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血族之丧尸王-第10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我也走了,有事你再叫我。”爱兰德那双宛若矢车菊般蔚蓝的眼眸,此时就好像一颗无机质的玻璃,只有冷意不见其它任何情绪,看了一眼因诺奇的他,继希拉之后,也头也不回的消失在森林内。
    爱兰德与希拉走得可谓十分干脆,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因诺奇苦笑着摇了摇头,随后,他转头看向装死装得很成功的凯瑟琳。
    见因诺奇看向自己,下意识的缩了缩,不过与刚刚不同的是,凯瑟琳不像爱兰德与希拉他们还在时那般恐惧害怕。
    缓缓的抬起头,一付花猫样可怜兮兮的看向因诺奇,凯瑟琳哭腔道:“因诺奇……”
    虽然性格温柔却并不是什么烂好人,因诺奇静静望着凯瑟琳直至其僵住神色,面露尴尬与无措时,方长叹一声:“离开这里吧!”
    “因诺奇~~~~?”怎么舍得离开因诺奇,凯瑟琳可怜兮兮道。
    “爱兰德与希拉虽然现在放过了你,不代表以后他们也会放过你,所以离开吧,离得远远的,不要让他们再看到你。”没有因为凯瑟琳这付可怜兮兮的模样,便心生怜悯,因诺奇神色与声音平淡道。
    “真的不能留下来吗?因诺奇。”期待因诺奇会因她的乞求心软,从而让她留下来,凯瑟琳抓住自己的裙摆小心翼翼道。

☆、第八十章

没有说话而是陷入到沉默中,许久后,因诺奇这才开口道:“对不起,那位毕竟是我们的父亲。”
    还有什么比听到自己心爱的人拒绝,还要伤心的事情?
    不再伪装可怜,这次凯瑟琳哭的真得很可怜。
    既然敢跟那位re睿魔尔族长做交易,凯瑟琳又怎么可能是个性格软弱,只知哭泣的人?
    用哭泣哀悼着自己爱情的她,发泄完所有的情绪后,擦干眼泪干脆的向森林外走去。
    再见,因诺奇。
    再见,我深爱着的人。
    直至凯瑟琳消失在森林外,方收回目光,因诺奇于心中长叹一声。
    他虽不像爱兰德与希拉那样恨不得至凯瑟琳于死地,却也不会再像先前那般毫无芥蒂的再面对她了,
    毕竟他们的父亲陶西格之所以会消失,与她不无关系不是吗?
    蒙特博皇家大学,虽不是师资最顶尖的大学,但绝对可排得上前五名,更因其学科齐全的关系,蒙特博皇家大学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好最大的综合大学。
    不似其它学校,只有一校之地,开放性很强的蒙特博皇家大学,不管是占地面积,还是规模与组成,都更像是一座小型城市。
    没有硬性的教学区与住宿区,来蒙特博皇家大学上学的学生,更像是‘蒙特博市’的居民,他们不但更自由,也更生活化。
    蒙特博皇家图书馆,位于蒙特博皇家大学的‘市’中心内。
    既然蒙特博皇家图书馆,敢与蒙特博皇家大学同名,那么它又怎么可能会负于‘蒙特博皇家’之称。
    它不但拥有世界最全的图书,就是其建筑也是其它国家图书馆所不能比拟的。
    复古。
    这两个字就可以概括蒙特博皇家图书馆的全部。
    虽其内部设施不乏现代化,但就整体来说,蒙特博皇家图书馆却只能用复古两字形容。
    古老的旋转型楼梯木制结构,画有壁画的房顶还有墙壁,厚重的书架与古老的书籍,这一切的一切都让蒙特博皇家图书馆看起来好似有种穿越时光之感。
    而这种厚重感也让进入蒙特博皇家图书馆中的人,不由的放缓呼吸,放轻脚步,下意识的去感受这份历史的沉淀。
    坐在蒙特博皇家图书馆的二楼,翻看着手中的书籍,那个身着白衣黑裤,眼戴眼镜,头顶一头乱发的瘦小身影,看起来十分的认真。
    相对一楼更多是趣味书籍,或者是休息办理业物之处,蒙特博皇家图书馆二楼所放置的书籍,大多为专业书籍,只要蒙特博皇家大家有的学科,这里几乎可以找到其与相应的书籍。
    当然除此之外,蒙特博皇家图书馆还有地下二层,这地下二层放的大多为古籍,如非有特殊阅读证,普通学生与普通人是无法阅读这两层书籍的。
    纤白细长的手指,轻缓的翻动着书页,看其手指,任谁都无法想到,拥有这样完美手指的人,竟是这一付乱糟糟的书呆子模样。
    一手继续翻动书页,一手抬指推了推眼镜,不知是看到什么,这位书呆子的眼镜上竟反射出一道白光。
    随着这抹白光的乍现,这位坐在角落处的书呆子,竟让人有种诡谲之感。
    时代果然进步了。
    人们对神灵恶魔的敬畏与惧怕,如今非但已全不存在,甚至还出现了研究。
    先不是神史,单是这恶魔大全……,除血族、狼人、食尸鬼之外,其它这些恶魔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他沉睡的这么多么年中re睿魔尔族又研究出其它‘恶魔’了?
    是的,你没看错。
    眼前这个看起来有些瘦小又一付乱糟糟书呆子模样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失踪已久的陶西格。
    就是陶西格自己也没想到,他会再次活过来。
    毕竟能力的反噬,让他整个身体都化为星沙,消失在空气中。
    但谁曾想,只用一百多年的时间,他竟又活了过来。
    当然活过来的他,并非没有代价,他所复活的那片森林不但已化为一片死地,就是四周的动物也没能逃过一劫。
    至此陶西格终于发现,他并非因进化到顶级,所以看起来才更像是个人类,而是他的身体穿越的过程中发生异变。
    他这是成为不死人了吗?
    如果他真的成为不死人,那是不是说,只要他身体组织留下一点,他都会再次复活过来?
    也就是说,只要把他身体所有组织全都消灭光,他就会真正的死去?
    因不想再制造出一片死地,陶西格也就没有去实验,所以他至今也不知道,他的这个猜测究竟是对,还是错。
    很快便翻到血族那一页,看着《恶魔大全》上对血族的描述,陶西格眼镜上再次反射出一道白光。
    他可以确定,写下血族史的这个人很有可能跟血族有着密切的关系。
    要不然这人根本就是血族。
    因为这血族史跟他所知的血族史,真的是太相似了。
    手指在十三氏族这几个字上轻轻滑过,陶西格眼中闪过一抹沉思神色。
    有个问题,因先前他忙于激战,继而又陷入‘沉睡’中,一直没来得急想。
    那就是——身为丧尸的他,为什么会成为血族的始祖?
    这也太奇怪了吧!
    不是没怀疑过那位re睿魔尔族长会认错,但对方疯魔的模样,让陶西格明了,那位re睿魔尔族长很有可能没有认错。
    既然对方没有认错,那就是说,他真的是整个血族的始祖?
    好吧,丧尸病毒本就具有传染性,所以他让这个世界出现一个新的种族并不奇怪。
    至于为什么是血族,不是丧尸,想必这跟他的身体变异有关吧!
    血族是解释清楚了,可十三氏族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每个氏族的特点都不尽相同?
    这真是他传染出来的吗?
    看着文中对十三氏族之一brujah布鲁赫族,还有gangrel冈格罗族的描述,陶西格有些头痛的推了推眼镜。
    brujah布鲁赫族:血族中公认最适合战斗的氏族,不负其名,brujah布鲁赫族的确不但拥有强大的战斗力,其身体素质也是血族中最好的。
    gangrel冈格罗族:血族中最贴近自然的种族,他们不喜社会束缚,喜欢野外舒适的生活。
    他们不但拥有在野外避开狼人进攻的能力,还可以改变自己的外形来欺骗敌人。
    如果有人说,他看见一个吸血鬼变成狼或者是蝙蝠,那么他见到的十有八|九是gangrel冈格罗族。
    同brujah布鲁赫族一样,gangrel冈格罗族也拥有强大的战斗力。
    不过与brujah布鲁赫族不同的是,gangrel冈格罗族作战时的勇猛,不是来源于无法无天的狂暴,而是来源于他们的兽性本能。
    gangrel冈格罗族的成员渴望理解自己灵魂中的兽性(the…beast)。
    夜间他们会和其它动物交流。
    当gangrel冈格罗族成员的兽性爆发失控时(frenzy),他们的身体将不可逆转的拥有部分动物的特征。
    有时他们的眼睛会变得像猫眼,他们的脚也可能变得爪子,甚至有可能长出尾巴。
    所以很多年长的gangrel冈格罗族成员,看起来更像是某种动物而不是人类。
    在一些较少的情况,他们的意识也会有动物化的倾向。
    看到此处,用手指轻轻的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