他多争论,乖乖的进了浴室。
  朗稔歪倚着门口,一腿笔直站着,一腿微弯,如果手里再给他根狗尾巴草,那再好不过。
  有村民过来,似乎是想说话,看了一眼后,最后还是怕怕的把话咽了回去,退出去了。
  浴室
  任榆脱光衣服,他的皮肤白皙,犹如上好的羊脂玉,泛着温润的光泽。
  这样的肤色,别说现在是末世,就算是在末世前,也很少见。
  如今是末世,一个个为了生存而战斗,大多数都是面皮黝黑,再或者面色发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就比如朗稔,他虽然有一张俊美的脸,但他的肤色却是健康的小麦色,一是物种问题,二是被晒的。跟白一点儿都不搭边。
  任榆身上有许多伤痕,有旧伤,也有新伤。
  比如手臂上刚刚被子弹擦出的血道子,还有之前为催熟星光丸在手腕上割的口子。
  这两道算是新伤,并不怎么疼,他随意的把伤口的痂搓掉,凝固在那里,碍眼睛。
  刚从井口里打出来的水清凉,淋在身上非常舒爽,被他搓掉的痂开始冒血,和着水一起冲掉。
  如果有人在浴室的话,会发现,任榆后腰、手腕内侧、大腿内侧、耳朵后面均冒出几片蓝色鱼鳞,排列均匀,非常漂亮。
  “你该泡水了。”萨比用小尖翅挠着肚皮说。
  任榆摸了摸手腕内侧的鳞片,因缺水显得很干燥,连颜色都变得暗淡。
  他紧了紧眉,似乎是在思考,又似乎是在做思想斗争,最终他朝外面的朗稔喊了声。
  朗稔立刻应声:“怎么了?”
  “帮我再打几桶水来。”任榆说。
  “好。”
  然后朗稔就屁巅巅的打水去了。
  给未来媳妇打水什么的,那必须的呀。
  连打七桶水后,任榆才说够了。
  浴室是特意修给酒厂工人洗澡用的,相当大的澡堂子。
  现在电已经停了,水管抽不上来水,只能自己打水洗。
  这么大个澡堂,放下一个直径有三米长的大盆子绰绰有余。
  大盆子是任榆在一家木制家具店搜集到的,想来应该是客人订做,最后倒是便宜了他。
  也多亏了萨比的纳米空间,不然,他哪里放得下这东西。
  装满大半桶水,任榆跨了进去:“萨比,交给你了。”
  萨比拍着小胸脯:“放心啦。有我还有门外那家伙,你安心的泡吧。”
  任榆心说,就是想让你看紧门外那个。
  一入水,任榆便沉到底,乌黑的短发一触到水,便开始长长,颜色亦从根部开始,朝蓝金色的方向变化。
  任榆睁开眼,他的瞳孔漆黑如墨,只在最中间,似乎有点金色。
  再往下,劲瘦腰部下的那双大长腿,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一条长长的鱼尾,淡蓝色的鱼鳞整齐排列,仿若一颗颗蓝色宝石,泛着晶莹的蓝光。
  身处蓝光中的任榆,美的不可方物。
  鱼尾全部浸在水里,微微摇尾,水花四溅。
  听着时而激荡的水声,门外的朗稔摸了摸鼻子,心想他看中的人就是不一样,洗个澡都能洗出花儿来。
  “小榆仔,水够不?”他扬起声音问。
  任榆舒服的在水里摆尾,心情好起来的他连声音也是软软的,听得朗稔心中痒得不行:“不用了,够。”
  作者有话要说:  蠢二方的接档预收文,若是有感兴趣的小可爱们请支持收一个哟,么么哒o(* ̄3 ̄)o~
  《我家鸟儿成精了》
  倾墨是主播界的一哥,某天发了条微博:【我的鸟受伤,站不起来了(允悲)】
  吃瓜路人怒:“日,这年头的主播为博眼球啥都发,是不是下次还会直播床上运动?”
  不久后,倾墨收到一条私信:【由于您发布不健康消息,现将您的账号冻结。】
  片刻后,他将趴在头顶的麻雀扯下来,咬牙切齿:“微博是不是你发的?”
  毛羽见势不妙,两腿一蹬,装死。
  倾墨呵呵,将装死的麻雀扔进锅,点火。
  两秒后,麻雀炸着毛飞出来:“我错了我错了……”
  *
  这其实就是一个主播以为养了只聪明的麻雀,没想到居然是只麻雀精的欢乐爆笑故事。
  PS:不正常的攻(倾墨)X不正常的受(毛羽)


第15章 烧了他
  015:烧人
  半个小时后,任榆终于从浴室走出来。
  他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白色的T恤,米色的长裤,蓝色运动鞋,精致俊秀的眉眼,配上一头泛着湿气的黑发,一眼看过去,就像个无害的高中生。
  他一出来,就往朗稔手中塞了根棒棒糖:“辛苦,赏你的。”
  任榆还非常好心的把糖纸剥开了。
  朗稔条件反射的把棒棒糖塞嘴里,唔……草莓味的。
  他盯着任榆雪白的脖子,心想,要是在上面种个草莓那就完美了。
  任榆自己也塞了根棒棒糖,走了两步,发现朗稔没跟上,回头,正对上朗稔泛着狼光的目光,他没有读心术,并不知道朗稔想什么,只挑眉道:“你也想洗?”
  朗稔不答反问:“洗个澡心情就这么好?”
  任榆:“当然。”
  朗稔顺口一说:“要不要跟你配个曲儿?”
  哪曾想任榆居然接了:“可以呀,你会什么曲儿?”
  朗稔卡了一下壳,紧接着,他居然就唱了出来:“大河向东流,你有我有全都有啊。”
  任榆:“……”
  捂着耳朵加快脚步。
  “小榆仔,不好听吗?”朗稔嘎嘣把糖咬碎,抬步去追任榆。
  任便停步,转身,把棒棒糖扯出来:“劳驾,闭嘴吧你。”
  朗稔立刻作委屈状:“明明是你让我唱……”
  “啊!!!”
  一声惨叫打断朗稔的话,他和任榆两人同时朝声音处看去——是酒厂外。
  两人脸色均变得正经,浴室是修在后院的,从浴室—大厅—铁门—制作间—大门,两人没花多长时间就到达酒厂外。
  一出大门,就见不远处居然起了个柴堆,剩余的村民站在柴堆前,在愤怒的骂着什么。
  还没看清楚,纪念之就跑了过来,气愤道:“朗哥,小榆儿,你们可算出来了,那群人要把唐厌给烧了。”
  ——神箭手,就叫唐厌。
  若不是唐厌,他们还不能那么快知道李安星等人干的事。
  朗稔蹙眉:“怎么回事?”
  纪念之来不及说话,又一声惨叫响起:“不准你们烧小厌,你们走开,你们这群刽子手,滚开!!!”
  ——是彭姐。
  人群骚动起来,朗稔问:“苏术和孟元白呢?”
  纪念之忿忿:“在人群里面帮着制止,但是对方人多,又不敢用枪。”只得形成现在的僵持画面。
  任榆凉凉的插一句:“面对这些人,留什么情?”
  纪念之翻了个白眼:“问题是这些村民也不是吃素的,苏术跟我一样,是个渣渣,元白一个人搞不定这些村民。”
  说自己和苏术是渣这句话,纪念之说得特别顺溜。
  “最重要的是,唐厌对大家要烧他的做法表示赞同,一点也不反抗。”纪念之心里真是哔了狗
  任榆将棒棒糖咬碎嘎蹦掉,原地活动一下,纪念之双手奉上他的铁锹。
  ——之前会议室,因为人多,任榆并没有将铁锹收进纳米空间。
  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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