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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境(笨笨)-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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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雀的价钱全看羽毛是否华美完整,除非你能找到足够的水给他洗澡,否则你最好别把他弄脏了。”一个轻柔的,带着点戏谑的声音从两妖脚边传来,“价格可是成倍的跌哟!”
  孔千目循声望去,阻止豺狼妖的居然是个人类!
  他的眼睛像两颗海底千年老蚌都不舍吐出的黑珍珠,眉毛是最美丽的点墨鸟尾羽上凝聚了所有精粹的那两抹,薄而红艳的唇大概来自孔雀最爱吃的红浆果,华丽得让他这个雄孔雀都惊叹。
  而且,勉强蔽体的布料下,孔雀能清晰地看见,人类身上几乎没有伤痕!
  豺狼妖被搅了兴致,更该死的是他根本不能反驳,弄脏了孔雀团长能把他脑袋拧下来。他暴怒之下,一脚向这孱弱且不值钱的人类踢去!
  人类向来是妖境中最弱小的生灵,他们永远也不能像其他动物一样修炼成妖,因为强大的繁殖能力被当做常见肉食饲养。虽然长得这么好看的人类很少,但也卖不到一根孔雀尾羽的价格。
  人类敏捷的避过这一踢,滚落在到稻草里,脸上是骄傲的笑容:“豺狼先生,神官在收集好看的人类,我是这里长得最好看的!”
  “哼,你以为你有福气被九歌神官挑中?”狼妖恋恋不舍的放开孔千目,一步一步向人类走去,“再卑贱的妖怪也不会想和人类□□,你唯一的作用就是被砍下头颅放在展示柜里,或许还要冒充猴妖之类……老大把你弄过来简直是浪费水和粮食!”
  人类的头发乱糟糟的,一块脏兮兮的黑布勉强遮体,但他自身有一种卓尔不群的气质,从容高贵。
  他就这样含笑望着豺狼妖,眼中的光让豺狼妖的脚步下意识停下来,声音越来越小——他真的有可能是九歌神官寻找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新世界观不知如何更加清晰的表述,前两章很怕大家看不懂,所以感到模糊的地方请直白的告诉我,我能迅速修改

  ☆、离湾

  豺狼妖下意识后退,但恐失了威风,便胡乱踢脚边的妖怪,直到妖怪们都跪在地上求饶,他才怒气冲冲地离开笼子:“先让你多活几天!”
  豺狼妖走后,那个奇怪的人类在众妖怪们奇异的目光中踏上木箱,与被绑在木柱上的孔千目对视:“你从哪里来,高贵美丽的孔雀?”
  孔千目从他的形容词中听到了郑重,而不是应当有的嘲讽,而且遣词造句与普通人类截然不同:“我叫孔千目,来自明王妖境。你呢,人类?”
  人类歪歪脑袋,戏谑道:“你是我醒来后遇到的第一个问这个问题的妖,他们总叫我人类或者好看的人类、狡猾的人类。让我想一想,得找两三个不比孔千目差的字,组合起来还要好听。我在万灵妖境,万灵,灵万……那就叫离湾好了。咱们继续下一个问题,你的身份高贵吗?别告诉我曾经,那没意义了,你现在的地位关系到我们能否狐假虎威搞定这些贪婪的色狼。”
  他显然不是很有见识,孔雀一族的子嗣在明王妖境都担任有官职。
  “我的血管里流有明王妖王的血。”孔千目选择了非常矜持的语句。
  “这在万灵妖境管用吗?”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叫离湾的人类问周围的弱小妖怪。
  妖怪们面面相觑,半响才有一个年老的兔子妖站出来,先对孔千目行了一个礼,才道:“孔先生的身份太过尊贵了,如果让他们知道自己得罪了一位如此伟大的妖怪,说不定会杀妖灭口。”
  孔千目从众妖的神色中明白,这是一个已经基本确立了权利结构的群体,离湾是KING,老兔子是军师,站在铁笼外侧戒备豺狼妖去而复返的几只犬妖是士兵,其他妖怪都是平民。
  “什么样的身份比较合适?”他神色肃穆,对离湾道,“我是流浪妖怪,可以冒充明王妖境内大部分官员。”
  “你身上的东西都被搜走了,如果冒充,我们首先要确定不会被看出破绽,然后,你必须带着一两件能证明身份的证物。”离湾坐在木箱子上,脑袋靠着孔千目华美的翎羽般垂下无数蓝、绿、黄三色眼睛的衣摆,撒娇样蹭蹭,安慰道,“不要有太大压力,如果我真的被九歌大司命选中,会想办法救你们的。”
  他试图分散孔千目的压力。从云端跌落泥潭的慌乱会使妖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所以他先给他一个看似靠谱的希望。
  但孔千目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他前一句话上,不被看出破绽,或者……不被泄密——离湾已经完全否认了他“冒充”的主意。人类不可能获得妖怪的臣服,周围这群妖怪一旦有更好的选择,就会舍弃弱小的人类。
  “介绍下情况好吗?我穿境时失去意识,再醒来就是这儿了。”
  离湾道:“我们现在在西荒,车队正在前往西荒最大的城镇‘大集’。西荒是万灵妖境流放罪犯的贫瘠区域,罪犯都会被在脸上烙上‘罪纹’,终生无法出现在其他地区。但他们的孩子不同,这些脸上没有罪纹的生灵从法律上讲是自由的。西荒的官员组织商团,每年把‘自由妖’作为商品贩卖到其他地区,以此牟利。”
  “没有办法让我见到官员吗?”
  “听上去很棒,”离湾笑得眉眼弯弯,顿了顿才摊开手道,“如果我们有办法的话。”
  接着,他神情骤然郑重,道:“食妖魔真的在西荒出现了。一个月前只是弱小的平民,最近越来越多的官员被放了调味料的尸骸被发现,造成巨大恐慌。官府已经发函,禁止外来妖口接近官员,无论公众场合还是私下交流。你在明王妖境也听过吧,食妖魔早就被传得跟妖王差不多了,警戒等级非常高。”
  孔千目吃惊地瞪大眼睛,肃然道:“食妖魔从未长久停留在一个地方,而且,很少有尸体被发现。某位妖王曾研究出一种法器,将法器带到失踪者的故居,就能显示出死者的死状,否则食妖魔能否被发现都是个问题。你所说的,很可能不是历史上的食妖魔。”
  离湾一愣,勾起嘴角,低声道:“历史上横行数千年的食妖魔,真的只是一只妖吗?那么长的时间,穿越那么多妖境,如果食妖魔真的活了如此多的岁月,他肯定已经是妖王了,而妖王,在妖境历史上向来作为神被无数信徒朝拜,或者……模仿。”
  所有听到这句话的妖怪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包括孔千目。
  “不,那太可怕了!”美艳的鸟妖吉尔居然吓得痛哭起来。
  被她带动,妖怪中居然有好几个小妖大声哭起来,更有妖跌坐在地,簌簌发抖,更多的妖怪低头对着笼子角落里粗劣的人形木雕跪拜祈祷。
  “有那么可怕吗?”离湾疑惑地望向老兔子。
  老兔子也是站不稳的妖怪之一,他目光望着作为万灵妖王象征的人形木雕,似乎从上面吸取勇气,结结巴巴的对离湾解释:“传说食妖魔会活生生的撬开妖怪的头骨,用勺子挖脑浆吃,那时候妖怪还能清醒的感觉到脑袋的剧痛。”妖怪中发出几声尖叫,哭得更凶了,“他还能活着把妖怪的筋抽出来,或者把妖怪放在酒里泡醉了活活吞掉……”
  “别说了!”孔千目的声音不大,但极富威严,“我们现在要考虑的不是食妖魔,而是如何从这里离开。”
  离湾脸上仍带着笑——或许是气质问题,这群妖怪总是忘记他是人类,妖怪们的合法食物。倒是孔雀,意外的体贴呢。
  “西荒里净水是很珍贵的东西。”离湾本人非常镇定,还有心思用玩笑把话题岔开,“这里有毛的妖怪每天都要清理毛发,有伤口的用口水消毒,比起逃跑,孔千目你现在急需的是把刚才从豺狼身上跳到你羽毛里的虱子弄出来。”
  豺狼商团给予了这只能够穿境的大妖足够的重视,捆妖锁捆得非常严实,连手指都被绑住,生恐孔千目使用什么法术逃脱。
  孔雀黝黑的眼睛在众妖怪中扫了一圈:“你能帮助我吗,离湾?”
  “当然,我经常被副团长叫去梳毛呢。”离湾笑眯眯地站在箱子上,从上到下帮他梳理墨绿色羽毛斗篷。
  很多妖怪都喜欢把皮毛变成衣服穿在身上,孔千目的斗篷前短后长,身前是湖绿色对襟内衬宝石蓝里衣,身后一根根长尾羽直拖到脚下,长长的绒毛是漂亮的金色,尾端的眼睛状图案极为整齐,绿色、金色、蓝色、深蓝层层分明,看得出长时间接受最好的护理,而且其主人十分健康。当然,不能忘了孔雀蓝绸般的高马尾,漂亮得离湾差点没忍心下毒手。
  孔千目皱着眉头,人类把根根分明的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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