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打开通讯仪,上面出现了李观眠的脸。
“情况如何?”
李观眠的脸色虽然有些苍白,但看起来似乎很有精神。他瞄了一眼四周说:“很顺利,只是我想知道,这小狙击的手稳不稳?”
严景咧开嘴:“他的狙击比我还准。”
“听起来还不错。”
“看来你们不需要我来帮忙了——你们的计划是什么,现在进度在哪?”
“恩,是这样的……”
“……”
“……”
高耸入云的大厦,严景打开窗户,高空猛烈的风将他的头发吹起来,他的身体前倾,跳了下去。
而他身后的地板,玻璃与砖块散落了一地,数百具尸体堆叠在上面,浓烈的血腥气溢出窗口,又被袭来的长风吹散了。
————————
秦简之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了。
那个雌虫没有来找他。不知是出了什么原因,但结果是好的。
他手上的绳索已经被松开了,只是那手镯还没有解下来,他一直维持着虚弱的状态,哪怕是个小孩也能轻松打倒他。
所以当他推开门的时候,没有人制止他,他一个雄虫,既不能飞,又跑不远,还有什么害怕的呢?
秦简之一路看去,所有人脸上都充斥着笑意,他们来归奔忙,手里都拿着奇怪的东西,不知做什么用,但热闹的气氛一眼就能看出来。
奇怪的是,他们居然洗掉了脸上的花纹。
洗掉了之后终于看清了脸。这个种群的面部特征十分明显,他们都有着狭长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肤色偏黑——但这可能是长期暴露在日光下的原因。
光从外貌上来说,这是一个极其美貌的种族。
有几个小孩儿从他身边经过,他们看起来似乎有些瘦弱,就像那个雌虫说的一样,他们的后代不太健康。
“你知道……和我一起来的那个人,他在哪里吗?”
他拦住一个人,想问周小悉的下落,但对方却是一脸茫然,有些警惕地看着他。
恐怕整个族群也只有那个领头的雌虫会说他们的语言。
“你想看看,今晚的节日吗?”
说曹操曹操到。秦简之转过头,那个雌虫正坐在一边的屋顶上,他懒洋洋地摊开四肢,在屋顶上晒太阳。
他的头发并不是纯黑的,而是一种亚麻色,在阳光下发色越发浅了——不得不说,这个雌虫很好看。
“我好看吗?”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雌虫换了个姿势问他。
“我看过比你好看得多的人。”秦简之说:“他比你好看很多。”
“你喜欢他?”
“……”
“无所谓,反正你已经属于我了,我不在乎你喜欢谁。”雌虫脸上带着讥笑,“等过个十年,你估计连他长什么样子都记不得了。”
“……你好像说话流利了很多。”
“我以前就会,只是很久没用了而已。”
秦简之挑了挑眉毛,他抓住了重点:“你以前在外面么?”
雌虫脸色阴沉下来,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指了一个方向:“你的朋友在那里,你想去看就去吧。”
秦简之耸了耸肩,朝着他指的方向去了。
周小悉也被关在一间房子里,和周围的房子没有区别。
预料中的惨状没有出现。秦简之推开门,只见周小悉正抱着一根粗大的腿骨,埋着头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他身边的土著看起来更惨一些,脸色刷白刷白的。
“……”
看着一边堆成小山的骨头,秦简之不禁陷入了沉默。
“周小悉,你吃胖了被拿去活祭怎么办?”
周小悉闻言抬起头,瞬间红了眼眶:“秦简之,你还活着太好了,我好担心你!”
秦简之揉了揉太阳穴:“你这都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啊,我说我饿,他们就给我吃的,就这样。”
“所以你一直吃到现在?”
“对啊。”周小悉一脸理直气壮,“他们要把我拿去活祭,总得让我吃饱吧。”
不知为何,秦简之有点同情起这个部落了。
☆、36。第三十六章
秦简之对着两边的看守笑了笑; 蹲下来问周小悉:“那个戒指,你知道它在哪吗?”
“……我没有雷达那么精确。”
“完蛋。”秦简之摊摊手,他看到周小悉手上也带了一个手镯,心里就更沉了,“你看过这种东西吗?”
周小悉将手里的骨头扔到一边,擦了擦嘴上的油,他摇了摇头:“每个部落都是不同的,我见过供奉食人花的种群; 也见过力气特别大的种族,这种东西我从前没见过。”
他又看了看周围的人; 有些不确定地; 谨慎地说“秦简之; 你有没有觉得,这里有点怪怪的?”
“当然,”秦简之认真地点头,“他们居然还用人牲这种方式,简直太奇怪了。”
周小悉眉毛都皱成蚯蚓了; 他不住地比划,像是想不到形容词一样:“不,我不是说这个,我早上起来; 以为自己只是眯了一会儿; 但精神却特别足; 日头都升起来了; 我还以为是前一天。”
秦简之的视线忍不住飘向一边:“有没有可能是你终于吃够了产生的错觉。”
周小悉脸上突然出现了沉思的表情,“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
“……”
估计周小悉也不知道更多的情况了,秦简之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坐下,他随手捡起一块肉骨头,正想吃一点,心里却浮现起一个不好的预感,他木着脸问周小悉:“你觉得这是什么肉?”
在他的印象里,有人牲活祭的部落,一般对吃人也没有什么排斥。他的老师曾在课上侃大山,侃到这一块时说过——
“一般这个越原始的部落呢,就越有血腥的习俗,什么杀人啊都是小意思,打起架来总会有俘虏的嘛,身上都是肉啊,皮薄肉嫩的,又好清洗,用来吃最好了……什么?你说他是人?哎呀,别的部落的人,那就不叫人!”
这样一想,秦简之就觉得胃里一阵恶心,手里的那块骨头越看越像人的腿骨来。
“不是啊。”周小悉眨眨眼,又拿起一块肉骨头,“这是猴子的肉,还是公猴子的,有股骚味儿,特别难吃。”
秦简之劈手夺过他手里的肉,无奈地说:“难吃就别吃了——你再吃真的要撑死了。”
周小悉:qaq
秦简之确信,在这一刻,周围看守的那两个人,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叹息声连他都听见了。
“你要出去走走吗?我感觉他们晚上好像要做什么。”
秦简之探头出去看了看,所有人都在搬木头,四面八方的人,三五成群地抬着一根粗大的木头朝着同一个地点而去。
“我不去了,这些人不会让我出去的。”周小悉往后一躺,一点挣扎的意思都没有,“我是雌虫,他们对我很谨慎。”
秦简之朝他挥挥手:“我的通讯仪没有被收走,问问严景什么时候到吧。”
他绕过人群,那个雌虫依旧躺在房顶上,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但从秦简之这个角度来看,却莫名觉得他好像在哭一样。
秦简之走了几步,还是倒回来问他:“你在干嘛?”
雌虫眨了眨眼,半抬起上身,“晒太阳——你这么跟我搭讪,果然觉得我很好看吧?”
他的眼睛里没有一丝眼泪的痕迹,秦简之乐了:“谁给你的自信?”
这个雌虫的确很好看,但他的好看是很野性的,和严景那种近乎艳丽的完全不同,两者并没有可比之处——大概输给了秦简之厚到不行的恋爱滤镜。
雌虫坐直了身体,他说:“很久以前就有人说我好看了,你肯定是因为你喜欢那个人,才觉得我不如他。”
秦简之耸了耸肩:“那你就知道——那人不是因为喜欢你才这么夸的?”
“……”
“……”
两人相顾无言,秦简之一惊——他好像发现了华点!
“算了。”雌虫挥挥手,意兴阑珊地说:“反正我连他长什么样子都记不得了,还有你手上那个奇怪的东西……”
他指的正是通讯仪,秦简之下意识地动了动手,想要往身后藏,终于还是忍住了,他抬起手晃了晃:“这个吗?这个不能给你。”
“为什么?”
“因为每个雄虫一生只有这么一个东西,只有未来的恋人才能拿走。”
“哦?”雌虫狭长的眼睛眯了起来,“那你不更应该给我吗?”
“……”
这就叫不作死就不会死。秦简之简直恨透了自己的多管闲事,他奋力挽救:“那你为什么不试试让我主动交给你呢?既然你对自己的外貌这么有自信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