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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没变成人-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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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的一个落脚处,这样大费周章地修整,古话说得好,财不可外露,纪燃总觉得,这光头迟早有一天得被土匪山贼绑了。
  “还有这一处,修个小亭子怎么样?”
  纪燃修仙之前,也是个极尽奢华的富家子弟,提起这些,他自然是行家,当下和光头变成了好兄弟,一人一狗臭味相投,还不忘给光头提建议,“亭子要造就必须造地大一些,就按照岭南那边的样式造,冬日单是看亭上积雪,也是一道不错的景。哦,对了,亭子里的一套饮茶器具必不可少。”
  佛牙激动万分地应和着,“我懂的我懂的,你觉得龙泉飞凤高足杯怎么样?”
  纪燃摇了摇狗头,暗叹光头有钱是有钱,可品味着实不怎么样。
  “龙泉飞凤高足杯颜色太素,而且只适合宴饮场合,和冬日雪景不搭,得是建窑产的天目釉斗笠杯,也是靛蓝色,正好与池子里的玲珑鱼相配。”
  佛牙看狗的眼神一下子变得恭敬起来,一只狗,能有这般品味,真是让他自叹不如。
  “至于熏炉嘛,这倒是要仔细想想,太过繁复的也不好。”
  便在此时,一直在旁边默默听着的梁公子冷不丁冒出一句,“黄铜莲花沉香座便行,用线香。”
  佛牙和纪燃的眼神齐齐亮了起来,哟,看不出来,也是个有品味的行家!
  而梁星野却依旧是一副冷漠到极点的表情,在说完自己的意见后,不忘在后面加一句,“你让我们来,就是看这些的?”
  佛牙一拍脑门,才想起正事,带着他们进了主宅里。
  宅子里的陈设看上去就价值不菲,屋子中央规律地摆放着十几个青瓷瓮,一进屋子,纪燃就感受到了,这屋子里到处都是血尸的味道。
  佛牙将他们带到了青瓷瓮前,双手一合,“阿弥陀佛,实不相瞒,修仙的人各有各的本事,可你们也看到了,我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力量单薄,所以只能兵行险招。”
  他将青瓷瓮上的盖子打开,里面蜷缩着一只血尸,在黑暗中久了,蓦然发现头顶有光,还特温顺地抬头看了一眼,连眼神都是善意的。
  “我修的是一门驭尸术,简单来说,其他修仙的打怪都是自己亲力亲为,而我则是属于那种自己找个地方躲着,操纵这些血尸当打手的类型。窝囊是窝囊了一些,但人各有志,这就是我的生存法则。”
  佛牙说着,便重新合上盖子,“这些血尸日日夜夜地受着我的血,只听我的差遣,你们不用担心它们会伤人。”
  梁星野背过双手,在屋子里转了一圈,“那我们曾在雪山上遇到的凶残血尸,你怎么解释?”
  佛牙低下头,手指头打圈,脑袋上能看到明显的戒疤,“前些日子,一时疏忽,跑了一只……应该就是你们口中说的那只……但是我保证,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第二次!”
  梁星野半靠在其中一只青瓷瓮上,不知何时,把钝剑抱在了怀中,看似不经意地问了最后一句,“你的血尸,又是哪里来的?”


第14章 三代当官,祖上巨贪
  梁星野说这句话的时候,语调很平,仿佛在说一句无关紧要的话,可佛牙却听地出了一身冷汗,大冬天的,着实不大寻常。
  他急忙解释,“阿弥陀佛,你这么问,无非是怀疑那些失踪的人是我杀的,我用那些人做了血尸,可事实并非如此。”
  梁星野没有看他,只是意味不明地看着前方,“那事实又是什么?”
  佛牙挠了挠光头,“这些尸体都是我捡来的……”声音细如蚊蝇,出家人说出这些话,就连他自己也有些不齿。
  “起初我也想安葬他们,可是我又想着,前段时间降妖,手底下的血尸全折了,你也知道的,我修的这一门驭尸术,靠的就是把尸体养成血尸,往常的那些尸体,都是在征得死者家人同意的情况下炼就的,可近些年,很少有人愿意把尸体捐给我了,眼下好不容易捡到那么多现成的材料……”
  说到最后,有些话自己都听不清了。
  不过那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只有一个。
  梁星野这会儿终于把剑重新挂在腰间,姑且相信了佛牙的话,“这些尸体你是在哪里捡的?”
  “阿弥陀佛,就在镇外的白桦林里。”
  ……
  ……
  一路上,佛牙与狗子边走边探讨着人生,佛牙与他说了自己的家境,说自己祖上当官,且三代巨贪,到了他爹这一代,俨然只手遮天。
  他爹觉得皇帝并不会容忍他太久,担心自己一招不慎满盘皆输,落得个满门抄斩的结局?于是思来想去,就把佛牙这一支香火送出去出家,名义上与家人断绝关系,为的就是家里遭难的时候不牵连到他。
  佛牙从小被送到了天禧寺,家里人每个月都会奉上金银无数,这也就使得天禧寺从起初的一个小寺庙,发展成了史上香火最旺,规模最大,最有名气的寺庙。
  而佛牙在寺庙里的日子,那叫一个娇生惯养,吃穿用度,都是极品。
  “可惜后来我爹还是被肃清了,满门抄斩。我爹死前,给我留下了花不完的钱。”
  说到这里,佛牙不由得感慨,“小黄,我以前一直觉得,人骨子里的贵气是养出来的,就像我这样。可我没想到狗骨子里也能养出贵气来,这得砸多少银子,才能养出你这么一条有品位的狗啊。”
  纪燃脑袋一歪,“你叫我什么?”
  “小黄啊!”佛牙叫得理所当然,“你别介意,我只是觉得这么叫你比较亲切。”
  才怪!
  事实是,在佛牙的世界里,世界上所有狗的名字,都是以毛发的颜色划分的。黑狗统一都叫小黑,白狗统一都叫小白,杂毛的统一都叫小花,至于纪燃这条黄毛狗,当然叫小黄了。
  纪燃倒不是很介意这些,佛牙也算是性情中人,又与他志趣相投,他想怎么叫随他。倒是梁公子让他觉得意外。
  梁公子与佛牙,与他都不同。
  他和佛牙的这些品味、爱好,都是打小用银子惯出来的。他和佛牙是一类人,都是人尖儿,没经历过任何苦难。可梁公子不同,直觉告诉他,梁公子是吃过苦,受过难的。
  可他的见识,却一点也不比他和佛牙少。
  这么想着,便忍不住上前闻了一句,“梁公子,你的好品味,是怎么来的?”
  梁星野愣了一下,随后神情变得认真起来,他看着纪燃的眼睛,“小时候,遇到一个人,是那个人教我的。后来那个人离开了,我虽没有他这般挑剔,却养成了一种奇怪的习惯,但凡是看见什么,都会按照那个人的喜好评判一番。”顿了顿,继续道,“比如看到一套茶具,心里便会想,这是那个人喜欢的款式,但是釉色却并不好看,他应该喜欢颜色更透一些的;看到一幅画,便会想,那个人喜欢山水多过人物,青葱远山,落日余晖,白鹤两行正好。”
  纪燃听着听着,忍不住点了点头,“那个人的品味倒是跟我很像,我也喜欢山水,不喜欢人物,听你这么说,应该是个妙人。”
  梁星野笑了笑,眼中仍然是他,“是啊。”
  佛牙在一旁竖着耳朵,横插一脚,“星野兄,有机会一定要介绍那个人给我认识!”
  纪燃也跟着附和,“还有我。”
  大家说着话,这一路并不觉得漫长,转眼便到了白桦林。
  地面依旧雪白,积雪很厚,这是极北最常见的色彩。视线放平,便能看到白桦树干上灰褐色的树皮,有些斑驳,却形成了一种极其富有张力的美。
  再仰头想上看,只能看到参天的枝干,没有树叶,便能清晰地透过那些细小的枝干,看清天空澄澈的蓝。
  在极北,只要不下雪,就是极好的天气。
  若不是白桦林里的血腥气实在浓重,纪燃几乎以为他们只是来游山玩水看风景的。
  梁星野和佛牙走在最前面,积雪踩上去的时候,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越往里走,白桦林的深处,雪地上开始出现了点点鲜红。整个树林里的气氛也忽然变得诡异起来。
  “差不多就是这附近了,最近每隔几天就会出现一些被剥了皮的尸体,几乎都是女性,每次我往回搬尸体,都怪不好意思的。”佛牙难得的腼腆顺利得到了梁星野和纪燃的白眼。
  “其实我也想过追查凶手,可是我手无缚鸡之力,仅凭我一个人,很难做到。”佛牙掰了一块树皮,“阿弥陀佛,出家人不打诳语,有心无力的事情,不能强求。”
  佛牙说话这会儿,眼前一花,仔细一看,纪燃忽然冲了出去。
  他下意识地叫了一声,“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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