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等、等一下。”赃。物聚集在一处,被发现可能就要不回来了。
金笙动作慌乱的将鱼鳞、照片塞进抽屉最里层,落锁、反复检测之后才起身,彻底调整面色才敢开门见客,唯恐那条鱼发现他有一丁点儿异样。
天色已晚,房间内外灯光全开,四目相对,深色瞳孔审视般盯着金笙,随后又有所指的看向他藏鱼鳞的抽屉,让偷盗者很不自然的朝那方向挪了挪,企图用身子挡住他视线。
一鱼想进、一人不退,他们就这样僵持着气氛,无一方肯做退让,直到外面餐桌上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起。
金笙:……
不顾情面的抢先推了南里一把,欺负人家只有一条尾巴支撑,并在此瞬间冲出房间、关了门。
这是决定将南里“放生”以来,人类与人鱼的第一次身体接触,不为别的,只为守护那两枚鱼鳞。
金笙一手拽着南里胳膊,将两人扯成一条直线,画圆一样以南里尾巴为中心点、绕着他跑了小半圈圈,用尽力气才摸到桌上的手机。
好险。
在更重大的秘密面前,拉手这种亲密的小动作完全可以忽略。
运动幅度太大、动作难度系数高,金笙脸上立刻升起一阵潮红,但也坚持认为无论如何进行身体接触都比让南里发现他藏匿鱼鳞、认为他是个变。态强。
僵硬松手,围着南里画圆、转了一圈后,金笙又把自己甩回了书房门前,并将身体抵上门框,随时防备南里闯进书房、有不该有的发现。
南里:……
“问心无愧”的接收人鱼的目光洗礼,即使那目光好像已经看透了一切,金笙也没有主动承认的打算。
手机屏幕依旧亮着,来电响铃声是房间里唯一跳动的音符,在南里的注视下接起电话,是林逸打来的。
“…喂。”
“是我,林逸。”
“恩,我知道,怎么了?”
“今天周三,我……我在想要不要一起吃个饭?还在以前的老地方。”
没有立刻回应,金笙望了南里一眼。电话那头,林逸语态有明显的低落,让他担心,但南里同样没吃晚饭,况且,把他跟自己藏匿的赃物一起放在家,总有要被发现的预感。
他力气那么大,开门、掰锁简直轻而易举。
“不方便么?”
“不是,抱歉啊林逸,我……我这边还有点事情。能多等我一会儿么?”
“你……会来?”
“恩,但恐怕要晚半个小时。”依旧靠在门上,不给南里机会,另一边得到肯定答案的林逸却为此松了口气。
“那我等你,等你一起喝几杯。”
“好,别偷喝太多,我很快就过去。”
“恩。”
那边男人的声音沙哑低沉,手机听筒紧贴耳朵,有情。人间深情低语的错觉。无暇理会这些细节,只觉得林逸在给自己打电话之前已经喝了不少,若是他再耽误,就要喝醉了。
林逸是金笙最好的朋友,相处多年,从未听过他这么低沉的声音,一定是遇了什么糟心事。
转身开门、进门落锁,暂时没理会南里的感受,继续把他晾在门外。金笙打开锁住的抽屉,将鱼鳞末端打孔,随手扒拉了条红绳穿过,简易系在脖子上、藏进衣衫,又去卧室换了外出的衣服。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藏哪儿都不如藏身上。
临行,没忘记空腹的南里。家里没有西红柿,金笙拿鸡蛋炒了个鸡蛋,又从冰箱里拿出超市买的速食菜安顿好。
“等它们凉了再吃,不好吃的话等、等我晚上回来再给你做。”
动作匆忙,出门前头发还是湿的,对人鱼的视线向来敏感,门口回头,下意识捉住藏在衣衫里、沾上体温的鳞片,轻声道:“我稍晚些回来。”
第28章
十几年的交情太珍贵,比起金笙; 林逸经营的更小心翼翼; 天知道他保持这一份想打破又不敢打破的距离有多艰难。
步履匆忙; 两人周三聚餐的老地方离金笙家不远,从换衣服、做菜到小跑过来,只花了二十五分钟; 可等他找到林逸; 那人已经喝得半醉。
“林逸!”隔着十米远就喊了一声; 夏天的小菜馆儿在外摆了烧烤桌,他就坐在那。
闻声,抬头望了眼面带笑容、靠近的金笙; 林逸不发一语,只是笑,并趁其靠近的间隙又给自己灌了两杯。
“喂!别喝了; 不是说好等我来么,吃个饭而已喝这么多酒干嘛?”喘着粗气、去抢林逸手里的杯子,这家伙喝的太快也太夸张了。
“没事; 我只是心情不好。”
看金笙气都喘不匀也动作着不让他喝酒,林逸笑了笑,无奈又满是宠溺:“还给我吧,喝完这杯就不喝了。”
“这怎么行?说好一起喝点儿,现在我来了你又后悔了?”轻笑一声; 金笙掂量着七分满的玻璃杯; 黑眸闪闪发光。
冰啤酒的低温度染上玻璃杯; 这天天气的热度到傍晚都没散去,透明杯壁上很快结满了水珠。
不过半小时时间,孤身一人坐在这的林逸已经获得了四个空酒瓶为战利品,在感叹好友酒量大、千杯不倒的同时,金笙更心疼这人这么做的原因。
没还杯子,抬头爽快的就着属于林逸的玻璃杯、将其中液体痛快的一饮而尽,然后挑衅的把杯子倒过来、证明酒水喝光。
天彻底黑了,烧烤摊位围了多圈、闪烁攒动的小彩灯代替了漫天星光。
两人用了同一个杯子。
耸肩笑笑,从林逸的位置看过去,金笙眼底光亮比周边围绕的彩灯更盛,挑衅的笑容俏皮可爱,嘴角残存的透明酒液更惹得他喉咙一阵干渴。
林逸想,他大概是醉了吧。
“行了,这杯我替你喝完了,你……喂!你……”
替好友喝了酒,话没说完,就见林逸就举了旁边开盖的整瓶啤酒,怼到嘴边、对瓶吹起来。
金笙:……
这种操作,很强。
比起骂人,阻拦更重要。手脚并用的扑上去,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夺下啤酒瓶,动作过程中、酒水洒了他一胳膊。
闷热的季节里,动两下就能出身汗,加上这半手液体,等金笙重新坐定,他的澡就算白洗了。
“疯了么?又不是生意场,喝这么多干什么?”
出汗之后,火气开始上涨,频繁伸手,将林逸身边空着、满着的酒瓶都揽到自己身旁,这才安心。
说实话,他真怕林逸忽然拿起酒瓶往自己头上砸。
“或许吧。”早就疯了。
没否认,林逸的别种坦诚想开个玩笑缓解气氛的金笙一愣,瞬间正色起来,挪着凳子稍稍靠近了眼神黯淡的林逸,缓和声调、关切道:“你……怎么了?今天忽然给我打电话,是出了什么事么?”
“我能出什么事?”抬眼注视着朝思暮想的人,笑容苦涩的叹了口气,“其实也没什么,今天周三,我们应该一起过的。”
“周三就周三,别不要命似得往死里喝,要是每次小聚都这样,我可不敢和你一起过。”稍松一口气,多年了解,金笙知道他忽然猛灌酒的原因肯定不止如此,“还有呢?”
“…我这周五要去d市。”
“出差?”
“不完全是。”手撑着脑袋,林逸眼神慵懒疲倦:“那边要筹备家分公司,扩展业务,上面想要我去负责。”
“那很好啊。”眼睛亮了亮,金笙立刻坐正了身子,对林逸的工作调遣十分惊喜:“本来我们公司也有调动,还没来得及跟你说,你这家伙比我强多了,不过d市那边……找好房子了么?”
“要是你们领导让你去负责的话,怕是要待很久,时间这么急,你怎么还有空找我吃饭?现在,你应该老老实实在家收拾行李才对,免得落下东西。”
“你就这么盼着我走?”眼神暗了暗,林逸情绪变动的微不可查。
“不是。”抬手拿了新的玻璃杯,金笙给自己倒了杯酒,“朋友离得近当然好,工作、生活都有的说,偶尔还能像现在这样喝点酒、发点儿牢骚。上次……公司那件事,还多亏了你,但……”
“我可以不去。”
“恩?”
一时没懂这话的意思,疑惑望过去,望进映着自己面孔的瞳眸里,“既然你觉得我们在同一座城市生活更方便,那我可以不去。”
“不,我……”
“从d市回s市,开车要四个小时,快铁票时间不全,再加上分公司刚成立,事太多,我没那么多功夫耗在路上,不一定每个星期都能回来。”
“我知道,所以才问你房子的事。”
颔首举杯,金笙歪歪脑袋,垂眸极认真的思索半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