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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让他意外的是,一路平安无事,四人抵达了一间普通的小客栈。吃完一顿丰盛但却沉默的午饭后,野狼以人生地不熟为理由,嘱咐大家呆在房间里,然后他就……回房间睡午觉!?
就就就这样?什么都没发生,乖乖回房睡觉了!?
尼克觉得自己几乎是飘着回到自己的房间的,哪怕软绵绵的床睡得很舒服,但他却辗转反侧没法儿入眠。野狼表现得越沉默,他的心里就越不踏实,沉甸甸的装满了暴雨将倾的即视感。
睡到一半,尼克终于忍不住,出门去敲隔壁房间。不料,手指还没来得及扣到门扉上,那门便吱呀一声打开了,竟然露出阿斯蒙蒂斯的脸。
尼克大吃一惊:“怎么是你!?”
尼克万万没有想到,居然在野狼的房里看到阿斯蒙蒂斯。要知道,自离开大卫堡后,野狼就铁了心要与他分房而睡。
至于原因?野狼理直气壮地表示,当初之所以睡在一起,是因为大卫堡太危险,而阿斯蒙蒂斯还处于幼年期,实力太弱。所以,他为了保护后者的安全,不得不暂时委屈同床。现在既然外部危机解除,阿斯蒙蒂斯也已经进化,有了自保的能力。那么,他们还有什么理由继续睡在一起呢。
阿斯蒙蒂斯听完之后的反应,就跟全家死光世界灭亡差不多。可无奈野狼给出的理由太充分,他一时间竟然找不到反驳的话,于是在他的愣神之间,分房而睡的悲惨现实就这么成了定局。
至于那日尼克离开后,阿斯蒙蒂斯为了改变野狼的想法,又是如何的死不要脸,撒娇打诨、耍赖打滚……那就不是尼克这个局外人所能知道的事情了。不过他也不在乎。反抗又能如何呢,难道还能变出金子来吗?三个人一穷二白,一路上吃野狼的喝野狼的睡野狼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野狼早已在四人之间奠定了坚不可摧的牢固地位。不听话?没关系,那你就去睡大马路吧。
尼克的表情太丰富,阿斯蒙蒂斯即使听不到他心声,也猜得到七八成,不由翻了个白眼。他懒得解释,侧身,让开门口来。刚才被阿斯蒙蒂斯挡住的房间,便展现在尼克的眼前。
房间里,没有人。
“这是野狼的房间吧?”尼克不确定地倒退到门口,仔仔细细又看了一遍门牌号,一头雾水地重新进屋,“我没有走错房间啊。他人呢?”尼克猜测,“难道是上厕所去了?”
阿斯蒙蒂斯深深的看了尼克一眼。
尼克:“……”麻蛋!你以为不出声,我就看不到你眼睛里写的蠢货两个字吗。
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完全没有使用过的痕迹;桌上的茶水已经凉透,连椅子都冰冰冷冷……无数的证据都暗示着,屋子的主人早已离开。
尼克并不笨,虽然慢了半拍,但还是明白过来了:“所以……你也是和我一样,来找野狼的。但是进来后却发现房间里没有人……他应该不是临时起意的,你看,武器装备一个没落,所以他走得并不匆忙,应该不是突发危险事件。”尼克困惑,“他究竟去哪儿了?”
思索半响,尼克没有头绪,忍不住随口说:“他该不会是溜出去,调查他妈妈的下落了吧。”
说完之后,尼克觉得这也太荒谬了,忍不住笑了起来。然而,阿斯蒙蒂斯却咧嘴坏笑着朝他鼓起掌来,对上他的视线后,还表示赞同的竖起了大拇指。同学,你无意间真相了。
尼克:“……”
尼克恼怒地说:“真是太过分了,嘴上说着要睡午觉,结果转身就溜出去。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有必要特意瞒着我们吗!?我说,他是不相信我们还是怕我们拖他后腿?老是闷声不吭,单打独斗,他以为自己是独行侠还是荒野孤狼!?真是的,不能再这样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等他回来一定要好好说他一顿。难道我们就是吃白饭的吗,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他那种性格在外头吃亏怎么办……”
阿斯蒙蒂斯有些意外地看着尼克。虽然他嘴里没吐出一句好话,但话里行间透露的,却满满都是对野狼的担心。阿斯蒙蒂斯摸了摸下巴。这人也挺有意思的。
尼克抱怨了一长段,最后讲累了,气呼呼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拎着桌上的茶壶倒水:“算了,不讲他了,来商量一下我们接下来怎么做吧。你俩是兄弟吧,你们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心灵感应啊之类的东西?”
心灵感应?这倒是提醒了阿斯蒙蒂斯。他若有所思地眯起眼睛。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狭窄的眼缝里蓦地闪过一道红光。
尼克刚把杯子放到嘴边,无意间对上阿斯蒙蒂斯的眼睛,被吓得一哆嗦,大半杯冷水都洒在自己衣服上了。
过了一会儿,尼克才被冻得一激灵跳将起来:“我的衣服啊,全湿了……”
他低头擦了几下,但发现胸前那块水渍还是擦不掉,叹了口气放弃了:“算了,我待会儿回房间去换好了。我们继续商量刚才的事情吧。你现在有没有什么好想法?”
尼克抬起头来,然后看到空荡荡的房间。
尼克:“……”
这兄弟俩敢不敢更像一点!?一个二个都一样,招呼都不打,说走就走。难道我是空气吗!?和我多说一句话会死吗!?
尼克愤怒的冲到隔壁阿斯蒙蒂斯房间,一腔怒火却在开门之后,被迎面的一股狂风给吹没了。
房间里没有人,唯独窗户却开得很大。狂风直灌而入,将窗帘吹得呼呼直响。“搞什么鬼,住在上风口的房间,还开这么大的窗。”尼克顶着大风冲到窗边,用力关上窗户,“不过,就这几分钟的时间,他去哪里了呢?”
尼克回头,结果看到被狂风从床上吹到地板上的衣服,摇头叹气,走过去捡起来:“都弄脏了,这还怎么穿啊……”他把衣服拎在手里抖抖灰,又用力拍了拍,动作忽然停了下来,“奇怪,怎么觉得这么眼熟……怎么好像是……这不是阿斯蒙蒂斯刚才穿过的衣服吗!?”
尼克惊讶道:“他难道光着身子跑出去了!?”
晴空朗朗,万里无云。一个巨大的影子却忽然略过城市的上方,投下一大片阴影。
然而当困惑的人们停下脚步,抬起头来时,却又什么都没有发现。
那银色的影子盘旋许久,最后朝着市中心区飞去。
那里,有着一个闻名于整个大陆的哥特式建筑——圣彼得堡主教座堂。
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地带,该建筑占地面积超过六千平方米,仅次于帝都和索特公国,全国排行第三。但它独特的双塔建筑风格、超过一百五十米的钟塔、装着初代大贤者遗骨的镀金圣龛,却是独一无二,别处所没有的风景。
这座极尽奢华的恢弘建筑,最初并不是为光明神教修建的,而是诺顿帝国的亚历山大二世国王,为了讨妻子开心,而亲手设计的皇室别宫。但实际修建过程中,他却发现它实在是太烧钱了,受战争与天灾等一系列原因的影响,国库空虚,这项工程只暂时搁置。更加让他所意料不到的是,在那之后的几代皇帝,一个不如一个,最后败家败得连国都丢了。几千年历史的诺顿帝国,就这么被历史的车轱辘所碾过,成了一声叹息。
后来也有不同的人接收修建工程,但大多都不了了之,直到光明神教为了弘扬教义,将圣音传播到布拉格朗日这个蛮荒之地,所以画耗大量的人力物力,重新修建。如果从最开始算起的话,修建历时超过七百年,甚至比英图帝国的建国时间还要长。
不过,光明教会花了大价钱,却并没有买回预料的好结果。光明教会在其他的地方,都有着超过九成的市场占有率,处于绝对垄断地位。但这个“常胜将军”,却在布拉格朗日城摔了一跤大的。要知道,自由贸易城邦的一大特点,就是杂。这里什么种族都有,大家来自世界各地,有着不同颜色的肤色,讲着不同的语言,理所当然的,也有着不同的信仰。甚至很多人,根本就没有信仰。和虚拟的宗教比起来,他们对实实在在的金钱,更加感兴趣。
正面朝着大路的建筑之前,有着一排高达二十米的巨大石雕,分别是光明之神与麾下的七大天使。虽然外貌各有不同,但相同的是脸上那悲天悯人的慈爱表情。阿斯蒙蒂斯看得都快吐了。他和这位主神打过交道,知道他所谓“爱众生”,实际上只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欺骗。和光明的帐迟早要结,但这毕竟只是个死的雕像,跟他较劲一点意思都没有。更何况还有更重要的事情。所以虽然被雕像呕得够呛,但银