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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雌虫穿成乡村哥儿-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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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还约定好隔天再带新鲜鱼过来,二十筒鲜鱼,一筒七文,只是如果鱼死的多了,价格还要便宜。
  这样一来,白术今天虽然赚的不多,收获却实在不小。
  他接过严掌柜给他的钱,把鱼倒进水盆里,数出四十文塞进鞋底,剩下的还是放在身上。
  知道白术今晚不回去后,严掌柜还好心给他留了间没人住的下房。
  白术便不用露宿街头,能躺在房间里睡个好觉了。
  这来福酒楼的下房,有普通木板搭成的床,上面铺着一层草席,比白术住的破屋子还要好些,白术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翌日,他早起出门,先花一文在路边买了个烧饼,又去来福酒楼的后厨讨了碗白水喝。吃饱喝足后,就在这县城里转悠了起来。
  昨天是白术第一次出门,初来乍到,他又不熟悉物价,因而走了许多弯路。
  在虫星的时候,他大半辈子都在军校和舰队里生活,会打仗,会指挥,机甲也驾驶的溜溜的,可就是没有做过生意。
  如果不是因为机缘巧合遇到了严掌柜,恐怕他今日就要灰溜溜的跑回白塘村里去了。
  然而白术毕竟是在星际社会里摸爬滚打过的人,学习能力思维能力都比现今大部分的百姓强了不少。
  星际社会科技发达,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经过一夜,白术便自己琢磨过来。要想好好做出点事情,他必须要了解这个社会的物价和风土人情,于是今天便不急着回去,而是决定在这县城里好好逛逛。
  县城里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店铺,除了粮店和几个酒楼,也就几个卖布匹干货的店铺生意较好。
  白术抓起一把绿油油的小白菜,心想这么好的菜怎么也得三文钱一斤吧。
  他开口问道,没想到卖菜的大婶说半文钱能买一堆。
  白术有些吃惊,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毕竟每家每户都能自己种菜,再好的青菜也不稀罕。
  一路考察过去,他才发现整个县城里的物价比他想象中的还低。
  蔬菜是最便宜的,而且卖的人比买的人还多。
  第二便宜的就是粮食,一斤豆子或黍米才一文钱,一斤粳米两文钱。上好的糯米贵一点,也就三文钱一斤。
  肉类比起粮食就要贵的多,不过一斤猪肉也只要十二文钱,牛羊肉价格更贵一点,而且铺子里大多卖的肉干。
  毕竟在这个世界,没有猪饲料等东西催肥,农民养大一头猪不容易,又没有冰箱等东西存放新鲜猪肉,所以杀掉的猪大多被抹上盐制成肉干,再一块一块的卖出去。
  白术想想自己那八文钱一筒的鱼,有些汗颜。
  怪不得昨天他一直卖不掉,毕竟这个年代鱼可不是个稀罕物,自己去河里钓一天也能钓上几条,再加个几文钱,人家都能去买猪肉了。
  白术他把所有的店铺几乎都逛了一遍,然后花了十文钱订了身新衣服,又花了五文钱买了双鞋。
  他身上的衣服实在是太破,也没有能替换的,都穿出了一身馊味儿。鞋子也被他穿的湿漉漉的,很不舒服。就算白术他没有洁癖,也实在是忍不了了。
  和店主约好后,白术包好新鞋,约定好大后天来取衣服,便离开铺子。
  他转身走进了一间文具铺子,开始挑选起毛笔。
  第一次赚到了钱,怎么也得给谢槐钰带个礼物回去才好。
  他昨天看到谢槐钰在练字,自己送他一支毛笔,总不会有错的。
  白术在看店里的毛笔的时候,店里还有其他几个客人,也在挑选文具。
  白术看了一会儿,也不知道什么毛笔才好,于是便暗暗观察旁边的几个人挑选的什么毛笔。
  那几个人穿着灰色布衣,手上拿着课本,看起来像是农家进学的青年学子。
  年纪约莫都有二十来岁,比白术这身体大不了多少。
  “子文兄,你买好了么?”一个人买好了一些宣纸,便催促起一旁买笔的一个方头正脸的青年。
  那个被称作子文的青年忙应了一声,匆匆从两支笔里挑选了一只递给店小二道:“就这支吧,多少钱?”
  “十文钱。”掌柜的不死心的劝道:“公子,你不如买另一支?那支笔虽然贵一点,但手感很好。来我们这儿的很多常客都常买那只。”
  那青年不耐烦的一皱眉,丢下十文钱道:“不必了,就要这支。”说着直接把那支毛笔收进怀里。
  “另一支笔多少钱?我要了。”白术立刻开口说道。
  “只要十五文钱。”掌柜的笑着回道:“小哥儿您可要再挑挑?这笔你是自用还是送人的?我可以给你介绍。”
  白术的话让刚才那买笔的青年转过头来看他,在看清了他的容貌后,整个人一愣。
  “白黍?你怎么会在这里?”那青年一脸嫌弃的后退两步,眼神中满是对白术的厌恶。
  作者有话要说:猜猜这个人是谁?


第14章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白术莫名其妙的看他一眼,心里也十分不爽。
  他不知道这个人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或许是原身在白塘村里认识的人吧。
  不过白术对这个人一点印象都没有,于是便不再理他,而是对掌柜说道:“我要买来送人,哪支笔写起来更好一点?”
  那青年一听白术买笔是要送人,立刻哼了一声,冷冷的道:“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就算你送我这笔,我也不会看上你的。我家已经退了你的亲事,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模样!”
  他这话一出口,旁边几个学子也围了过来,打量着白术的模样笑道:“子文兄,这位难道就是你曾经订过亲的那个哥儿?果然长得和个男人一样。”
  还有人幸灾乐祸的说道:“子文兄啊,你艳福不浅。这个哥儿追你都追到这里来了,还要买笔送你。我看他一片真心,不如你就回去商量商量,把他收了当小吧。”
  这些话让白术恍然大悟,认识这个原身,且退了原身亲事的人,恐怕就只有那位传说中的李三郎了。
  李三郎考上了秀才,就被送到了县城的私塾里读书。几个月都没有回过白塘村,因此也不知道白术现在已经在村里疯名远扬。
  白术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便开始上下打量起这个李三郎来。
  李三郎个子还算高挑,浓眉大眼,方口方脸,只能勉强算的上是五官端正。看他买笔的小气模样,家里也不见得条件多好,竟然还敢瞧不起自己?
  白术觉得他挺搞笑的,和那个白禾倒是十分般配。当即毫不留情的讽刺道:“你还真是吊死鬼打粉插花——死不要脸。我买我的笔,和你有什么干系?亏你还能想到我要买了送你,真没见过这么自作多情的。”
  那掌柜的看李三郎不愿花钱,还要在这里搅合自己的生意,心里也很是不快。当下也跟着白术后面说道:“就是,这位小哥儿只说要买笔送人,可从来没说要送给你啊。这位公子,你要是不买别的就赶紧出去,别耽误我们做生意了。”
  “你!你……”李三郎被两人一顿话说的面红耳赤。
  他因为中了个秀才的功名,之前在村里都是被人捧着。又哪里想到会在这里受这样的窝囊气。
  而且他好几个同窗现在都在旁边,不出明日,这件事情就会传遍整个学堂,他的面子可就全没了。
  “子文,快走吧。”和他关系好的几个学子也觉得尴尬,赶紧拉着他的袖子劝道。
  李三郎心里憋着一股气,哪里肯就这么走了,便开口问道:“好!你说你买了笔不是送我的,那你倒是说说你到底要送谁?”
  白塘村里念书的人家不多,统共不过那几户人家。他们和李三郎都认识,和白黍根本不熟。不管白黍说谁,他都能找个由头讽刺过去。
  更何况在他心里,白黍一直对他痴心妄想,这笔又是刚才听说他不要了才买下来,分明就是要送他的。
  现在被他拒绝,白黍就恼羞成怒死不承认,实在是更让人厌恶。
  “你管我送给谁?总归不是给你。”白术翻了个白眼,不再搭理李三郎。仔细挑选起掌柜拿出来的那些笔来。
  掌柜拿出的三支笔,两支是羊毫的,另外一支是狼毫的。
  他先着重介绍了一番那支狼毫笔,笔毛是黄鼠狼的尾毛制成,光泽十足,仔细看每根毛都挺直而有弹性。
  不过因为狼毫稀有,那一支笔就要一两银子。白术现在一共才四十文存款,就是全拿出来也不够买的,于是便只能忍痛割爱,选了旁边的一支羊毫笔。
  那笔的笔杆是上好的紫竹制成,笔杆上还刻了瑶琳玉树四个字,却只要二十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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