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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见到了小晨的真容,钟磐寂心里乐得简直就要开花了。那颗血红的泪痣就像是一个记号,刻入骨髓的记号。每次见到,右小腿的骨髓深处总是会莫名其妙的传出跳痛,虽然短暂,但这总是让他一直喜欢追根究底的他有些无法理解,而今天再次感受,却是痛得舒服,痛的身心愉快。
可是让他有些奇怪的是,自己竟然对露出真容的林晨初丝毫没有陌生感,就像是很久以前就见过这个人一般。这让他有点不解,要知道,一般人就连自己老妈忽然变了个发型也会觉得陌生,如今见到几乎完全变成另一个人的林晨初,钟磐寂却没来由的觉得异常熟捻。
“这是怎么了?我见过晕马的,晕马车的,晕御剑飞行的,却没见过被人抱着在空中飞也会晕的。”
“你妹的被人抱着!谁晕了啊,这明摆着是你顶的……呕……”
这话一说出口,林晨初就又忍不住趴了下去继续吐,却是越吐越胆战,刚才自己骂了钟磐寂,现在这货别说不认识自己,就是认识自己估计也不得一巴掌拍死自啊!完了,一会儿他要杀我,我从那个角落逃跑啊……
正当他一边干呕,一边小眼吧唧的瞄着哪里跑路可能性会大一点,忽然一只手忽然扣了过来,一把捂住了他的嘴,一颗冰凉的药丸猛然被塞进了他口中。林晨初冷不丁被吓了一跳,竟是一不小心就将那药丸吞了进去。
!!!
卧槽!钟磐寂的药哪里是可以随便吃的啊!
这一下惊得林晨初连忙又趴在树上伸着舌头狂呕,可是方才还觉得恶心的厉害的胃此时却是划过了一阵清凉,舒服的让人除了饱嗝啥也打不出来。
林晨初脸都吓绿了,这是什么药,果然厉害,竟然连吐都吐不出来!
见他如此模样,钟磐寂终于还是忍俊不禁。此处并无其他人,他便也不再多做伪装。林晨初抬头便是愣了愣,猛然捂住了右眼角那颗莫名火辣的泪痣。却看眼前少年懒散的身体不知何时忽然紧绷,脊背仿若山岳般挺直,方才还可见的一丝神色傲然鲜衣怒马,此时竟是不自觉的敛了去大半,脸上的稚气也似烟消云散了一般,一时间是让人有些看不出其真实年龄,却见他眸子里的城府仿若老者,但那几分暗昧却被脸上的忻然神色掩了去,化作一片冬阳般和硕,波澜不惊,让人不由得羡慕其人长了副好相貌。
林晨初暗暗咋舌,撒开了又莫名其妙不再痛的泪痣,低声嘀咕:“比我帅的人都去死吧……去死吧……”
他回头看向在哪里看他各种折腾兀自偷乐的钟磐寂,气不打一处来:“你给我吃的什么?!”
钟磐寂闻言前进一步,却在他刚刚迈开步子的时候,对面那位就立即跳开了老远,两手架在胸前,警惕而造作的做出防御的架势。
钟磐寂忍住笑,极其认真道:“毒药。”……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你个心狠手辣的毒夫。
林晨初立马跟霜打的茄子一样,整个人都蔫了下来,却在想到了柳毓然的时候,一双凤眼立即冒起了光,也不管丢不丢人,颐气指使的朝着钟磐寂道:“我警告你,要是不想死的话,立刻给我解药,我头上可是有人的!”
林晨初真容年少焕然,不论穿什么衣服都显得绝代风华,可是见惯了他身穿天门派弟子服的钟磐寂却只觉得青衫的林晨初更添几分轻灵温润。而林晨初这人若是不说话,也当得起盈盈银月;崭崭明辰八个字。只是林晨初这三个字向来就是为了坑爹而存在的,这世间芸芸之中,能够做到上一刻还是满身大家风范的书香气,下一秒便如市侩小卒般随性浮夸的,估计也就只有林晨初这一朵奇葩了。
见他这副小人得志的模样,钟磐寂登时稀罕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挑,只恨不得上去狠狠揉他一顿。
林晨初所谓的那些“上头的人”,钟磐寂早就调查了个门清,前因后果全都听细弱说了个齐全,此时自然毫不意外。但是看到这货自以为拿住了自己命门,实则不痛不痒的样子,就是不知为何的一个劲戳他心头那块最软的地方。
钟磐寂忽然想起来当初在他赶往落雪峰时出现的神秘老道所说的话:“你爱上了他……”
滚你神神叨叨的爱不爱,反正小晨是我的,我爱他他也是我的,我不爱他他也是我的!你们谁都抢不走!
作者有话要说:……有人意料到我会这么处理么?
钟磐寂:你们这群庸才!吾等智商爆表的变态的想法,怎容尔等猜测的出来哇啊哈哈哈哈……
反正这两个人是注定被对方吃的死死的了,大家就不要着急,看我慢慢写吧……
回复留言:
可爱的城说:我觉得鸟离开一只深井黑;总会碰到一只新的深井黑。。。。。。
我的回答是:正解!!这句话完全可以放在文案上!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就这么做了哦~
瑄问:怎么不疼了啊?
神油兄也问:那颗就像GPS一样的痣和疼痛的小腿哪去了啊摔!下章#一二三四再来一次#
人间肆月也一起问:不是说小腿骨和那颗痣会疼的吗
介于提问的人比较多,我做一下官方的回答:在第145章的剧情里,钟磐寂只是在背后制住了林晨初,并没有看见林晨初的脸。据我推测,这两个货的感应系统是需要视觉认证的,如果没有看见,应该就不会启动,回答完毕。……果然很官方!另外泪痣什么的绝对不是gps哦,不要给主角妄自家属性,否则钟磐寂回去冲到你家里往你家床上洒水哦哦……
另外望城发炎……言道:只能用手机,所以不能写长评
我鄙视之:……借口。不写就不写吧,继续看文就好~
☆、147真爱生命,远离腹黑
第一百四十七章真爱生命,远离腹黑
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乏这样的人。他们拿着正经八百的外表做幌子,实则确实一个内心节操极度丧失的人渣;例如作者我。当然,还有钟磐寂。
林晨初拿着柳毓然做攻城兵逼钟磐寂交出解药,钟磐寂就屁颠屁颠的挖一条护城河给他下套,乐呵呵的等着他出洋相。这两个人一个真明白;一个假糊涂,林晨初就像是一个演技精湛的影帝,将自己应该扮演的趾高气扬的魔修刻画的淋漓尽致,而钟磐寂则像是个没有记住台词的即兴话剧演员,虽然演技不够精致,却胜在思维逻辑异常活跃,懂得自己应该什么时候出什么样的牌。
只见他瞄着林晨初的小身板,嫌弃而轻蔑道:“你上面有人与我何干?谅你如此小人物,撑腰之人定然也不过尔尔,就算是什么魔修的大人物,我堂堂道修岂有退后之理?”
林晨初听他跟自己在这里装犊子,立马就怒了。
尼玛你狗屁道修名门正派,老子是把你写出来的亲爹,你做了多少损事当劳资不知道么!还有你人模狗样的说谁小人物!
这人一生气,就容易死机。于是某人立马就黑屏了,只有单曲循环着的三个字“小人物”……
林晨初不经过大脑就直接暴走,冲上去一把抓住钟磐寂的衣服领子:“你给我听好了!给老子撑腰的是堂堂渡劫期大能,神女宗宗主柳毓然!识相的就把小爷放了,不然你信不信今天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揪人脖领子本来是一件非常酷的行为,但是所谓的“酷”是建立在身高上的,而目前的林晨初虽然心智已经可以算得上大叔了,却无奈海拔是硬伤,这么揪着本就高挑的钟磐寂在,怎么看怎么像一只在大型犬面子各种跳脚的吉娃娃。
对于炸毛了的吉娃娃,最好的方法就是吓唬它……
钟磐寂脸上挂着冷笑,不紧不慢的把揪在他衣领上的那双手扯了下来,严丝合缝的握在手里,任林晨初怎么扯都扯不出来。直到此时,林晨初才想起了自己惹怒这个目前明显比自己牛逼的人会是神后果,立马识相的怂了。
钟磐寂见他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就像是一枚逻辑有序步伐紧凑的杀棋逼向了对手一般,节奏完美的将他顺势摁倒在一颗大树上,单腿顺势插进对方腿中,暧昧而又轻浮的往上一顶……
林晨初:……
钟磐寂与他的脸贴的极尽,脸上的冷笑变成了很无辜的调笑:“你有种再扯我衣领啊……”
林晨初同样无辜的眨了眨眼睛“……没种。老大我错了劳烦低放贵腿感激不尽呵呵。”
钟磐寂压根就不松手,反而整个人都贴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