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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兔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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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喜欢乐莘。

    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喜欢。

    林万可书念得不多,可也知道男子迷恋男子是不为世人所容之事。

    他不能说与别人听,只能将那份喜欢藏在心底。

    每日能得空去给林百知送饭食或是接他回家,在人群中看上乐莘一眼,就是他一天中最快乐的事情。

    乐先生身边只有一名老仆和一名书童,老仆眼花耳聋,书童倒是伶俐,却免不了年幼贪玩。

    林万可总觉得这一老一少无法好好照料乐莘,可他一介外人,纵是有千万个不放心也只能往肚里咽,唯一能做的就是日复一日送去自己精心准

备的糕点,盼能尽到一点心意。

    不知不觉,林百知已在书院念了两年书,倒也能背些文章诗句,只是字依旧写得狗爬一般。

    林万可也已记不得送去了多少点心,尽管不知道乐先生究竟有没有吃,他还是乐此不疲。





第3章 实
    五月的京城,天气已有些热了。    

    这天送完各家的糕点,林万可揣着还温热的团子去了清言书院。

    这个点乐先生正在教课,林万可不好意思打扰,就站在转角处等着。

    清言书院的墙头种满了蔷薇,一朵一朵粉嫩得可爱。

    他忍不住伸手去拨弄离自己最近的那朵,层层叠叠的花瓣中飞出一只小蜂,竟绕着他的鼻子打转。

    林万可挥开,它绕个圈又飞回来。他双手一挡,怀里的团子便落在了地上。

    本就糯软的团子摔成一片,连豆沙馅都摔了出来,虽然有油纸包着,终究不能再拿去送人。

    林万可正在懊恼时,听得书院檐角的铜铃叮咚作响。

    是学生们放课了。

    一群小孩儿蹦蹦跳跳地往外跑,他伸长脖子朝里看,发现自家的宝贝弟弟走在最后,身边是乐莘先生。

    乐先生穿了件杏黄的衣衫,嘴角噙着微笑,一手还抚在林百知发顶。

    林万可将双手在衣摆上擦了又擦,方才走上去。

    “大哥!”小孩子眼尖,老远就看到了他,雀鸟一般张开手臂扑过来, “大哥大哥大哥,乐先生今天夸我书念得好!”

    “真的?”林万可抬头,正对上乐莘含笑的眼,立时脸上发烫。

    “林百知最近进步很多,昨天教的课文,他一字不差全默写出来了。”乐莘道。

    “我这弟弟愚笨,是先生教得好。”林万可见他一直微微笑着,脸烫得愈发厉害。

    “他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只是小孩天性有些顽劣贪玩,只要收了心好好学,不会比别人差的。”乐莘说完,替林百知整了整衣服,“回去吃饭吧。”

    “乐先生再会!”得了夸奖的小孩儿兴奋得脸面通红,揪着林万可的袖子就往前拖。

    乐莘微一颔首,转身进了书院。

    林万可被拖着走了两步,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直到那抹清瘦的身影消失在门后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回家路上林百知话特别多,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林万可任他拽着衣袖,心里其实也乐得很,只是这两天累过了,人有些恍惚,

    清言书院距离林家只有一小段路,走过书院那道种满蔷薇的墙时,林万可鬼使神差般往掉落团子的地方看了一眼。

    豆沙团子依旧躺在地上,只是旁边多了一只雪球一般的兔子,正在舔舐溢出来的豆沙。

    他以为自己看错,伸手揉了揉眼睛,就见那兔子也在看他,一双玛瑙一样的眼睛晶莹透亮。

    “大哥大哥,我想吃得意楼的蜜汁鸡翅。”
    
    林百知靠在他身上撒娇,将他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好,我带你去买。”

    小孩儿欢呼一声,雀跃不已,更加卖力地揪着林万可的袖子往得意楼的方向拖。

    转身时一朵蔷薇勾住了他的粗布衣服,竟黏上去不肯掉落,好似开在了肩上。



                       *        *        *


    蔷薇粉墙下,那只雪白的兔子团着身体,舔豆沙舔得正欢。

    一片小小的金色羽毛飘然而下,慢慢悠悠地落在了兔子旁边,疏忽幻化成一个面容漂亮得近乎嚣张的红衫少年,绣了精致花纹的靴子轻轻踢了踢不为所动的白兔。

    “喂,姜跳跳,拜托你下次出门前打声招呼好么?阿菱找你快要找哭了。”

    话音未落,眼前的兔子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名眉目秀洁的黑衣少年。

    “真好吃,胭扑的桃花糕也及不上这个,你要不要尝尝?”他一手吮着蘸了豆沙的手指,一手托着团子。

    “地上捡来的脏东西你也吃!”红衫少年嫌恶地瞥了一眼。

    “真是很好吃的。”姜跳跳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

    “你放着跃然居不管,居然跑这里来吃垃圾,枉我还四处替你奔波,再这么下去关门大吉算了!”

    这横眉竖目的红衫少年,正是凤凰煌采,另一名黑衣少年自然就是大众情人——传奇兔精姜跳跳了。

    耗费煌采大量心血的跃然居自开张之后,一直生意火爆人满为患,虽说酒仙佳酿提供的酒功不可没,但似乎更多人是冲着姜跳跳而来。

    姜跳跳只在开张那天露了一面,随即“跃然居有个大美人”的消息传遍了整个京城。

    前来看新鲜看热闹的人几乎将门槛踏破,姜跳跳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消失,这与他“坐个小雅间喝个小美酒,醉意微醺看人来人往”的开酒肆初衷完全背道而驰。

    因此他最近很是苦恼,干脆化成兔子的形态四处找阴凉处睡觉。

    跃然居的众人为此天天找煌采倒苦水,诸如“跳跳再不回来我就不干啦”之类的话听了不下数百遍之后,煌采也恼了。

    为了替他开这跃然居他跑前跑后不知费了多少力,姜跳跳坐享其成还当甩手掌柜,换谁都要生气。

    “可是我一回去,就有好多人缠着我喝酒。”姜跳跳委屈道,“我喝醉了什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

    煌采听罢脸都绿了。

    这也是他不高兴的原因之一。

    开张那天明明他也去了,还特意挑了身朱红色洒金线的衣服,要多抢眼有多抢眼,往那一站招摇得要命,可居然人人都惦记着姜跳跳这个只会穿黑衣服的呆兔子,气得他一夜没睡。
    
    “这我可不管,反正明天你再跑出来,我就回采琼宫去。”煌采从鼻子里哼哼道。

    姜跳跳想了一会,觉得比起偷懒还是煌采比较重要,于是不情不愿地“哦”了一声,乖乖跟在他身后回去了。




    当然,如果没有那么多爱凑热闹的闲人,姜跳跳还是很高兴待在跃然居的。

    这里头大到桌椅屏风,小到杯盏碗碟,无不由他亲自过目挑选,全是自己喜爱的样式和摆设,更何况伙计们都是他的一众好友。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跃然居里不是神仙就是妖精。

    如果有稍有道行的术师游历至此,一定会被这间混杂着妖气和仙气的小小酒肆给惊到。好在京城第一术师成橘在酒肆周围布下了结界,所以一般人根本不会知道,那个浑身异香扑鼻的端酒小丫头是空谷幽兰,总是坐在靠窗第二个位置的着绯红衣服的美丽少年真身是一株桃花,而经常打瞌睡的大厨,其实是一只胖乎乎的灰老鼠。

    这些闲得不能再闲的小神仙和小妖精,和姜跳跳一样向往着繁华而有趣的人间,他们每天忠实地扮演着自己在人间的角色,个个乐在其中。

    相比之下,酒仙佳酿就算是个大忙人了。他有自己的职责,能抽出时间来一趟实在不太容易。

    话说姜跳跳被煌采押回跃然居的那天,佳酿恰好得空带来了刚开封的百花玉露,香气扑鼻,惹得楼下阿菱他们馋涎欲滴,纷纷找借口上来讨酒喝。

    佳酿只带了一小坛子酒,哪容得那么多人抢,正在争执间,听得对面好大的动静。
   
    煌采推开窗子,就看到街对面的素食馆外面围了好多人。

    “呦,这是做什么呢?”佳酿好奇探出头去,结果被一个女人尖利的嗓子给吓了回来。

    大街上人来人往,这女人居然站在路边破口大骂,污言秽语一句接着一句,一边叫骂一边摔东西,瓷器碎裂的声音加上男人的叫喊和周围人的喧哗,好不热闹。

    “又开始吵了啊。”煌采往嘴里丢了块酥糖,很是无奈,“听说是这家素食馆的掌柜勾搭了个小寡妇,惹得那女子天天站在门口等人,就把家里那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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