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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污-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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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容楚衣道:“哪怕是神仙,一炷香的功夫,也绝带不走他。”
  慕容楚衣和墨熄都喜欢用“绝对”“必然”“一定”与人言语,他既说了绝带不走,那就必然有十成十的把握。
  墨熄看了那些竹武士一眼,转头望向化梦池,说道:“开始吧。”
  红芍入池,池水瞬作金光。
  慕容楚衣取了三只莲花瓣叶状的玉杯,分别给了自己、慕容怜,以及墨熄。
  岳辰晴在旁边一呆:“……我的呢?我没有吗?”
  慕容怜不怀好意地笑道:“嘿嘿,你四舅看你不起,不带你玩。”
  岳辰晴呆狗一样地转头,眨眨眼睛,瞧着他小舅。
  他小舅并不理他,已经管自己把杯中之物一饮而尽,化梦池水的效力极强,他几乎是刚刚咽下最后一口,就垂眸枕臂伏在池边睡着了。
  “四舅??”
  墨熄看他不甘心的样子,便把慕容楚衣留下的那只玉杯又舀满,递到岳辰晴手里,岳辰晴总算被带着玩了,忙不迭地接过,说了声谢谢羲和君,咕嘟咕嘟仰头把这盏金色的水都喝了下去,而后他也四仰八叉地倒下呼呼入眠。
  墨熄和慕容怜也没有再等,化梦水入喉,眼前便是骤地一沉——
  一开始,一切都是黑的,仿佛陷在一片浓重的暗夜中。忽然某一瞬,耳边隐隐传来剑啸清吟之声,那剑鸣有风雷之威,恸天彻地,改天地颜色。
  这种剑锋鸣啸,哪怕不用眼睛看墨熄都辨得出来。这正是当年在千头魔狼群里,李清浅与自己并肩而战时出剑的声音。
  那时候的断水剑还不如后来完全,但一招一式,尽是浩荡清正,灵气沛然。
  随着断水剑鸣声,眼前逐渐开始有了光,四周景致也慢慢地变得通透明亮。
  原是一方村舍小居,暮春时节,杏花飘了满园。
  约摸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李清浅正在院中舞剑,青色的、打着补丁的衣衫随着他的动作而飘飞摆动。
  但他并不是一个人,有个身着粗布绯衣的娇小姑娘正在和他拆招。她的动作曼妙而轻快,旋转避闪间教人看不清相貌。直到被李清浅点了一剑制住,她才笑着停下来,娇嗔道:“大哥,今日我能多拆你十二招啦。你还不夸夸我?”
  李清浅笑道:“红芍自是十分了得的。”
  ——原来,红芍是一位姑娘的名字。
  红芍不依不饶:“这句上次就夸过啦,换一句?”
  李清浅无奈笑道:“那……你最是聪慧?”
  “上上次就是这句,你再想想!”
  说罢作天作地,赌气般偏过脸来。
  墨熄这才看清了她的面容,但见这位姑娘约摸十七八岁,肤若芙蕖,柳叶细眉,眼尾一点泪痣。墨熄对女性容貌一贯不太有辨识之力,只瞧着她很是眼熟,过了良久才意识到,这个姑娘长得和那些失踪的女人总有几分相似。
  或许应该说,那些失踪的女人都有点像她的碎片,有的是鼻子像,有的是嘴唇像,还有的是那颗眼尾的黑痣像。
  李清浅收起佩剑,抬手弹了一下她的额头:“想不出,不想了。”说罢转身回屋里去。
  “你你你!你就是不用心!!”红芍追着他,又跳又嚷地,聒噪得厉害,大叫道,“啊!!李大哥朝三暮四!越来越不疼我啦!!”
  惊得满地芦花鸡跑,院中一只小黄狗跟着汪汪直吠,也不知道是在为她助威还是跟她争嗓门。
  “……”
  墨熄一向不太受得了女人,梦泽那种沉和的还好,红芍这样的姑娘简直能排进他的人生十大噩梦中去。
  但瞧起来,李清浅却觉得她很好,言语间并没有任何不耐烦的意思。
  再往下看,墨熄大致清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原来,这个红芍是李清浅游历扶义时捡来的一个逃荒的小姑娘。认识她的时候,他十八岁,她十五岁。一起走南闯北三年半,如今已是亲昵不可分的一双人。
  只是李清浅和红芍都毫无谈爱的经历,李清浅自是不用说了,红芍看起来虽然吵嚷,其实也是个纯的不得了的姑娘,告白藏在心底从不敢出口。所以虽然他们之间的感情,旁人都看得出来,但这俩人却都傻傻地,一直不知道该怎么跟对方说破。
  最绝的是有一次红芍喝多了点酒,趴在桌上抬起眼,呆愣愣地望着烛光下看书的李清浅,看着李清浅搁在书卷边的手,忽然就忍不住,悄悄凑过去一点,再凑过去一点,忽地心血上涌,鼓足勇气握住。
  李清浅吃了一惊,一时说不出话来,睁大眼睛看着她。但见红芍面颊酡红,嘿嘿傻笑着,望着他的眼睛里满是星辰灿烂。
  “大哥……”
  照理说郎情妾意,好容易两人中有一个鼓足勇气捅破了窗户纸,那应当就能互通心意了。
  可红芍望着李清浅那张清俊儒雅的脸,忽然就怯了。
  她想,她真的配的上他吗?
  早在三年前,当他走到冻饿交迫的自己面前,向一个脏兮兮浑身还生着疥疮的小女孩伸出手时,他就成了她的哥哥她的天神她的情郎。
  在她眼里,李大哥什么都好,长得好,心肠好,法术好,声音也好听。
  除了没钱,处处都是天下第一。
  再低头看看自己,虽然相貌还算过得去,但到底是个大字不识的傻丫头,又蠢又笨,吃得还多,一顿饭能吃她李大哥的两倍,嗓门又大,像个铛铛乱敲的锣鼓。
  这只小锣鼓越想越悲凉,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居然就在这紧要关头又瘪了下去。
  勇气没了,手却还牵着。
  那总该找个合适的借口吧?总不能说抱歉大哥,我以为你的手是茶杯,拿错了。
  于是红芍真的编了个烂到家的借口,就连墨熄都无法骗过的借口——她笑吟吟地说:“你跟我玩比手劲嘛!”
  李清浅:“……”
  “玩嘛玩嘛!我们来比比谁的力气大!”
  李清浅大概也觉得自己会错了意,耳根微微有些红,他把手从她掌心中抽出来,垂下睫帘,随即无奈道:“昨天不是才刚比过谁聪明?”
  “对呀,所以今天比力气大嘛。”
  李清浅勉强笑了笑:“这又是你忽然想到的什么奇怪念头?每天都比?那明天又想比什么?”
  “明天比比谁英俊!”红芍说着,忽然跳起来抢过李清浅书边搁着的笔,在自己唇上添了两笔胡子,“大哥你看,就像这样!”
  李清浅看着她明眸顾盼,装模作样捻着胡须的机灵样子,不禁又是好笑,又是心温。
  他也是欢喜她的,只是就像她嫌自己又蠢又笨吃得多,李清浅则嫌自己又闷又呆赚的少,所以他心里总觉得,像红芍这般灵巧又好看的姑娘,是不该一直跟着自己吃苦的。
  其实当初红芍非得黏在他身后跟着他的时候,他就颇为无奈地跟她说过:“姑娘,我救你只是因为我刚巧见着你倒在路边,病得很重。并不是想要你报答什么……”
  红芍嗓门大得像锣鼓,个头却娇小,李清浅一走快,她就得踩着小破鞋跌跌撞撞地追着跑,边跑边急着解释:“大哥哥,大哥哥,我知道,我知道的!你不要我报答,但是我自己想报答——”
  “你留在医馆里吧,我不是都跟大夫说过了吗?她愿意收你当个小徒,你要真想报答我,那就跟着她好好学,以后也能治病救人,不是很好?”
  “才不好呢!”红芍急的直跳脚,“我卖身葬父的!你葬了我义父,还救了我,你还给我看病,我、我不管!我就要跟着你我要跟着你跟着你跟着你啊啊啊!!”到最后简直是跟个小疯子似的在大喊大叫。
  李清浅看这小病猫养好了力气,居然是如此难缠,不由有些头疼,走得更快了。
  红芍一看,急了,破草鞋拖拖踏踏,总绊着她,碍着她追人,于是她干脆脱下来,一手一个朝李清浅丢过去,光脚蹲在地上,哇地一声大哭起来:“你,你别走嘛!那我不报答你了还不成吗!”
  李清浅:“……”
  眼泪簌簌地从脏兮兮的小脸上往下滚落:“我不报答你啦!我蹭吃蹭喝,我赖着你行不行呀!大哥哥,你别留我一个人啦。”说着直抹泪珠,哽咽道,“你把我留在医馆,我粗手笨脚,什么都不会……过几天,万一大夫又把我卖了呢?我已经被转了三户人家啦,当人家的童养媳,小丫鬟,干女儿,我都不知我自己是什么东西了……”
  越哭越起劲,破锣嗓子直嚎嚎,眼泪滚在泥土里,脏兮兮的脚丫在泥里蹭着。
  “你别丢下我,我不想再被转第四家了,呜呜呜呜……”
  她这样说,李清浅还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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